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大陆(第一、二集)
彩虹森林的中心有一潭神奇的湖水,传说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湖里住着一条红色的巨龙,它守护这一个宝藏和一把能劈开大地撕裂天空的魔剑,谁也说不清宝藏的来历,但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了这个传说,二百年前一个勇士杀死了巨龙,夺的了宝藏和魔剑,然后这个勇士凭着财宝和魔剑创立了一个国家—加纳帝国。<br>传说里的故事无非是传说罢了,当我站在这里,丝毫没有准备要尊敬谁的意思,尽管这里是彩虹森林的中心,一个发生过传说的地方,这里已被皇室列为圣地,只有拥有皇室血脉的人才准进入,作为平民的我来说,如果被守卫这里的士兵人告发的话,我会被判死刑。但仔细想一想,又有谁会告发我呢?因为我就是守卫这里的士兵.<br>我并不想一天到晚站在哨岗上,那太无聊,这里多美呀!而且凉爽、宁静,现在是热辣辣的七月,可如火的阳光是如何也穿不透伞盖般的树冠,我面前的湖水泛着宝石蓝的光泽,并且像镜子般光滑,湖边清碧色的小草和野花好似经常被人修整一样,低矮、整洁、漂亮,踩在上面就像踏在柔软的地毯上一样,并不似别的森林里那样荒草凄凄杂乱无章。<br> 我靠在一棵大树下面,准备睡一个午觉,也好享受一下夏日里凉爽的乐趣,说实话我不得不承认这里邪门,码法的含量是别处的四倍不说,魔兽和死灵在夜里也从来不光临这里,这里无处不在的是美与和谐,怪不得传说总是挑这样的地方发生。我放出音乐精灵,然后任她唱出她喜欢的歌。<br> 此时阳光从浓密的树叶里泻下,略带伤感的小提琴和清新悦耳的钢琴夹着恍惚、轻灵如咒语般的歌声洗涤着在现实的生活里渐渐疲倦的心,深幽古老的森林里,一切都是安静美丽的,连活泼好动的小鸟、松鼠和兔子,都停了下来,围在我的身旁,聆听着精灵的歌声。 <br>我今年十五岁,按理说是念书或者放羊的年纪,骨子里还应该是愚蠢幼稚的孩子,可事实上现在我整天做着成年人在做的事,而且心气老的好似三四十岁的中年叔叔。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未满十八岁就当了兵?而且还在这个皇家禁地站岗,当然这里是有一段故事的,请听我慢慢道来。<br>我是一个自由农的儿子,我们家有一块属于自己的耕地,虽然不是很大,可还能够养活我们一家三口,保证温饱。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就迷上了魔法,我的父母很疼爱我,给我攒钱,尽力的为我找一些还算过的去的老师——学习魔法需要很多的金钱,而且凡是职业的魔法师都只收贵族和有钱人的子弟;魔法师是特权阶级他们看不起平民,收平民做弟子对他们来说是件耻辱。但却还是有少数落泊、失败的巫师为了糊口而出卖尊严——我以前的老师都是一些街头算命的瞎子和靠给别人下诅咒而传钱的下级巫师。<br>三年前我遇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老师,那天我放学回家,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晕倒在路边的老头,我把他带回家,将他救醒——原来他三天没有吃过饭,是饿晕的;然后他告诉我他是巫师,我到是不很在意他的无能——巫师大部分都很有钱,而他却连饭都吃不起(能混的这么惨,不得不让我佩服)我拜他为师,他没拒绝,然后我们讲好条件:我们家管他一日三餐和睡的地方,他则教我魔法,并且没有功课的时候要帮我们家照管养群。<br>后来我对他有了些了解,他爱喝酒,喝完酒后就抱着我哭,然后絮絮叨叨的说写胡话,刚开始我听的还算新鲜,可后来次数多了也就听烦了,他说他和一个女神相爱,遭到了天谴,注定要在五十岁之前受苦——我拣到他时正是他五十岁的生日。他不仅喝完酒之后若人讨厌,还是个碎嘴子,一天到晚的波的、的波的,东家长里家短,烦人的要命,他记性还奇差,你刚和他说完的话转头他就忘了,你让他买盐他会拎着半瓶醋回来,所以我不在的时候羊经常挨饿。好在他还算是个善良的小老头,尽职的老师,他懂得很多魔法,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有时也奇怪他既然会这么多魔法,为什么却弄的连饭也吃不上。他告诉我:他年轻时是美男子,拥有一座城堡和无数财产,穿金戴银、情人无数,享尽了人事间的荣华富贵,每当看着他得意洋洋的吹的天花乱坠,我都在想:鬼才会信你。