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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6 08:31

给台湾《弄臣任务》试阅版本挑的错

  至少是半年前挑的错了,本来没想过要在DKC上发,可最近被人说是吹毛求疵,所以发上来给大家瞧瞧。如果各位大人也觉得在下确实过分苛求,等出了书一定去支持一下,大陆版的一定比这个还好。如果谁觉得在下这说得还有那么点道理,去书店买书时千万留心看看里头这些错误还在不在,考虑一下那么大笔钱该不该投在这上头。

另外,在下还会在一楼贴上台湾《弄臣任务》试阅版本的第一章,在下个人是不怎么喜欢里头的文风(姑且不论意思有没有翻译错),不知各位大人如何个感觉。

虽说《弄臣任务》的大陆版差不多该出来的时候贴这个对出版社不大厚道,可在下是站在读者这边的,毕竟在下也只是个读者而已。再说了,作为罗苹·荷布迷也得小心罗苹阿姨的名声不会被差劲的翻译搞臭。

好了,在下的废话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诸位大人请仔细瞧瞧,认真评估吧。


(1)
In many ways, I was no longer sure what I thought of myself.

台版:我變了很多;從各方面來說,我都已經與昨日之我相去甚遠。

这里主角是对自己的现状感到迷茫,不知如何给自身定位。跟他有没有改变没有直接关系。


(2)
The trees were [color=red]silver birches[/color], four of them. They had been little more than sticks when I had planted them. Now their airy foliage cast a pleasant [color=blue]light shade [/color] outside my bedroom window. I closed my eyes and could almost feel the flicker of the light on my eyelids. I would not get up, not just yet.

台版:樹是[color=red]銀色樹皮的樺樹[/color],一共四棵。當年我栽種時,不過是幾根光禿禿的樹棍而已,如今樺樹卻亭亭玉立,葉子隨風飄動時,在我臥室外鏤刻出一幅絕美的[color=blue]光影畫[/color]。就算閉著眼,我也幾乎感覺得到光影在我眼皮上跳動。我還不想起床,現在還不想。

红色:“silver birch”是一种叫做“银桦”的植物,而不是“銀色樹皮的樺樹”。

蓝色:这里我并没有绝对正确的信心,不过就我看来,“light”不应该是名词“光”,而应该是形容词“淡淡的”,所以“light shade”应该是“淡淡的树荫”。


(3)
Starling's stories of life at Buckkeep, [color=red]painted with all the skill of her minstrel ways[/color], created pictures too vivid for him to ignore.

台版:椋音一談起公鹿堡的種種,[color=red]總是像吟遊歌者似的講得天花亂墜[/color];而那些意象在幸运;心裡造成了鮮明到難以忽略的印象。

红色:椋音本身就是个吟游歌者,所以说她[COLOR=red]像[/COLOR]吟游歌者并不合适。而原文的含义应该是“用吟游歌者的方式,竭尽所能地渲染”。


(4)
The boy's excitement at leaving had been [COLOR=red]too reminiscent of how I myself had once felt about Springfests and the like[/COLOR]. Puppet shows and carris-seed cakes and [COLOR=blue]girls to kiss[/COLOR] all brought back vivid memories I thought I had long ago drowned.

台版:那小子出門前興奮得很,[COLOR=red]像極了當年我萬般期待公鹿堡春季慶之類的慶典的模樣[/COLOR]。然而一觸及卡瑞絲籽蛋糕和[COLOR=blue]青年人所仰慕的少女[/COLOR],我以為自己早在多年前便將之淹溺的記憶便一湧而出,而且景景鮮明。

红色:这一句的意思应该是“让我不禁回想起我当初期待春季庆的心情”,这里表达出的触景生情之感对下文的引导相当重要,可是译文里并没有表现出来。

蓝色:这里其实是承接上文的“說不定還跟哪個小姐親個嘴兒”,应该来说,“亲吻女孩”,或者“亲吻女孩的感觉”比较合适。


(5)
"[COLOR=red]No worse than your penchant for bothering porcupines[/COLOR]," I pointed out to him.

[i][color=blue]Save that their quills can be pulled out. What stabs you only goes deeper and festers[/color][/i]. His deep eyes glanced past mine as he shared his pointed thoughts.

台版:「[COLOR=red]豪豬那麼不好惹,你還是見到豪豬就忍不住要上前戲弄一番;我這可沒你那壞習慣糟糕吧[/COLOR]。」我對牠說道。

[color=blue][i]別傻了,被豪豬刺刺到是拔不出來的。你越是拉扯,豪豬刺就刺得越深,而且會開始發膿[/i][/color]。夜眼在與我分享牠那尖刻的論點時,眼光不是看著我,而是看著我身外的遠處。

红色:这句话直译的话只有,“这并不比你喜欢招惹野猪的嗜好差。”

蓝色:台版的译者对这句话完全理解错误,而且也不合逻辑,我觉得这样应该比较合适:“除了它们(野猪)的刺可以拔得出来。而刺着你的东西只会越刺越深,令你的伤情变得更加糟糕。”


(6)
"You could run it down yourself, you know. [COLOR=red]Time was when you did that[/COLOR]."

[COLOR=blue][i]Time was when you went with me to hunt[/i][/COLOR]. Why don't we go and do that, instead of this fruitless seeking? When will you accept that there is no one out there who can hear you?

