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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真是辛苦韩大了~~幸福阅读中,1000多页的大块头,坚持就是胜利。。。。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but I'm not the only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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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针线街的魔法师
(1807年十二月)


 
毋庸置疑,伦敦最出名的街头魔法师要数闻秋乐。他的魔法篷子支在圣克里斯托弗•列•斯托克斯礼拜堂的门口,地处针线街,正对中央银行。我们很难搞清楚,在这块地方,究竟是中央银行的名气更大,还是魔法篷子的名声更响。

闻秋乐名声远扬(或者说臭名昭著)的原因是个谜。他不比那些披着长发,门口挂着脏兮兮的黄帘子的骗子更有魔力。他的咒语不起作用,他的预言从未实现,而他一阵阵的神魂附体,一看就知道是表演。

多年来,他仿佛上了瘾似的,就爱跟泰晤士河神进行深沉、冗长的会谈。只见他突然陷入一阵昏迷,随后便向河神发问。河神的回答从他嘴巴里冒出来,音调低沉,还带着点风声、水声。1805年冬的一天,一名妇女给了闻秋乐一先令,托他问问河神,上哪儿才能找到抛弃她的丈夫。河神道出大量惊人的消息,闻秋乐的篷子周围聚起一群人,都跟着听。有些看热闹的对闻秋乐的法力深信不疑,听到这一段神谕,他们惊叹不已。而其他人则开始笑话闻秋乐和那位妇女。其中一位(特别有创意的)趁着闻秋乐滔滔不绝,把他的鞋子给点着了。闻秋乐立马恢复了清醒:他跳来跳去,大呼小叫,一时间又想把鞋子脱掉,又想跺脚把火踩灭。这一场,围观群众看得津津有味。突然,有个东西从闻秋乐嘴里掉了出来。两个看热闹的过去捡起这东西,细细察看:不到四公分长的金属小物件,形状像个口琴。其中一人把它放进嘴巴里,便也能用泰晤士河神的声音说话了。

就算当众现眼,闻秋乐也还是保住了一定威信,保住了在当地的名望——也就是说,作为伦敦所有街头魔法师中的一员,闻秋乐还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诺瑞尔先生的朋友和崇拜者们经常劝诺先生去会会闻秋乐,然而他们惊讶地发现,诺先生竟一点儿要去的意思都没有。

十二月底的一天,伦敦上空的积云堆成了山,风儿作怪,天气时阴时晴,雨点打在玻璃窗上,噼啪作响。这会儿,诺瑞尔先生正守着一炉旺火,舒舒服服地坐在图书室里,手里捧着一卷托马斯•兰切斯特的《鸟之语》,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不少好吃的东西。他翻着书页,寻找自己最喜欢的段落,这时突然话音响起,差点把他吓丢了魂儿。此人嗓门颇大,口气轻蔑——“你这个巫师!你以为你干的那点儿事吓住了所有人么!”

诺先生抬起头来,惊讶地发现房间里站了个陌生人。这个人瘦骨嶙峋,破衣烂衫,活似一只秃鹰。他的脸色像放了三天的牛奶,发色像飘着煤灰的天空,再看那身衣裳,颜色就好比泰晤士河流到了瓦坪 [1]——头、脸、衣服,没有一处干净。然而除了这些地方,他看上去更符合多数人心目中魔法师的模样(诺瑞尔先生几乎正相反)。他站在那里,身子挺得笔直,灰眼珠里燃着怒火,一副飞扬跋扈的神情。

“噢,是啊!”这个人怒目注视着诺先生,嘴巴没停。“你自我感觉挺良好啊!你给我听好了:你出山这回事,很早以前就有人就预料到了。我等了你二十年了你才来!这么长时间你猫到哪里去了?”

诺瑞尔先生十分震惊,坐在那里盯住他,瞠目结舌,一言不发。诺先生感觉仿佛被这个人掏了心,心底的秘密一下子昭然若揭。来伦敦之前,诺先生就已经意识到:其实自己早就可以动手了;几年前自己就已经能用魔法为英格兰助战;若早动手,法国人肯定早已被打退,英国魔法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肯定早已像自己期望的那样高。他担心由于自己拖沓而辜负了英国魔法,这种想法长期折磨着他。今天这一场,仿佛自己的良心化作肉身,站出来做自我批评。因心情波动,诺先生对眼前这位神秘人物无计可施,只是结结巴巴地问他是谁。

“我是闻秋乐,针线街的魔法师!”

