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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杜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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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 take your offer as a compliment. Thank you very much. I am honoured.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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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苏珊·克拉克的著名奇幻小说《大魔法师》,是目前我所读过的最好的一本奇幻小说。优雅的不列颠文学传统、奇异的民间神话和苏珊·克拉克丰富的想象力使整个故事充满了令人着迷的幻想。而韩慕照大人娴熟的语言更令作品增色许多。虽然《大魔法师》一书已经出版,但是韩慕照大人的译版仍极具阅读和收藏价值。此文已在国内最大最好的奇幻网站龙骑士城堡连载。为了大力推广最有水准的世界奇幻小说,特别BLOG上连载,以供诸君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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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更新两次,谢谢您的辛勤耕耘和充满智慧的精品译制。
默念咒语,熄灭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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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二十五枚来历不明的基尼
1808年一月



全城最好的杂货铺要数圣詹姆士大街的“布兰迪记”。这么说的人可不止我一个。沃特男爵的爷爷威廉•坡过去购买咖啡、巧克力和茶,绝不去别家。他声称,喝过“布兰迪精磨深度烘焙土耳其咖啡”,就觉着别的咖啡都不新鲜。然而,威廉•坡爵士这般照顾生意,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虽然他不吝惜口头表扬,对店里伙计总是彬彬有礼、不拿架子,别人却从来没见他付过账。死的时候,他欠下布兰迪家一大笔债。布兰迪老板是个形容枯槁、脾气火爆的小老头,听到威廉爵士的死讯,他气得发了狂。没过多久,布老板也死了。很多人都认为,他死是为了追债去的。

布老板一死,生意便由老板娘接手。布老板岁数大了才结的婚,我不说您也猜得出,布太太的婚后生活并不算太幸福。结婚后没多久,她就发现,布老板看金币、银币的劲头,胜过看她的脸。要我说,不爱看她的男人肯定有毛病——布太太的容貌是那样可喜、可爱。她生得一头柔软的棕色发卷,一双淡蓝眼睛,表情甜美可人。在我看来,像布老板这种除了有钱一无是处的老头子娶了年轻漂亮的太太,肯定当宝贝宠着,千方百计讨她欢心。可人家布老板就不这样。他连房子都没给太太单买。一栋房子的钱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而他这种一毛不拔的人坚持把家安在铺子楼上的小屋里。结婚十二年来,这间小屋身兼数职,是布太太的客厅、卧室、餐厅兼厨房。布老板死了不到三个礼拜,布太太就在安吉尔区附近的伊斯灵顿买了栋房子,雇了三个女佣,一个苏琦、一个达芙妮,还有一个德尔斐娜。

此外,布太太还雇了两名伙计在铺子里照应顾客。约翰•阿普彻奇老实沉稳、勤劳能干,而一头红发的托比•史密斯胆子小,行为常令布太太莫名其妙。他有时闷闷不乐,有时热情活泼、突然就来了精神。布太太看账目有几处对不上的地方(做生意常有的事),再一问托比,托比就一脸苦相,坐立不安。布太太开始疑心是他私吞了差额。然而正月里有天傍晚,一件怪事令她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当时,她正在铺子楼上的小屋里坐着,有人敲门。托比•史密斯挨挨蹭蹭地走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看她的眼睛。

“怎么了,托比?”

“太太,劳您驾,”托比眼睛不知往哪儿看才好,“钱数对不上。我跟约翰数了又数,太太,我俩把总数加了十几遍,就是看不出问题出在哪儿。”

布太太咂了咂嘴,叹了口气,问他多少钱对不上。

“二十五个基尼,太太。”

“二十五个基尼!”布太太惊叫起来。“二十五个基尼!咱们怎么差了这么多?哦,我想你们俩是算错了,托比。二十五基尼啊,咱们整个铺子都凑不出这么些钱!哦,托比!”说着说着,她突然反应过来,“咱们肯定是给抢了!”

“没有,太太,”托比说,“抱歉,您误会了。我刚才说二十五基尼对不上,不是说咱们差了这么多,是超了。”

布太太瞪着他。

“您这会儿下楼到铺子里,太太,”托比说,“您可以亲眼看看。”他替布太太开了门,一脸焦急、恳求的神情。于是,布太太下楼进了铺子,托比跟在她身后。

当时大约晚上九点,云遮住了月亮。铺里这会儿已经上了板子,约翰和托比把灯也都灭了。按说屋里应当像闷进茶罐儿一样黑,然而此时却充满了柔和的金光。光似乎是由柜台上一堆金色的东西发出来的。

那是一摞闪闪发光的金基尼。布太太拿起其中的一枚,细细检查。金币在她手上,仿佛一只淡黄色的光球。这光很是奇怪。笼罩在光芒里的布太太、约翰和托比,容貌都走了样:布太太看上去骄矜傲慢,约翰看上去阴险狡诈,而托比则是一脸凶相。一看便知,这些都不是他们各自本来的性格。更怪的是,店里码成一面墙的那十几只桃木小抽屉,在光下都发生了变化。平时,抽屉上的金字标的是里面盛的东西,比如:豆蔻(剑叶)、芥菜(不去壳)、草果、茴香末、月桂叶、牙买加椒、生姜精、孜然、胡椒子、食醋。然而此时,这些字看上去却好像是:宽恕(应予)、济养(不应受)、梦魇、福寿来、欠佳运、刀灭九族、子女情、茫然、明眼人、食言。幸好他们三个谁都没发现这般奇怪的变化,不然,布太太准会忧心忡忡——她可不知该如何给这些东西定价。

“可是……”布太太说,“这钱总得有个来路。今天有人来还账吗?”

约翰摇头,托比也摇头。“再说,”托比又补了一句,“没人欠咱们这么多。当然啦,除了沃克索普公爵夫人。说实话,太太,她……”

“行了,托比,就这样吧。”布太太打断了他的话,想了想说,“有可能是某位先生想拿手帕抹脸上的雨水,一掏兜,连钱也给带到地上去了。”

“可我们不是在地板上发现的,”约翰说,“这些钱就在匣子里,跟所有钱在一起。”

“那……”布太太说,“我就无话可说了。今天有人拿基尼结过账吗?”

