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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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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ire @ 2006-04-21,12:08 PM)
QUOTE
(Deathhush @ 2006-04-09,16:19 PM)
QUOTE
(sunnix @ 2006-02-13,19:14 PM)
QUOTE
(韩慕照 @ 2006-01-04,08:11 AM)
“她干什么我不知道,”查尔德迈斯说,“但我知道的是:目前,it will not do to be too nice。”(这句谁给出个主意,怎么翻?
)
直译:"目前,人家再怎么套近乎都不算过分。”
意译:“目前,这份盛情可正是求之不得呢。”
怎么我觉得是:
目前,太过热情也没有用。
相当于 To be too nice will not do. 的意思吧?
我偏向于 “目前,人家再怎么套近乎都不算过分”
我觉得这里的too和前面的not构成双重否定。
就像是
you can not give him too much money
你给他多少钱都不算多。
而不是“你不能给他太多钱”
在下认为“nice”在这里是“谨慎”的意思,所以这句话应该是“照现在这个状况,我们太过谨小慎微可是办不成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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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ire @ 2006-04-21,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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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hush @ 2006-04-09,16: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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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ix @ 2006-02-13,19: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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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慕照 @ 2006-01-04,08:11 AM)
“她干什么我不知道,”查尔德迈斯说,“但我知道的是:目前,it will not do to be too nice。”(这句谁给出个主意,怎么翻?
)
直译:"目前,人家再怎么套近乎都不算过分。”
意译:“目前,这份盛情可正是求之不得呢。”
怎么我觉得是:
目前,太过热情也没有用。
相当于 To be too nice will not do. 的意思吧?
我偏向于 “目前,人家再怎么套近乎都不算过分”
我觉得这里的too和前面的not构成双重否定。
就像是
you can not give him too much money
你给他多少钱都不算多。
而不是“你不能给他太多钱”
not...too是有这样的结构,问题是这里有一个do做动词。it will not do里的do是 起作用,有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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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各位的意见。我现在困惑的是,to be too nice的主语是谁……,好像还是指诺先生他们一方吧?
下面是接下来的章节,好多的注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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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回 第五章 德罗莱特)
“您是很明智的,诺瑞尔先生。”拉谢列先生说,“塔布斯和斯达豪斯给所有魔法师都敲了警钟。” [4]
“可塔布斯不是魔法师。”诺瑞尔先生说,“我从来也没听说他自称是魔法师。不过,就算他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魔法师,他这种与仙子为伴的想法也是大错特错。这些东西可谓心肠狠毒、祸国殃民之极。太多的魔法师或懒惰或愚昧,不走学术正路,偏倾尽精力求助仙子仆从——它们一来,这些魔法师便完全依赖它们的力量办事——咱们国家历史上这样的人层出不穷。让我欣慰的是,其中一些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看看布拉德沃斯的下场 !”[5]