“噢!”诺先生发现他原来并不是什么神仙鬼魂,这才放了心。“我猜你是上我这儿来求我的吧?那你干脆直接走吧!我不把你当同行,我什么都不会给你!我不会给你钱。我不会帮你的忙。我也不会把你引荐给任何人。我告诉你,其实我打算……”

“你又犯糊涂了,巫师!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上这里来,是要把你的命运传达给你——这是我命里注定要完成的任务。”

“命运?哦,你这是要给我算命了,是不是?”诺瑞尔先生轻蔑地说。他站起身,狠命地按铃儿,然而仆人都不见了踪影。“好吧,有些人声称自己能占卜,我对他们真没什么话好说。——卢卡斯!占卜术无疑是一种最恶毒的把戏,只有像你这种无赖才拿它来欺骗好人。魔法没有预言的功效,要是哪个魔法师说有,他就是个骗子。——卢卡斯!”

闻秋乐往四下里看了看。“我听说,只要是有关魔法的书,你都有。”他发了话,“大家都知道,亚历山大图书馆着火那会儿丢的书,你也都找回来了。我猜,这些书你都已经背下来了吧!”

“书籍、文献是学术研究的坚实基础,是知识的来源。”诺瑞尔先生严肃地回答,“不仅仅是魔法,一切学问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突然,闻秋乐往前一站,弯腰凑到诺先生跟前,脸上的神情极为专著。诺先生下意识地住了嘴,也把身子向他凑了凑,仿佛要听听他有什么机密向自己吐露。

我伸伸手,”闻秋乐低声说,“波涛汹涌,河水倒流……”
 
“你说什么?”

我伸伸手,”闻秋乐的声音稍稍大了一点,“我敌脉断,血不再流……”
  
他站直了身子,张开双臂,合上双眼,仿佛忽然得道,陷入一阵狂喜。他接着说了下去,口齿清晰,声音充满激情,字字铿锵有力:

我伸伸手,我敌心神,散若鸟兽;
  我伸伸手,我敌倒地,宛如布偶。
  拨开迷雾,透过雨帘,我身影初现;
  静夜深深,睡梦沉沉,我潜入黑甜;
  遥望北天,曙光初现。渡鸦齐振翅,我步履将至。
  冬日密林,貌似安宁。忽闻咆哮声,我破林中静
……”

“行了,行了!”诺瑞尔先生打断了他,“你以为我从没听过这些胡言乱语么?每条大街上的疯子都在嚷嚷这些老掉牙的疯话,每个挂黄帘子的盲流都这样故弄玄虚。翻开两百年以来任何一本写魔法的三流刊物,都能找到这些东西!‘渡鸦齐振翅,我步履将至!’我倒想问问,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谁的步履,将至哪里去?——卢卡斯!”

闻秋乐没有理睬诺先生,他的大嗓门盖过了诺先生颤巍巍的小嗓子。

雨水串我门帘,我自其间过;
顽石砌我宝座,我自其上卧;
三座王国,归我;英格兰,归我;
没有期限,无人能夺。
无名奴隶,头戴银冠,来自异乡;
无名奴隶,曾为王
……”

“三座王国!”诺瑞尔先生大叫起来,“哈!我可知道这套胡话是在编谁了!原来是乌衣皇的预言!很抱歉,要是你准备用这个人的故事来打动我,那就算空忙一场。哦,没错,你绝对是白费力气!我恨哪个魔法师,也没有像恨他那样厉害!”  [2]

我敌利器,指我胸膛。入得地狱,供为圣物。
  我敌战术,图我战负。入得地狱,收作经书。
  远古战场,洒我血浆。地狱司事,寻血迹,去土壤,银牙杯中藏。
  魔法无价,赠与我民。我民无知,遂轻视之。
  雨帘遮天,滴滴皆法术。我民无知,遂不能读。
  山石嶙峋,片片皆真传。我民无知,视而不见。
  冬日枯木,根枝皆墨迹,我民无知,不解其意……”


“接受教育高、能力强的魔法师的辅佐,是我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诺瑞尔先生插嘴道,“而你又能为人民做些什么?故弄玄虚地扯些什么石头、雨水和树?这就好像高布列斯声称人们能从树林中的野兽身上学到魔法——我就奇怪了,怎么不上圈里去跟猪学,怎么不上街去跟狗学?这样的魔法,我国当代文明人不需要!”他怒气冲冲地瞪了一眼闻秋乐,而这一眼,目光却粘在闻秋乐身上。

闻秋乐穿戴漫不经心,脏兮兮的领巾在脖子上随便一兜,衬衫和领巾之间还露着点脏肉。这露出来的一小块皮肤上,有一道奇怪的弯印儿,鲜蓝色,仿佛钢笔划出的一撇。它也许是道伤疤——街头斗殴留下来的纪念——然而,它更像是南海群岛土著人身上的体绘,透着那么野蛮。闻秋乐这种人,能大大方方地闯进别人宅子指着人家骂,面不改色,这会儿竟显得十分尴尬。他发现诺瑞尔先生正盯着他那道蓝印看,便伸手塞了塞领巾,把那块脖子挡住了。