约翰和托比都说没有——没人拿基尼结账,更不用说一下子掏出二十五枚基尼或者二十五个这样的人了。

“太太,您看,这么黄澄澄的基尼,”约翰叹道,“简直像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一块磨乌了的地方都没有!”

“太太,您看我要不要去把布莱克先生找来?”托比问。

“哦,对啊!”布太太激动地说,“不过……仔细想想,不,也许咱们不该去麻烦人家布莱克先生,除非大事不好。眼前这事儿也没什么不好的,是吧,托比?或者也许这事儿确实不好。我不知道。”

一大笔钱从天而降,在我们这个年代实在少见——这到底是坏事还是好事,老板娘说不出来,托比和约翰谁也帮不上忙。

“不过,”布太太接着说,“布莱克先生那么聪明,我敢说他眨眼工夫就能明白怎么回事。托比,往哈里大街跑一趟。替我问布莱克先生好,问他有没有空,我想跟他聊一会儿。不,等会儿!别这么说,听着就好像咱们指使人家似的。你一定先跟人家道歉,说打扰人家了。然后你就说,等您什么时候有空再来,要是能来聊会儿天,我们老板娘特别感激——不,特别荣幸——不,就说特别感激。”

自从她接管了布老板的生意,沃特男爵也继承了他爷爷的债务,于是布太太也就认识了史蒂芬•布莱克。基本上每个礼拜,史蒂芬都会带着一两个基尼到店里来还账。然而奇怪的是,布太太总不乐意把钱收下。“哦,布莱克先生!”她会说,“我求您,还是快把钱拿回去!沃特男爵准比我急着用钱。上礼拜我们的生意好极了!铺子里这会儿刚好有些卡拉加巧克力,买过的人都说全伦敦也找不着这么好的东西——风味、口感比别的巧克力都好得远!全城上下到处都有人从我们这儿订。您不来一杯,布莱克先生?”

随后,布太太就拿一把漂亮的青花瓷壶泡好巧克力,给史蒂芬倒上一杯,并非常关切地问他感觉如何;看样子,就算城里到处都有人从他们这儿订,布太太也得等史蒂芬表了态,才相信这巧克力是真好。布太太对史蒂芬的好意绝不止一杯巧克力,她还十分关心他的身体。外边冷,她就得问问他觉得屋里够不够暖;天下雨,她就担心他会不会着凉;若是天气炎热、干燥,她就非让他坐到窗户边上,看看窗外碧绿的小花园,舒爽舒爽。

每到史蒂芬准备告辞的时候,布太太就把钱的事重新提起。“不过下个礼拜,布莱克先生,我可就说不准了。没准儿下个礼拜真得要一个基尼才能救急——客人不是回回都清账的。那我可就做主啦,您下礼拜三再来,礼拜三下午三点钟。那会儿我最清闲,既然您好心说爱喝,我肯定泡好一壶巧克力准备着。”

男性朋友们读到这里,一定会笑笑说女人根本不懂做生意。而女性朋友们则和我想的一样:布太太可会做生意了,她这辈子最大的一笔生意就是拿自己的情换来史蒂芬•布莱克对她的爱。

托比跑了一趟,捎回来的不是口信,而是史蒂芬•布莱克本人。布太太关于金币的忧虑一扫而空,心头取而代之一阵焦灼,感觉却十分受用。“哦,布莱克先生!您这么快就来啦!我真没想到您这会儿有空!”

史蒂芬站在金币光芒之外的黑影里。“这会儿我在哪儿都无所谓,”他话音含糊,一反常态,“府上乱作一团。我们坡夫人身体不舒服。”

布太太、约翰和托比听了这话,大吃一惊。跟全伦敦人一样,只要事情与坡夫人有关,他们就特别感兴趣。只要能跟王公贵族沾上点边儿,他们便十分骄傲,而坡夫人的惠顾则给他们带来最大的荣耀。坡夫人早餐面包抹的是他家的果酱、杯里盛的是他家豆子磨的咖啡,一说起这些,他们就无比自豪。

突然,布太太觉得不妙。“夫人她别是吃了什么不合适的吧?”她问。

“没有。”史蒂芬叹了口气,“根本不是吃的问题。她说她胳膊疼、腿疼,夜里做怪梦,浑身发冷。但大部分时间里,她少言寡语,没精打采,身上摸着都冰手。”

史蒂芬走进奇异的光芒里。

之前托比、约翰和布太太身上发生的奇异变化,和光芒里的史蒂芬一比,简直平淡无奇:他本来的英俊增添了五倍、七倍、十倍;脸上的神情多了些超凡脱俗的贵气;最神奇的是,那光芒不知怎的,集中在他眉宇,聚成一只环,仿佛为他戴了一座王冠。然而如同先前一般,谁也没发觉眼前的景象有任何不寻常。

史蒂芬黑瘦的手指拨弄着金币。“在哪儿发现的,约翰?”

“就在这钱匣子里,和其余的钱混在一起。布莱克先生,这些钱能是哪儿来的呢?”

“我跟你一样,也琢磨不出。所以我无可奉告。”史蒂芬又对布太太说,“布太太,我想当务之急是要避避嫌疑,免得有人怀疑您这笔钱来路不正。我想您应当找个律师,把钱交给他,让他在《泰晤士报》和《晨报》上都登个启事,看看有没有人曾在布记铺子里丢过二十五基尼。”

“请个律师,布莱克先生!”布太太恐慌起来,“哦,这可得花不少钱呢!”

“律师要价就是高啊,布太太。”

正说话的当儿,圣詹姆士大街上一位先生刚好路过布太太的铺子,发现窗板缝里透出金光,知道铺里还有人。这位先生正好要买茶叶和糖,于是敲响了铺门。

“有客人,托比!”布太太大叫起来。

托比赶去开门,约翰把钱都收了回去。钱匣子一合上,屋里顿时一片漆黑,大家这才意识到,刚才能看得见,全靠这些古怪金币散发出的光。约翰于是赶紧跑去重新点灯,好让铺子里的气氛明快些。托比则把客人要的东西都称了出来。

史蒂芬•布莱克往椅子上一坐,把手捂住了额头。他面色死灰,看上去精疲力竭。

布太太坐到他身旁,轻轻碰了碰他的手。“我亲爱的布莱克先生,您是不舒服吧。”

“我就是浑身疼,感觉仿佛跳了一夜舞。”他又叹了口气,用手托住脑袋。

布太太抽回了手。“我没听说昨天晚上还有舞会,”她的话里夹着一丝妒意。“您玩得还愉快?您都跟谁跳了?”

