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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的故事

QUOTE (映月花吹雪 @ 2005-10-04,19:51 PM)
史东(注:矮人之神)

恩~~~~史东原来是矮人之神啊.............
为什么我看到漫天的STONE向楼主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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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穿黑袍的魔法师 @ 2005-10-05,10:32 AM)
QUOTE (映月花吹雪 @ 2005-10-04,19:51 PM)
史东(注:矮人之神)

恩~~~~史东原来是矮人之神啊.............
为什么我看到漫天的STONE向楼主飞来.....

哈哈~~~


不错,支持你,继续啊,期待ing

真的好有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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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gh.gif laugh.gif

我不介意~~
不错啊~~

你就华丽的恶搞下去吧~~~~~~~~~~~
我也会华丽的支持下去的~
呵呵 amaz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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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文,喜欢排骨!~~~ laugh.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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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最近我所处的地理位置十分诡异,以致之前出来上个网也是来的匆匆去的仓促仿佛有只食人魔在屁股后追着一样,所以也没有什么时间仔细看回贴以及认真地回复你们的回贴,抱歉……
之前的文章都发的挺匆忙,没注意有些小节之间的连接处竟然少掉了一些什么,改天发个修正版好了……

TO 0号:你所提的方法确实方便,只是加固加套加皮加盒子加保护膜加塑封的法杖拿在手上一定很恐怖,既然只是小说而已,为了好看,只能牺牲掉主角的方便了呢~
TO 天生云:确实是误会了……我以为阁下是要我全文一起发完,但是我还没写完。其实你的意思是每一贴的字数太少了,合成一贴一起发是吧?明白了。
至于情节速度和环境描写的问题,我只能用本人“废材”和“懒”来回答了。
(其他的下次再回,汗.............)
在下面的故事里,我将很无耻地颠覆掉一个经典,如果安徒生老大从棺材里爬出来跳脚的话,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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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音高叫着:顶上去吧~给你连载~
于是,顶就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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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貌似排骨会成为人气最高角色。不过可怜的侍卫长被如此对待,排骨兄一点儿意见也没有?怎么也是后辈臣民,体谅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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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gh.gif laugh.gif

幽雅一点~~转个圈~~
表现一下欣喜的状态~
然后甜甜的回眸一笑
再让后用着怨灵的音调高叫出:"啊amazing.gif!!!!!!!!!!!!!!!!!!11111我最爱的海的女儿啊amaz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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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好文章,光看不回帖是罪大恶极的。

给你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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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准的…… laugh.gif

下一个经典又是什么?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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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没有看,但是第一节……
“就连基特,作战时也完全不顾牧师形象地挥舞战斧冲在第一线。”
牧师用战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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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悠JJ:居然要那么久才发现,我真是失败到家了说……我会加油华丽地继续下去的,JJ也继续华丽地加油下去吧!

TO   穿黑袍的魔法师:表跟我提加速……否则暴走给你看…… ph34r.gif

TO   xiaomaome:所谓有烈火魔尘的味道……大概是因为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吧?不过水平却差了光年以上的距离呢。
实际上我开写之时还没看烈火魔尘(这么强的书之前居然一直没看,鄙视我吧……),那时之所以想到用第一人称是因为——如果犯了哪些常识性的错误,例如把太阳写成从西边起来的,我就可以推卸责任说:“这不是我的错,是主角本来就一直以为太阳升起的方向叫西方……”如果文笔很烂被人骂了,我也可以推卸责任说:“这也不是我的错,因为这算是主角的回忆录,主角是一个法师而不是吟游诗人,文笔不怎么好也是很正常的……”
最后无耻一句:“我想的还是很周到的吧?”(奸笑……)


TO gunbuster363:戴上狼面具的野蛮人?那是什么东西呀……
不管了,反正,过段时间我将会在八卦篇中透露为什么队伍里会出现一个兽人滴,请拭目以待! laugh.gif

