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骑士城堡奇幻论坛's Archiver

shadows 发表于 2007-12-4 04:06

[quote][b]引用第32楼[i]傲红尘[/i]于[i]2007-11-13 09:28[/i]发表的“”[/b]:
……第一个问题你应该去问红龙
在CDD+20000左右的时候去战40个异形,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跟规则设计有什么关系
大场面我们又不是没打过,只要不是独立去战一支军队,哪里会死了

另外,不是科技拼不过魔法,而是各有所长。这跟乃口的小说里,火球的破坏力及不上排炮,法师用枪械互相战斗,但法术依然有许多不可替代的用处一样[/quote]

有何可問的?

七點血打滿就死的異形他喵的算異形嗎?

WOD規則設定的時候本身就沒有考慮過屬性點超過五的戰鬥情況!

槍械也是跟著屬性上限五做調整的~動輒屬性上十幾點的PC~你要他拿WOD版本的槍去轟!

怎麼可能轟下?槍械一直到現在我還是認為是弱化了的~

另外槍械定然打不過靠血統跟其他異能或魔法的~看血族有科技物品失效的情況就知道了!

算一算~唯一平衡的可能性就是不開放購買屬性點~PC只能根據血統往上加!這樣槍械才有可能合理~!!

shadows 发表于 2007-12-4 04:11

好吧~剛剛沒看到你是半個月前發的帖子~居然這樣古老的帖都被挖出來了~嘖嘖

話說~我都帶了如此多的團了~為何沒有人寫戰報呀??

葉子你要去號招一下吧!!!

克鲁格·断刃 发表于 2007-12-4 08:48

好吧。。。不加属性么。。。那PROTOSS血统就真是血泪之路了,在无限下至少需要活过6-10部电影才能出头的种族,在真·无间下。。。喵的,光基础属性达到C级别要求就要12个奖励才够。。。

傲红尘 发表于 2007-12-4 09:22

TO.第九所长
  属性跟技能都是购买之前。但技能的0-1也需要200点+1XP(但考虑到0-1自己练习或者用经验购买也非常方便且廉价,这并不是很划算的做法)

TO.龙
  普通WOD的枪械的确是针对属性不超过5的东西,所以无限里面才有更高级别的枪械来对抗那些极为恐怖的怪物呀,不然标准枪械就能轰下那些大怪物的话,需要支线的枪械还有何用?对付怪物只能用怪物级别的枪呀!
  至于对付PC,有足够属性的时候,的确就不是普通人用枪械能对付得了的,但这个时候要面对的场面和难度也都不是那么简单了……

shadows 发表于 2007-12-4 12:43

[quote][b]引用第43楼[i]傲红尘[/i]于[i]2007-12-04 09:22[/i]发表的“”[/b]:
TO.龙
  普通WOD的枪械的确是针对属性不超过5的东西,所以无限里面才有更高级别的枪械来对抗那些极为恐怖的怪物呀,不然标准枪械就能轰下那些大怪物的话,需要支线的枪械还有何用?对付怪物只能用怪物级别的枪呀!
.......[/quote]

怎可能對付不了?只要不是靈異片~理論上只要有合適的武器一樣能車趴下~

老毛瑟98K跟M4A1哪個威力大?這東西就不是這樣算的呀!

只要將彈藥彈頭換成水銀或者達姆彈的威力根原先就是另外一種概念~它怎可能會小?

槍械的不同應該是限制裝彈量以及精確程度與距離和射速~

比如使用什麼樣的子彈打中後造成什麼樣的傷害~

達姆彈的軟彈頭~中空彈頭~還有爆炸彈頭~無論是用什麼槍~打中了就必然是惡性!

絕對不會出現兩把使用同樣口徑與種類彈藥的槍~一把會比另外一把理論威力大的可笑事情!

<<達姆彈資料如下>>
===========================================================
达姆弹(dumdums)是一种杀伤力非常高的子弹。子弹本身的大小只有成年人的一节指头,但所造成的伤口可以有半只手板的大小。原指英国制造的一种枪弹。因由印度加尔各答附近一个叫达姆达姆的地方兵工厂生产而得名。

定义

根据美国国家步枪协会(NRA)的定义:一种在印度达姆达姆兵工厂发展的英国军用弹头,曾经在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边界和苏丹被使用。口径是点303英吋,金属外壳并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前端,其铅质核心外露,来增加杀伤力。并没有被进一步改良,因为在不久后的海牙公约(1899年)就被禁止在战争中使用这类子弹。

"达姆弹"一词也常被误用为所有入身变形子弹。简单整理如下:

软头弹头:击入目标体内后更容易翻搅。

中空弹头:同上,如果上面再加上四条容易割裂的沟纹,就成了俗称的开花弹,除了翻搅之外,也会在目标体内造成更严重的割裂伤。

爆炸弹头:中空弹头内藏引信和火药,会在击入目标体内后爆炸。
===========================================================

同理不同口徑的達姆彈~如小口徑與中口徑~造成的威力怎可能相同~?