诺瑞尔先生新交不少,却没能唤起一个“心交”。总的来说,他让伦敦人大失所望:他不施法,不诅咒,连一句预言都没有。有一次,在高德斯丹夫人家,大家听见他说了一句“可能要下雨”——就算这句话是预言,预得也不准,因为天并没有下雨,一直到礼拜六地皮都没湿。他几乎决口不提魔法,可若是打开话匣子,就好像在讲历史课,没人听得下去。对以往的魔法师,他极少给与好评,只有一次,他赞扬了上个世纪一位名叫弗朗西斯•萨顿格罗的魔法师。[6]
“可是,先生,”拉谢列说,“我还以为萨顿格罗的书没什么价值。我老听人说他那本《技艺综述》简直没法儿读。”
“哦!”诺瑞尔先生叹道,“先生小姐们对这本书的看法我不得而知,但我认为,正统的魔法学者给萨顿格罗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萨顿格罗的书,是界定当代魔法研究方向的首次尝试,作者将这些方向全部总结成清单或列为图表。确切地讲,萨顿格罗的分类法常常有误——这也许就是您所谓‘没法儿读’的原因吧?——尽管如此,他列的十几部清单仍是我最爱读的东西。研究魔法的学生读读它们,就会知道自己‘已经掌握了这个’或者‘还没有学会那个’——他们就会知道,要学的东西还很多,足能占满未来四、五年的时间。”
约克大教堂的“石头记”把人们的耳朵都磨出了茧子,大家渐渐开始怀疑诺瑞尔先生还会不会干点儿别的。德罗莱特先生势必要构思新篇章了。
“这魔法师到底能干点什么,德罗莱特?”一天晚上,诺瑞尔先生不在场,高德斯丹夫人发了问。
“哦,高夫人哪!”德罗莱特叫起来,“他有什么干不了?!也就是入冬之前,在约克——您也许知道,约克就是诺瑞尔先生的故乡——从北方刮来一阵暴风,把住户晾的衣物统统吹进雪地,沾满泥水。市长替城中的妇女省事,免得她们重复洗涤,就去求诺先生——诺先生召唤来一批仙子,把衣物洗刷一新,把衬衫、睡帽和衬裙上的破洞都补好,把开线的地方都织齐。城里人都说衣物干净得晃眼,景象着实罕见。”
故事流传开来,抬高了诺瑞尔先生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这种状态大约维持了几个礼拜。结果是,只要诺先生开口谈论当代魔法(偶尔的偶尔),他的听众就认为他是在说洗衣服这回事。
若说与诺先生在伦敦的客厅餐室会面的先生太太们都嫌他扫兴,诺先生也逐渐对他们心生不满——失望程度彼此一致。他向德罗莱特抱怨个不停,说那些人提的问题太可笑,说与他们待在一起那么长时间,英国魔法也没前进半步。
九月底的一个星期三上午,天气阴沉,诺瑞尔先生和德罗莱特一起坐在汉诺威宅子的图书室里。德罗莱特正长篇累牍地转述某F先生为了骂某S爵士而讲的话以及某D夫人对于整件事的看法。突然,诺瑞尔先生发了话:“德罗莱特先生,现有要事一件,您若获悉相告,本人感激不尽——请问,我来伦敦这件事,有没有人通知过波特兰公爵?”[7]
“啊,诺先生!”德罗莱特叹道,“也只有您这样谦虚的人才想到要问这样的问题。我向您保证,如今,在议院大臣官员之间,你先生的伟绩无人不晓。”
“若是当真如此,”诺先生说,“为何公爵仍迟迟不肯送来口信?我认为不然,我渐渐感觉他们全然不知我的存在——果真如此的话,德罗莱特先生,若您在政府里有用得着的熟人,肯告诉我的话,我感激不尽!”
“您是说‘政府’么,先生?” 德罗莱特道。
“我到这里,是为国效力来的。”诺先生哀伤地说,“我希望自己能在抗法斗争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先生,如果您觉得自己被大家忽视了,我深表遗憾!”德罗莱特大声说道,“可是我向您保证,您这样的担忧绝无必要!只要您愿意在晚饭后表演几出戏法,无论什么都行,全城的先生太太们都特别想见识见识。您不必担心吓着大家——我们的胆子都可大了。”
诺瑞尔先生什么都没说。
“好了,先生,”德罗莱特微微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水汪汪的黑眼睛里透出一股息事宁人的神情,“咱们别为这事儿吵。我巴不得能帮上您呢,可您看,我是心有余力不足。吃皇粮的有他们自己的圈子,我和他们搭不上交情啊。”
其实,德罗莱特在政府是认识些人的,那些人也肯定愿意会一会德罗莱特的朋友,因为德罗莱特曾经对他们保证不把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说出去——听听德先生的朋友说话,就能知道秘密到底漏出去没有。可德先生觉得,若是把诺瑞尔先生介绍给这些政府朋友,自己是落不到半点儿好处的。德先生就想把诺先生扣在伦敦的客厅和餐室里,到时候让他给自己的熟人表演小戏法什么的,大家就爱看这些。
诺瑞尔先生开始给政府写急件,让查尔德迈斯送去之前先让德罗莱特过目,结果对方一封都没有回。德罗莱特告诫过诺先生,说他们是不会回信的,政府里的人整日忙得不可开交。
过了大约一个礼拜,德罗莱特被请到苏活广场去听一位有名的意大利女高音演出,据说是刚刚从罗马过来的。诺瑞尔先生当然也接到了请柬。可是,当德罗莱特到了目的地,却没见到诺先生的身影。拉谢列正靠着壁炉跟几个人聊天,德罗莱特跑过去问他知不知道诺瑞尔先生去哪儿了。
“哦,”拉谢列说,“他去拜访沃特•坡男爵了。诺先生有要紧事要立刻向波特兰公爵传达。他觉得沃特•坡男爵是传话的最佳人选。”
“波特兰?”旁边的一位先生叫了出来,“怎么回事?大臣们已经被逼到这份儿上了么?已经开始找魔法师帮忙了么?”
