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豆瓣
2007-09-13 19:07:36 来自: vainvain (上海)
“我觉得创作就是谎言里写真相的一种工夫。所有创作都是谎言,让我们在谎言中发现真相。对我来说,真实和幻想的界限并不那么分明。就像大学教授和年轻女孩网恋,结束后小女孩自杀,这种事情也是真的。”
住在奇幻世界里的说书人
曾进/文
盖曼先生对酷热的成都保持了英国式的沉默。
8月25日,世界科幻大会成都现场。除了酷热拷问,粉丝尖叫外,尼尔•盖曼还承受自身的侵扰——在30度以上的地表温度的成都,他依然套上一件黑色皮夹克。即使在户外站上一个小时,他也决不会脱下这件适合秋冬季、阿玛尼外套。认识他的粉丝,象熟悉他的作品《美国众神》和《睡魔》一样,熟悉他的皮夹克。一位来自江西大学的女粉丝小艺对照了盖曼所有作品里的作者照,发现都是同一件皮夹克。
黑色盔甲成为盖曼先生的精神象征——沉默,保持体面的安静。即使每分钟不间断有粉丝上前,他也保持着同样的安静,迅速签名;回答陌生国度记者千篇一律的提问,他也同样安静,按思路,仔细地重复一遍。这样的安静,除了个性使然外,更多在于一名畅销书作家的职业素质。《美国众神》曾给他最大的锻炼机会。2001年,盖曼在巴西圣保罗签名售书,有1200名左右读者前往签名。巴西主办方只安排700名读者在书店签名,结果拦在外面的粉丝强烈抗议,甚至威胁敲破商店玻璃。于是,工作人员只好让大家都有机会。直到凌晨2点,盖曼才把1200名粉丝的书签完。那天,盖曼嗓子全哑了。
“巴西粉丝要比中国人嗓门大许多,但中国人又比意大利人大声,你们的音量大概与波兰人相当吧。” 盖曼评价了自己世界各地粉丝的特色。
不想回答问题时,尼尔•盖曼会选择画画。 在粉丝递上来的书上,他安安静静地画上不同的怪物。他在记者的书上涂鸦了一个长嘴、大耳、直立的老鼠;老鼠穿着套头衫,两手规矩贴在自己的衣服上,长尾蜿蜒到书的尽头。尽头上写了一行字:尼尔•盖曼。
尼尔•盖曼,新一代幻想文学代表人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更广阔,做过新闻记者、写过诗歌、漫画作家、出过唱片、还搞过电影和电视创作。《文学传记辞典》把他列为十大后现代作家之一。目前,根据他的小说《星尘》改编的同名电影正在美国上映,由米歇尔•菲佛、克莱尔•丹尼斯和罗伯特•德尼罗主演。明年圣诞夜,他的另一部小说《鬼妈妈》也将改编成电影上演。他的自我定义不是一名小说家,而是一个讲故事的男人。只有这个名词,能统摄住他丰富的一生。
盖曼属鼠。卡通老鼠就是他自己。结束画画时,他在老鼠头上添上三滴汗珠。记者问,为什么?他埋头答道:因为,他很紧张。
这位在陌生国度里容易紧张的英国男人,30几岁的模样,一头黑色卷发,绿眼睛,神情忧郁,常年皮夹克,有时带墨镜。外表看上去象典型坏男人的盖曼,人生简历却是,47岁,3位孩子的父亲,大儿子已满22岁,成为了Google公司的电脑程序设计师,20岁的女儿则成为了电影制片人助理。一个近50岁的男人,长出一张过于年轻的脸,显现出与同龄人不相称的害羞,不由疑心顿生,是不是与幻想为生的人,都如此?