“没有,没有,昨天没有舞会。我身上的疼都是跳舞以后的疼,跳舞的快乐却一点儿都没尝到。”他突然抬起头来,“您听见了吗?”他问。

“听见什么,布莱克先生?”

“钟,丧钟。”

布太太听了一会儿。“没有,我什么都没听见。亲爱的布莱克先生,我想您能留下来吃晚饭罢?那我们太荣幸了。不过恐怕没什么好菜,一点点,上不得台面。只有些汽锅牡蛎、鸽子馅饼,还有炖羊肉。您是老朋友了,肯定不嫌弃。再让托比去买些……”

“您肯定没听见?”

“没有。”

“我不能久留。”看他的神情,仿佛还想再说几句,嘴巴都张开了,然而钟声断了思绪,他于是无话。“祝您晚安!”他站起来,匆匆欠了欠身,走出了铺子。



(本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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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更新了!难得看到翻译的这么精彩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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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本章上文)
……
“我不能久留。”看他的神情,仿佛还想再说几句,嘴巴都张开了,然而钟声断了思绪,他于是无话。“祝您晚安!”他站起来,飞快地欠欠身,走出了铺子。

上了圣詹姆士大街,钟声仍未断绝。史蒂芬走在路上,却仿佛置身雾中。刚到皮卡迪利,一个戴围裙的杂工端着满满一筐鱼突然从小巷子里拐出来,为了躲他,史蒂芬撞上了一位身材胖大的先生。这位先生身穿蓝外套,头戴贝德福德帽,正站在阿尔伯马尔大街的拐角。

这位胖先生回身看见了史蒂芬。他立刻警觉起来:一张黑脸离自己的脸这么近,一双黑手离自己的口袋和财物不远。史蒂芬高档的衣着、高贵的气质,他却视若不见,一口断定自己是要遭到袭击、被人抢劫了。于是,他举起手里的伞,准备出击,保护自己。

此时,史蒂芬有生以来最担心的情况发生了——人家肯定会叫巡警,而自己肯定会被揪上治安法庭,到时候,就算沃特男爵出钱、托人,也很难救自己出去。一个黑人,不偷摸、不扯谎——英国的陪审员们能想象得出么?他们能相信一个黑人竟会是个体面人么?没多大希望。然而,走到这一步,史蒂芬发现自己的态度反倒十分淡然,仿佛在欣赏玻璃幕后的一场戏、隔水观看池塘底的一幕剧。

胖先生又气又怕,双目圆睁。他张大嘴巴,正欲开骂,谁知刹那间,他整个人开始变化。他的躯干变成了树干,周身向四处长出胳膊来,胳膊化作根根枝杈;他的脸成了树的主干,个头向上猛蹿二十尺。之前帽子、雨伞的位置,已是两团青藤。

“皮卡迪利还有橡树,”史蒂芬想了想,并不十分在意,“这到少见。”

皮卡迪利这个地方也在变。一辆马车驶过,一看便知主人地位不凡:不仅有车夫驾车,还有两名男仆骑马殿后;车厢门上绘有家族纹章,拉车的是四匹个头相当的白马。史蒂芬看着看着,只见那四匹马越来越高、越来越瘦,长到几乎看不见了的时候,突然变成几棵弱不禁风的白桦树。车厢变成一丛冬青,车夫和男仆则分别化作一只猫头鹰和两只夜莺,霎时便飞走了。一位小姐和一位先生正在一起散步,周身突然冒出枝芽,二人合成一丛接骨木,跟着他们的狗也变成乌糟糟的一团蕨草。街边高高挂着的煤气灯似被收上了天,化作繁星点点,照耀着错综复杂的冬夜森林。皮卡迪利大街已缩成一条小道,穿入暗林之间,模糊难辨。

然而,如同梦里的奇遇,怪事总是有根有据,碰上就觉得合情合理。史蒂芬并不为眼前的景象所动。他仿佛早就知道,是有一座魔幻森林紧挨着皮卡迪利。

他走上了林间的小道。

树林黑暗、静寂。他从未见过头顶上这般明亮的星星,树木只不过是其间团团暗影。

整日里裹住他心头的那灰扑扑、黏嗒嗒的苦痛与混沌,此刻已无影无踪。他专心琢磨起昨夜的怪梦。梦中,他遇见一位身穿绿衣、满头白毛的怪客,这位怪客把他带进一栋房子,他便跟一群极其古怪的人跳了整整一夜的舞。

在树林里,悲凉的钟声听上去比在伦敦的时候更加清晰,史蒂芬走在小道上,一路跟着钟鸣。不一会儿,他便来到一幢极宏伟的石头房子前面,这栋房子上嵌着一千多扇窗户,有些窗口透出微弱的光芒。房子外围立着一座高墙。史蒂芬穿墙而入(他自己也说不清是如何进来的,他根本没看见大门在哪里),眼前是一座宽阔、荒寂的庭院,四处散落着骷髅、断骨、锈迹斑斑的兵器,看样子得有几百年没动过地方。这栋房子高大、宏伟,却只靠一扇寒酸的小门作为入口。史蒂芬弯腰低头,方才钻了过去。一进门,便看见一大群人,个个华服美衣。

两位先生正站在门口,他们上穿高档的深色外套、下着洁白无瑕的长袜,手套、舞鞋一样不少。此时二人正在交谈,而史蒂芬一进门,其中一位便回身,冲他微笑起来。

“啊,史蒂芬•布莱克!”他说道,“大家一直在等你呐!”