<br>两年前我师父对我说: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很优秀的中级巫师,他会的都已经教给了我,如果我还想学会更多的东西,只有进入帝国魔法学院进修。<br>我听了他的话,表示不敢相信,原因有三个。第一:我不能确定自己是一个中级魔法师——尽管中级魔法师很多,但要达到中级的程度,已经是千里挑一,难而又难,作为他的弟子,我可没有自信认为自己够好;第二:帝国魔法学院是寥寥可数的几个高等魔法学府,按规定她只招收贵族,而且学费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我既没身份又没有钱进入魔法学院;当然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第三点:我可不原去相信这个死老头的话,我始终也忘不了捡到他时,他那凄惨、倒霉的落魄象,只有我疯了我才会把他的话当真。<br>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报考帝国魔法学院,因为那一年魔法学院屏弃了延续了两百年的招生规则,扩大了招生的范围——只要通过的魔法学院一年一次的考试,不受身份、阶级、年龄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她的学生。这无疑对于一个梦想成为魔法师却地位底下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br>可另一个新问题又来了,钱呢?魔法学院的学费很贵,我的家庭肯定负担不起。然后我自己想出了一个好注意,去做雇佣兵,这几年兵祸四起,职业军人是个吃香的行业,只要不怕死,很轻易的就可以争到很多钱,我到是不图别的,我只要在被征兆后的那一大笔雇佣金。<br>我用变形术改变了自己的相貌和身高,并伪造了证明文件,然后又捉到一个从瑞典来的职业军人,把他催眠并伪造了一部分记忆,我作为他的朋友和一个能争惯战的勇士进入军队。<br>我这样做,一则是为了隐瞒自己的年龄,二则是为了得到钱落跑后不容易被人发现真实的身份,如果被发现别说考魔法学院,等待我的则是四处张贴的缉拿告示,所以我尽量的把这一计划做的滴水不漏,没有破绽。<br>我拿到了雇佣金,本可以溜之大及,但一想到我的那个雇佣军朋友——如果我跑了他肯定要担责任,没准他会被绞死——我可是由他介绍的;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害他,最后我还是决定先在军队里待一年,反正我也是准备第二年才报考魔法学院,落跑的机会总会有的。我师父骂我是天下第一大傻逼——那有做坏事还要讲良心的?我说没办法呀,我就是这样的人,想改也改不了。不过我看我师父关心我是假,幸灾乐祸才是真。<br>我当兵时正赶上波特郡的叛乱,我所在的团队开到了那里。然后我的战争生涯开始了;我自认为打架、杀敌对于我来说问题不大,因为我的众多的巫师师父里有一个人做的兼职流氓,还有一个是杀手。可当了兵才知道,原来战争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有很多东西我得要重头学起,可那时我那有那么多的时间?<br>当我第一次站在战场上,看着一望无际杀来的敌军,脑袋瓜子直泛木,所有的动作都是本能——敌人打我,我就打他,敌人杀我,我就杀他,别人跑我也跟着跑;好在我天性勇敢、豁达、随遇而安,还怀有一身的魔法,我在危险中学会了自保,在失败时了学会忍耐,我经历了很多的险竟,可我靠着自己大无畏的精神和聪明才智无伤无损的支撑到了战争结束,并且还历了些军功;我不无骄傲的管这叫从战争中学习战争。<br>说老实话我本是准备要在战场上逃走的——在那里乍死很容易,战场上尸骨遍地,血流成河,别说辨认尸体,想要找个整个儿的尸首都是做梦。可为了救我的朋友我放弃了一次次的机会,想来尽管可惜,但当我和一群善良的人相处久了的时候,难免的,我会开始喜欢他们。然后随着战争结束,我只好满载着荣誉和鲜花跟随军队凯旋而归。<br>一个月前我回到了家乡也就是加纳帝国的首都,因为军功,我得到了嘉奖,我荣获了一枚星级勋章和一笔数额很大的奖金,而且还被皇上接见,受封做了骑士。作为骑士的最高荣誉,我被派到彩虹森林的中心、皇家的圣地,做一个月的守卫。<br>骑士的第二生命是尊严和荣誉,如果换作别人,他们会乐的发疯;他们会一天到晚穿着二十公斤的铠甲,站在没有人监视的岗哨上,顶着白天残烈烈的太阳,纹丝不动的站一整天。可对于我这个冒牌的骑士来说,夏日的凉风、生活的享受,才是我想要的;管他什么狗屁倒灶的骑士规则。