而且絕對不貴~在十九世紀末就可以生產的東西能有多了不起的科技含量?

槍械的區分也有問題~如XM109這種極其變態的東西~換上特定的裝藥與彈頭~

只要打中了~就定然是打腿腿斷~打手手斷~打頭頭爆~打身人死!

哪怕你你的屬性高到十幾也是一槍掛或者一槍廢~

別跟我說WOD的槍械是調整過的~WOD的血族與狼人也是能被槍械打死的!

XM109是25毫米的射程是兩公里~他的威力是一般的狙擊步槍的三點五倍~

然後你自己算算要是換成其他彈頭~他的威力會如何!

以上這都是現代科技能造出來的東西~且科技含量也沒多大!

現在P仔是沒有玩這個遊戲~他專業學爆破的要玩了這遊戲~你看看會不會出現問題?

核武器的破壞力有多大我就不提了~我不用核武器~我就單單引爆一噸的C4就可以了!

一噸的這東西什麼也瞬間湮滅了~就算我不用C4~用TNT也讓你受不了

一顆C+2000膠囊的~一立方公里的空間~放滿了自己做的TNT且只要插上一個雷管

你知道一立方公里的TNT那是啥概念嗎?那破壞威力就是他喵的核武級別的!

告訴你什麼科技含量都不用!想毀滅哪裡就毀滅哪裡~異型皇后也扛不住~

而三個D加兩千分~在無限中基本上都可以換出來~這才是真實現代科技物品的概念!

至於超科技物品~比如高斯槍~就不是小說作者理解的~那廝根本就沒搞明白啥是高斯武器

那玩意兒安靜~隱蔽~把你打成篩子你都不知道子彈從哪裡飛過來的!

高斯武器就是磁場武器就是電磁武器!你看完後想像一下~就知道這有多可怕了!

<<高斯定理與电子束>>
===========================================================
由于磁力线总是闭合曲线,因此任何一条进入一个闭合曲面的磁力线必定会从曲面内部出来,否则这条磁力线就不会闭合起来了。如果对于一个闭合曲面,定义向外为正法线的指向,则进入曲面的磁通量为负,出来的磁通量为正,那么就可以得到通过一个闭合曲面的总磁通量为0。这个规律类似于电场中的高斯定理,因此也称为高斯定理

与静电场中的高斯定理相比较,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静电场中,由于自然界中存在着独立的电荷,所以电场线有起点和终点,只要闭合面内有净余的正(或负)电荷,穿过闭合面的电通量就不等于零,即静电场是有源场;而在磁场中,由于自然界中没有单独的磁极存在,N极和S极是不能分离的,磁感线都是无头无尾的闭合线,所以通过任何闭合面的磁通量必等于零。
对于一个封闭曲面,静电场的电场线穿出曲面的条数与穿进曲面的条数之差正比于该曲面内所包含电荷电量的代数和,这是著名的关于静电场的高斯定理.

另外,静电场是保守力场,即在静电场中经过不同的路径将点电荷从一处移到另一处时静电场力对电荷所做的功是完全一样的,这是关于静电场另一定理——环路定理.静电场的这一性质类似于大家非常熟悉的重力场,所以我们也可以在静电场中引入电势差来描述在将单位正电荷从一点移到另一点时电场力对它所做的功.在带电体系的电荷分布在有限空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取无限远处的电势为零,这样静电场中各处的电势就有了确定的值.

此外,作为形象描述静电场的电场线的特点是:由正电荷(或无限远)发出,终止于负电荷(或无限远);电场线在没有电荷的地方不会中断;电场线上各点的电势沿电场线方向不断降低.
一束集中的电子流叫电子束.电子束就是一束电子连成的一束东西,它可能有N多个,而且是有速度的
===========================================================

結尾是~你在高級的怪物(除零體外)都不一定能扛的住!

傲红尘 发表于 2007-12-5 12:55

唔,这些讨论在群里都已经有结论了

慢慢做新的枪械体系吧

gamebox 发表于 2008-2-17 23:44

.........没跑团经验又找不到观摩学习地点......哎~~~~等战报....