话音一落,提琴和笛子的声音重又响起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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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着看……
这种文字和白话不同……和翻译体也不同……(虽然这话听得别扭……)
所有写奇幻的现代汉语都能用成这样就太棒了……
踱走 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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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沃特男爵向各路人士征求意见
1808年二月



坡夫人坐在窗边,面色苍白,郁郁不乐。她的话特别少,真说起什么的时候,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听不出大概意思。丈夫和朋友关切地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说她恨透了舞会,再也不想跳舞了;音乐则是全天下最令人厌烦的东西——她奇怪自己从前怎么就没觉得。

坡夫人一反常态,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兴致,沃特男爵十分担忧。这跟婚前折磨她、害她早夭的症状太相似了。原先她不就很苍白么?目前她气色又不好了。原先她不就浑身发冷吗?如今这毛病又复发了。

坡夫人过去生病的时候,从未求医问药,对此,各路大夫都怀恨在心,认为这是对他们职业的侮辱。“哦,”只要一听别人提起坡夫人,他们便感叹,“令她复生的魔法自然十分高妙,可要是及时、合理地用药,根本就用不着费那个事。”

拉谢列先生认为一切都怨温特唐恩夫人,这么说不无道理。温夫人讨厌医生,决不许他们近她女儿的身。沃特男爵可没有这般偏见,于是立刻将贝利先生请到家中。

贝利先生是苏格兰人,多年来,他的医术在伦敦堪称首屈一指。他著作颇丰,题目令人肃然起敬;他还荣任御用特聘医师。看贝利先生的相貌,就知道他是个明白人。他平时总拿一根金顶手杖,表明自己地位不凡。沃特男爵一传唤,他立刻就到,急于证明医药的力量比魔法要高。检查完毕,他出了屋。令夫人非常健康,他说,连感冒的症状都不曾有。

沃特男爵又解释了一遍,说他夫人几天前还不是这个样子。

贝利先生若有所思地望着沃特男爵,说自己也许了解症结所在。沃特男爵和夫人结婚没多久罢?请男爵多多包涵,医生嘛,有时候不得不说些别人不敢说的话。沃特男爵还不习惯婚后生活。再过一段时间,男爵就会发现,夫妻俩吵嘴是常有的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再相亲相爱,也免不了分歧。一旦有了分歧,其中一位佯装身体不适,也是常有的事——装病的还不一定就是太太。坡夫人是不是看中什么东西了?若是小物件,像新衣服、新帽子之类的,既然她这么喜欢,干嘛不买给她?若要花大钱,比如买栋房子或是去趟苏格兰,那最好还是跟她谈一谈。贝利先生知道坡夫人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一阵沉默。沃特男爵的目光溜过长鼻子,盯住贝利先生。“我们没吵架。”他终于吐了口。

啊,贝利先生换上和善的口气,在沃特男爵眼里,很可能一切太平。先生们通常是察觉不到征兆的。贝利先生建议沃特男爵仔细想一想,可曾说过什么话惹恼了夫人?贝利先生决不是怪罪他——结了婚的人,打算厮守一辈子,总得做些小小的牺牲。

“坡夫人可不像被惯坏了的孩子似的,她不是那种人!”

当然,当然,贝利先生说。可坡夫人年纪还轻,年轻人做傻事,总还是可以理解的。若是深谙世事,也算不得年轻人了。沃特男爵可别指望太多。贝利先生越说越起劲,手上不乏现成的例子——(历史和文学作品中)这样或那样的人物,别看后来沉稳、聪慧,年轻的时候都干过傻事。然而,他一眼瞥见沃特男爵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说为妙。

沃特男爵此时的心态和贝利先生差不多。他也有话要说,有些话真是不吐不快,然而他感觉自己底气不足。一个大男人,活到四十二岁才头一次结婚,他心里清楚:谈及如何管家,几乎任何熟人都比自己更有发言权。于是沃特男爵只是冲贝利先生皱了皱眉,不再说什么。一看表快十一点钟了,他吩咐人备下马车,叫来秘书,动身前往柏林敦府——各部大臣约在那里会面。

到了柏林敦府,他穿过筑有石柱的庭院、包金的门厅,沿着宏伟的大理石楼梯拾级而上。楼梯上方的天花板绘有壁画,数不清的各路神仙、美女英豪竟也挤下了,有的才从蔚蓝的空中显形、有的斜倚着羽绒般的白云。沿路遇上整整一个班的仆人,扑了脂粉、制服笔挺,纷纷向他鞠躬。终于走到目的地,只见各部的大臣正在屋里看文件、打嘴仗。

“您怎么不去找诺瑞尔先生呢,沃特男爵?”坎宁先生一听说事情经过,便发了问。“我真奇怪您怎么还没请他。我敢说,坡夫人不舒服,没别的原因,肯定是当初让她活过来的魔法出了点儿异常。诺瑞尔先生只消把咒语稍作调整,坡夫人就好了。”

“说得没错。”卡斯里埃公爵赞同道,“在我看来,坡夫人的病,凭大夫是治不了的。沃特男爵,你我在人间走一遭,全凭上帝恩典。而夫人她靠的却是诺先生的救济。夫人的命自是与咱们不一般,当然这是从宗教信仰角度讲的,不过我敢说,即便从医学角度来看,也是这个道理。”

“内人一不舒服,”裴尔希沃先生插话进来(他是一位个子矮小、态度严谨的律师。此人相貌平平,风度一般,手握财政部长之大权),“我第一个便去问她的贴身丫环。毕竟,太太们的身体状况,谁能比她们更清楚?坡夫人的身边人怎么说?”

沃特男爵摇摇头。“潘比斯福和我没有两样,也是费解。她也说坡夫人两天前还好着呢,这会儿却浑身发冷,面色苍白,整个人无精打采、郁郁寡欢。从潘比斯福那里,我就打听到这么多。当然,她还扯了一堆胡话,说我们房子闹鬼。真不知那些佣人这一阵儿都出了什么毛病。他们一个个都颠三倒四、神经兮兮的。有个伙计今天早上找我,说什么夜里在楼梯上遇见个人,穿件绿衣服,生着浓密的银白头发。”

“什么?是鬼么?魂灵现身了?”霍克斯伯里公爵问。

“是的,我想他就是这个意思。”

“这可不得了!这东西说话了吗?”坎宁先生问。

“没有。据我们杰弗里说,那人一脸鄙夷,冷冷地扫了他一眼,就走开了。”

“噢,您这位佣人是在做梦呢,沃特男爵。他肯定是在做梦。”裴尔希沃先生说。

“要不就是喝多了。”坎宁先生猜测。

“是的,我也这么以为。所以我自然要去问史蒂芬•布莱克。”沃特男爵说,“结果史蒂芬跟其他人一样木。我简直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么,”坎宁先生说,“我猜,您现在也不能否认这里面是有魔法在起作用了?解释旁人参不透的东西,不正是诺瑞尔先生的本领么?快去请诺先生来吧,沃特男爵!”