当然并不是没有人想到过会有我这样的人出现——不好好站岗,偷跑进圣地,所以我来时巫师就给我下了诅咒,可对于我,那种小儿科的诅咒太容易解决了。<br>在白天我一般会在圣地里修习魔法,晚上则在林子里睡觉。在这里做守卫最大的好处是,我养成了天天洗澡的习惯,因为圣地里的湖水比较神奇,好似含有神秘的力量,不说别的,我在这里洗了一个月的澡,皮肤就变的非常光滑白皙、紧绷有弹性,连脸上的青春豆都消失不见。 <br>太阳划过天空,树木的影子慢慢拉长,夕阳斜照,天边此时已红云似火。<br> 我睡了一个午觉,练习了一会儿魔法,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轻松的过去。当我正准备吃晚餐时,有人触动了我的魔法禁止;有两个人进入了圣地,一男一女。我心里猛的一跳——我可害怕被他们发现,这种擅离职守、监守自盗的行为,比他们两个偷跑进来更可恶,如果他们应该被判死刑,那我就得千刀万剐。我轻轻的念起了隐身咒:“神的力量可以掩藏起善良与邪恶,我请求光的精灵为我掩盖住身体的气息,把我的形体隐藏在大自然的和谐中。”然后我的身体消失在了空气里。 我是一个谨慎小心的人,这是在战争中历练出的习惯。也许过分小心会给生活增添很多麻烦,可对于一个喜欢冒险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保命之道。我早就想到了有人会偷跑进来,或者说我的上级来视察我的工作,所以我早以在进入圣地的必经之路上设了禁止,还在我站岗的地方上用幻术做了一个替身。<br> 来人从圣地的侧面偷跑进来,他们来的方向可以绕过胜地的哨所,所以我有理由假装没发现他们。我不准备管他们,因为圣地除了尊严外什么都没有,小偷和盗贼从不会来这里。只有一些浪漫青年,为了追求所谓的罗曼蒂克的感觉,不顾禁令,在晚上偷跑进来,做一些成年人的事。作为一个孩子,他们早已教坏了我,因为他们热辣辣的言辞,大胆的行为,实在是无法让我阻止单纯、好奇的自己不去探询成年人的世界;有时我会偷听他们的甜言蜜语,看他们山盟海誓爱的死去活来;有时我会偷看他们嘴对嘴热烈的亲吻,然后在月光下两条绞缠在一起的舌头,弄的我心儿碰碰跳;如果有干柴遇到烈火发生了限制级的事,我则会臊的满脸通红,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我必竟还是个孩子呀!有些东西还没到懂它们的年纪;最讨厌的是那些被爱欲冲昏了头脑,视守卫如无物的情侣——他们咿呀、咿呀的叫唤声,在夜晚安静的树林里会传出好几里地,而我这个被迫的听众总是浮想联翩、辗转反侧不能安眠。<br> 当然在战场上我已经看到了很多东西,因为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下,只要是活下来的男人都会去想发泄一下,什么军妓、野鸡我见得多了,可那时我没有时间去了解什么,只有来到了这个圣地,我才真真正正的发现原来世界竟然还有如此神秘、快乐的一面,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说实话我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br> 我一般很少愿意错过面前上演的好戏,今天也不例外,所以我并没有躲开,而是找了个视线好,坐起来舒服的地方,等待他们的到来,然后看到他们演出八点档的黄金剧。<br>此时风划过幽静树林,树木发出了沙沙的声音,我看到夕阳把世界染成了暧昧红,好象在预言将要发生的事。<br>我等了不长的时间一对男女手牵手走进了圣地,他们先是毫无顾及的大声说笑,然后很自然的相拥在了一起,男人的左手穿过女孩的腰,右手伸进了女孩的胸衣,嘴在的女孩的脸上乱啃,女孩则娇喘嘘嘘,无力的靠在大树上。<br>爱情不过如此,当一男一女深深相爱时,最后的结果,无非是男人摸女人,女人被男人摸;我可不信爱情真如传唱的那么纯洁?因为我看到的情侣都是情欲的野兽——当然我并不是说情欲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你在儿时朦胧中憧憬的爱情原来是这样简单时,失望是难免的。书本已经教坏了现在的孩子,以为爱情是感情的依靠,情感的升华,其实殊不知“性”永远在排爱情的前面,有了性的需要,才会有爱的开始。<br> 我面前的两个人,男的英俊,女的漂亮,而且身份显赫。女孩是加纳法帝十四世的独生女夏利公主,男的是加纳法帝十四世的养子也是内定女婿准储君修莫。我在受嘉奖时见过他们,我记得他们座在高高的观礼台上,脸上淡然节制的微笑,浑身上下散发着所谓高贵的气质。