TO LydiaBlunce:
敲诈篇:
强盗A:想活命就拿钱来!
迪:要钱米有,要命一条!
强盗A:那你就去死吧!(扑上去痛扁ING)
(以下画面太过血腥暴力,恕不详细描写)
十分钟后……
强盗A(鼻青脸肿地):55555我知道错了,这是我的全部财产,英雄饶我一命吧!
迪:吼吼吼~

勒索篇:
小人B:如果你不把钱交出来的话,我就把你小时候尿床的照片公布出来!
迪:你说啥?
小人B:我说我手里有你小时候尿床的照片,不想被所有人看到的话就给钱!
迪:照片是啥?
小人B:照片都不知道?!照片就是#%*&&@$^$@#$^@$@……(省略3分钟的解释)
迪:啥?
小人B(冷汗):你看清楚了,就是这个东西!
迪:这是啥?
小人B(倒地不起):……

欺骗篇:
黑店主C:这件链甲乃是传说的矮人大师某某某•某某花十年时间精选最好的材料,再花三年时间倾力打造,具有刀枪不入、百毒不倾、魔法免疫、除体臭、防蚊虫等等优点,原本没有三千金币我是不会出手的,看你也挺识货的样子,就两千金币卖给你吧!
迪:恩,便宜!(丢下两金币,拿起链甲走人)
黑店主C:喂!喂喂喂!回来!来人啊!抢劫啊!!
迪:……(无视)

偷盗篇:
盗贼D:到手了?
盗贼E:不费吹灰之力,要偷那种笨兽人简直是对本天才的一种浪费。
盗贼D:好,快来看看他包包里都有些什么值钱的东西。
盗贼D:唔……这是……
盗贼E:这种深色的,布质的,散发出奇怪味道的东西……怎么看都貌似……三个月没洗的臭袜子?!
盗贼D、E: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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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排骨的受欢迎程度在某人之上了……悠JJ我对不起你T_T

TO cainiao:排骨兄怎会有意见,它是一只忠诚的,和主人同仇敌忾的好排骨呀~!而且它当时什么都不记得了说。说起来凯尔是排骨的子孙来着,后代子孙跟几百年前的祖先的搭档,果然听起来就很诡异啊……也许应该叫排骨把王者之剑传给凯尔,不过凯尔惯用双手剑的样子,还是算了吧……

TO 伊拉龙:E搞区有句名言 “喜欢,所以恶搞”,也可以延伸为“喜欢,所以颠覆”吧……要是实在不能消气的话,大不了让你咬一口就是了,不过不许咬脸……

TO KOU_ZX:因为他们那个世界的神很宽大(或者说作者我很不负责任),所以没有规定牧师一定要用钉头锤、法师一定不能穿铠甲之类严格的规则。而且基特是一个很有个性(换句话说就是很不正常)的牧师来的。

TO 奇怪兄:虽然近来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所谓经典,就是拿来颠覆的”(《倩女幽魂》啊、《梁祝》啊、《夜半歌声》啊、《新斩美案》啊、《春光灿烂猪八戒》啊……不想再举了T_T),我深深地觉得,经典这东西偶尔颠覆一下下就好了,要是颠覆太多的话一定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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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之名字篇

作者我其实是一个很不会取名字的人,次要名字只要胡拼乱凑一个就可以了,因为懒得去重视所以很容易就能定下来,但是一到要给主要登场人物命名的时候,作者的大脑就会自动陷入无限死循环当机状态,其结果往往是主角的名字比配角更加乱七八糟不像话,下面是一些关于名字的八卦:

芙蕾亚: Freya这个名字其实比较常见,叫芙蕾雅也可以,似乎有个什么女神,忘了到底是哪个,也是叫这个名字来的。

排骨:以前玩网游的时候一概管召唤骷髅叫“排骨”or“小排”。

卡娜:就是把《秀逗魔导士》里的白蛇“娜卡”倒过来而已。

迪亚戈:这是我某网友在QQ上曾经使用过的名字,有一天我们之间发生了一段对话,大意是这样:

我:TRPG里你最想扮演什么?