章鱼 发表于 2008-2-18 19:50

不喜欢原著……
而且这种升级类的东西最后必然成为龙珠式剧情

牛奶 发表于 2008-2-19 09:54

原著只是提供一种思路……
DND也是升级式的东西啊……

shadows 发表于 2008-2-28 14:30

重點是簡單~迅速~PC人多的時候很好車!就算是九人團十人團無限也不怕!!!

心平气和灌水 发表于 2008-2-28 14:45

这书又是剽窃日本漫画GANTZ的背景

boltgun 发表于 2008-2-28 16:10

干嘛加个又,这个是最早的,现在起点17K里跟风的那才叫一个多。

投得修马斯特 发表于 2008-2-28 16:28

[quote]原帖由 [i]心平气和灌水[/i] 于 2008-2-28 14:45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351&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书又是剽窃日本漫画GANTZ的背景 [/quote]
剽窃么?(扁嘴)
反正俺是不怎么同意这种说法……

boltgun 发表于 2008-2-28 20:20

其实,我认为,把原作无所谓的故事背景去掉,这个系统却是战战战的大爱天堂。
无所谓是否最后都变成赛亚人,反正从小等级世界开始战就是了,而且这么多有爱的要素和属性都可以上,挺好

思悼阅尔 发表于 2008-2-28 21:52

[quote]原帖由 [i]心平气和灌水[/i] 于 2008-2-28 14:45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351&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书又是剽窃日本漫画GANTZ的背景 [/quote]

《无限恐怖》是一本相当强悍的书,作者的布局和破局能力异于常人,此书对日漫《杀戮都市》借鉴必有之,剽窃却是无稽之谈。事实上《无限》的脑力强度和信息含量已经超过《杀戮》无穷倍了。

当然,争论的焦点是《无限》的作者其实是个比较执拗的人,他拒不承认这里面存在最轻度的“借鉴”。

boltgun 发表于 2008-2-28 22:14

我个人来说,对那部作品和杀戮之间的关系没什么感觉。

对作者挨个 “解释” 其他影视动漫作品比较不敌,有些 “解释” 面前只能败退

章鱼 发表于 2008-2-28 23:53

那书开始看了一阵,发现逻辑自相矛盾。。于是不看了

某只幽灵 发表于 2008-3-3 00:06

难道这个团的魅力不是“我靠,这个电影主角为何如此蠢作出这种杀千刀的白痴决定了,如果是我~~~~~”

馒头就稀饭 发表于 2008-3-3 10:38

所有的B级恐怖片中我的想法都是“如果是我一开始就有多远跑多远了”

投得修马斯特 发表于 2008-3-3 11:59

[quote]原帖由 [i]boltgun[/i] 于 2008-2-28 22:14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397&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个人来说,对那部作品和杀戮之间的关系没什么感觉。

对作者挨个 “解释” 其他影视动漫作品比较不敌,有些 “解释” 面前只能败退 [/quote]
点头
其实作者自己貌似也承认过性格上比较执拗,所以才会不断地“解释”
要我说。根本没必要去做什么“解释”,骠悍的作家不需要解释!
借用作者自己在小说里的创意:“凡人”的质疑,藐视并且无视就可以了

legna 发表于 2008-3-3 12:55

果然是拥有大爱的战团。不过看起来挺不错的啊,有没有战报发上来?

实际上可以做成非战团嘛。你选的都是恐怖片,战争片,那当然是战团,哪天换个惊悚片,推理片,恩,还有情感片,那不就是纯的RP团嘛。:lol

对了,有没有考虑过把多部影片的剧情合到一起?不过那样就有点像超级机器人大战了。:lol

牛奶 发表于 2008-3-3 15:11

末日大人把惊情400年和范海尔森结合过
我正在带V字仇杀队与机械战警2相结合的团

boltgun 发表于 2008-3-3 22:38

[quote]原帖由 [i]投得修马斯特[/i] 于 2008-3-3 11:59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769&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点头
其实作者自己貌似也承认过性格上比较执拗,所以才会不断地“解释”
要我说。根本没必要去做什么“解释”,骠悍的作家不需要解释!
借用作者自己在小说里的创意:“凡人”的质疑,藐视并且无视就可以了 [/quote]

