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骑士城堡奇幻论坛's Archiver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7-6-6 14:18

很多人都看荆柯守大教主不顺眼了吧?弄他一下?

  剽窃+篡改+强烈误导=影响恶劣
海峡两岸一起联动把他轰杀掉如何?我的想法是至少从起点赶出去,下架+屏蔽。
目前暂时准备走官方路线,直接找网站投诉。各位意下如何?

多论坛协动的话,Bfclan我可以作代表,奥德赛工会那边我看也有戏,如果再加上苹果园,就是跨国联动了。

凸囧凸 发表于 2007-6-6 14:36

这个……荆轲守大教主是谁啊……

鬼畜王 发表于 2007-6-6 14:49

1 我不喜欢他的新书
2 我不喜欢他这个人
3 但我更不喜欢这枚方式

zi.zi.. 发表于 2007-6-6 14:56

老谢愤青何时了,舌战知多少…… 好好好,这只是一句笑话而已,无意开战。不喜请无视

冷眼狂刀 发表于 2007-6-6 14:57

写过什么呀?

现在草鞋没名帽子没号的太多了,你一封杀,没准他还借油子出名了呢!

最好也不封杀他,也不骂他,也不搭理他,臊着他。

凸囧凸 发表于 2007-6-6 15:07

刚刚上网搜了一下,于是吐……

clamp-911 发表于 2007-6-6 15:17

[b]来自地球的人,又是怎么样漫步在异世界之中呢?力量和力量的冲突,文明和文明的回思,高于众生之上的[u]俯视[/u],让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空,无论在什么地点,[u]高于众生之上[/u],自然有着最美的花——这是一部封神路上的故事 [/b]
摘抄一段~
强啊!又一强者~
[b]建议教主提升主角的近战能力,拳拳到肉的感觉才过瘾[/b]
[b]罪这个字,只有弱者才会承认,强者永远无没有罪这句话太精辟了,无…… [/b]
还有回复~
还真是将YY进行到底~
进行到过分~
进行到BT~
[s:34]  [s:34]  [s:34]  [s:34]  [s:34]

xenodragon 发表于 2007-6-6 15:29

宽容点又如何?
反正,真正老家伙是不大会去看他写的书的
就算看了,也不大可能会被误导
喜欢YY的人由于看了他的书而对奇幻与规则产生兴趣的话,那也算是他大功一件
至于误导新人的问题,只要纠正过来就好。象某位大人那样发个公告如何?新手先去地精学院读点书?

凸囧凸 发表于 2007-6-6 15:32

象这些教主之类的东西,由他们去好了。至于喜欢看他们写的东西的人,也由他们去好了。

wsxiaoys 发表于 2007-6-6 15:39

战罢!我便热血沸腾!

嗯,实际上我是想来观战的=。=

[s:23]

无名亡者 发表于 2007-6-6 15:54

[quote][b]引用第7楼[i]xenodragon[/i]于[i]2007-06-06 15:29[/i]发表的“”[/b]:
至于误导新人的问题,只要纠正过来就好。象某位大人那样发个公告如何?新手先去地精学院读点书?[/quote]
错误的观念一旦形成,要纠正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难道要每次看到他放[i]误导术[/i]就赶快反制么?那样就要一直准备动作,还不够累人的。

宽容,只给予对明白他人的宽容的人。尊重,也只给予理解他人的尊重的人。

凸囧凸 发表于 2007-6-6 15:57

其实我倒觉得,会被他误导的人,也就活该被误导……

clamp-911 发表于 2007-6-6 16:02

那意思是~
意志底的便败吧!

xenodragon 发表于 2007-6-6 16:19

[quote][b]引用第10楼[i]无名亡者[/i]于[i]2007-06-06 15:54[/i]发表的“”[/b]:

错误的观念一旦形成,要纠正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难道要每次看到他放[i]误导术[/i]就赶快反制么?那样就要一直准备动作,还不够累人的。

宽容,只给予对明白他人的宽容的人。尊重,也只给予理解他人的尊重的人。[/quote]