迪:当然是兽人丫!

我:兽人?这个种族可以当同伴吗?

迪:拿GP来就行!

我:可是兽人不是很笨吗?我问你,1金币等于10银币,1银币等于100铜币,一杯麦酒25铜币,一盘牛肉80铜币,一个面包10铜币,你点了20杯麦酒10盘牛肉30个面包,给老板一个金币,请问他该找你多少银币多少铜币?

迪:管他X的,全抢了!

我:……

于是,这就是迪亚戈这个角色的由来。

后来,他看到了本篇恶搞小说后,带着一脸竖线告诉我,迪亚戈其实是佐罗的本名……

梅菲尔: “同”一个网友在某网游中用过的呢称。

莱恩:有人听说过《吸血莱恩》么?实际上这两个名字没多大关系,我是在取好名字以后才见到名叫《吸血莱恩》的游戏的,于是有了“莱恩假扮吸血鬼吓唬女主角结果可耻滴失败鸟”的一幕。

饭缸森林:饭缸森林=范岗森林=方贡森林(表告诉偶你不知道方贡森林是啥)。

塔特姆:其实原来想叫普塔托(POTATO)算了的,后来觉得把红龙取名为土豆的话也太对不起这个角色了(所以说作者我还是比较有良心的),于是改为塔托姆,接着打着打着怎么就变成塔特姆了呢?我已经秉承一惯不负责任的态度给忘记了。


那么,八卦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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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之前传篇

这是两年前写的一个开头,就像以往写的无数开头一样,也是写完开头就扔角落里发霉去了,后来居然在此基础上接啊接啊的就接出这么长一篇,只能说明作者的空闲时间真是多呀……(某人啊,你羡慕吧~嫉妒吧~!)

那时心里想的是写一个悲壮的正经的长篇故事(人鱼一段就是这么来滴),所以修改过后这个开头仍然不怎么搞笑。但是如今在下已经觉悟,对我等菜的鲜嫩翠绿的菜鸟而言,悲壮算哪根葱,正经算哪头蒜,只恶搞才是王道呀!

现在把这个比较无趣的开头拿出来,算是一个补充发言,用来说明芙蕾亚这样一个多疑的,不轻信任何人的,十四岁起就一直单独旅行的冒险者为什么会加入一个从组合上就说明作者有RPWT的队伍。







我带着满肚子的郁闷,打开门走进这家唯一亮着灯的酒店,转身把暴风雪关在门外。

看来一直以来的好运气也有失灵的一天,两个村庄之间徒步只有四个半小时的路程,我也会在半路碰上暴风雪,说起来这也是我对天气方面的知识几乎空白的一种悲哀吧。

天刚黑下来不久,坏天气使得附近的村民晚上除了用烈酒温暖自己以外没什么别的消遣,所以现在正是酒店最热闹的时候。

我不喜欢这种嘈杂的环境,以及那些少见多怪的人们打量我的眼光,但是没办法,我更不喜欢暴风雪。

店主人擦着杯子带着奸商特有的微笑问我:“要来点什么吗?小姑娘?”

“一些热的食物吧。”我往手上呵了口气,然后搓着僵冷的手指到火炉旁边坐下来。

“再来点酒如何?我这有一种酒的口味,你一定会喜欢的。”

谁知道他是不是想向我这个陌生人推销些什么卖不掉的陈年旧货呢?我懒懒地挥挥手:“来点吧。”

店主显然对一个小姑娘单独在黑夜的暴风雪里前进这件事很感兴趣,我不怎么想搭理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着。

好奇是当然的,这些人过着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不会放过任何可以消遣的信息。只是我能跟他说什么?说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我其实是一个冒险者,而且还是一个法师?他会笑倒在地板上吧。

我早就习惯了人们知道我是法师时的惊讶态度,而且我也刻意地隐藏了自己的法师身份,以便在应对敌人时取得出乎意料的优势。毕竟没有谁会把一个十几岁的手无寸铁的女孩子当成威胁,就算我告诉他们我是法师,他们也不会信,就算信了,也一定认为我不过是个勉强能放出小火球的学徒而已。