两位魔法师,现身英格兰……”

诺瑞尔先生爆出一声惊叹,开始还算是“惊爆”,收声的时候只剩黯然一“叹”了。

前者畏惧我出现,后者久把我期盼;
  前者与罪犯为伍;后者自毁人生路;
  前者之心,埋积雪下,匿密林深处,仍痛如针扎;
  后者之宝,此生珍爱,落敌人魔爪……”


“噢,我算明白了,你上这儿来不为别的,专门是来侮辱我的!你这个冒牌巫师,你是在嫉妒我呢!你破不了我的法术,就来诋毁我的名誉,干扰我的生活……”

前者孤独一生,自做囚牢;
  后者独自上路,头顶风暴,寻觅高山上的黑塔……”


就在这时,房门开了,跑进来两个人。

“卢卡斯!戴维!”诺瑞尔先生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你们早干嘛去了?”

卢卡斯解释说是系铃铛的绳子出了点儿问题。

“什么?抓住这个人!快!”

戴维是诺瑞尔先生的车夫,典型干这一行出身,身材膘壮。他每天和四匹血统高贵、正值壮年的马儿斗智斗勇,这差事颇能强身健体。他一手抱住闻秋乐的腰,一手卡住他喉咙。闻秋乐奋力抵抗,同时还不忘继续怒斥诺先生。

我独占黑色王座,暗影绰绰,
  他们看不见我。
  雨水串我门帘,我自其间过
  顽石砌我宝座,我自其上卧……”


戴维和闻秋乐扭打至一张小桌旁,掀动了桌上的一摞书。

“啊啊啊!小心!”诺瑞尔先生大叫着,“看在老天的份儿上,给我小心点儿!他把墨水瓶踢翻了怎么办!他把我的书毁了怎么办!”

卢卡斯跑过去协助戴维,设法把闻秋乐抡圆了的胳膊绑到身后。趁这会儿功夫,诺瑞尔先生绕着图书室一溜小跑,把摆在外面的书全都收拾起来,放到相对安全的位置——其动作之迅速,已多年未见。

无名奴隶,头戴银冠,”闻秋乐喘着粗气——戴维德胳膊紧紧卡住了他的喉咙,于是他的演说远没有之前那样动人心魄。闻秋乐最后奋力一搏,把上半身从戴维的拳头中挣脱出来,大喊:“远在异乡,无名奴隶将称王……”随后,戴维和卢卡斯半拽半抬,把他拖出了房间。

诺瑞尔先生走到火炉边的椅子旁坐下,拿起书想接着读。然而,他心神不宁,读不下去。他烦躁不安,啃着手指甲,满屋溜达,无数次回去细查那些在搏斗中散落的书籍,看看可有损坏(完全没有)。他做得最频繁的一件事,就是跑到窗边,焦急地向外张望,看看可有什么人在监视这栋宅子。三点钟左右,房间暗了下来。卢卡斯回屋把蜡点上,把火捅旺。查尔德迈斯跟在他身后进了屋。

“啊!”诺瑞尔先生叫起来,“你可算来了!你都听说了么?所有人都跟我对着干!魔法师们盯上我,打算害我。仆人们懒惰、玩忽职守——就算我让人切了喉咙,他们都无动于衷!还有你,你这家伙,你比谁都坏!我告诉你,这个人突然就站在我屋里了——简直像戏法变出来的!我又揿铃铛又喊人,愣是没人答应!你赶紧把手里的活都放下,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去查这个人到底用了什么法术闯进咱们的宅子!他是从哪儿学来这些的?他都懂些什么?”

查尔德迈斯冷冷地瞪了他主人一眼。“好啊,若这是我唯一的任务的话,我已经把它完成了。他没使什么法术。咱们一个厨房丫头忘了把储藏室的窗户关上,这个巫师就爬进来了。他撞上你之前,一直在房子里摸索。事情就是这样。当时你叫人没人过来,是因为这巫师把系铃铛的绳子切断了,卢卡斯他们没听见你喊。后来,这巫师开始叫嚷,他们一听见动静就赶过来了。我说得对不对,卢卡斯?”
卢卡斯跪在壁炉边上,手里拿着拨火棍,点头说是。“这些当时我就想跟您说的,主人,可您就是不听。”

然而,诺瑞尔先生认准了闻秋乐有强大的法力,结果心里太过焦躁,仆人们的解释都安慰不了他。“噢!”诺先生说,“可我敢肯定他是要害我的。说实话,他已经害我不浅了。”

