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一部史诗带来的感触

只解释“学混”和”学棍“:
学棍是混出来以后的学混
源自薄伽丘的“词根易位修辞法”
这种修辞法的妙处是“让所指无限精确,而能指无限广阔”(见《大词学》第288765页第765行)
而据说薄伽丘的这一招是和卡鲁布巴雅尔米学的,他是闪族最早也是最先被遗忘的大先知和文豪
这些,你们的教材上自然没有
所以即使你去上过课也不会知道
-------------------------------------
哦,开始谈修辞学了……您慢慢用这种修辞法造词,等哪天《辞海》收了通知这里一下。
对了,我手头只有1989年版的《辞海》,大家要是有最新版的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这两个词。

刚才好像有一人说过别人用名词压人来着……还为此板着脸要教训他人的……
踱走 1234567

TOP

龙堡的囊括性以及学识性无可厚非,而跑题性质也有所了解。
[fly]命运的章节走向尽头……[/fly]

TOP

引用:
引用第65楼弑菌者2007-07-24 14:36发表的“”:
哦,开始谈修辞学了……您慢慢用这种修辞法造词,等哪天《辞海》收了通知这里一下。
对了,我手头只有1989年版的《辞海》,大家要是有最新版的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这两个词。


看来我脑子坏了
.......
哦?这点我倒是没看出来……
顺便说一句,是否无视你的存在这件事的自主权显然在我手里。
我只是好奇一个劝别人要就事论事的人后面的一系列发言好像都不怎么靠谱,老是和自己前面的发言作对……
比如攻击他人所受的教育、他人的治学态度、他人的讨论方式,一边告诫别人不要用名词压人一边用修辞法特意解释一下两个名词……
我说,您一步一步跟着我一直到坑里您累不累?

顺便厚道地说一句……您后面如果再回帖我就引用后直接打”此帖后此人在本楼的发言某步一律无视“。
所以您还是省省吧,留着精力慢慢去教训别人,只是小心别被别人教训了。
踱走 1234567

TOP

其實奇幻文學不過是一種亞文化而已,它不能夠順利地進入文學理論。
況且它的影響力實在不算大,所以這個情況在許多年内都不會有所改變。
Amin harmuva onalle e' cormamin Amin khiluva lle a' gurtha ar' thar Amin naa lle nai, a'maelamin Cormamin niuve tenna' ta elea lle au'

TOP

点头……不过也就是这点不甘心……
相信总有一天奇幻文学也会出一个真正的文学巨匠……
踱走 1234567

TOP

文学具备多原性,有这样一件趣事儿,当《魔戒》完成第二部时,许多英国街道都会有人发出这样的口号:弗罗多万岁……

TOP

不过说真的,相比较其他小说流派的顶级作品来,比如《悲惨世界》《九三年》《战争与和平》……
《指环王》还是不行啊,“冰火”什么的也不行,哈利波特就不用谈了。
除了好看的故事,文本的思想性是很重要的,但奇幻文学很有可能就忽略这一点,哪怕作者全力加强,读者也会不自觉地去忽略。
"奇幻"的想象力就像是双刃剑,有时候真的五色令人盲,这个虚构世界的外在太华丽太让人惊叹的时候世界的本源和内涵就会被忽略——而且是不自觉地忽略。这有点像大仲马的故事,故事太精彩了,谁还会去关注故事后面的东西呢?
但脱离了所谓的”幻想“,奇幻又不能称之为”奇幻“,当然不一定是火球满天飞才叫奇幻,但奇幻小说总是要考虑各种表象,而且要让这个世界像真的一样——这就很麻烦了,雨果可以把整个巴黎复制下来,奇幻小说就必须要有所变化,而且这种变换有时是以牺牲作品的逻辑性和合理性为代价,巧合和魔法用多了,故事的厚重程度就一定会减弱。
奇幻小说成不了主流这点上有先天不足,命中注定的感觉。
踱走 1234567

