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HP算不算奇幻……先发在酒店里………………瑟缩
看云门的《白蛇传和云门舞集》、看《变形金刚》等七月份众多烧钱行为中,唯一留下罪证的就是买了《哈利·波特》(以下简称HP)第七部小说。
诚实地讲,自己对HP并不算铁杆,前六本只买过英文地摊版,同样厚的中文书也就卖它们1/5的钱。曾经抗议“反正你们都是论斤卖的为什么英文要二十多一本”,被小贩“那你买正版去啊要二百一套呢”一句话闷回来老实掏钱。但是到了完结篇,总觉得就看在一起走了这么些年的份上,总该郑重地做个结,道个别。再加上英国成人版的封面很清雅凝练,脑子一热就订了。
作为所买的单价最高的书(可见也没怎么给书掏过钱),作为一本长得这么漂亮的书(可见分不清书这种东西是脸重要还是内涵重要),本该得到更好的照顾,却意外地在第三天就让它喝了半杯热茶,手忙脚乱之余,只能忍泪仰天庆幸道“好在爱好是红茶,不是咖啡……”
说是关于HP7的感想却写了三百字还在顾左右而言他,也许是工作以后养成的写报告凑字数恶习惯性太大;也许是因为,我习惯凡事给人留面儿先捡好听的说,实在攒不出该先夸它什么。那么以下就以布朗运动的方式随感一下得了。
【重要提示:虽然龙堡外文达人巨多,但为了河蟹还是要说……以下文字含剧透,请依自己意愿选择阅读。】
Final Fancy, Final Fantasy
终于等到HP7出版,用五年时间养成的习惯,不是那么好改,即使它再不令我满意,也还是会买。虽然此前网友们的演绎已经足够精彩,但我终究需要罗琳给的安排,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官方崇拜”。
在给角色归宿方面,罗琳可说已是尽其所能,前六本里能想到的活跃过的熟人几乎有了各自的结局。很多人死去,穆迪、多比、科林斯、弗莱德、唐克斯、卢平,还有斯内普。伏地魔被灭。后来,哈利与金妮结婚,罗恩与赫敏结婚。
第四部塞德里克的死是一种震撼,第五部写布莱克那区区三字“He is gone.”的反高潮描写令人难忘。革命没有牺牲是荒谬的,大决战不死人是搞笑的,最后一部里的批量牺牲是可以理解的,但作者“萝卜多了不洗泥”的倾向却多少在我意料之外。如果说有些人的死让人无感是因为之前对其描写本就不够丰满,那么卢平结局之仓促潦草,却决不再能以此作为借口。
卢平,虽然最后这两部里没怎么活跃,却因为早些时候的大放异彩而被同人界几乎塑造成了HP世界的白羊座穆先生,对于这样的人气角色、亲世代里某种意义上最后的幸存者,竟然以这种战后挖尸堆的方式被了结,确实没想到。我只想说,罗琳阿姨,这不叫反高潮。当然,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人物的死写得不错,比如多比,比如斯内普。
不得不提斯内普。虽然坚持相信这位在原作里丝毫没得到任何美形描写(实际只有丑形描写)的人之所以能够被fans追捧到天上还不是因为电影版太有款有型,但是现在整个HP系列尘埃落定后盖棺定论地讲,我认为他是从头活到尾的人里被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对他的刻画像洋葱一样剥了一层还有一层(史莱克:Orges are like onions. They have layers!),像蛇一样曲折又曲折,然而每个转弯都不生硬,最后有了丰满而让人信服的性格,又因为这样的性格和经历,让人最为唏嘘和牵挂。教授您果然还是那最大牌的无间,而您居然还是绝对痴情的一无间。 能让人流泪的果然不止有芥末。还有洋葱。
再说活下来的,三个主角都幸免而且还写了结婚生子的情节,这是罗琳表达自己将坚守诺言的一种方式吧,哈利波特的故事,只有七部。