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沃特男爵奇怪自己之前怎么就没想到。他一向十分有自信,这么简单的推理,自己不是想不出来。他发现,真正的原因在于自己对魔法没什么“好感”。他从来没觉得这东西好过——最初以为它是骗人的,他不喜欢;如今看来是真实的,他还是不喜欢。可他没法跟别的大臣解释——之前明明是自己劝人家雇用魔法师的,两百年来都不曾有过先例!

下午三点半钟,他返回哈里大街的家中。此刻正值冬日里最诡异的光景。在暮色的笼罩下,房屋、行人影影绰绰,仿佛一团团黑暗的虚无。头顶上的天空依然是一片眩目的银蓝,盛满清冷的光辉。冬日的斜阳为街道的尽头抹上一缕颜色,像玫瑰,也像血迹——这般景致,看来悦目,想来心寒。沃特男爵透过车窗向外凝视,庆幸自己一向不算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向魔法师征求意见本来就令人不愉快,偏又赶上这般古怪的天光,只见伦敦的街道在暗影与血色中渐渐消失——换了谁都要心神不宁了。

到了哈里大街九号,杰弗里打开大门,沃特男爵飞快地上了楼。到了二楼,他经过威尼斯客厅,坡夫人上午是坐在这里的。他这会儿仿佛有预感似的,往屋里望了望。猛一看,不像有人在。炉里的火很小,为室内也营造出一派黄昏的景致。灯和蜡烛还都没点上。他再一看,发现了她。

她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腰挺得笔直,背冲着他。她周身的一切——无论是椅子、坐姿,即连袍子和披肩上的皱褶——都跟上午他离开时看到的一模一样。

他一回书房,便坐下给诺瑞尔先生写了一封急件。

诺瑞尔先生并不是随叫随到。等了一两个时辰,他方才进门,脸上早安排好一副镇定的神色,表情十分僵硬。沃特男爵在厅里迎接了他,向他叙述了事情经过。随后,男爵请诺先生一同上楼,到威尼斯客厅去看看。

“哦!”诺先生赶紧说,“沃特男爵,有您刚才的话,我想咱们就没必要再去打扰坡夫人了,因为,您看,她这情况,恐怕我也是无能为力。下此结论,我自是十分痛心,然而,敬爱的沃特男爵——您知道的,只要力所能及,我一向是会辅佐您的——我确信,无论是什么害得坡夫人这般忧郁,单靠魔法的力量是治不好的。”

沃特男爵叹了口气,手伸进头发里抓了抓,一脸不高兴。“贝利先生查不出什么毛病,所以我想……”

“哦,我为何如此确信自己帮不上忙,这才是真正的原因!魔法和医学并不像您想象中那般大相径庭。二者的研究领域常有重合之处。针对某一种疾病,也许既有医学的治疗方法,也有魔法的解决方案。假如说坡夫人真是染了什么病,或者——恕我直言!假如她又将不久于人世,那么自然有相应的法术将她医好,令她重生。然而,沃特男爵,很抱歉,您刚刚描述的症状似乎是精神层面的异常,而非体质上的疾病。这类异常不受魔法之控,也非医学所辖。我本人对此毫无发言权,但也许请个神职人员会有帮助?”

“可是,卡斯里埃公爵认为——我不知道他这么说对不对——卡斯里埃公爵认为,既然坡夫人是魔法救活的——我承认,我当时听得不甚明白,不过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既然坡夫人的生命基本上是依靠法术的,那么也只有法术最有可能医好她。”

“是嘛?卡斯里埃公爵这么说的?哦,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不过,我实在很好奇,公爵怎么竟会想到那里去。这种想法最初被称作‘麦洛德邪说’。[1] 十二世纪的时候,里沃勒僧院的一位住持为驳倒这一言论,倾注了毕生精力,死后被封为圣人。虽说我一向不爱研究魔法理论体系,我却敢说,威廉•庞特勒所著《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第六十九章里提到的……”[2]

看来,诺先生又要就英国魔法史展开冗长的宣讲了。他言必据书史,提及的书名,旁人闻所未闻。沃特男爵打断了他:“是是是!那您知不知道有个穿绿衣服、长着银头发的人是谁?”

“噢!”诺先生说,“您觉得有这么个人,是吗?在我看来,这决不可能。会不会是哪个佣人粗心大意,忘记把挂钩上的睡袍取下来?谁也想不到那儿会有件衣服?您看我头上这顶假发,我不止一次被它吓得够呛。我家的卢卡斯每天晚上都应该把它收起来的——他也知道他应该——可是有好几次,他都忘记把它从壁炉架上的假发撑子上摘走。炉台上方的镜子映出这顶假发的倒影,看着特别像两个人将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道我的短长。”

诺先生一双小眼睛,冲沃特男爵飞快地眨巴了几下。既然已经表示过自己无能为力,他向沃特男爵道了晚安,起身告辞。

诺瑞尔先生直接回了家。一进汉诺威广场的宅子,他直奔三楼的小书房。这间屋十分安静,靠近房子的后墙,窗外便是花园。诺先生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佣人们是不会进来的,就算是查尔德迈斯,也得是为了一些特别紧急的事,才来打扰。诺先生打算进书房的时候,很少提前打招呼。于是,他府上有条规矩,佣人要随时为他把这间书房预备好。这会儿,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屋里的灯也都点着,只是有人忘记拉上窗帘,窗玻璃仿佛一扇黑镜,映出了整间屋里的情形。

诺瑞尔先生坐到窗前的书桌旁,从桌上多部大书中翻开一本,低声念起了咒语。

壁炉里掉下一块煤,一团影子在屋中游移,惹得诺先生抬头望去,只见自己警惕的模样映在黑色的窗户上,身后站着个人——他面孔苍白,散发着银光,茂密的头发闪闪发亮。

诺先生并不转身,而是向窗户里的人影发了话,口吻尖刻,饱含怒气。“你当时说要拿走这位年轻小姐一半的生命,我以为你会容她在亲友之间度过七十五年一半的时间。我以为一到年限,在旁人眼中,她就好像是自然死亡了!”