TOP

引用:
引用第72楼弑菌者2007-07-24 15:05发表的“”:
继续修辞学教程:
一般情况下,比较保守的西方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人类的语言源自五个大的系统:古汉语语系、雅立安语系、含米特语系、闪米特语系和扯米特语系
但事实上,根据在月球上的考古发现,所有的人类语言是同源的
他们的集大成者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卡鲁布巴雅尔米”,就是说,闪族语(现在的代表是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是人类语言的始祖。
还有一种说法,“卡鲁布巴雅尔米”只是个幌子,因为他有先知的身份,事实上真正在文化上作出不朽贡献的是他的同母异父弟弟“卡鲁布巴雅尔面”,他也是扯米特语的创造者。也有学者认为二人不是兄弟关系,而是同性恋人关系。
.......
应其公开要求,且不顾某步在前几帖的劝阻,此帖后此人在本楼的发言某步一律无视。
踱走 1234567

TOP

这题跑得当真华丽。不过七步对于古希腊神话的推崇未免有些过分。至少我是不同意
而且七步说的神话和一般人认为的神话显然有区别。前者是经过整理的东西。后者是是原始荒蛮时代的口耳相传。而后者才是真正的神话。前者只能说是以古代神话为题材的文学作品。

TOP

我只能说后者的神话基本上没有流传下来,当然,口耳相传的长篇史诗一定是有的,据说西藏的格萨尔王传就是如此,但这种基本上看不到的东西怎么研究呢和探讨其的文学价值呢。
我们既不能说她好——万一她不好呢;也不能说她不好——万一有比神一样的荷马更出色的诗人只不过我们不知道呢?
所以……如果讨论神话,自然要讨论那些经过整理落实到文字上且现在我们还能读懂的作品。
如果这样……就神话整体而言,特别是算上荷马史诗……那么个人觉得神话是叙事文学登峰造极无法超越的作品这一论断并不为过。即便是从阅读快感考虑,某些希腊神话的情节和想象力实在是令人惊叹,至于文笔我就不知道了,我看不懂原文,但陈中梅先生翻译的荷马史诗我还是觉得很不错。

《神谱》商务译本序言中似乎有段介绍,说在一次文学比赛中赫西俄德赢了“神一样的荷马”。
那么有两种可能,一是赫为了显示自己,提高了荷马的身价;二,当时古希腊人公认荷马就是诗神。
无论是哪种可能,至少说明荷马在当时的文学领域都是“仅次于神的人”,要不然以赫的文学造诣和至于把一个一流诗人捧成神一样的人来显现自己的出色。
所以我一点都没推崇过头……要过头几千年前《神谱》的作者把荷马就夸过头了。
自然这种逸事也无从考证,不是还有人说荷马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吗……

查过了……那句话是鼎上的铭文,全句如下:“赫西俄德把它(三足鼎)献给赫利孔的缪斯,他在卡尔克斯唱圣歌(这个翻译我保留意见……虽然我不懂希腊文……)赢了神一般的荷马。”
考虑到是献给缪斯——艺术之神的鼎,我个人感觉自高身价的可能性不大,后一种可能性,即当时古希腊人公认荷马就是诗神比较大……
在考虑到《诗学》把当时的悲剧、史诗等(除了喜剧 )通称为“诗”,那么说荷马是叙述文学之神似乎也可以接受……
踱走 1234567

TOP

……(弱弱的说……)
(还是觉得精灵三部曲比较好……不过很没名气了……)
For When Dreams Die Blue The Sky
永不言弃 是勇者的一种信仰
http://hi.baidu.com/lancelot%5Fdu%5Fluc
------I See Died People