哈利波特越大我是越不待见,虽然不能说讨厌但是无爱。不过他在篇尾说的那句话让我对他好感大增。(是他在送儿子Albus Severus Potter第一次乘霍格沃茨校车时说的。手边没书,大意)“不用担心被分到史莱哲林。你以霍格沃茨的两代校长为名,其中一位就来自史莱哲林,而他也许我此生所遇人中最勇敢的。”
相比之下,生者当中表现最让我失望的是德拉科。作为一出场就被塑造为哈利对手的他,总觉得作者本应给两人营造出更加棋逢对手狭路相逢的戏份,然而,他的表现一直在期待以下,算是半个小丑样的壁花配角。直到上一部,他展现出了更丰富一些的性格,这让读者不禁期待在最后一部里他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到了第七部,中间确实两次出现了他对于抓捕哈利疑似起码是非暴力不合作的行为,又描写了他努力抢救自己俩跟班的情节,这一切都让人越发期待他的某种变化。结果,最后这些伏线都泥牛入海,不明不白,德科拉还是回去做他本分的壁花。层层包装纸剥开,最后是那张写着“挠挠”的纸条,我无语。如果你注定不能倒戈,起码努力做个有手段有实力的邪派贵公子,把你们纯血黑魔法家族的高傲发挥出来,你知不知道现在这种反派贵族的出身和苍金发色高挑身材的外形本该很吃香呀德科拉同学。
早期的HP有层出不穷的精巧幻想,和出其不意的文字幽默,这两大优点都渐渐消耗殆尽,到了完结篇的时候,就像马拉松跑到最后,什么沿路的风景什么奔跑的乐趣,脑中唯一的念头就是尽快跑到终点,看到那个结局。所以我承认,在有些时候用了闪电阅读法(在页面上用手由上到下画一道闪电,只读手指所过之处周边的文字)。给我的感觉是作者可能也很疲惫,就像一个表演抛球的杂技表演者,嗖嗖嗖地把彩球抛了上去,观众看得目不暇接大呼过瘾,然而在最后她还得一个一个地接回来演出才算结束,所以收尾的时候,抛出去的那么多能够全都接住不掉不漏已经万幸,哪还顾得造型优雅。朋友allthepast说,也许因为心态不同了,不是那段生计犯难还要快乐写作的光景了。我愿意相信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她累了,在一片喧嚣中无法静心,而不是受了声名或者金钱的影响。
七本书让一个孩子从十一岁走到十七岁,当然他眼中的世界会有不同,人也好,事也罢,然而改变的应该是主人公的心智,而不是作者的心态。越来越多地面对事物的阴暗面、直面更大的困难、对阵更强的对手,这都没有错。但是成长之痛是不能靠写出一本板起脸来面无表情的书就能表现出来的。HP本来有的那种跳脱温暖的幻想气质,失却了很遗憾。
曾经读过另外一个英国女人的魔法故事,她用了十年时间,写了一本一千页的书,背景是威灵顿击败拿破仑的那个时候。这是一本不时一页上的脚注会比正文长的故事,它所描写出的人性复杂与展示出的魔法的异色之美,让人着迷,也让人恐惧。Magic is tricky. 巫法,诡道。与HP比较,这种厚重潮湿的诡谲魅力,也许才真正需要贴成人版的标签。【注】
HP属于孩子,所以真的希望透过它看到的世界,终究还是跳脱、智慧、温暖着。No fun. No fantasy. So how can it be fantastic? 但是我仍然感谢罗琳,毕竟给了我这么长的一段美好记忆。
所以,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口的月台,望着那些熟悉的背影,我说谢谢,不说再见。
It’s Ms Rowling’s final fantasy. Not theirs. Not ours.
愿我们眼中,永远有不平凡的世界。
【注】本书名为Jonathan Strange & Mr. Norrell,作者Susanna Clarke。听说有中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