“我可没这么说。”

“你骗了我!你根本没帮上忙!你玩的鬼把戏,几乎拆了我的台!”诺先生大叫起来。

窗户里的人影哼了一声,表示不满。“我还以为这次见面,你能比上一次讲点儿道理呢。谁知你却如此傲慢,无缘无故就冲我发脾气!反正我是守住了合约的,你求我做的,我都做了;不该我拿的,我一样也没拿!要是你真在乎坡夫人是否幸福,你应当高兴才是——她现在和一些真正爱戴她、尊敬她的朋友在一起!”

“哦!至于她,”诺先生一脸鄙夷的神色,“幸福不幸福,我才不关心。比起复兴英国魔法之大业,一个年轻姑娘的命算得了什么呢?你错了,我关心的是她丈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都是你搞的鬼,他现在十分消沉。万一他一蹶不振,万一他辞掉政府里的差事,我就再也找不到这么肯帮忙的朋友了![3] 我肯定再也找不到欠我这么大人情的大臣了!”

“不就是她丈夫吗?好吧,我来把他扶上高官要职!我让他变得伟大——他单凭自己,永远也做不到的伟大。让他当首相,或者还是当大英国皇帝比较好?这回你满意了吗?”

“不行,不行!”诺先生大叫起来,“你还是没理解!我就想哄他高兴,让他在其他大臣面前替我美言几句,劝他们相信我的法术能为国家带来极大的好处。”

“我真是不明白,”窗户里的人影傲慢地说,“你找人帮忙,为何选他而不选我!他懂什么魔法?他什么都不懂!而我,我能教你托起山峰,将敌人压成肉酱!我能让云彩为你的到来而歌唱。我能让春天迎你来,让冬天送你去。我能……”

“哦,是啊!然后作为回报,你无非是想掌控英国魔法,恣意妄为!你好把英国人一个个从家中骗走,把大英国变成你们这族败类的乐土!请你帮忙,代价太高,我可付不起!”

听了这番指责,窗户上的人影并未直接回应。只见小桌上立着的一根烛扦突然一跃而起,从屋子这头飞到那头,砸掉对面墙上一扇镜子,撞碎一尊托马斯•兰切斯特的陶瓷胸像。

随后是一片静寂。

诺瑞尔先生吓坏了,坐着浑身发抖。他低头看着桌上翻开的书,若真是在阅读,这种读法也只有魔法师才会——他的目光落在书页上,却并不移动。几分钟后,他抬起头来再看,窗户上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大家为坡夫人提的建议,最终全无用处。这桩婚姻,在最初那短短的几个礼拜里,曾为夫妻二人带来多么大的希望。而今,因为她,生活陷入了冷漠与沉寂;因为他,生活充满了痛苦与焦虑。她哪里都不愿意去,更不可能当时尚潮流的领导。没有人来探望她,时尚圈子很快便忘掉了她。

哈里大街沃特府上的佣人越来越不愿意进她所在的屋子,但谁也说不清缘由。其实,他们不愿意进屋,是因为在她周围,总有极其悠远的钟声回荡,她身后似有阵阵寒风从远方吹来,谁要是靠近她,都会冷得发抖。于是,她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身上裹着披肩,不挪动也不说话。噩梦与暗影在她周身渐渐聚集起来了。


------------------------------------------------------------------------------------------
注:

[1]
   这套理论最初是由康沃尔郡一位名叫麦洛德的魔法师在十二世纪提出的,后来也曾出现过多种不同的版本。其中最为极端的论调是说,只要靠魔法治过病、被魔法救过命、或借助魔法复生的人,便不再受上帝及其教廷的管制,而要对曾经帮助过他们的魔法师或仙子尽各种各样的义务。
  麦洛德这个人后来被抓了起来,押送到南英格兰皇帝史蒂芬位于温切斯特的朝廷上,在座的还有几位主教。朝廷对麦洛德施以黥刑、棒打,剥掉他的衣服,直至半裸,随后便将他流放。主教下令,不准任何人施济于他。麦洛德本打算从温切斯特走到纽卡斯尔,走到乌衣皇城堡所在的地方,结果死在了半路上。
  英格兰北部有一种信仰,说是某些杀人犯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恶魔,他们属于乌衣皇。这又是“麦洛德邪说”的另一种版本了。

[2]
《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威廉•庞特勒著,1735年由亨利•林托出版社于伦敦发行。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分别是天使、人类、仙子。

[3]
听这口气,诺瑞尔先生肯定还不知道那些大臣们对他的印象是多么的好、请他助战是多么的急。
Muzhao ------------------------------------------- We saw stars And waves; we saw sands, too; And despite many crises and unfortunate disasters We were often bored, just as we are here. - Charles Baudelai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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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特别感谢很多朋友的鼓励,看到你们喜欢读,我就特别高兴。只有加把劲多翻译,作为回报。
还希望大家努力挑错。换一双眼睛读一遍,肯定就能看出不少不妥的地方。盼听到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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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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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读了你翻译的一本书《魔法的颜色》。最近一直在读你翻的文章,读你的翻译很舒服,清雅淡致。不知道除爱好魔幻文学以外,是否对西方古典音乐也同样有兴趣呢。希望能与你交流,不过对于翻译我的水平仅限于欣赏你的文章啦。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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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黎明男儿” [1]
1808年二月


   

奇怪的是,竟然没人注意到,史蒂芬·布莱克的症状和坡夫人一模一样。他也说自己劳累不堪、浑身发冷。两人都很少开口,然而只要讲话,便都是一副低沉、疲惫的神情。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位是官太太,一个是男管家,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挡住了别人的眼睛,哪儿还能看出相似的症状?男管家有活儿要干,必须干完,史蒂芬不能像坡夫人似的,往窗户边上一坐就是几个时辰,一句话也不讲。同样的症状,放在坡夫人身上,那就是“贵体欠安”;换了史蒂芬,至多也就是“精神低落”而已。