“您这么想就错了。”拉谢列笑了笑,“是诺瑞尔自己找上门去的。他想为政府效劳,似乎是计划用魔法打败法国人。不过,依我看,咱们那些大臣才不会听他的。这个时候,外要防着法国人,内要防着别的议员——我看,没人比他们更心烦了,哪儿有工夫理会一个约克人作怪!”
就像神仙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诺瑞尔先生终于发现,实现自己的愿望,其实靠得还都是自己的力量。即便是魔法师也得靠熟人拉关系。诺瑞尔先生有个远亲(母亲那一边的)曾经给他写过封信,令诺先生厌恶透顶。为了避免再有这样的事,诺先生送了那位亲戚八百英镑(投其所“要”),然而遗憾的是,八百镑都没堵住他的嘴,那位亲戚继续作怪,又寄来“第二封”信,上面千恩万谢,对资助他的诺先生赞不绝口,并声称:“……那么以后我和我的朋友将服从您的利益,我们时刻准备着,在大选的时候跟随您的意图投票。假如您觉得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您只要提出来,就是赐予我荣誉,就是对我的提携。您谦诚、忠实的,温德尔•马克沃希。”
诺瑞尔没什么用得着他的地方,于是一直也没有给马克沃希先生任何荣誉与提携,然而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查尔德迈斯发现)这位马克沃希先生当初用那八百镑在东印度公司为他和他兄弟买了个职位,随后便去了印度,十年后回来,成了大富翁。从第一个资助人诺瑞尔先生那里,马克沃希没得到任何关于该怎样投票的指示,于是他听了自己在东印度公司的上司波奈尔先生的话,并让他的朋友们都顺着波奈尔先生的意思投票。他尽力为波奈尔先生效劳,因为这位波奈尔先生是政客沃特•坡男爵的好朋友。商场、官场一片繁忙,你欠我一个情,我又欠别人一个情,你答应了我,我又得满足他,一条互相帮助的链子就这样形成了。眼下,这条链子从诺瑞尔先生一直伸到沃特•坡男爵,而沃特•坡男爵如今已经是大臣之一了。
(本章完)
注释:
[4]
塔布斯与斯达豪斯:几年前在诺丁汉季度法庭审判的著名案件。
塔布斯是诺丁汉郡人,他热切盼望有一天能亲眼看见仙子。他对传说中的仙子朝思暮想,把描写仙子的古怪书籍都读了个遍,而且一口咬定自己的车夫就是个仙子。
这位车夫(名唤杰克•斯达豪斯)皮肤黝黑,个头高大。在仆人里面,他从不顶撞别人,也不端架子。他那会儿刚刚才到塔布斯家中不久,据他自己说,这之前他曾在北方一个叫做寇德密克尔山的地方,给一个叫布朗恩的老人当车夫。他有个本事,能让百兽都听他的话。他一操缰绳,马儿便顺从,绝不乱跑;他让猫咪做什么,猫咪都听,当地人从没见识过这种本领:他对猫咪低语,猫咪只要听了他的话便静静待着不动,脸上带着一丝惊讶的神情,仿佛被点化了了空前绝后的大智慧。他还能让猫咪跳舞。塔布斯家的猫与一般猫咪并无二致,总阴沉着脸,一副孤芳自赏的模样。然而杰克能让它们迈出奔放的舞步,后腿用劲,来回蹦跳。他发出奇怪的叹气声、嘶嘶声、口哨声,靠这些指挥着它们。
塔布斯家另外一个仆人说,假设猫咪这东西对人有一点儿好处(其实没什么好处),杰克这手也算有点儿意义。斯达豪斯神奇的本领没什么实际用途,别的仆人看着也不觉得好玩,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杰克有这么个特殊本领,人又长得帅,而且两只眼睛离得稍微远了一点——不知因为这其中的哪一条,塔布斯先生认准了他就是个仙子,而且开始偷偷地“调查”起他来。
有一天,塔布斯先生把斯达豪斯叫到书房里,说他听说布朗恩老先生病得不轻——自打斯达豪斯为他服务起,他病就没好过,已经好多年没出过门了。塔布斯先生于是很好奇,想知道这个老头既然不出门为什么还要雇车夫。
杰克•斯达豪斯没有立刻回答,沉默了一会儿,便承认他其实并没受雇于布朗恩先生,而是为附近的一家人服务。他说他一直努力做工,那家人对他也很好,他自己过得很愉快,可那边的仆人们都不喜欢他,具体原因他不知道。这样的事以前也发生过,过去曾有个女仆造了他的谣,结果主人把他辞了。他只在几年前见过布朗恩老先生一面。他向塔布斯先生道歉,说自己不该隐瞒真相,然而实在别无他法。
