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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非恶搞的恶搞:中州第一落跑新郎大案之答辩状
falling 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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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非恶搞的恶搞:中州第一落跑新郎大案之答辩状
继续继续,有诉讼状(原告写)就有答辩状(被告写) 此案起诉状有两份,一份送至法院,一份送至被告(有多少被告就要附送多少份,以便被告写答辩状)同理答辩状也有原本和副本(送至原告)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绿叶 莱格拉斯 男 出生于第三纪57年9月11日 种族:精灵 黑林精灵王国王子 住址:黑林
委托代理人:埃拉丹 男 出生于第二纪198年3月3日 种族:精灵 利文德尔精灵国王子 住址:利文德尔
因灰港瑟丹诉黑林王子绿叶 莱格拉斯逃婚一案,根据起诉状所列事实,理由和请求,现答辩如下:
我(绿叶 莱格拉斯)应对此案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婚约是我父王(黑林精灵王国国王瑟兰迪尔)同原告瑟丹所订立的,即时,我正在黑林边境带兵同奥克斯作战,对此婚约毫无知晓,也未接到任何通知,且婚礼日前日晚(第三纪3018年10月22日晚)利文德尔使者格罗芬德尔送来书信,称将召开林谷会议。我认为此事事关重大,情况紧急,应有我亲自前往。于是,立刻上路去了利文德尔,同时派总管罗德利斯将此事回报父王。因此,婚约之事毫不知晓,且我本人也无意与瑟丹国公主罗娜而朵结婚。根据《中州精灵婚姻法》(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结婚必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且婚姻法规定定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订婚在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我方认为此婚约无效,对方为婚礼所花的财物,是对方主观自愿,与我方无关;对方所送的聘礼,可向我父王瑟兰迪尔索回;至于公开道歉我方认为不合理:我完全不知此婚约,从未承认过此婚约,要我公开道歉,有失公平原则,与情与理都不合。但考虑到无效婚约的对方是一位公主,在此,还是表示歉意:抱歉,我无意与你结为伉俪,希公主自重,我相信公主会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的。
此致
中州精灵高级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绿叶 莱格拉斯
委托代理人:埃拉丹
第三纪3018年12月1日
此案的判决书,可能还要一些时间,有些法条法规还需查证,谢谢!!马上放暑假了,就会有时间了,哈哈哈哈~~一想到暑假就让我快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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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哎呀,龙堡真的是人才济济,前途无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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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兰迪尔瑟兰迪尔!!!你要让小绿叶娶罗纳尔多啊??高啊!!以后小小绿叶的球技一定是一级棒。让他们生一堆,凑够一个球队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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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我才发现:罗娜而朵——罗纳尔多,强!绝对强!!!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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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愧是学法律的,真是学以致用!
佩服佩服~~
还有,到底这两个家伙,谁更像女的?
我怎么也想象不出兔子(或鼹鼠)怎么能和精灵配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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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人哪,有人笑死在电脑面前,您打算承担什么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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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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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莱并不想和哈比四傻一起去毁灭魔戒,可是老爸要把自己配给一个世界冠军罗纳尔多(世界冠军的确很有钱,又可以为中洲杯培养一些好脚法的后代,以后拿了冠军就又可以大赚一把了,罗纳尔多是媳妇的不二人选啊),莱老爸这个如意算盘打可响了.
既然老爸那么绝,小莱就干脆一不干二不休,去当黑森林代表的时候随便离家出走,等护戒成功之后事情也应该转淡了吧,难不成老爸会跟自己断绝关系,才不怕呢! 哈哈~~~~就算现在通缉,也找不回小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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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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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macy终于说出我的心里话了。我想如果小莱真的娶了罗纳尔多,加上还有这样的老爸,肯定会自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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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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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看你这一纸诉状的时候就想了这一篇老黄历。虽然是老旧老旧的了不过堪称经典,虽然与魔戒无关,但还是想来贴一下!!大家一起培养点法律意识吧
韦小宝判决书
韦小宝,男,江苏扬州人,现年365岁。原任清朝一等鹿鼎公。韦小宝从小投身革命工作,经受过革命斗争腥风血雨的考验,曾经立下剌杀敖拜、歼灭邪教组织神龙教、舍身保护康熙皇帝等功绩。但当位居高职后,韦小宝居功自傲,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腐蚀下,忽视了个人思想修养,放松了对自已的严格要求,丧失了最基本的革命立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作奸犯科,违犯国家法规法纪。经我院认定,韦小宝的所作所为已触犯了国家《刑法》,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强奸罪、重婚罪。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韦小宝判刑如下:
康熙14年间,韦犯加入以颠覆朝庭为目的的反革命组织天地会,并拜反革命头子陈近南为师,出任其分会青木堂堂主。不但为该组织的各种反革命活动出谋划策,而且多次向该组织泄露朝庭机密,使其逃脱朝庭的围剿。为满足个人追求美色的私欲,韦犯还曾侍奉另一反革命份子独臂神尼左右,玩弄脚踏两只船的伎俩。在赴俄罗斯公干期间,被俄罗斯国苏菲亚公主美色所迷,擅自参与其所发动的宫廷政变,违反了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本外交政策,使我国与俄罗斯国的关系受到严重损害。根据《刑法》第102条、103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念其认罪态度良好,且有多次有功行为,缓期两年执行。
韦犯法制观念淡薄,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多次滥用私刑,以暴制暴。据不完全统计,韦犯先后共杀死小桂子、海公公等158人,其中更包括7名西藏喇嘛,破坏了国家的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极大伤害了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感情。致伤、致残无辜群众无数。根据《刑法》第145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情节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追求个人享受,生活腐败,嗜赌成性,导致疯狂贪污受贿,聚敛财产。在查抄敖拜府期间,私吞银子四十五万两、宝剑一支、护身宝衣一件。在任护婚使赴云南期间,收取吴三桂(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贿罪做另案处理)贿赂二十万两银子。另有无法说清来历财产一批,共计一千七百五十三万两白银、三十万两黄金、珠宝三十箱。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87条,韦犯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5年。
康熙15年,韦犯窜到扬州一妓院丽春院内,用迷药将苏X、双X、曾X、沐XX、方X、阿X、阿X共七名女子迷倒后,实施强奸,致使苏X、阿X怀孕。其中沐XX为未满14岁幼女。韦犯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56条,构成强奸罪。因其作案手段恶劣,已对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损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无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使用威胁利诱等手段,与苏X、双X、毛XX、曾X、沐XX、方X、阿X长期同居,并与毛XX、苏X、阿X各育有子女,已构成了事实婚姻,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六个月。
韦小宝身为朝廷高级干部,知法犯法,作恶多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此,本院将以上数罪并罚,判处韦小宝死刑三次加无期徒刑一次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世加一十五年零六个月。本判决为终判,不得上诉。
乱弹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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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传说中的假期了,到龙堡又看到了大人们的帖子,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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