<br>而今天他们两个表现的无非是一对偷情的男女,男的急切贪婪,女的娇羞委婉。作为皇室一族,他们虽然已经是公认的情侣,但是威严、圣洁象征着权利与尊严的皇室子弟竟然也有偷欢的一面——我实在很惊讶他们竟然在私底下也会干出苟且之事,因为我从前一直以为偷情是乡村里大胆浪漫的青年才干出的事;更另我觉得神奇的是他们的年纪,他们也不过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皇室生活在安逸富贵的生活里,吃的好,睡的香,他们比平民百姓发育的快本是无可厚非,但在端庄圣洁的外衣下——这么两个不丁点大的小屁孩都知道吊起膀子互相骑,就更别说皇族里的大人们会干出什么样的好事。我心里泛出一阵笑意,因为我眼里的皇室本就如此,今天的事刚好验证了我这小市民的猜测。<br>男孩金发碧眼,在一身黑色戎装的衬托下,潇洒中尽显英武之气;他腰间别了一把短剑,但更让人戒备的是他手腕上套着一个淡蓝色的手环,手环是传说中的高级魔杖“海洋之心”,据传这个魔杖已有七百年的历史,不仅魔力无边而且还有历史的纪念意义。<br>公主则一身火红色的晚礼服,艳丽热情的色彩把她的火热的身材妩媚的气质毫无遗漏的显现出来,透过低低的胸衣,我无法不赞叹,公主毕竟有偷情的本钱,那波霸的身材那里像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br> 两个人正在享受的时候,我在偷眼旁观,然后灾祸来了。我知道有些东西可以引起码法的振荡,高段的魔法师可以凭借这个发现敌人。当公主在娇柔的呻吟着“不要……不要……”的时候,我的小弟弟不自觉的站了起来;我看到背对着我的修莫突然停止了动作,他高举右手,手上抓着一个短短的蓝色魔杖。修莫念动咒语:“借天之力,达天之威,雷神之锤,为吾消灾。”一股强大电流从他的手杖中窜出,透过空气向我袭来。<br>“纯洁的水呀开启你的联幕,评判罪与罚的因果,保护膜拜你的子民——水晶壁”我的反应很快,并且念咒语的速度并不比修莫慢。不远出的湖水被我引到天空,在我前方形成了一个半圆型的具有高段魔法的保护罩,来势凶猛的巨大电流,被引离到了空气中。 <br>雷神锤是非常高段位的魔法,只有几种高段位的魔法罩能挡住它的攻击,他用雷神锤肯定是有了一击必命杀人灭口的想法;修莫显然没想到偷窥者高明到竟然能躲开雷神锤,他毕竟是沙场老将,没有半份迟疑的右手画圆,脚踏奇步,嘴里念到:“火之精灵为我所用,现与虚空,密似雨滴——火乱舞。”拳头般大的火球像雨点般从空中落下,天边日头渐落,灰蒙蒙的世界,却有一片流星雨般的火。<br>火球在水晶护罩上撞的粉碎,可我知道水晶护罩维持不了多久,我并没有给水晶罩施加持魔法,因为防御不是我的作风,我喜欢进攻,而且我的法力肯定没有修莫强,和他打消耗站,输只是时间问题,我唯有行险一搏。火球铺天盖地的从天空中落下来。修莫紧咬双唇,眼睛死死的盯着天空,嘴里喃喃的念着加持咒语。<br>我右手拔出配剑,左手做了一个手印,念道“风之体,切开虚空,光之形附与剑刃”,剑被我加了复合魔法可以抵挡住火球的攻击,然后我冲出了水晶护罩,尽管火球像雨点般密集的落下来,但还好准头奇差,我挥舞着魔剑把袭来的火球一一磕飞,其中有几次我差一点被击中,险险的送掉性命。修莫被我疯狂的行为吓楞,在他楞神时短暂的时间里,火雨明显的弱下了很多,趁着这段时间我冲出了火雨杀到了他眼跟前。<br>释放魔法需要时间,收回魔法也需要时间,尽管修莫被攻了个出其不意,好似没有还手的余力,可我不会低估他,他可是加纳帝国最年轻的学院级魔法师,帝国最年轻的法师团团员,最年轻…………,反正他是天才的带名词,实力决不容小看,他肯定还有抱命的绝技,再说我也不想杀他。<br>公主一直旁边观战,并没有上来帮忙,也许是因为她自信她的情郎,可以收拾掉偷窥者。她把自己裹紧在凌乱的衣服里,因为在刚才偷情时,酥胸大部都分暴露出来,她的脸色绯红,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在突发的事情中她并没显出一丝的慌乱,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原来王族连偷情时都会带着“高傲”与“尊严”。<br> 我并没有攻击修莫,而是找上了美丽的公主,她每想到我卑鄙至此,还没来得急念攻击咒语,就被我的“窝心脚”踹成了“虾米”,然后我又用剑柄向她的脑袋上重重砸去,最后我绕道了她的背后把剑价在了她的脖子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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