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觉得你完全误解“让女人小孩先走”这种做法的用意了, 发生意外的时候,先保证女人小孩,老弱病残的安全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生命比起其他人更加重要,而是因为这些弱势群体往往缺乏自我保护的手段,如果没有规定的话,他们很可能在慌乱的情况下被漠视。
上面我想说的重点是:克拉玛依事件与铁达尼号完全不同,无论是大学生还是小学生,对那些官僚来讲都无所谓——他们宁可为了自己的命不择手段,断不可能因为学生是小学生,是弱势群体就去保护他们。
用“不保护女人小孩”来指责那些官僚,恩,打个比方,就像指责吃人的老虎不穿衣服有伤风化一样。
引用:
喜欢一个角色,并不代表他的所作所为都要赞同。 能够理解某人的行为,并不代表谅解某人的行为。
我从没赞同过詹姆扔小孩,因为这件事根本没啥可赞同的;我从没原谅过詹姆扔小孩,因为詹姆根本不需要我的原谅。
话说回来,小说角色为啥需要读者的谅解?
当他们做出选择时,他们做出了很有可能自己才知道的牺牲,也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带来的种种后果负责。而这时候读者跳出来,对他们的行为评头论足“这是错的!”“这是罪行!”“这不可原谅!”
你不理解他,你就没有资格评判他;你理解了他,你就更没有资格评判了——至少在道德和法律上是如此。
而单独把某个人的某项罪行拿出来批,在我看来,对于理解人物实在没什么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