沃特府上的厨子约翰·朗布里奇三十多年来一直有精神忧郁的毛病,他立刻把史蒂芬收作“郁”气相投的同志。可怜这约翰,他倒也乐得找到个难兄难弟。晚上,每当史蒂芬双手抱着脑袋,坐在厨案边,约翰·郎布里奇便也过来,坐到他对面,递个安慰话。“我理解您,先生,特别理解。布莱克先生,精神低落是人最大的折磨。有时候,在我看来,整个伦敦就像放凉了的豆粥,一样的灰扑扑、稠乎乎。人们一个个长着凉豆粥脸,凉豆粥手,走在凉豆粥一般的大街上。唉,当时我那叫一个难受!天上的日头都是凉的、灰的、稠乎乎的,给不了我一丝暖气儿。您也时常觉着周身冷冰冰的么,先生?”约翰伸手摸了摸史蒂芬的手。“啊,布莱克先生,”他说,“您这手凉得跟坟上的碑一样啊。”
   
史蒂芬觉得自己仿佛梦游一般,不像活着,到哪儿都像做梦。哈里大街的宅子是梦里的所在,宅子里的仆人们也是梦里的角色。他梦见自己手上的活计,梦见自己的朋友,梦见布兰迪太太;有些时候,他会梦见一些怪事——虽然在心底某个偏僻的小角落,他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并不该觉得奇怪。有时候,在哈里大街宅间的走廊或是楼梯上,他一转身,就会发现新的、从来没在宅子里见过的走廊与楼梯,通向远方。这情景,就仿佛整栋宅子突然搬进了一所更大、更古老的建筑里面。走廊上方出现了石头砌成的穹顶,积满了灰尘,处处是暗影。脚下的台阶和地板变得残破不堪、坑洼不平,不再像人造的建筑,更像是野外的顽石。最为奇异的是,史蒂芬竟然对这些亦真亦幻的厅堂相当熟悉。他自己也说不清来由,有时候突然就想起来:“是的,拐过那个弯就是东方兵器室。”要不就是“那边的楼梯上去就是开膛手之塔。”

每当他看到这些走廊,或者说,有时候他没真正看到却也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史蒂芬的精神就会稍好一点,有一点回到过去的意味。身上仿佛被冰封住的那块地方(是心还是神?)融了几毫厘,思维、兴趣和情感重又在血脉里跳动。然而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能提起他的兴致,再没有什么能抚慰他的空虚。四处皆是暗影、虚无,两耳嗡鸣,眼前一片灰扑扑。
   
有时,他心绪不宁,只好独自一人冒着寒、摸着黑,绕着梅菲尔和皮卡迪利走上好久。二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发觉自己溜达到了牛津大街沃顿记咖啡馆门口。这地方他熟得很,顶层是“黎明男儿”的专座。“黎明男儿”是伦敦大户人家里高级男仆组织起来的同乐会,会员里比较显焕的人物有卡斯里埃公爵的男仆、波特兰公爵的车夫,史蒂芬也算是其中之一。每月第三个礼拜二,“黎明男儿”都要聚上一次,找找乐子,跟伦敦任何社交圈子一样——吃点儿,喝点儿,赌上几把,谈谈国事,道道府上太太小姐们的短长。即便没赶上正日子,哪位“黎明男儿”若刚好没事,也爱溜达到沃顿记咖啡馆的楼上,跟在座同僚一道休闲休闲。史蒂芬走进咖啡馆,沿梯上了楼。
   
顶层的陈设跟城里类似场所大同小异。屋里烟雾弥漫,不过只要是男士们的休闲场所,便都是这般光景。地板、墙围都由深色的木板铺成,同样的木板又将整层楼划分成一座座小隔间,客人们于是能够独享一方木头色的小天地。脚底下不铺地毯,地板却是十分光洁,扫地的锯末每天都换。桌上铺着白布,油灯干净透亮,灯芯也修得齐整。史蒂芬找了个单间坐下,点了一杯甜酒;酒端来,他就愁眉苦脸地盯着杯子看。
   
平时,只要是同乐会的会员经过史蒂芬的单间,都站住脚跟他聊几句,史蒂芬也抬抬手,冲他们打个温凉不展的招呼。这会儿,他连话都懒得答。这些人从门口过了得有两三次,史蒂芬忽听得有人低语,内容却格外分明:“你不理他们就对了!说了归齐,无非是些下人粗人。有我扶助你,将你送上尊贵与荣誉的顶峰,等你有了应得的地位,想起当年断了跟这班人的交情,你就踏实了。”声音不高,却盖过了四周同乐会和其他客人的欢声笑语,史蒂芬听了个真真切切。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低语声足以穿透顽石、钢铁;仿佛就算从地底深处传来,余音仍在耳畔;仿佛话音一响,是金刚钻也会碎裂,是人便发了狂。
   
这动静太不寻常,令史蒂芬暂时甩掉了百无聊赖的情绪。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四处张望,想看看是谁在说话,然而屋里坐的无非是些熟人。他于是把头探过隔板,往旁边的单间望去,只见有个人坐在里面,相貌甚是不凡。此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双臂枕住单间的隔板,脚蹬长靴,往桌上一搭。他的长相不乏奇特之处,最惹眼的要算一头茂密的银发,轻柔闪亮,犹如大蓟的绒毛。他冲史蒂芬眨眨眼,随后起身坐到史蒂芬的单间里来。
   
“我得让你知道,”他一副器宇轩昂的神情,“这座城市如今的光景,还不及过去的百分之一!回来以后,我真是大失所望。想当年,伦敦一地高塔林立,座座尖顶彩旗飘扬,光华眩目!外墙四面皆有雕饰,细巧如手指骨,精妙如涓涓流。一些人家的房上装饰着石龙、石狮、石鹰兽,分别代表其家族的智慧、刚烈与勇猛;这些人家的后院也许真就饲养着活生生的火龙、鹰兽和雄狮,锁在坚固的笼子里。猛兽的怒吼,街上也能听个分明,令胆小的过客心惊。每座教堂都供着一位先贤,应百姓之求呼风唤雨,时时不停。先贤之躯被安置在象牙匣内,秘藏于珠宝棺中,棺木随后放入一座金银打制的神龛内;在上千支蜡烛的照耀下,神龛通体放光,日夜不灭,景象十分壮观。盛大的游行日日不断,为各路神仙举行庆典,伦敦一地,名扬四方!想当年,伦敦的百姓动不动就找上我,求我帮他们出主意兴建教堂、设计花园、装修宅院。若他们的态度还算恭敬,我一般都会答应,为他们指点指点。唉,真是!当初亏得有了我,伦敦才那么美丽、高贵、举世无双。可现如今……”
   