这是基本上是由于绝大部分法师的历程都是这样的:十几岁开始学魔法,二十几岁略有小成,三十几岁开始显现出威力,然后随着年龄和经历的增加越来越厉害。

大法师们招收学徒其实就是想要一个助手,所以谁会收一个生活自理都不能的小孩子做学徒呢?但是事情总有例外,由于我爸爸就是个法师,所以我4岁就开始学魔法,通用语的字母都没认全,他就迫不及待地教我读写咒语了。

还来不及好好回忆我的不幸童年,店主就已经把我的食物和酒端上来了。

一个法师集中力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以前都没怎么碰过酒,也无从知道到底多少酒才能让我醉趴下。感到有些口渴的我学着别人的架势端起酒一饮而尽,很清淡,还有一种淡淡的甜味在里面,喝起来还不错。

然后我就被那种从里到外暖和起来的感觉包围了,脸变的有点烫,但没什么关系,我的头脑还清醒地很,发现可以驱寒后,我问店主要了更多的这种酒。

几杯下肚以后,周围的人开始起哄,我每喝下多一杯,他们的起哄声就更大,我扫了这些人一眼,发现其中有一个大汉已经在别的人的推挤下离开座位向我摇摇晃晃地走过来,他嘿嘿地笑着在我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我不喜欢这种人,所以当他把那个小号水桶一样的杯子重重往吧台上一敲,张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我就给了他屁股下的凳子一脚。

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如果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这么做。于是这个水牛一样的大汉就轰隆一声摊到了地上,在周围人的轰笑中他恼怒地站起来,摇晃着分辨了一下方向,就怒吼着向角落里一个裹在灰绿色的袍子里,只在兜帽底下露出纤细下巴的女孩子扑了过去。

估计他是色盲,因为我穿的是深蓝色的袍子,但是一个醉的连方向都分不清的人当然不会介意两者的区别。

他抓住那个女孩细瘦的胳膊,那个女孩愤怒地挣扎了起来,另一只手忽然抽出一把匕首划了那头水牛一下。

然后整个酒店就乱套了,那些粗鲁的男人争先恐后地冲上去,也许是想劝架,但在我的眼里看来更像是扑上去帮忙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好兴致,居然踩着凳子爬到吧台上(后来越想越觉得很丢脸),对着那群人大声说:“你们这帮欺凌弱女的混蛋,接受制裁吧!”

然后,“轰”的一声,从天而降的雷电把酒店房顶打了个大大的窟窿。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怎么清楚了,似乎我发酒疯之余把酒店给拆了,然后那个女孩子就一路拖着我,屁股后面跟着一村子愤怒的村民,在雪地里逃了一夜。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放晴,我发现我躺在雪地上,底下铺着一张毯子,身上盖着灰绿色的斗篷,而那个与其说是被我救了,还不如说是救了我的女孩子,就坐在我旁边不远的树下。

凭良心说,她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因为斗篷盖在我身上,我看见她闪亮的金发,还有一看就没怎么晒太阳的乳白色的皮肤,以及像新长的树叶一样绿的眼睛——不对,大陆上有绿色眼睛的人吗?还有她的耳朵,怎么有我的两倍长而且还是尖的?!我一下子完全清醒过来,猛地坐起来,把她吓了一跳。

“……你醒了?”她惊吓之余冒出一句废话。

我想,在这种现在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优雅生物面前不应该这样失礼,于是迅速恢复了正常的表情:“多谢你昨晚的照顾,美丽的精灵小姐。”

她楞了一下,下一秒脸色就因愤怒而发青:“你说什么?!我可是个男的!!”

…………咦——?




