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冒险
巴哈姆特的日记选摘
AC342年7月10日 晴。
太阳一如既往地令人舒服,所以说我就喜欢热辣的夏日。
今天的生活如同千百个开端一样开始,起床,看看冯留给我的条子,做事,无所事事。
于是我出门逛街。
早先一直听传言说将要进驻巴利弗港口的自由利刃似乎终于挪了进来,因为今天看到了漫天乱舞的传单,他们似乎也不看看对象,是个能两脚直立的稍微看起来能思考的都接到了一份。(坎德人居然也不例外,虽然传单正下方明白无误地写着“谢绝坎德人”。)
我一向对这些活动不感兴趣啦,至少我知道住在那些修缮整齐的房子里肯定会变笨,而且我对佣兵啦、炮灰啦这些听起来就很傻冒的名字很不感兴趣。我宁愿呆在图书馆里翻阅那些发黄的卷轴也不想和这些晚上还要拿着火把才能看见的笨人们一起,除了冯的房子,我真是不喜欢其它的屋子。
不过当我听到克伦威尔也去报名了之后,我决定去和冯商量一下。毕竟这个可爱的侏儒店长一直苦苦纠缠着要那个老矮人给他做一门炮,不知道他听到这个消息以后会不会像他那些好玩的攻城武器一样炸掉。
在那之前呢,我还是决定去野外转一转,毕竟很久没有喝过新鲜的露水吃过新鲜的野果了,(我已经连续吃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炭烤苹果了!!)那些小贩们弄来的根本就是自己从农场运回来的批量生产的东西,口味一点也不纯正。
采完野果正要兴高采烈返程的我,忽然发现小树林边缘的地面上躺着一团绵乎乎白兮兮的东西。谁都猜不到我发现了什么,帕拉丁呀,我发现了一个,精灵!!!我确信那是一个精灵,因为我去纠过他那尖尖的耳朵也使劲拽过,发现是货真价实长在他身上的,而不是城里舞台表演的那个小妹妹是用面粉和着水贴上去的。
我拖着他回到了冯的小屋,虽然经过城门的时候被小小的阻拦了一下,还办了一些手续填了一些表格,说是要我保证这个精灵不会危害城市。记得以前谁说过冯才是整个城市最大的威胁者,于是我排着胸口义正词严地表示他绝对不会比冯更危险,然后守城的当值卫队长皱着眉头放了行。但可怜的冯啊,我指着你的李奥克斯的胡子发誓,我真的没有这样想过,你是最可爱的,和危险毫不沾边。
果然,不出我意料,这个可爱的店长对我要收养这只精灵做宠物的要求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前提是我的宠物不可以弄乱店子干扰他实验和随地大小便。顺带提一句,这只精灵完全没有书上写的那样“优雅”,我是说,他居然也像冯一样抓起炭烧牛肉就大吃特吃,都没有书上描述的那样拿着银质的刀叉慢慢地切割细细地品味。
冯一听到克伦威尔参军的消息,立即就像充气过度的气球一样炸掉了。他一面嘟囔,一面气势汹汹地打包收拾东西,连店铺也不要了,还说着什么“毕生目标”什么什么的。在他告诉我参加这个佣兵团可以看到龙以后,于是我也兴冲冲地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一同前往,当然,还不忘了要拖着我新收养的精灵。
我真搞不懂人类是怎么想的,(好吧,我自己也是一个人,虽然冯经常说我不是人类,但我不是人类又是什么呢?苦恼ing)前一秒钟还说要排队,后一秒钟就说可以自己到前面去;前一秒钟还说不能让我进去,后一秒钟就用怪异的眼神打量着我说进去吧。于是又弄了一堆千奇百怪的表格来给我签字,还要我填有什么特长。特长么?被冯炸上天算不算?炭烤各种食物算不算?把东西弄坏算不算?管他呢,于是我都填了上去。冯在看到表格上有一栏填写名字的时候面部明显开始抽筋,不出我所料,下一秒,我就听到他用粗嘎的嗓音大叫“你这张纸,根本不够写!拿本小册子来!”呵呵,这些笨人,难道不知道侏儒的名字就是一本族谱么:)
最无趣的是要参加一个什么什么训练,虽然可以见到很多不同的人,又可以和很多不同的人聊天,(我已经厌恶了每天和隔壁大妈讨论今日菜价这一类的问题)但不能离开营地真不是一件好事。好吧,好在我的宠物和冯都还在,还有城里那几个傻乎乎的守城卫兵。
不知道明天如何呢?