塔布斯先生让杰克不必费力编故事了。他说他知道杰克是个仙子,让杰克不必害怕,他不会把他供出去,只是想跟他聊聊关于仙子的族人和住地。
杰克起初没明白塔布斯先生是什么意思,等后来终于搞清楚了,他就强调自己是个“人”,而且是个“英国人”——然而徒劳,塔布斯先生根本不相信他。
此后,斯达豪斯无论做什么,到哪去,总能发现塔布斯先生带着一百多个关于仙子和仙境的问题等着他。受到这种待遇(虽然塔布斯先生人很和善,而且彬彬有礼),斯达豪斯非常恼火,最后不得不提出辞工。新工作尚未找到的时候,他在萨斯威尔一间酒馆里遇见个人,那人劝他与之前的雇主对簿公堂,维护自己的名誉。这场官司声名远播,杰克•斯达豪斯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借助法律手段证明自己是“自然人”的人。
这件奇事发生之后,塔布斯和斯达豪斯谁也没落得好下场。塔布斯先生对仙子的热情本无伤大雅,这下却成了各地人士的笑柄:伦敦、诺丁汉、德比和谢菲尔德各家报纸纷纷刊登有意丑化他的漫画;多年的睦邻如今与他形同陌路。斯达豪斯则很快发现,谁都不愿意雇一个敢跟雇主打官司的人当车夫;被逼无奈,他操起最卑贱的行当,很快便一贫如洗。
[5]
当时,一名仙子无缘无故便跑来为西蒙•布拉德沃斯服务,成了他的仆从。这个仙子让布拉德沃斯管他叫“鈀釦”。如今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布拉德沃斯应该多问几句,盘查盘查这“鈀釦”的身份,而且还要问明白他为什么从仙境跑出来——难道真是专门跑来为一个三流魔法师服务的么?
无论施什么法术,鈀釦都游刃有余、身手敏捷。于是,在出产羊毛的小镇爱文河畔布拉福德,布拉德沃斯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鈀釦只惹过一次祸——有一次在盛怒之下,他毁掉了劳威尔公爵牧师的一本小册子。
在布拉德沃斯身边待得久了,鈀釦变得越发强壮;只要感到力量变强,鈀釦就会立刻改变自己的外貌:最初灰扑扑的破布衣服变成了好料子裁制的套服;最初从镇上铁匠那里偷来的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子变成了一把宝剑;他那生着杂毛的瘦长狐狸脸儿,也逐渐化作苍白、俊俏的人模样;他的个子也仿佛突然蹿高了两三尺。样子一变帅,鈀釦便赶紧告诉布拉德沃斯的太太和几个女儿: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原来的丑样子只不过是他曾经遭受的诅咒。
1310年五月的一个上午,天气晴好,布拉德沃斯先生出了门,他的太太在厨房的墙角发现了一个挺高的柜橱,可是这地方从来没放过柜橱。于是,她找来鈀釦问是怎么一回事,鈀釦马上回答说这是他带过来的一座魔法柜橱。他说,在英国,魔法使用得还不够广泛,这真是一件憾事。他还说,每天看着布拉德沃斯太太和女儿们洗衣做饭、擦桌扫地,从早忙到晚,他就心疼,觉得她们本应该穿着镶满宝石的袍子,靠在大垫子上吃糖果。布拉德沃斯太太觉得鈀釦说的很有道理。鈀釦还说他经常责备布拉德沃斯先生,因为他没让太太过上舒服自在的日子,可是布拉德沃斯先生总是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布拉德沃斯太太说她先生这种反应是意料中事。
鈀釦对她说,只要进了柜橱,就能走到一个有魔力的地方。在那里,她可以学一些咒语,这些咒语可以瞬间解决所有的家务活;可以让所有人觉得她美若天仙;只要她愿意,金山银山随时出现在眼前;丈夫对她惟命是从、毫无怨言……等等等等,用处无穷。
一共有多少句咒语?布拉德沃斯太太问。
差不多三句。鈀釦想了一想,答道。
难学吗?