TOP

虽然您说出了您的观点,这很好,也没有针对性,也没有理由,也没有意义,但看了您在其他帖里的言辞,我不得不说,这里是关于《魔戒》的讨论,而非无稽之谈。

TOP

12DK说得对,七步同学不要把神话素材的文学作品当成神话本身,而且神话和小说也是两回事,就算后人写的“神话”也不能算是小说。也不要把《荷马史诗》捧得那么高,它的地位高因为它出现的早,仅此而已,这倒和指环王的情形类似。
还叙事技巧登峰造极无法超越呢,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小说是《源氏物语》,可以说叙事上是很稚嫩的。随着历史地推进,作家们对于叙述技巧的追求从没有间断,是越来越成熟的。怎么会不如几千年前的东西?
七步推崇荷马,理由是“从阅读快感考虑,某些希腊神话的情节和想象力实在是令人惊叹,至于文笔我就不知道了”,还有“虑到是献给缪斯——艺术之神的鼎,我个人感觉自高身价的可能性不大,后一种可能性,即当时古希腊人公认荷马就是诗神比较大……在考虑到《诗学》把当时的悲剧、史诗等(除了喜剧 )通称为“诗”,那么说荷马是叙述文学之神似乎也可以接受……”你不觉得牵强吗。
欣赏文学作品,要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灵去感受,扯什么多旁证有用吗?

TOP

如果过去的文学是因为文笔或手法无法与现今的小说比较的话,那么我们大可取之本质,而非客观。试想,如果以现在的写作手法重塑当时的小说,会有怎样一翻景致。

TOP

这里还是关于《魔戒》的讨论吗?

关于荷马史诗……它在西方文学史中的地位高到逆天,这点毋庸置疑。但说到对现代文学永恒的主题,即人性的描写,它甚至还不如现在的某些best-seller。至于那程式化用语更是令现代人无法忍受。它的地位可以永恒,但文学在发展。作为读者,我们更在意文学作品的可读性而非地位。

LOTR与荷马史诗,从某种角度来看,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LOTR在奇幻史上的地位之高可以与荷马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相比……但毕竟前后差了二十多个世纪。我说过,文学在发展。LOTR是有种复兴神话的味道,但不是完全的神话,我们可以轻松地从中发现现代文学的内核。就算托老有意写部“完全复古”的神话也不可能实现,他毕竟是二十世纪的人。

至于史诗奇幻世界胜过故事……恩恩,托老创下的模式正在被改变。从《魔法师》《圣石传奇》到《时光之轮》再到《冰与火之歌》,我们可以看到,后人已不只是“模仿中创新”了。马丁大神笔下的维斯特洛仅作为人物的舞台而存在,苹果阿姨书中阴暗气氛里的人性光辉更是胜过一切。史诗奇幻正逐渐向主流文学靠拢,这是趋势,也是必然的结果。毕竟,文学——无论是类型文学还是主流文学——有自己的责任。
I don't feel any shame, I won't apologize
When there ain't nowhere you can go
Running from pain when you've been victimized
Tales from another broken home

TOP

算了……删除

TOP

我并没有要求对方接受我的观点,我只负责阐述我自己的观点。
说白了,在网上无论是讨论也好,掐架也罢,我从不试图说服对方,或者换句话说,对方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
自然也有人告诉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忽视参与讨论的其他人呢?
而我的回答也很简单:对我而言,忽视别人和被别人忽视没有什么大区别,这本来就是相互的。
自然,这帖子已经完全跑题了,诸位觉得荷马史诗没什么了不起的可以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这不妨碍我推崇自己的观点。
我说这些只是希望如果是以改变对方观点为目标的,那么麻烦诸位不要在说服我或者驳斥我观点上浪费时间,那一定是无用功,自然,龙堡空间也不用我花钱买,与我其实也没多大妨碍。
踱走 1234567

TOP

呵呵,81楼有什么见解尽管提出,只是仍要重申一遍,这是关于《魔戒》的讨论。

TOP

没有楼主可以决定参与讨论的人是否跑题。
如果不满的可以去版务区要求增加不许跑题的版规。
踱走 1234567

TOP

引用:
引用第82楼七步2007-07-24 19:26发表的“”:
我并没有要求对方接受我的观点,我只负责阐述我自己的观点。
……
我说这些只是希望如果是以改变对方观点为目标的,那么麻烦诸位不要在说服我或者驳斥我观点上浪费时间,那一定是无用功.......
既然如此,我也不多说什么了。不过,虽然七步君的很多观点与看法我不赞同,但他的讨论态度却是严肃的,所以,请某些做人身攻击的家伙最好自重
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