我的意思是,作者解释的神鬼传奇里面有JOJO的石鬼面,魔戒里面有斗气和会生崽子的母炎魔

我用 “解释” 来形容是比较温和的,如果语气强硬一点,就是强奸了。
不过我承认,这个系统不错

牛奶 发表于 2008-3-3 23:03

反正小说只是提供一个思路……现在我所知的带无限/跑无限的就没几个看那部小说的……我是看到印州队出场就没看下去,虽然据说猛鬼街那一部分很好

shadows 发表于 2008-3-4 11:26

[quote]原帖由 [i]牛奶[/i] 于 2008-3-3 23:03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850&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反正小说只是提供一个思路……现在我所知的带无限/跑无限的就没几个看那部小说的……我是看到印州队出场就没看下去,虽然据说猛鬼街那一部分很好 [/quote]

牛奶...這話說得就不厚道呀!CL與葉子還有我都狠狠的K過小說呀~連末日也看了...

不過小說也有點疲軟了~估計作者也不知道該怎麼下去~

投得修马斯特 发表于 2008-3-4 11:52

[quote]原帖由 [i]shadows[/i] 于 2008-3-4 11:26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878&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牛奶...這話說得就不厚道呀!CL與葉子還有我都狠狠的K過小說呀~連末日也看了...

不過小說也有點疲軟了~估計作者也不知道該怎麼下去~ [/quote]
看了一部分后面的(借个VIP号真不容易),似乎也陷入无限升级打BOSS的怪圈了……
要我说,小说也好,团也好,就是应该从头到尾的逃跑,从开始就限定“绝对无法对抗怪物”的潜规则,更多地运用交涉之类的能力去勾引NPC舍身堵路口拖时间,而不是亲身上阵大杀四方的纯RP向才是王道口丫

牛奶 发表于 2008-3-4 11:57

我们不要NPC死!要热血!要战!For the Imperial!Waaaaaaagh!

嗯,那句话我说得有些问题,我的意思是指“没有几个现在还继续追着看原作了”……

shadows 发表于 2008-3-4 12:24

[quote]原帖由 [i]牛奶[/i] 于 2008-3-4 11:57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885&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们不要NPC死!要热血!要战!For the Imperial!Waaaaaaagh!

嗯,那句话我说得有些问题,我的意思是指“没有几个现在还继续追着看原作了”…… [/quote]
恩~這道是真的~
PC的表現比小說中人物好一萬倍呀~還看啥小說呢!

legna 发表于 2008-3-4 17:54

[quote]原帖由 [i]投得修马斯特[/i] 于 2008-3-4 11:52 发表 [url=http://www.cndkc.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3883&ptid=29140][img]http://www.cndkc.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了一部分后面的(借个VIP号真不容易),似乎也陷入无限升级打BOSS的怪圈了……
要我说,小说也好,团也好,就是应该从头到尾的逃跑,从开始就限定“绝对无法对抗怪物”的潜规则,更多地运用交涉之类的能力去勾引 ... [/quote]

照我说来,无限升级打BOSS也是必然结果。从规则上来说,设定得就更偏向战团,当然不知不觉的就开始战了。你想啊,点数一积累多,就可以买这样,那样的牛X装备/能力什么的,当然就战到底了。如果要RP多,可以参考下生化系列的代号维罗尼卡(应该是这代吧,没记错的话)。最关键的是限制PC的能力,比如就让他们以凡人的身份进入。当然,适当的能力还是可以有的,通过像军人,学者,医生之类的职业系统来进行微调。当然,我说的是针对更喜欢RP的。

思悼阅尔 发表于 2008-3-5 11:01

作者对猛鬼街的解释还是不错的,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假设古费迪只是一个从火堆里重度烧伤偷生下来的、拥有梦境杀人超能力的活人,避免了和《Hellraiser》一样完全是逻辑禁区的地狱来客了。

最精彩的章节个人以为是第三次团战的星河战队三国角力近妖博弈,其次是第一次团战的中州Vs印州队庶民大干架。

傲红尘 发表于 2008-3-8 18:59

  无限系统的特色是豪迈……对于跑团来说,“怪物无法对抗,只能靠RP解决”是一种娱乐方式,而“除了怪物,一切都可以解决”同样是一种获得乐趣的方式

  后期的PC甚至能正面硬憾国家机关,无视一切人间律法,能约束他们的只有任务的要求和自己的本心……这虽然很YY,但很多时候,对于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的PC而言,难道不也是一种快乐吗?

  要难度有DND,要恐惧有COC,要武侠有秦,要科幻有辐射STARWARS……那么要豪迈和热血的话,除了超级英雄规则,无限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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