哦,不难,简单极了!
去一趟是不是要很长时间?
不,一点儿也不长,绝对误不了做弥撒。
当天上午,一共有十七个人进了鈀釦的柜橱,这些人再也没回来。这十七个人包括:布拉德沃斯太太本人、她的两个女儿、家里两个女仆和两个男仆,还有布拉德沃斯太太的叔叔以及村里六个邻居。只有玛格丽特•布拉德沃斯——布拉德沃斯夫妇最大的女儿——拒绝了鈀釦的邀请。
乌衣皇从纽卡斯尔派来两名魔法师调查此事,以上的叙述便来自他们的书面记录。主要的目击证人是玛格丽特,她说当她父亲从外边回来,“我那可怜的爸爸也爬进了柜子,想试试看能不能把进去的人救出来,我拼命劝他不要进去,他不听。结果,他也再没出来。”
两百年后,马丁•佩尔博士走入了仙境。在仙履约翰(古时候一名强大的仙人王子)的城堡里,他发现了一个人类儿童,大约七八岁的样子,面色苍白,一副挨了饿的样子。这个小女孩说她叫安妮•布拉德沃斯,她觉得自己大约是两个礼拜前来到这里的,一来就要负责洗一大堆脏兮兮的罐子。她说从她来到这里她就一直在洗罐子,只要洗完了,就能回家看爸爸妈妈和姐姐。她觉得再过一两天就能洗完。
[6]
弗朗西斯•萨顿格罗(1682~1765),理论魔法师,曾著有《盎格鲁魔法技艺综述》(1741)及《规范与描述》(1749)。即便是其最热情的(也是唯一的)崇拜者诺瑞尔,也认为这本《规范与描述》(萨顿格罗想通过这本书为魔法实践定下一系列规则)差得不堪入目。诺瑞尔先生的学生乔纳森•斯特兰奇对这本书更是恨之入骨,他把这本书撕成碎片,喂给了路边修补匠的驴(见《乔纳森•斯特兰奇的一生》,约翰•斯刚德斯著,约翰•穆雷出版社,1820年出版。)
据说,在正统的英国魔法著作(包括一大堆枯燥无聊的作品)中,《盎格鲁魔法技艺综述》是最枯燥无聊的一本。这本书是英国人界定现代魔法研究领域的首次尝试。萨顿格罗认为,魔法研究总共应当分为三万八千九百四十五种领域,他在书中分别为每一种都定了名目。某种意义上来说,萨顿格罗给我们伟大的诺瑞尔先生提了些暗示:书上对鸟类和野生动物的魔法只字未提,除此以外,萨顿格罗有意删减了那些需要求助于仙子的法术,例如:使死人复生。
[7]
波特兰公爵——1807~1809年间英国首相、第一任财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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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慕照 @ 2006-08-01,13:21 PM)
谢谢,谢谢各位的意见。我现在困惑的是,to be too nice的主语是谁……,好像还是指诺先生他们一方吧?
如果结合上文来判断会比较清楚,请看:
QUOTE
"Drawlight," he said at last. "
What does she mean by that? I know no one of that name
."
