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vicia 于 2008-1-13 19:34 发表 
我不得不说,看了三遍,我都没看明白这究竟说了个什么东西……
果然我是从M31回来的么?完全不能理解GA要表达的意思和大家觉得好的理由(挖坑自埋)
或者说,我的思维方式果然过时了么?
这正常= =,坦白说,偶估计和vicia大人有同样想法的人多呢,只不过没几个说出来而已.
好吧,向我的几位学长,N等几位少数看懂的同学致敬~虽然对我来说,这算是我写的最通俗的东西.....(/蹲墙角画圈)
难道要解释吗= =我不是不想解释啦,只不过,那样就没意思啦...
恩,把猴子看作某灵长目同类,把某物的妖精两字略去.然后看他们对不同事物的反应,对彼此的反应.我要是没记错,后记里都暗示了--后记里暗示的东西多了,多到已经剧透了.
(嘛,我觉得我最高明的就是传完纸条后保留了罪证并弄成了后记,明天又要上课了,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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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_Frank 于 2008-1-13 20: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