童年
“11岁时,放学回家,当我穿过小小奇异的英国乡间, 脑子里会飞翔着一些古怪精灵的事……”
尼尔•盖曼生长在英国南部汉普郡的Porchester。这个地方出现过奇异的麦田现象。父亲是一名维它命公司老板,波兰犹太人后裔;母亲是一名药剂师。英国乡间浓郁的自然风景和魔幻色彩,让他幼小心灵习惯做各种各样的白日梦。
盖曼自称从来都是一个怪人。在他评价自己这点特征时,毫无自我批判的企图,而是在做分析,“我从来没有认为自己不奇怪”。作为家庭中第一个出生的孩子,盖曼自觉很幸运,没有人用参照系去衡量他的“怪”,家里人并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怪人。由于兄弟姐妹思维和言行都比盖曼小很多,他开始在自我世界中一个人探索。
7岁时,盖曼整日着迷于为自己的书籍收藏进行分类,显示出过早的焦虑感和恐惧感。“我得迅速找到那些书。我为Roger Lancelyn Green的《古埃及传奇》应该放在字母“L”还是“G”而担心。”
到10岁时,这个古怪的男孩子有了一个宏图,他计划写一本12卷的长篇巨著,写一群地球人准备从宇宙各个地方收集不同的岩石。
这时,盖曼爱上读书和幻想。J•R•R•托尔金和C•S•刘易斯笔下的奇幻世界,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份,他广泛阅读Samuel R. Delany, Roger Zelazny, Harlan Ellison, H.P. Lovecraft, Thorne Smith和Gene Wolfe的科幻小说。
从收集宇宙奇石的幻想,到与科幻大师为伍,盖曼产生了一个最糟糕的幻想,也是一个超酷的幻想。“有一天,我绑架了所有我喜欢的作家,死人和活人一起绑架。我把G‧K‧却斯特顿、杰弗里•乔叟这些人全部一圈一圈绑起来,把他们关进一个巨大的城堡里面,让他们一起创作一本巨著。当然,得由我来告诉他们故事情节如何发展。”
成为作家的野心,一直纠缠着盖曼的早年生活。当意识到自己缺乏生活阅历后,大学毕业不久,他当上了新闻记者,开始有意识收集各种素材和资料,为做一位作家而准备。他告诉记者,他做在《time out 伦敦》和《每日电讯报》当过记者,采访人物,做影评,写艺术活动。一边做记者,一边写科幻小说,盖曼重复了大多数现当代西方作家的生活方式,也同样重复了被不断退稿的命运。
漫画《睡魔》是尼尔•盖曼成名作。开始写的时候,盖曼有27岁,写结束时,他已经37岁,写了一共75集。这部漫画至今还在世界的大街小巷售卖,11卷本的全集已经销售超过几百万册。十年的创作,让他开始厌倦了漫画编剧。作为一个英国人,他开始渴望做一名经典的作家。
这时,一名幻想文学大师的生活,才刚刚起步。
美国众神
1992年,盖曼全家移居到美国。从英国搬家到美国,更多出于实际考虑,他和家人渴望更能有自己的一栋房子,这在伦敦来说,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盖曼居住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寂静的小地方,拥有一栋歌德式宅院中,养了6只猫,1条狗。狗是一条农场主人的弃物,他在公路上把他捡起了回来。现在,他开始养殖蜜蜂,有两个蜂箱,居住着上万只蜜蜂;他告诉记者明年产量会增加一倍。等到季节成熟的时候,他会出去放蜂。这一爱好,多少源自福尔摩斯对他的影响,因为大师渴望成为一名养蜂人。
除了更宽阔的生活空间,美国生活给盖曼的写作生涯带了最重要的成就——《美国众神》。2001年,在移居美国接近9年后,《美国众神》出现了,销量千万册,登上美国《纽约时报》排行榜。《美国众神》是一部超越性的现代神话。小说里,人类各种古老神灵都跟随移民到了美国,而新的神灵主宰了美国的新世界,他们是高科技之神、媒体之神、汽车之神、公路之神……旧时代的神灵在遭到遗弃后,开始与新一代神灵进行战斗。
盖曼把一个移民对陌生国度的重新认识过程放进书中。刚到美国, 盖曼出现了所有移民的困惑,眼前所见的美国和书中读到的并不相同。盖曼也意识到自身的变化,“以前我总是在脑子里用petrol,现在却总是想着gas。但我永远成不了美国人,我不属于任何地方,这很好。”盖曼认为这本书是个人化的书,也是关于政治的书。
美国对于盖曼的魅力在于,他发现,“人们来到美国之后,就会努力成为美国人,”而在他的老家英国,所有移民都不会成为英国人。他把各种美国移民的老祖宗——神灵带进故事了,他说,“这就是我希望写的,而神和神话是很好的表达方式。”
2003年,《美国众神》夺得科幻界奥斯卡奖——星云奖以及雨果奖;2004年,星云奖得主为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由于盖曼和JK罗琳都是英国人,媒体喜欢将两人进行比较,甚至差点发生官司。英国一家小报曾造谣称,盖曼起诉罗琳,因为《哈利波特》抄袭了他的《魔法书》里的Tim Hunter。Hunter和波特一样,都是拥有魔力的英国小男孩。盖曼公开对媒体做了解释,任何一个作家都可能创造相似的形象,他18岁还写过一个英国男孩被送进了魔法学校,这个创造并不是JK罗琳独有的,也不是他独有的,科幻小说史上早就有了这样的传统。
在中国,有粉丝把盖曼比作美国的蔡康永。和功成名就的喧哗相比,盖曼的生活空间显得很单调。他和美国妻子在寂静的美国小城呆着,除了写作,就是遛狗。通过网络他保持了自己和粉丝、外界的交往。在出行来中国前,他早早放出了风声。 他的养猫生活,也会在博客上和大家一起分享讨论。幻想成为生活的一部份,当他在房间里几天写不出来文字时,家里气氛就不正常,他开始狂燥不安,家人得把他送到一个安静地方写作。逃离生活,做白日梦成为他必须的生存方式。写《美国众神》时,他一度逃到北欧神话的源头——冰岛。
在成都科幻大会上,当盖曼讲述了逃避、白日梦和奇幻小说关系,更多带有个人自白色彩:“我承认奇幻逃避现实,切斯特顿说,那些抱怨逃跑的人才是狱卒,或有可能成为狱卒的逃跑者。逃避非常重要,就好比假期对人类的重要性。当你回到家时,你带着新观念,发现自己的房子已不是你离开时那个地方了,它不再是你所想当然的那个地方。我要告诉大家,做白日梦非常重要,它让我们在自己的大脑里玩,让我们假装这种游戏,追随着你的思想,看看它把你带到什么地方。”
奇幻小说对于盖曼就是一面镜子,把世界反转地呈现在人的面前,展现一个扭曲的自己,但是它始终也还是一面镜子。正如那位边走在乡间小路上,边做着白日梦的英国小男孩,尽管若干年后变成著作等身,在全世界售书签名的幻想文学大师,或许做梦的本质从来没有变化过。
“我现在知道运气的作用”
B=外滩画报
G=Neil Gaiman
B:1992年你搬家去美国是出于事业上的考虑吗?