睡觉……
AC342年8月12日 晴。
令人愉快的天气,依然。
昨天通过了一个名为考试的东西,其实也不过就是拿着长剑和面对着的人劈来砍去,真讨厌这样,为啥一定要打打杀杀的,坐下来吃鲜果喝露水有啥不好!我一直在躲闪的同时试图告诉对方这个道理,但主考官显然不这样认为,他警告了我无数次之后,我终于一剑把对手打晕在地,于是勉强通过。(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是勉强,明明是我赢了,呜……)
冯和宠物也完好无恙地通过了考试,但当看到平时那个呆头呆脑的卫兵,似乎叫摩德拉还是什么的通过了考试,我开始觉得是不是考试只是走形式呢。然后我们进行了所谓的编队,我和冯、宠物、摩德拉,还有一个自称是索拉尼亚骑士后裔的家伙被编成了C团第2小组。队长,恩,出乎我意料的是,摩德拉。要知道,那家伙连委任状上的字都不认识,真不知道那些人类是怎么想的,让这样的人作领导者。(好吧,我觉得冯天天念叨我不是人类的话对我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效果,我真的经常会忽略掉我是人类的事实。)
小队成立之后,我们便接到了第一个任务,去救回一个被溪谷矮人绑架的矮人。果然,我们的白痴队长接到通知以后立马就说“我们出发吧”,完全无视掉窗外已经渐渐西落的太阳……
虽然能够离开营地自由行动是很不错的,但我开始为明天的旅程担心。
AC342年8月18日 晴。
这天气真是棒极了。
补上去完成所谓的任务的日记,我觉得,这是自从我离开灰烬平原之后最令我哭笑不得的日子!!
宠物告诉我,大灾变的原因是由于愚蠢的索兰尼亚骑士,虽然之前我也听过类似的说法,但我却从没有真正相信过,但经历了这一回,我真正相信了。我们团队里那个骑士,居然在走路的时候晕过去了,而且是中暑!!天哪,这样的身体,不如在家里让仆人打扇喝凉凉的井水(凉水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收租去吧,出来简直就是给我们麻烦。这是第一个让我对这个骑士摇头的地方。第二个,他跑到人家家门那里,也不敲门,就直接一脚踹过去,把别人的门板踹坏掉了不说,还把自己的脚夹在了门上。不知道其他索兰尼亚骑士怎样,但我知道,如果要找大灾变的原因,面前这个一定就是了,帕拉丁他们,一定是因为这些骑士笨到这种不可忍受的地步,才忍不住把火山扔下来的,或者,是笑岔了气不留神把手上的火山笑掉落在克莱恩了?还有还有,他居然喝了一口自己带来的酒就醉得不省人事,害得我还要从那么难走的山路上把他拖回城里去。呼呼……
然后就是我们的白痴队长,跑到人家家里去抬手就给人家的主人一箭,完全就没有应有的礼貌。害得我们差点被暴怒的主人当作强盗杀掉。真是气死人了,我才不要在见到龙以前就被这种人连累死掉呢。不过还好人家是明事理的人,不然我真的就要被害得莫名其妙地死掉了。
好吧,牢骚发完,正式地来写写我的第一次,恩,应该叫做冒险吧。
我们大约走了两天左右才走到巴利弗山脉那个克伦威尔所说的洞穴的入口,途中偏偏老天不作美,经历了两次夏雨。嗯,毫不隐讳的说,我讨厌下雨那种凉凉的感觉。但下雨的清晨会有露水(虽然冯说那是雨水),这可能就是有些人说的事物的两面性吧,一个钢币总有两面。说到途中,我还不得不补充的一件事情就是:骑士大人差点把手烫伤了。因为他觉得他能像我一样把手埋进火里去拿着干粮烤热。就像那些魔术师们表演的时候一再申明的,没有经过特殊训练不要随意模仿。但我想,虽然我没有这么说,骑士大人以后也不会这么做了。
到洞口的时候,我承认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段时间跟着这群行为怪异的人呆久了,我居然忘记了基本的礼仪,进别人家之前要敲门。于是一起秀逗的我和宠物还有冯便跟着那两个人类一个做出一脸凝重的表情看着木门,我甚至还疯掉一样拿出了长弓。摇摇头,真不好。
做了坏事果然是要遭到报应的,于是当骑士和白痴队长把人家的门砸坏以后,主人怒气冲冲地举着斧头冲了出来。更让人吐血的是,白痴队长居然射了别人一箭,然后下一秒钟,我就看到主人锋利的斧头在队长粗燥的皮肤上画出了一个漂亮的警告符号,而那白痴队长像一截木头一样,“咚”,栽倒在地。
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我小心地往后退了一步,收起长弓,然后又做了一件很蠢的事情,(天啊,此刻我才意识到愚蠢真的是可以传染的,以后要离这些人类远一点。)我居然又无意中拔出了长剑。所以当现在我写日记的时候回想起来,虽然没有拿着剑尖指着别人,但我拿着剑站在别人家门口说“我们真的没有恶意”实在是太缺乏说服力。
