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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译林版与台湾版在诗歌上的比对

                   我认为译林版“大步”的翻法不错,毕竟英文中此词原意既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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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难道没听过翻译中‘信,达,雅’的要求吗?
这明显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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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翻译应该首先能够准确表述原文作者文意,要知道很多外文单词、短语都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有特定含义的所谓俚语等。如果单为所谓“雅”而歪曲原意任意篡改的话,那就不是翻译,是“再创作”了。台湾不少翻译文学都有这个毛病,所谓“口语化、本土化”,但正是这级不成功的所谓本土化口语化,糟蹋了不少原本优秀的外国文学、影视作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幽灵公主》和《狮子王》,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从此不看台湾翻译的东西。不过,相比之下,朱先生的翻译在台湾翻译家中是十分出色和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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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步的确是英文原意没错,但是你可以查一下中文字典,大步应该可以被修饰成‘健步如飞’,而健步侠也体现出了这一意义。我依然认为健步侠比大步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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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作者 Edleloth
大步的确是英文原意没错,但是你可以查一下中文字典,大步应该可以被修饰成‘健步如飞’,而健步侠也体现出了这一意义。我依然认为健步侠比大步要强。


看来我只好再次重申一下我的观点了:

我认为译成“大步”比较好。记得在第一册里阿拉贡对博罗米尔提到关于保护北方居民的安全时说:“但是,我们得到的感谢还不如你们多。路人对我们冷眼相看,同胞给我们乱起绰号,有个胖子就叫我‘大步’,但如果没有我们的保护,一天路程之外的敌人立即就可以将他置于死地……”。由此推测,别人给他起这个绰号并不是出于什么敬意,无论是“健步侠”还是“神行客”,都显得太尊重了。否则他生什么气呢?所以这个不能译得太“雅”。

当然除非译林版的把阿拉贡的这句话也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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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说得非常不错,这也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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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大步"好,译名有时候花俏点地却能吸引人可必须得符合人物的身份,地位及其在整个故事中所起的作用.单捡好听的用容易给人以误解,如"健步侠"好像是某个受人尊敬的侠客似的,可其实呢?原作中他的地位,至少一开始时,却是很低的.所以提醒各位译者莫过多地把精力集中于译名的花俏上,而因注意其合理性,实用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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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一直都很想问朱大(路西发)的:
LOTR中的夏尔(shire),是不是跟英国的shire是一个意思啊?: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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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夏尔=sh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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