G:没有,世界很国际化了,没有人关心我住在哪里。如果是为了事业的话,我会搬去纽约或者洛杉矶,不会住在明尼阿波利斯的小镇里。
B:《美国众神》里提及了各个国家的神话,你是如何理解中国的神话?
G:《睡魔》里写了一个中国故事的,应该是在74卷,倒数第二卷。一个被流放的人在沙漠里碰到了战友,经历了一些很害怕的经历。为这点,我感到很骄傲。中国的东西我也有读,但因为语言障碍,都是一些翻译版本。比如一些翻译的中国诗,它的韵律非常美,我也试着通过这些翻译去了解中国诗的美丽。在写《美国众神》时,我有点沮丧,我像放太多的元素进去,但是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我想五年之后写一本众神,我想放更多中国的元素进去。我像写一些美国海岸定居的很多中国移民进去,可以放进去一些更多的中国题材,比如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冲撞。
B:你会写到哪位中国神灵?
G:现在还不知道,中国神话很丰富,我最喜欢的是中国龙,那是神奇的生物。我小时候最喜欢的读物之一是《西游记》。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本阿瑟•韦理翻译的《猴子》,大概5、6岁吧,那时候觉得有趣。长大以后我读了全译本,很喜欢,因为它有故事,有隐喻,有教育意义。我不了解中国诗歌和小说的韵律应该是怎么样的,但我真的很喜欢这种韵律,人们喜欢阿瑟韦理,因为他的翻译很美。
B:我读了《鬼妈妈》觉得很害怕
G:那说明你是成年人,成年人会被这本书吓到。因为你需要重返自己的孩童时代
B:你的孩子对这本书的反应是什么?
G:他们很喜欢这本书,我就是为他们写的,因为我想给他们一本这样的书,但市面上买不到相同的书。
B:你的有些灵感来自莎士比亚,能谈谈这方面吗?
G:他的故事很棒,我在写《睡魔》时重新叙述了他的故事。我同样感到惊讶的是,年轻的莎士比亚是个很差的作者,和同时代的作者相比,你会知道他那时有多糟。突然之间,莎士比亚就写得很好了,阴谋论者认为,这根本就不是莎士比亚,而是培根或其他人。我喜欢得想法是:他和魔鬼做了交易,于是就写出了《暴风雨》这样的杰作。
B:你曾把莎士比亚的角色写进你的小说。
G: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把他的角色写进小说。他用剧本改变了世界,而且是语言大师,我喜欢吧莎士比亚写进《睡魔》,但要把小说写成莎士比亚式的,就不可能了。
B:什么时候你发现自己有写作才华?
G:我知道自己有热情,有没有才华倒是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正在做梦想的事业。
我一度相信自己很聪明,实际上我并不聪明,当对自己智力的信念帮我度过了写得不好的那段时候,而当我意识到自己写得不好时,我已经过于成功,无法罢手了。
B:是哪本书帮助你建立了写作的信心?
G:我不知道,今天的我并没有22岁的我自信。22岁时,我写的不好,但自信满满,觉得自己很聪明,做事也很聪明,马上就会成为雨果奖和星云奖得主。当我真的获得了雨果和星云奖,我已经没有了22岁那种疯狂的自信了。我现在知道了运气的作用。实际上我写我想写的东西,写能使我开心的东西,如果人们想看不一样的东西,我是写不出来的。如果人们想读医生和护士的罗曼史那种小说,我无能为力。我觉得很多时候,幸运的作者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而获得成功,比如史蒂芬金和罗琳,他们为自己的兴趣写作,没有考虑市场,但获得成功,我也是这些幸运者之一。
B:你写作时候有什么特殊习惯?
G:我喜欢用纸和笔,一旦用了电脑,你就得收邮件和消息,浪费很多时间。我一般用固定的笔写在纸上,然后再用电脑输入修改。《美国众神》就是这么写出来的。
B:你是如何将神话和技术结合在一起的?
G:这个问题难以回答,如果你要我和史蒂芬金放在一个房间里要我们写一个短篇,我们会写出完全不同的故事。每个人的大脑以不同的方式运作,于是就写出了不同的故事。
B:你觉得自己是后现代作家吗?
G:我认为自己是经典作家。作家的工作是写作,归类是批评家的工作,他们把我归为十大后现代作家之一,我本人不认同,但这不重要,根据后现代的理论,作者的意见并不重要。
(红猪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