还好我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否则现在在这里安然写写画画的可能就是佣兵团的某个文书了——他应当是从容地写下C团第二小组悉数死于愚蠢一类的字样。
米诺陶尔先生的确是一个很讲道理的牛头人,在我们收起武器和我(对,那个白痴队长早就昏迷在地;而某个骑士显然也忘记了自己该做什么)堆起笑意地解释和道歉之后,他虽然仍旧生气,但却原谅了我们。因为米诺陶尔先生虽然放下了那把巨大锋利的斧头,却依然威严(或者叫愤恨)地说了一句:“年轻人……我一直很敬重索兰尼亚骑士……如果你不是骑士的话,那你今天便走不出这道门。”
事情很快被弄清楚了,这个山洞原来的主人是一个食人魔,而那个邪恶的家伙手下有一大群溪谷矮人,也许因为跟随食人魔太久,溪谷矮人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拦路抢劫。于是我们的矮人就被拖到了这里,当然,米诺陶尔先生根本就不知情。
误会弄清楚以后,事情很快就解决了。米诺陶尔先生同意我们带走佛林特,(我一直很好奇这个看起来还比较健壮的矮人为什么会被一群溪谷矮人捉住,但火炉先生显然不愿意讨论这个问题,无论我是多么热切地想知道个究竟。)我们也向他保证我们一定会回来修好门。
我猜测米诺陶尔先生可能不怎么情愿独自居住在这里,他提到家的时候,脸上有着深深的悲伤,于是我决定改天有时间回来和他聊聊。谁叫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可怜人呢,说起来我还更惨一点,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还有一个叫做家的地方……当然,这次,我很聪明而且很有礼貌地得到了米诺陶尔先生的同意。
回程的路变得轻松愉快,只有一点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佛林特•火炉先生在听到他一个名叫泰索何夫的坎德人朋友的名字时就会抱着头呻吟。我猜他可能在那个洞穴里呆得太久得了风湿一类的疾病,但他很客气地回绝了我关于去看医生并且通知他的小坎德人朋友的提议。
任务于是平安而圆满地完成了,嗯,除了那个野蛮而又白痴的队长受伤昏迷的小插曲和笨骑士惹下的一堆烂摊子以外。在冯提交了书面报告以后,(本来这件事应当由队长来完成,不过,一个不会读和写的队长例外,)我们又获得了一个新的队长,那个笨蛋骑士。我不满地瘪了瘪嘴之后,幸灾乐祸地发现原来不止我一个对这个任命不满,冯率先对下达命令的人发难,说没有必要听从于这样的笨蛋;(好吧,冯的口气要比这里缓和很多,但意思却没有差到哪里去。)然后我的宠物很恰当地表达了他只听命于我和那个红袍的怪人,虽然很不满为什么他会听命于红袍的怪人,但我明白一个词:潜移默化。哼!红衣服的家伙,接受我的挑战吧!这是关乎荣誉的战争,我要把我的宠物抢回来!
于是大家看着可怜的笨蛋骑士脸上一阵青一阵白。^_^
任命结束以后,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于是大家各自作各自的事情。可怜的宠物,居然在两天之内看着我背着的大大小小的杂物晕过去三次,冯和我都一致认定他有严重的贫血。看来我还是没有照顾好我的宠物吗?有点沮丧。
带着宠物和跟着冯出去吃东西以及购物的路上,宠物告诉我我身上有着强烈的魔法灵光。听得我有点晕晕糊糊的,不过管他呢,能在热辣的阳光下和我的宠物一起散步逛街吃东西聊天,管它什么魔法去死!
还有两件事情值得提一提的。
第一就是今天去吃东西,笨蛋骑士和白痴队长,恩,现在该称呼为白痴野蛮人被饭馆里的服务生鄙视了。呵呵……看来人笨了真是要遭天谴的。不过有一丝丝可怜他们,笨又不是他们的错。
第二就是我学会了宠物说的那种语言,就是被冯称为球状语言的。但我确信我说话的时候嘴巴里没有掉出球来。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指出,宠物说我自小就会的那种语言的时候,恩,似乎被他自己称作龙语的,经常会有发音的错误;而且他看那本龙语写成的奇奇怪怪的书的时候,我发现上面有很多字符和写法都是错误的,作为他的主人,我有义务给他重新用正确的书写方法抄誊一本。
好困……今天就到这里吧……
希望明天的太阳依旧火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