我倒觉得,他那点误导,还不会形成什么错误的观念
被他误导的人,在龙堡之类的地方多逛逛,自然就会把错误纠正过来
而执迷不悟的人多半都是看YY书入迷了。一天老想着EPIC,轰杀深渊领主,封神……这样的人您会接收他跑团么?所以,由他去吧。
尊重值得尊重的人我理解
但是为何不能对人宽容呢?要知道宽容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修养,给予他人宽容的同时,也是对自己胸怀的一种肯定。所以我宽容那些即使不明白他人宽容的人。
……更何况,他其实并没有妨碍到我什么。

clamp-911 发表于 2007-6-6 16:25

NO~NO~
很多人是喜欢玄幻YY之极~~
而容不得奇幻~
我有很多朋友大抵如此~
“看不懂啊!不喜欢!不过瘾!没意思!没H!”
有时候误导术是被恒定的~
而且DC很高很不好解~

pandaski 发表于 2007-6-6 16:33

恩。。。预防万一,先把衣服脱下来换身马甲。。。

以下正文:

从前有个谚语:不要和sb争论,他们会把你的水平降低到和他们一样,然后把你打败
然而我要说的实际上是,这种对这不相关的人翻规则妄图取胜的行为,本身就很sb


恩,为了避免自我抄袭的嫌疑。。。我要补充一句。。。
我这种行为本身便是在降低水平亚。。。

xenodragon 发表于 2007-6-6 16:50

[quote][b]引用第14楼[i]clamp-911[/i]于[i]2007-06-06 16:25[/i]发表的“”[/b]:
NO~NO~
很多人是喜欢玄幻YY之极~~
而容不得奇幻~
我有很多朋友大抵如此~
“看不懂啊!不喜欢!不过瘾!没意思!没H!”
.......[/quote]

这些家伙其实本来就对奇幻不感兴趣
有没有看某人写的误导文,他们都只会喜欢YY文学
这些人,被他污染了就污染了吧
楼上的虽然刻薄了点,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既不是你的DM,也不是你的PC,更没有在龙堡(或其他论坛)发规则方面的问题,那么何苦去跟他争论呢。
然则,如果他胆敢来龙堡卖弄他的浅薄和YY,那就要将他轰杀至渣呀!!!

langsheng 发表于 2007-6-6 17:02

喜欢YY小说的和喜欢跑团大部分是在两条平行线上
不过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是从修改规则的小说开始
走向跑团之路的
所以让YY的归小白,原版的归喜欢的人就好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7-6-6 17:56

类似的事情其实有很多,但这次的起因是海峡对岸有人怒了,想要跨海作战。我想,由对岸发动的话,不管怎样都容易给海峡两岸(奇幻界)的关系带来不良影响,不如这边主动联动,起码少给愤青们几个借口挑事儿。

换句话说,情节轻重且在其次,我是觉得这事儿“[b]影响不好[/b]”,处理速度越快,负面影响越小。

cobalt 发表于 2007-6-6 17:57

编辑掉,我啥也没说

clamp-911 发表于 2007-6-6 18:00

海峡对岸历来是YY玄幻的温床~
连他们都受不了足见荆轲其人YY之恶劣~

冷眼狂刀 发表于 2007-6-6 18:02

他到底抄袭没抄袭呀?

如果没有抄袭,我觉得到没必要讨伐人家。

xenodragon 发表于 2007-6-6 18:07

那么轰杀的理由呢?
版权?色情?宗教?政治?难道是YY?
难道靠YY文学起家的网站会因为作品YY得太过而将其轰杀?
要我说,这事儿就不靠谱

现在的人呐,你去骂他,批评他。恐怕反而会沦为帮他炒作的工具,助他成名。这种家伙,无视就好了

不过硬要说的话……
“侵犯作品的完整权”算不算呢?
貌似著作权法里有那么一条
召唤 知识:法律 达人解答

dya 发表于 2007-6-6 18:19

[quote][b]引用第18楼[i]xiezhenggang[/i]于[i]2007-06-06 17:56[/i]发表的“”[/b]:
类似的事情其实有很多,但这次的起因是海峡对岸有人怒了,想要跨海作战。我想,由对岸发动的话,不管怎样都容易给海峡两岸(奇幻界)的关系带来不良影响,不如这边主动联动,起码少给愤青们几个借口挑事儿。

换句话说,情节轻重且在其次,我是觉得这事儿“[b]影响不好[/b]”,处理速度越快,负面影响越小。[/quote]