"
I do not know what she means
," said Childermass, " but I do know this:at present it will not do to be too nice."
在下以为,前后的因果关系是:Mr Norrell发现在信上提到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因此对这份邀请产生了疑虑。因此,Childermass对他说,我们目前的状况不容许我们太过小心。
在下认为这样是最通畅的理解了。
所以这里是指Mr Norrell他们。“it”应该是指“Mr Norrell来伦敦的目的”,“it will no do”是“我们来伦敦的目的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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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一样厚的九百页书……不过确实相当好看。诚意推荐能够有机会买到书的同志们看^^
完全没有什么奇幻自觉的书名……如果不是因为tasha的推荐,肯定就是要错过了。
看完整本后最明显的感觉,还是借用某书评里的话来总结吧:fantasy is our dreams and nightmares.
如果说很多奇幻小说是用魔法的背景表现一部史诗(借古讽今也好投射人性也好),我觉得这本书倒是用史实的背景表现纯粹的魔法,无论是它瑰丽诱人的一面,还是毛骨悚然的一面。
期待楼主的不断更新……万里长城就是这么铸造起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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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书店偶然发现该书中文实体,名字被意译为《大魔法师》。
好像是……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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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blue @ 2006-08-06,19:45 PM)
今天书店偶然发现该书中文实体,名字被意译为《大魔法师》。
好像是……49元……
啊,真的乜?!如果真的有中文完整版也是很好的了,这样更多的朋友都能分享^^ 不过说实话,这书属于挺不好翻的那一类,且不说意思好懂与否,那敏感幽默的语言再现起来也是相当困难。。。我读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无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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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8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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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blue @ Aug 6 2006, 07:45 PM) [snapback]255518[/snapback]
今天书店偶然发现该书中文实体,名字被意译为《大魔法师》。
好像是……49元……
啊??有人看过中文版请来发表感想,祝愿不要重蹈译林的覆辙。
我自己反而没什么时间继续翻译了,先前翻译那一章已经很累……鼓励韩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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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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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zon @ Aug 18 2006, 11:21 PM) [snapback]256692[/snapback]
啊??有人看过中文版请来发表感想,祝愿不要重蹈译林的覆辙。
我自己反而没什么时间继续翻译了,先前翻译那一章已经很累……鼓励韩慕照。
翻译还算可以吧,就是句子有些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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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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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书名应该翻译成《大魔法师和他的学生》更符合原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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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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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上看到了,有卖
《大魔法师》
【作 者】苏珊娜·克拉克 译者:王晓竹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页数:710
定价:48元
不知道实际出的这书有没有韩慕照大大翻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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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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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看回贴的人名册,就知道是什么样重量级的译文。拜托等完毕之后发一份TXT放在DKC的FTP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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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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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量级的原作和优秀的译文,这个帖子有足够置顶加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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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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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幻想时代”
2006-03-20 14:14:37
(已经被浏览191次)
——评英国魔幻畅销书《大魔法师》
作为幻想文学体裁的科幻或魔幻作品,在其漫长的生长发展的过程中经受着太多的误识和曲解。人们常常把这种幻想文学作品等同于科普读物,或等同于儿童读物或畅销读物,把它视为“好文学”之外的“次文学”,或纯文学之外的“副文学”,亦或纯而又纯的消费文学,似乎只能与间谍小说或蹩脚的侦探小说一起,摆到车站或码头书亭的旋转陈列盘上,供行人阅读消遣,供无所事事者解闷。这显然是一种狭隘的精英偏见和审美错觉。
走进广大读者的位置,摆脱精英偏见,看童话、看畅销,就有一番新的理解。童话不是低智能的产品,畅销更未必是平庸的标记。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和独特的文化现象,科幻小说或魔幻小说所营造的文学世界,是一个有自己的法则、自己的历史、自己的发展的世界。它有自己独立的品格,这种独特的品格,就在于它要幻想,它是幻想文学。
英国是魔幻小说的故乡,《哈利·波特》系列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成为了近来最受孩子们喜爱的小说。《大魔法师》系布鲁姆斯伯里出版公司继《哈利·波特》系列魔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