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那正好,我省了。
把刚才翻的一点发上来,算是善始善终。
“想得美!它再钻篱笆回来,在我家拉屎,踩我一车爪子印。没门!老子恨死这只烂猫了!它死定了!”
“著名作家!”猫挣扎着声嘶力竭地喊。
“我给你十块钱!”我又一次脱口而出。
杰拉德瞪着我,眼光开始犹豫。他在盘算十块钱值不值得他放弃一次跟邻居死磕的机会。“你要它干嘛?”他问。
“我家地下室有老鼠。”我顺口胡诌:“我养它吃老鼠,比我请工人弄便宜多了。”
“是吗?”他掐着猫的手仍然没有放下来:“请工人可不止十块钱。”
“你随便,我买鼠夹子还更便宜呢。”我转身作势要走。
“拿十块钱来,把猫带走。要是让我看见它再跑回我们家,我就给你们俩一人一枪!”
“敢!”
我未必能让他用枪打着,不过他也未必不敢打。我包里正好有十块钱,省得我回去掏衬衣口袋了。那是我这礼拜的咖啡钱。我掏出钱给他,他一手抓过来,一手把猫塞到我怀里。他是成心想让猫抓我。这猫也真是,刚还求我救它一命,也不说感激,还在我怀里乱抓。我使了一招熊抱才把它搂住。杰拉德大笑。我抱着猫,回到我家后院,摔上门,一路抱着它进了屋子。刚放开,它就一个箭步闪到冰箱后面,不出来了。
“哎,猫!”我喊道:“快点让我变成著名作家!”
它不出来,也不说话。
“过来,咪咪,咪咪。”没用。我倒了一小碟牛奶,不成。我开了一罐金枪鱼罐头,没戏。冰箱自打我搬来就没挪动过,我也不打算尝试。我又试了几招想把它哄出来,均告失败。我放弃了,转身回到院子里,继续喂鸟。你说这叫什么事儿?真是脑子秀逗。更可气的是我把一礼拜的咖啡钱都给了那个杂种,换回来的是我根本不想养的一个玩意。
别误会,不关猫什么事。我不讨厌猫,可是也不特别喜欢。我要是想养宠物,怎么着也得是又通人性、又忠诚的那种,比如狗阿;要不就是又好养、又好玩的那种,比如金丝雀阿。猫不行,可现在偏偏养了这么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