便让他们战过来罢,连上马甲以亿计的小白会在起点迎战的。
哦哦,几有趣,我定要去占位旁观呀。

clamp-911 发表于 2007-6-6 18:27

估计真正的论述会被淹没在漫骂声中~
杰森!提醒我,下次别再和那蛮子讲道理!——一位头上带着双刃斧型装饰的法师

mistmoore 发表于 2007-6-6 18:29

老谢的方法貌似太激烈了,也不是很现实。

不过说实话,连最深的地下城都有这位大人的误导帖,而没有任何标注,我是深表遗憾的。

xin77xing 发表于 2007-6-6 18:54

baidu了一下,那人确实挺恶心的,不过说实话起点上比那恶心的海了去了。最不能忍的是那些sb读者,一口一个教主喊的我以为是郭小厮呢

m_hunter 发表于 2007-6-6 20:15

好吧,大家都冷静一下。

大家想想芙蓉姐姐。。。我们不能去封杀他。。。根据中国的形式,会越炒越热。。。万一那个XXTV知道这个事了,爆出来了,教主可就真成教主了。。。(说不好哪个公司还会让他做带言。。。。汗)

twtc3s 发表于 2007-6-6 20:21

无责任转载一篇龙空对海峡对岸声明的回应,这不代表我的立场.反对者去龙空丢鸡蛋.

教主完全不用怕,虽然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打交道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有很多类似的东西...

1.指责你的人是否拥有版权,理论上翻译作者是拥有翻译版本的版权,但是他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再翻译这部作品的,不然《三个火枪手》不是只要我第一次翻译了其他人就严禁再翻译,起码那个“人物名称”“情节雷同”“用词用语”绝对比你现在的情况要严重多了,让他喊,他怎么能证明他的翻译版本必须要和其他人的有巨大区别,难道who are U被他翻译成了 你是谁?其他人就要翻译成“谁是你”?

2.其次,巫师海案是完全不会支持他的,貌似我记得巫师海岸公告过类似的设定集可以开放使用,但是要谋利的话巫师就可能要抽头,所以你要担心的是巫师,而不是台湾佬,说白了,他要敢用他牟利,你也可以去告他...

3.法律管辖,除非他到大陆来告你,否则难道你害怕TW派湾湾特种兵抓你到台北去出庭啊。如果到大陆来,貌似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设定”保护,除非将专用人名地名什么名特别注册和声明,否则谁都可以用,否则下次我发一篇文章,把百家姓全部囊括进去,说是我小说的设定,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作者都不能用这些姓氏。(那样,我一定把 战 ,龙,完颜,狂之类的先注册声明),我把华盛顿的环境和风光描述一遍,是不是以后凡是国内提到华盛顿都要问我要授权?

4.他能拿你怎么样?

mistmoore 发表于 2007-6-6 20:59

楼上好贴……

12dk 发表于 2007-6-6 21:05

耸肩
不予置评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7-6-7 00:32

[quote][b]引用第28楼[i]twtc3s[/i]于[i]2007-06-06 20:21[/i]发表的“”[/b]:
无责任转载一篇龙空对海峡对岸声明的回应,这不代表我的立场.反对者去龙空丢鸡蛋.

教主完全不用怕,虽然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打交道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有很多类似的东西...

1.指责你的人是否拥有版权,理论上翻译作者是拥有翻译版本的版权,但是他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再翻译这部作品的,不然《三个火枪手》不是只要我第一次翻译了其他人就严禁再翻译,起码那个“人物名称”“情节雷同”“用词用语”绝对比你现在的情况要严重多了,让他喊,他怎么能证明他的翻译版本必须要和其他人的有巨大区别,难道who are U被他翻译成了 你是谁?其他人就要翻译成“谁是你”?[/quote]他真的是“再翻译”吗?
就算两个人翻译同一篇文章,译文也肯定有差别,而且差别不小,可以轻易分辨的程度。随便哪个译者都能证明这一点。
[quote]2.其次,巫师海案是完全不会支持他的,貌似我记得巫师海岸公告过类似的设定集可以开放使用,但是要谋利的话巫师就可能要抽头,所以你要担心的是巫师,而不是台湾佬,说白了,他要敢用他牟利,你也可以去告他... [/quote]对岸的译者未必牟利,但起点作者肯定是牟利的。
[quote]3.法律管辖,除非他到大陆来告你,否则难道你害怕TW派湾湾特种兵抓你到台北去出庭啊。如果到大陆来,貌似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设定”保护,除非将专用人名地名什么名特别注册和声明,否则谁都可以用,否则下次我发一篇文章,把百家姓全部囊括进去,说是我小说的设定,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作者都不能用这些姓氏。(那样,我一定把 战 ,龙,完颜,狂之类的先注册声明),我把华盛顿的环境和风光描述一遍,是不是以后凡是国内提到华盛顿都要问我要授权?[/quote]此人没读过版权法在胡说。
[quote]4.他能拿你怎么样?[/quote]这就是在耍赖。