“是啊,”查尔德迈斯表示同意,“真不浅啊!这个人吃了咱们储藏室里三块猪肉糕。”

“还有两块软奶酪。”卢卡斯补充。

诺瑞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如此行为,实在不像强大的魔法师能做出来的事。然而,若不找个出气筒,诺先生是没法彻底踏实下来的。查尔德迈斯和卢卡斯恰好就在身边,于是诺先生逮住他们俩,开始发表长篇大论。他言语间不乏对闻秋乐的抨击,骂他是有史以来败类中的败类。结尾处,他还不忘恶狠狠地甩出几个例子,暗示那些懒惰、放肆的仆人们,也都没什么好下场。

查尔德迈斯和卢卡斯自从来到诺先生门下,基本每个礼拜都要听这么一场,于是此刻二人并不以为然,只等主人把怒气都撒干净。诺先生一住嘴,查尔德迈斯便说:“先不提肉糕和奶酪,单说他闯进来找你,等于是给他自己找麻烦,还要冒着被绞死的风险。他到底想干嘛?”

“噢!他是要把乌衣皇的预言说给我听。没什么新鲜的,跟别的预言一样不知所云。里面提到了战场、王座,还有什么银冠。不过,他说这一套话,最想强调的,是另一位魔法师的存在。我估计他是说他自己呢。”

诺瑞尔先生一放下心来,知道闻秋乐并不是自己的大敌,便后悔自己当初何必非跟他争论。他心想,当时要是保持住高高在上的派头,一言不发,情形也许会好得多。不过,回想起来,当闻秋乐被戴维和卢卡斯往外拖的时候,模样并不像之前那般令人生畏了——想到这里,诺先生感到一丝安慰。接着,他又意识到,自己的学识与能力不知要比闻秋乐高上多少倍。于是,诺先生逐渐踏实下来。可惜,这份安宁太短暂了。诺先生重新拿起《鸟之语》,刚一翻开,就看到下面这一段话:

“……飞鸟投身虚无,心存狂想。我法法技,无非如此。飞鸟之法力,世间生灵,无一能及。纵是其间弱者,足以越俗世,至彼岸。清风拂面,书卷微翻,乌衣皇现身处,即是风源。原野小兽,法术粗莽,乌衣皇现身处,尽显我法高妙。风潇潇,雨飘飘,树声滔滔,乌衣皇现身处,万物言语,吾等皆通晓……” [3]

两天之后,波地斯海德公爵再次到访,诺瑞尔先生当即走到公爵面前,说了下面这些话:“公爵,我想,您得在期刊上好好批评一下托马斯•兰切斯特。多年来,我对《鸟之语》评价很高,我把他写这本书看作是一次壮举:他尝试着把黄金时代魔法师的法技描述得清晰易懂。然而,经过细查,我发现,他写的东西依然受到那个时代魔法师恶习的影响……他的东西太玄,公爵!他的东西太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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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坪 (Wapping),位于泰晤士河北岸。伦敦最早的地下工程是地下排污工程,将处理过的污水排放入泰晤士河。北岸瓦坪一带的河水,尤为脏臭。——译者著

[2]人们普遍认为乌衣皇拥有三座王国:一座在英格兰,一座在仙境,还有一座,颇为奇异,位于地狱的尽头。

[3]托马斯•兰切斯特. 对《鸟之语》的阐释,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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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Muzhao ------------------------------------------- We saw stars And waves; we saw sands, too; And despite many crises and unfortunate disasters We were often bored, just as we are here. - Charles Baudelai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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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更新了
继续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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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强人
翻译的太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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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XX出版社的《大魔法师》貌似已经买不到了。
我在国图看到一本,可惜不让外借,在社科第二阅览室,编号561XXX。
非常不厚道的藏在最下边一层,要弯腰找半天才能见到,很大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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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地广而告之一下(见谅)

苏珊娜·克拉克的论坛专版已经开了,欢迎喜爱这位英国魔法教母,才情女作家的同好们光临!
http://www.odyguild.net/bbs/forum-59-1.html

同时,支持韩大人继续翻译下去! :)
Fancy Fancy Odyssey~~奥德赛公会 http://www.odyguild.net/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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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4楼道根.红锤2007-02-25 11:28发表的“”:
吉林XX出版社的《大魔法师》貌似已经买不到了。
我在国图看到一本,可惜不让外借,在社科第二阅览室,编号561XXX。
非常不厚道的藏在最下边一层,要弯腰找半天才能见到,很大一本。
前日在TAOBAO拍下一本  女店主很贴心地包了封皮
就是大部头举得手累
瑟熙被詹姆扼死,詹姆被美人刺杀,美人横剑自刎,波德葬两人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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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倒是买到了,相当有意思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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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伤心农庄
(1808年一月)