精灵,是很~~~久很久以前曾经和人类一起生活过的种族,传说他们出现在这个大陆上比人类还要早上许多,传说他们聪明、优雅、美丽而且拥有超长的寿命和永恒的青春。

可惜有一天,因为误解隔阂分裂因为人类的贪婪嫉妒征服欲或者是别的什么的,人类和精灵的战争爆发了。

那场战争足足打了上百年,死伤无数,对于当时还没有发明投石车、弩炮之类的人类来说,精灵族的魔法和弓箭让他们实实在在地吃尽了苦头,而对于人口少繁育又慢的精灵族来说,那场战争几乎就是灭顶之灾。

最后还是一个大神官什么的出来调解,才使两方终于停火,从此精灵退到了森林深处,设下了魔法结界再也不和任何种族往来。

然后历史变成了传奇,传奇变成了神话……(不用怀疑,纯属抄袭)

再然后我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的一次酒后闹事中,认识了这么一只本来应该只存在于传说里的精灵。



我在积雪覆盖的小路上走着,这个叫梅菲尔的精灵就这么蹦蹦跳跳地跟在了我后面,论年龄,他比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都大,已经227岁了,但是我实在没办法不把他当小孩子看。

“这么说,你会离开精灵森林出现在人类当中,就是为了‘离家出走’这么个可笑的理由?”

“可笑吗?”他瞪了我一眼,“什么事都被父母管着,一句‘你还小’就否决了所有我的看法,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可是外面是很危险的哟,假如站在你面前的我不巧就是一个坏人的话,你现在已经被关在笼子里放在市集上拍卖了呢。”

“你不会的,我们精灵族对邪恶有天生的敏感,不会看错的。”

“你还真是自信呀。不过话说回来,精灵的寿命好象有2000-3000岁吧,两百多岁的你就相当与是人类十四五岁的年龄,难怪会做出‘离家出走’这么幼稚的举动呢,哦呵呵呵呵何……”

倒不是我喜欢气他,只是这小家伙一生气脸色就发绿这点实在是太~~好玩了。

但是好玩归好玩,他总不能就这么一直跟着我吧?

“好了,精灵,外面的世界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单纯,还是快回家去吧。”

他坚定地摇头:“不,我不回去。”

“那你打算干嘛?到处乱晃的话很危险哦。”

“你就是传说中锄强扶弱的冒险者吧?我当你的同伴好不?”

我一个踉跄差点栽在雪地上:“首先我要告诉你,冒险者不是锄强扶弱的英雄,我们说好听点是佣兵,谁给钱就用武力替他解决麻烦,说不好听点就是武装土匪,专门抢劫那些守着财宝不放的可怜生物,这才是冒险者的生活。然后,我是一个独来独往的冒险者,我不相信任何人,同伴对我来说和敌人一样危险。最后,你以为你是谁?连个醉汉都打不过的你还想当冒险者?”

“我不是打不过他,只是不想杀人而已,我也受过战斗的训练,不会成为负担的。”

“那又怎么样?我不需要同伴!”我恼怒地一脚踢开挡路的树枝。

他加快几步跟上来,像个害怕被家长抛弃的孩子:“可是……”

“没什么可是!”我露出狰狞的表情说,“不许再跟着我,否则我就把你变成一只青蛙,再把你烤了吃!”

他显然吓住了,楞了一下。我越过他继续走。

他没有再跟上来,很好,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他还站在那里,带着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装可怜也没有用的,我是不会同情你的。

我继续走。

就算用那么漂亮的脸装可怜也是一样,我是绝对不会同情你的。

我仍然继续走。

……算了,要是放着他不管的话,他真的会被人捉去卖掉的吧。说到底,我还是一个太过于善良的人。

于是我带着认命的语气说:“好吧,你要跟着我就跟吧,事先说好你要是不能保护自己,死了可不要怪我!”

他马上笑嘻嘻地追上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

…………我上当了,这家伙怎么会被卖掉?他根本是只阴险的恶魔啊,那副可怜相原来都是装的!



