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原来红岩里有一段关于刑法的描写:
用带了倒刺的皮鞭抽打犯人,把犯人的腿打得全是洞眼,血流不止。接下来,向那双千疮百孔的腿上泼辣椒水,再用纱布裹起来,等血干了之后——刷拉一声,把纱布撕起来,这下就爽了:血和肉一起被拉起来,弄的好的话,骨头都应该看的见……
哈哈哈哈哈,想起来就觉得爽
据说还有把活人的手防在火上烧,烧的半焦不焦的时候,呲啦一声,泡进冰水里,那感觉太爽了,然后,整个手就脆掉了,碰一下就便成了碎片
还有让人保持清醒的状态,从脚上开始吃她,慢慢的吃,先别吃要害,能吃多久吃多久。尽情享受她的尖叫吧,哈哈哈哈哈哈

比凌迟还惨的说,记得洒点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