时光倒退三十年。那时候,计划重振英国魔法大业以惊世人的诺瑞尔先生还没到伦敦去。当时,一位名叫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先生刚刚继承了一笔遗产。这笔遗产包括一幢破烂不堪的房子、几处贫瘠的土地,再加上堆积如山的债务和贷款。形势很不乐观,不过,在劳伦斯看来,只要给他一大笔钱,什么都好办。有个来钱的法子,劳伦斯之前之后的男士们多有尝试。他也不例外:将竭力讨好有继承权的富家千金视为己任,遇上一个哄一个。他本人又生得一表人才,举止高雅,言语风趣,于是没过多长时间便赢得一位小姐的芳心。此小姐家姓艾齐斯通,苏格兰人,年纪轻轻。娶她过门,劳伦斯一年就有九百镑的收入。

拿着艾小姐带过来的钱,劳伦斯修了房子,整了田地,把债也还清了。很快,他用不着借钱,反倒开始挣钱了。他把土地拓宽,他把现钱放贷,他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息,他致力于这样或那样的营生,只要他醒着,所有时间都被业务占满。他不再花工夫理会他年轻的太太。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她在身边,只要她一说话,他就觉得厌烦。而她,可怜的人儿,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地产都在施洛普郡,此郡靠近威尔士界,是一片相当僻静的所在。斯特兰奇太太在那边谁也不认识。她在城市住惯了,早已跳惯了爱丁堡的舞会,逛惯了爱丁堡的商店,听惯了爱丁堡朋友们的快言快语。如今,四周都是高大、阴沉的群山,困在威尔士连绵的雨帘里,这般景象,令她十分消沉。她忍受了五年孤独,随后便撒手人寰,就是因为独自到那些大山里散步,赶上一场暴风雨,死于风寒。

斯特兰奇夫妇有个独子。斯太太死的时候,孩子大约四岁。斯太太下葬没几天,这孩子就成了劳伦斯和他太太娘家激烈斗争的焦点。艾齐斯通一家坚持认为,根据婚前协议,斯特兰奇太太财产中一大部分都要留给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将在成年之后接受这笔遗产。而劳伦斯——说出来谁也不会太奇怪——声称他太太的钱,每一分该怎么用,都归他说了算。两方都找了律师,两场官司随即打响:一场设在伦敦的民法博士协会,另一场则位于苏格兰法庭。这两场官司——斯特兰奇状告艾齐斯通、艾齐斯通状告斯特兰奇——打了一年又一年,在这段时间里,只要一看见儿子,劳伦斯就心生厌烦。对劳伦斯来说,这孩子就是一滩湿地、一丛病树——光往里投钱,毫无产出。要是英国法律准许劳伦斯把儿子卖了,再买一个新的,他真能这么干。[1]

与此同时,艾齐斯通一家看出劳伦斯准能把他儿子整得像他老婆一样惨,于是已故斯太太的娘家哥哥给劳伦斯写了封快信,说希望孩子每年能过来一趟,在自己爱丁堡的家里呆上一段时间。劳伦斯这回一点儿没做难便答应了,让他大舅子颇为惊奇。[2]

于是,乔纳森•斯特兰奇小的时候,每年有半年时间都是在爱丁堡夏洛特广场的舅舅家里度过的。不难想象,他在那边住着,耳濡目染,对自己的爸爸不会有什么好印象。他在爱丁堡接受了启蒙教育,由三位艾姓表姐妹陪着——大名分别是玛格丽特、玛丽亚和乔治娜。[3] 爱丁堡绝对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爱丁堡人和伦敦人一样头脑灵敏、热衷娱乐。乔纳森只要一到爱丁堡,他的舅舅、舅妈便竭尽所能哄他高兴,希望能弥补一下他在他爸爸家里受的冷落。如此看来,就算乔纳森长大后有点儿娇气任性、自以为是,也不足为奇。

劳伦斯•斯特兰奇人老了,钱多了,心眼还是没变好。

诺瑞尔先生和闻秋乐会面的前几天,劳伦斯•斯特兰奇家里来了一位新男仆。仆人们都特别乐意帮他熟悉工作、了解情况:他们告诉他,老斯特兰奇先生为人傲慢,一肚子坏水,人人都恨他。他们告诉他,老斯特兰奇先生爱财如命,跟自己的亲儿子好几年都不说话。他们还说,老斯特兰奇先生脾气坏得像鬼怪,让这位新男仆千万不能招惹他,否则下场更可怕。