说着,他打了个颇有表现力的手势,看样子像是把伦敦放在手心里,当个纸团似的揉揉就给扔了。“你这么盯着我看,真是蠢相!今天就为了过来看看你,我可是历尽千辛万苦,你这儿却闷声不响、郁郁不乐,嘴巴张得到挺大!我猜你看见我是吓了一跳,可你也不能因为这就把平时的礼貌风度全忘了啊。当然啦,”他此时一副屈尊让步的神情,“英国百姓看见我,一向是惊异得目瞪口呆——他们有这反应自然而然——可就凭咱俩的交情,我看我不至于落得如此待遇吧。”
   
“咱们之前见过面么,先生?”史蒂芬惊奇地问。“我敢说我梦见过您,我和您一起在一幢大宅子里,灰扑扑的楼道看不见尽头。”
   
“还‘咱们之前见过面么,先生?’”满头白毛的先生学起了史蒂芬的口气,“你这是什么话!好几个礼拜了,咱们都在一起,每天晚上又是宴席又是舞会,你这么一说就好像没这回事儿了似的!”
   
“可我肯定是梦见……”
   
“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迟钝!”白毛先生大叫起来,“丧冀不是什么梦里的光景!我拥有的大宅无数,丧冀算是其中最古老、最华美的一幢——它可是真实存在,就像卡尔顿宫[2]一般确有其地。不过,论起存在的时日,它可要比卡尔顿宫长得多!未来风云变幻,我都知道个大概,告诉你,再有二十年,如今的卡尔顿宫即被趟成平地;整个伦敦城还能撑……哦,超不过两千个年头。而丧冀,哪怕整个天下翻个新,它自屹立不倒!”说来也怪,这位先生似乎对这番预言十分满意——实际上,他无论何时都是一副极度自我庆幸的劲头。“你错了,丧冀可不是梦里的光景。你只不过是中了魔咒,每天晚上给送到那里,与我们仙灵一同畅饮作乐!”
   
史蒂芬盯着这位先生,一脸迷惑不解的神情。随后,他反应过来,自己必须开口说点儿什么,不然人家又得怪他没个好脸、不懂礼节。他于是绞尽脑汁,结结巴巴地问了一句:“那……这魔咒是先生您下的么?”
   
“当然啦!”
   
白毛先生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气,显然是觉得给史蒂芬下咒无异于赐予他极大的恩惠。史蒂芬于是客客气气地道谢。“……只是,”他又补了一句,“您对我这么好,我不知自己曾有何作为,博您如此厚爱?说真的,我知道自己什么都没做。”
   
“啊!”白毛先生大喝一声,高兴起来了。“史蒂芬·布莱克,论礼节风度,你是出挑的!你得教教那些傲慢的英国佬:见着有身份的人,怎么才叫恭敬。就凭你这礼节风度,今后一定落着好!”
   
“布兰迪太太钱匣子里那些金基尼,”史蒂芬问,“也是您的吧?”
   
“哦!你才猜到的么?你看这事儿我办得多巧!我还记得你曾说周围日日夜夜都有蓄意谋害你的敌人,于是我就把钱都给了你的朋友。等你跟她一结婚,钱就都是你的了。”
   
"您是怎么……”史蒂芬刚开口便住了嘴。看来,他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位先生无一不知,无一不干扰,仿佛理所应当。“先生,您说什么我的敌人,这话可不对,”他说,“我一个敌人都没有。”
   
“我亲爱的史蒂芬哪!”这位先生大叫起来,仿佛史蒂芬的话非常好笑,“你当然有敌人啦!为首的恶人便是你那主子、坡夫人的男人!他逼你为奴,日夜替他卖命。他让你干的活,绝不该由你这般俊美、高贵的人去劳动!他为何要这样做?”
   
“我想大概是因为……”史蒂芬开口道。
   
“没错!”白毛先生兴冲冲地说道,“正因为他的邪恶登峰造极,他抓住你不放、用锁链将你捆绑;他打败了你,看你被缚受苦,他才好手舞足蹈、放声狂笑!”
   
史蒂芬张口要替沃特男爵辩护,他想说男爵从不曾有这等行径,男爵平时待他总是十分和蔼可亲;他还想说,男爵年轻的时候,拼命凑钱也要供他上学,后来,生活愈加窘迫,男爵就跟他同在一张桌吃饭,同守一炉火取暖。若说打败敌人,每当沃特男爵自认为将了政敌一军,史蒂芬便见他嘴角露出一丝自鸣得意的微笑,手舞足蹈、放声狂笑这般行径可是从来没见过。史蒂芬刚要把这些话讲出来,只听得白毛先生提到了“锁链”,这个词仿佛一道无声的闪电将他击穿。他脑中突然出现一片黑暗的所在——气氛骇人、处处是恐怖的景象——闷热、闭塞、臭气熏天。黑暗中人影绰绰,沉重的铁锁链在地面上梭梭滑过,当啷作响。这般景象从何而来、象征了什么,史蒂芬全然不知。他觉得不会是回忆,自己几时到过这种地方?
   
“……倘若他发现你和坡夫人每天晚上都从他身边逃走,跑到我家享乐,哈!他一定妒火中烧,估计想把你们俩都杀掉。不过别怕,我最最亲爱的史蒂芬!我有办法,决不让他发现你们的行踪。哦!我真讨厌那种自私自利的人!被傲慢的英国人看不起,被他们强迫着做不合自己身份的事,这种滋味我可尝过,不忍心再看你落得同样的下场!”白毛先生说罢,用冰凉的手指头抚了抚史蒂芬的脸颊和眉毛,史蒂芬感到皮肤上一阵奇异的刺痒。“你想不到我有多喜欢你,多想为你做点儿事,好让你受用一辈子!——于是我都打算好了,让你到仙灵国去,给你个皇帝当当!”
   
“您……您说什么,先生?我刚才开小差了。您是说当皇帝么?不行,先生,我可当不了皇帝。都是您对我的一片好心,才觉得我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