12dk 发表于 2007-6-7 00:51

老谢先生……这个,教主同学已经将涉嫌的两篇翻译文删除了。而文中涉及fr的所有专有名词也一概进行了修改。哪个发表声明的同学,要求教主作的事都做到了吧?ms,这事没有必要再纠缠下去了

中国满大街的盗版软件和盗版电影,也没什么事。蜘蛛侠3的电影才上映3天我就下载到bt来看了。难不成美国电影公司还能真到中国来和我较真不成?这就是中国国情啦。上报海岸巫师?恩,海岸巫师会因此来中国起诉教主侵权吗?这个可能性看来和我明天中福利彩票5百万大奖的概率差不多

evana 发表于 2007-6-7 01:15

12龙骑兄,恩…………
你说这话……我觉得信服度不高.
恩,你知道的.

12dk 发表于 2007-6-7 01:31

再度耸肩。开玩笑地说一句,其实我是很希望老谢同学真的能发动dnd爱好者的势力把教主的书封掉啦。这样他们就只好来看我的垃圾yy了……可惜啊可惜

博得之门 发表于 2007-6-7 01:43

[quote][b]引用第34楼[i]12dk[/i]于[i]2007-06-07 01:31[/i]发表的“”[/b]:
再度耸肩。开玩笑地说一句,其实我是很希望老谢同学真的能发动dnd爱好者的势力把教主的书封掉啦。这样他们就只好来看我的垃圾yy了……可惜啊可惜[/quote]

支持12

dya 发表于 2007-6-7 02:00

嗯,我去了解了一下这个事儿。

[b]我犯错了,但是你不能当人面说我,私下说我就改了,当人面说,那就是落我面子,我就要暴走,抽丫···[/b]

龙空那贴里也就这句话最像人话了,这种事虽然说出来,我会替那当事人脸红,但也是人之常情。

一开始还是先私下沟通比较好,闹成现在这样不值得呀……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7-6-7 03:27

几年过去了,龙空在这种事情上还是没啥长进啊,实在让我寒心。
上次我忍了,这次再这样下去,我就只能把“龙的天空借鉴文学论坛”和“Romman的蓝色宇宙”相提并论了。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7-6-7 03:34

[quote][b]引用第36楼[i]dya[/i]于[i]2007-06-07 02:00[/i]发表的“”[/b]:
嗯,我去了解了一下这个事儿。
[b]我犯错了,但是你不能当人面说我,私下说我就改了,当人面说,那就是落我面子,我就要暴走,抽丫···[/b]
龙空那贴里也就这句话最像人话了,这种事虽然说出来,我会替那当事人脸红,但也是人之常情。
一开始还是先私下沟通比较好,闹成现在这样不值得呀……[/quote]
有人找我私下里沟通,有人没有,那我自然是优先帮找了我的一方。

至于粗体字那句,我向来不轻易给人面子,让他有本事也联动论坛来抽我呀,看看谁发动得多?
bf、dkc、苹果园、trow、S1……都是我比较有信心的,收藏夹里还有一百两百个游戏论坛,大不了逐一发动,就不信他能抽得倒我。

心猿 发表于 2007-6-7 04:07

感觉老谢的做法有点过头
实际上,在起点这类的网站里以“dnd”为背景或部分背景的故事很多,从之前的烟雨江南到现在的荆柯守,这种做法虽然未必可取,但在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的情况下,怎么样算“过界”是很模糊的,也不是一个人二个人的问题。
所以,与其在这件事上去搞什么“杀鸡儆猴”,还不如把规定明确一些。

ps:利用(修改)部分设定作为背景和郭四那样去抄人物和情节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吧,荆柯守的故事开头就是一个地球人穿越的YY,里面的东西和dnd都没什么关系,了解一点dnd的人都应该不会把他那套东西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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