这位新男仆谢过大家,并保证会记住大家的话。可惜大家不知道,其实这位新男仆的脾气,足够和老斯特兰奇先生一拼高下。这位新男仆偶尔对别人冷嘲热讽,时常对别人大呼小叫。他觉得自己能力强、本领高,于是别人的成就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他没跟大家提他自己的毛病,单纯因为他还没了解到别人的毛病。虽说经常和朋友、邻居们吵架,他总是分析不清原因,他向来认为错都在人家。看到这儿,要是读者您觉得这一章写得都是坏蛋,我还得赶紧澄清一下:劳伦斯•斯特兰奇当然是从头坏到尾,而这位新男仆还算正常——他身上有阴暗面,也有闪光点。他这人办事还算明智,若赶上救死扶伤,他固然奋不顾身,然而他很有无中生有的本事,一感觉别人在骂自己,他报起仇来绝不手软。

劳伦斯•斯特兰奇先生岁数大了,觉特别少,有时甚至感觉自己夜里比白天还精神,坚持坐在写字台前写信办公。他醒着,自然也得有个仆人伺候着。那位新男仆来了几天,就轮到他当班。

开头一切正常,夜里两点钟刚过,斯特兰奇先生叫新男仆给他端一小杯雪利酒。这差事听着不难,新男仆却是大费周折。他先是在平时藏酒的地方找了一圈,没找到。于是,他不得不先把女仆叫起来,问她大管家住哪间屋,随后他又去把大管家叫起来,问他雪利酒放在哪里。找到大管家,却又耽搁片刻,因为大管家唠叨了半天,说从来没听说过老斯特兰奇先生要过雪利酒喝,老先生的儿子乔纳森•斯特兰奇先生到是好这口,经常往衣帽间里藏上一两瓶。

依照大管家的话,新男仆从地窖里端来了雪利酒——这一趟又得点蜡烛,又得在阴冷黑暗的楼梯上爬上爬下,还得从衣服上往下扫脏兮兮的蜘蛛网。发了霉的旧房梁上吊着生了锈的旧铁架,只管往脑袋上撞。新男仆完事儿后直从脸上往下擦血抹泥。当他把酒端到斯特兰奇先生面前,老先生一口喝光,说再来一杯。

新男仆已经受够了地窖,再也不愿去第二次。他想起大管家说的话,于是直接上楼,跑到小斯特兰奇先生的衣帽间里。小心翼翼地进了门,他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蜡烛却全都点着。新男仆对这种行为不以为然,他知道,有钱的单身汉种种恶习中最突出的一样,就是浪费蜡烛。他开抽屉,掀柜门,抽出几只尿盆挨个查看;桌椅底下不放过,花瓶里也不忘溜几眼。(如果您奇怪他为什么专搜这些地方,我得告诉您,跟有钱单身汉打交道,他比您有经验,他知道这些人过日子法儿总和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果然不出他所料,一瓶雪利酒正在屋主的一只靴子里等着当鞋拔子呢。

正倒酒的功夫,新男仆眼睛偶然扫过墙上挂的一面镜子,发现屋里原来并不是空无一人。小斯特兰奇先生正坐在一把高背、高扶手的椅子上,新男仆的所作所为,他一览无余,看得瞠目结舌。新男仆一句话都没说——就算他肯说,先生少爷们也得肯听才行啊;若也是个干活的底下人,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新男仆于是径自离开了房间。

自上任之日起,这位新男仆便有“往上爬”的心思,他想着有朝一日让所有仆人都听他的话。他感觉,就凭自己聪慧过人、见多识广,大小斯特兰奇先生若有什么难事,自己绝对是总参谋。在他脑海里,两位先生已然对他说:“你也知道,杰瑞米,这回事情急、任务重,我们信不过别人,只有交给你去办。”而此时,如果说新男仆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有些夸张。然而,他并不能否认:刚才小斯特兰奇先生看见他闯进屋来私自倒酒,好像确实不太高兴。

才树雄心便受挫折,新男仆此时脾气点火就着。他走回书房,老斯特兰奇先生拿过第二杯酒,一口下了肚,说他还想再喝一杯。新男仆听了,闷声哀号,随后揪着头发大喊:“你这个老疯子,要是还想喝干嘛不早说?我早知道第一次就把整瓶都拿来了!”