多了梅菲尔这个跟班,令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沮丧和郁闷。

和所有传说中的精灵一样,他也是个神射手,而且动作敏捷,警觉性也很高。就战斗力而言,他是个合格的冒险者,问题是和他搭档的我是个法师。

你有听过法师和弓箭手的搭档能合作愉快的吗?

跟他合作了几次,结果都是我跑也不是留下也不是手忙脚乱气急败坏差点连咒语都念不准,而他为了掩护我施法干脆就抽出短刀和接近的敌人拼上了。白痴才拿自己的弱项去拼别人的强项,反正都已经有一个同伴了,我以往打了就跑的单人战斗模式是一去不复返了,那就干脆破罐子破摔,再去多找几个能当肉盾的同伴好了。

于是,在冒险者公会的引见下,我和一支组合十分奇怪的队伍见面了。

下午颇空旷的旅店里只有他们几个在那,队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战士,隔着厚厚的冬装都能看出他结实的肌肉,他搔搔红褐色的胡碴,颇有些惊讶地瞪着我:“你就是法师芙蕾亚?”

我点点头,对这种反应习以为常到不想多做解释。

一个小麦色皮肤、身材挺高的女战士高兴地搭着我的肩膀:“这个法师比我想象中的可爱多了,我喜欢!”

队长旁边一个琐子甲外套着牧师袍的矮人摇摇头:“可她还是个孩子。”

队长没理他,向我露出友好的笑容:“我看过你的任务记录,毫无疑问你是个优秀的法师,欢迎你加入我们的队伍。”

然后他一一介绍他的队员给我认识,身材很高的女战士叫卡娜,那个矮人是牧师基特,里面还有一个十分高大的,面前堆了一叠盘子还在不停地吃的兽人,那是狂战士迪亚戈,坐在角落一声不吭的红头发青年是战士凯尔,队长同时也是凯尔的师父,名字叫塔特姆。

“你的这个同伴当然也可以一起加入。”他看着蒙着脸还躲在兜帽下的梅菲尔,“呃……他是盗贼还是刺客?”

梅菲尔不由瞪了他一眼。

塔特姆看到梅菲尔的绿色眼珠时大吃一惊:“精灵……”

看来这个队长还是挺有见识的,我解释说:“是弓箭手,他和常人有些不太一样,所以不能让人看见真面目。”

“恩,我理解。”塔特姆点点头,惊讶过后他的笑容只能用阳光灿烂来形容,“我们同样欢迎你的加入,一个精灵弓箭手将会对我们有很大帮助的。”

这就是我加入这个普通(?)的冒险队伍的过程。





好了,全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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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啊伟大啊……果然所有心态正常的人类在初次看到精灵正太时的第一反应必定都是“精灵Loli”……Orz||||||||

上蹿下跳地要求给梅菲尔加戏份~~~ wub.gif

Freya是北欧神话中的那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集阿佛洛狄特、狄密忒尔加她闺女、伊什塔尔外加伊西丝于一身的~~~超级大美女女神……(路人甲望着回帖者逃跑中的背影:说这话会遭天谴的……而且因为得罪的神太多,就算你是Planewalker也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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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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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era:啊,终于找到了原来Freya是北欧的神话里英勇美貌加无节操的美女神祗啊~~~哭一下……
但是SeraMM啊,是不是我那个END加的还不够大……那我在后面再加一个……
至于给梅菲尔加戏份嘛,你的要求我还能不答应吗……假如——我是说假如——在我有生之年还会再继续往下写的话……

TO 妖师:是的,没有了。

另:修正版已经发到文学研究院
http://www.cndkc.net/bbs_en/index.php?act=...t=0#entry238924
有兴趣的可以去对比一下。

终于完成了呀……对于懒出水平的作者而言,简直是一个奇迹呢——
结尾那段太失败,连改都不想改了,就这样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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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得有好孩子还在一一回复啊~
难得我N久没来,居然发现终于有文完成了啊~
难得那么好的犯罪对象果然是极品啊~
难得……
恩咳咳,那么,我潜水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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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排骨让偶想到种子外传里的乔治格伦口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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