老斯特兰奇先生一脸惊奇地望着他,随后淡淡地说,当然啦,要是觉得特别麻烦,那就算了。

新男仆回了厨房(一路上寻思着自己刚才是不是有那么点冒失),没过几分钟,铃铛又响了起来。老斯特兰奇先生坐在写字台旁,手拿一封信,望着窗外漆黑的雨夜。“有个人住在对面那座山上,”他对新男仆说,“杰瑞米,你一定要在天亮之前把这封信送到他手上。”

啊,新男仆心想,来得真够快的!什么事情这么紧急,而且还要在夜幕下处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已经非我不用了!新男仆大受感动,十分迫切地答应,说自己马上动身。他接过信,发现信封上只印着“魏文”二字,颇有神秘色彩。他问老斯先生这宅子可有名字,万一走错了也好问路。

老斯先生先是说没有,后又住嘴,笑了起来。“问路的话,你一定要说你找的是伤心农庄的魏文。”他还让新男仆一定要在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破门洞离开乡间主路,穿过门洞,就能看见一条小道,直接通往伤心农庄。

新男仆牵出马来,提上盏大灯笼,踏上乡间主路。夜里寒气逼人,凄风苦雨掺在一起,从衣服敞口的地方往里钻,没走多久,他就感觉要冻僵了。

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环山小道已经荒芜,模样令人望而却步,简直称不上是条“道”,到处都是新长出来的树苗。新男仆挣扎前行,狂风里,树枝如同条条大棒抽在他身上。他刚走了半里地,就感觉仿佛已经和好几条壮汉一一过招(他本是莽撞之人,经常在公共场合跟人发生口角,这种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他骂这个魏文又粗心又懒惰,连篱笆都搭不齐整。约摸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一处所在,这地方过去也许是一片田地,如今已经荒芜,长满了带刺灌木,他后悔没随身带上一把斧头。他把马拴在树旁,只身前行。灌木丛上的荆刺又大又硬,铺天盖地;有好几次,他整个人都被“钉”在树从里面,“钉子”数量多,钉人的方式也奇特(他一只胳膊冲上举着,一条腿往后扭着)。他几乎绝望,怕自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说来也怪,这么高大的荆棘围栏里面,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新男仆想来想去,觉着这魏先生很可能已经在里头躺了好几百年了。这到不必担心,他心想,反正也用不着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破晓时分,山边现出惨淡的微光,新男仆走到一处破败的村舍前。这村舍看不出有多“伤心”,到更像是伤了脖子。烟囱外墙塌陷,仿佛垂着头,顶上的烟囱耷拉着,摇摇欲坠。房上的瓦片脱落,房梁从缺口处露出来,仿佛根根肋骨。树木荆棘长满了一屋,它们伸枝发芽,生命力强,冲碎了窗户,把大门拱出了门框。

新男仆站在雨里,望着眼前的惨象出神。愣了一会儿,他抬头发现有人正从山上大步流星地向他走来。这人仿佛是神仙故事里的角色,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大帽子,手里还攥着根手杖。走近了再看,发现不过是个自耕农。此人看模样知情达理,他那副打扮远看富有传奇色彩,近看才知是他把一大块帆布顶在脑袋上遮雨。

这农夫跟新男仆打了声招呼:“小伙子啊!出什么事了?你浑身是血,衣服都撕烂了!”
新男仆低头看了看身上,发现人家说的没错。他于是解释说来时走的小道都荒了,长满了荆棘。

农夫一脸惊讶,“有好走的路啊!”他大叫起来,“西边不出二十米,走过来连一半时间都用不了!是谁让你走这条老路的?”

新男仆没有答话,只问农夫知不知道上哪才能找到伤心农庄的魏文先生。

“这就是魏文的宅子,他人都死了五年了。伤心农庄?谁跟你说这里叫伤心农庄?人家肯定是蒙你呢。让你从这条老路过来,还让你找伤心农庄,真是够能骗!不过,要我说,这名字倒也不错,魏文在这里真是伤透了心。可怜人,他手上有片地,刚巧被山底下一位先生看中了。魏文不愿意卖,那位先生就派来一群恶棍,大夜里,把魏先生种的豆子、萝卜、白菜全都刨了出来。看魏先生还是不让步,这位先生就跟他打官司——可怜的魏先生,他哪里懂什么打官司,他根本听不明白。”

新男仆思索片刻,说道:“我想,我知道那位先生是谁。”

“唉!”农夫说,“谁都知道!”他凑近新男仆看了看,“小伙子,”他说,“你的脸跟牛奶冻一个颜色,你抖个不停,简直像要散架了!”

“我冷。”新男仆说。

农夫(他说他名叫波布里奇)听了,坚持要带新男仆回自己的家,在火炉边暖和暖和,吃点喝点,愿意的话再躺上片刻。新男仆谢过他,但只说自己冷而已。

于是,波布里奇把新男仆领回到拴马的地方(绕开了荆棘),把该走的路指给他看。随后,新男仆便回了斯宅。

惨白的天上挂着一轮惨白的日头,这般天光,算是“绝望”这个词最恰当的解释。新男仆骑在马上,总觉得魏文就好像此时的太阳,天空则是地狱,是老斯特兰奇把魏文扔进了火坑,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他一进门,仆人们就都聚了过来。“啊呀,我的孩子!”大管家着急了,“看看你成了什么样子!是不是因为那雪利酒,杰瑞米?是不是因为酒他生你的气了?”

新男仆身子一歪,跌下了马。他揪住大管家的外衣,求大管家给他拿一根钓鱼竿来,说他要用竿把魏文从地狱里面钓出来。

听了这番话(再加上其他一些胡言乱语),仆人们当即断定他是着凉发烧了。他们扶新男仆上床躺下,派人去请大夫。老斯特兰奇先生闻讯,立马派人跟过去,通知大夫不必来,随后,他又跟大管家说想喝点稀粥,一定要让新男仆给他端过来。看这形势,大管家只好跑去找小斯特兰奇先生求情。可小斯先生似乎一大早就去了什鲁斯伯里,而且要第二天才回得来。仆人们只得把新男仆从床上架起来,替他穿好衣服,把放了粥的托盘塞到他毫无反应的手里,推着他出了门。之后的一整天,老斯特兰奇先生一刻不停地“找事”,还特别强调,一切事情都要由新男仆来做。

傍晚时分,新男仆已经烧得像火上的铁壶一样烫了,满嘴都是大桶装蛤蜊之类的胡话。然而,老斯特兰奇先生宣布今天还是要熬夜办事,让新男仆留在书房伺候他。

大管家壮起胆子,求斯先生今晚让他来替班。

“啊,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这小伙子!”老斯先生目光里全是厌恶的神情,“我就想留他在我身边。你觉得他身体不大好是吗?我看哪,他是缺少新鲜空气。”说罢他便打开了写字台前的窗子,屋里顿时冰冷刺骨,飞进片片雪花。

大管家叹了口气,撑起新男仆(他又开始往下出溜了),把他靠在墙边支稳了,随后悄悄地把暖手炉塞进他的口袋里。

入夜后,一个女仆进屋给老斯先生端粥,一回到厨房,她就汇报说暖手炉被老先生发现了,已经没收摆在桌子上了。仆人们上了床,都黯然神伤,心想新男仆准活不过明天早上。

天亮了,老斯先生书房的门紧关着。七点了,没人揿铃叫仆人,也没人出屋。八点,九点,十点,仆人们希望越来越渺茫,都把手拧紧了。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一点——老斯先生也忘了——新男仆毕竟是身体强健的年轻人,而斯先生已经老了。这一夜,新男仆受的罪,老斯特兰奇也得跟着分享。十点过了七分钟,大管家和车夫进书房一探究竟,发现新男仆躺在地板上,睡得正香,烧全退了。再看屋子另一头,老斯特兰奇先生还坐在写字台旁,已经冻死了。

接连两夜发生的事在附近传开了,大家听说后都特别想亲眼见见这位新男仆,愿望之强烈,仿佛他屠过火龙、斗过巨怪。受到这般关注,新男仆自然十分得意,于是把事情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到后来,他发现,当老斯特兰奇要第三杯雪利酒的时候,自己其实是这样回敬他的:“哦!你这个可恶的罪人,你虐待善良的百姓,把他们逼上绝路,自己坐享其成!然而总有一天——时间不会太长——农夫受你压迫叹的每一口气,农妇受你欺侮流的每一滴泪,你统统都要补偿!”故事讲成这个模样,附近的村民都知道,当晚老斯特兰奇打开窗户企图冻死新男仆的时候,新男仆曾经大呼:“别看现在冷,斯特兰奇,有你热的时候!一时寒冷,终有煎熬!”——考虑到老斯先生目前的状态,新男仆算得上是未卜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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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终,两场官司的结果都对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儿子有利。    

[2] 其实,劳伦斯•斯特兰奇正庆幸自己连着几个月都不必对孩子的衣食负责。一旦爱上钱,挺聪明的人都能变得如此心胸狭窄、不可理喻。

[3] 斯特兰奇的传记著者约翰•斯刚德斯曾多次提到:比起同男士们呆在一起,斯特兰奇似乎更乐意与聪慧的女性为伴。——《乔纳森•斯特兰奇传》约翰•穆勒出版社,伦敦,1820。

(Chapter 14 ends here)
Muzhao ------------------------------------------- We saw stars And waves; we saw sands, too; And despite many crises and unfortunate disasters We were often bored, just as we are here. - Charles Baudelai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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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了这么久,终于更新了.
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关注这部小说.

在此还要特别感谢韩慕照先生
感谢他带给我们这么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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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只是尊称……)加油,喜欢你的译文。
踱走 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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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一章翻译的真好,我很喜欢呢! [s:39]
Ichigo I love u forever, Ichigo I support u forever 我的卍解會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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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啊!!
很赞的说!!
[fly]卐我是神!我接受你的祈祷卐[/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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