台版:「你靠自己就能把兔子弄到手,對吧。[COLOR=red]以前你都是自己逮兔子[/COLOR]。」

[COLOR=blue][i]那時候你常常跟我去打獵呀[/i][/COLOR]。我們何不現在就去打獵,別在這兒徒勞無功地搜尋了?你要到什麼時候才肯承認,這世界上根本沒有別人聽得到你的呼喚?

红色部分应该是“你曾经这么做过。”这里是表示夜眼曾经有做过这种事,而译文则把这句话表述成夜眼以前有自己狩猎兔子的习惯,这跟蓝色文字的部分不协调。而蓝色部分的句式与红色部分基本相同,表示:“你以前也跟我一起狩猎的。”




(7)
The ship's boy was cursing his luck; they'd get to Buckkeep Town too late for Springfest. [COLOR=red]There'd be nothing left but withered garlands browning in the gutters by the time he got there[/COLOR]. It was always his luck.

台版:至於船上的那個男孩子,則怨嘆自己?#092;氣不好:眼看著他們是趕不上大好的公鹿堡春季慶了。[COLOR=red]等他到了公鹿堡的時候,連堆在水溝裡的花環都已枯萎發黃,獨留一地的悵然[/COLOR]。他大嘆自己真倒楣。

红色:大致上可以理解为:“等他到了那儿,除了水沟中枯萎的花环,恐怕什么都不会剩下。”这里的花环是指代春季庆,而枯萎的花环被人遗弃在水沟里则借指快乐的春季庆结束。至于男孩是在春季庆结束后多久才能到达完全没有提到,而译文却强调了时间,“花環都已枯萎發黃”似乎有些忽略了原文想要表达的感情的重点。


(8)
[COLOR=red]There was a certain sparse distraction to these knowings[/COLOR]. It restored to me the sense that the world was larger than the four walls of my house, larger even than the confines of my own garden. But it was not the same as true Skilling. It could not compare to that moment of completion when minds joined and [COLOR=blue]one sensed the wholeness of the world as a great entity in which one's own body was no more than a mote of dust[/COLOR].

台版:[COLOR=red]其實這些心得有點索然無味[/COLOR]。雖說知道這些事情使我重新體會到,世界不僅比我那小屋子遼闊,也比我自己圈起來的花圃更加遼闊;但是這畢竟跟真正以精技互相溝通不同。這種探索當然遠遠不及以精技交流那麼圓滿:當心靈與心靈結合在一起時,[COLOR=blue]你會感受到世界是個偉大的整體,而一人之身不過是這世上的一粒塵沙[/COLOR]。

红色:我跟译者的理解相反,我认为这一句的大意是:“感知到这些是少数能让我的精神(从上文所提到的“空虛至極的巨大飢渴感”中)解脱出来的事物。”

蓝色:“one sensed the wholeness of the world as a great entity”,这一句应该是“一个人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一个整体而感知它的全部”,而后面的“in which one's own body was no more than a mote of dust.”则是在形容这个整体有多么巨大,相对它来说,这个能感知到它的全部的人的躯体不过是微不足道的细小存在。通过这个对比来表现,技传时,精技使用者的感知的广度与深度远远超越肉体的限制,以致他的精神能够获得难以描述的完整和满足。


(9)
back to where my fire had burned low in the hearth and [COLOR=red]the candles guttered on the table[/COLOR].

回到我那壁爐的火變得小了、[COLOR=red]蠟燭油也流到桌上[/COLOR]的小屋裡。

红色:这一句里完全没有提到蜡烛的蜡油怎么了,“gutter”有“忽明忽暗,仿佛快要熄灭”的意思,这一句的大意是“桌子上的蜡烛忽明忽暗,仿佛快要熄灭了。”


(10)
I had burned away the nervous energy of the elfbark by [COLOR=red]working on a scroll describing the stone game and how it was played[/COLOR]. [COLOR=blue]I had tried several times before to complete such a treatise and each time given it up as hopeless[/COLOR]. One could only learn to play it by playing it, I told myself. This time [COLOR=limegreen]I was adding to the text a set of illustrations, to show how a typical game might progress[/COLOR]. When I set it aside just before dawn was breaking, [COLOR=purple]it seemed only the stupidest of my latest attempts[/COLOR].

台版:為了耗去精靈樹皮中令人緊張不安的成分,[COLOR=red]我開始鑽研一份講述石子棋的棋局和玩法的卷軸[/COLOR]。[COLOR=blue]我之前好幾次想把這份專論看懂,但是每次都半途而廢[/COLOR]。我心裡想道,要學會石子棋,一定要邊學邊玩才行,所以[COLOR=limegreen]這次我除了看專論之外,還一邊揣想一般的石子棋會怎麼進展[/COLOR]。天亮之前,我把卷軸放下來,[COLOR=purple]只覺得自己竟選了這個時機要把石子棋搞懂,真是愚蠢至極[/COLOR]。

红色:译者对这句话理解错误,导致了接下来一系列的错误。这里,主角所做的并不是研究怎么玩,而是想写一篇介绍规则的文本。(理由:基本规则主角早在十几年前就明白了,看完过刺客后传的三本书的人都明白,当时世界上主角是唯一一个会石子游戏的人类,而且《刺客任务》中也说明了,这个游戏是水壶婶手把手教的,完全没有任何的纪录,所以他没有任何规则资料可以供参考。)

蓝色:基于红色部分的解释,这里主角是说他想写完这篇介绍,但是每一次都不得要领,不得不放弃。

绿色:“I was adding to the text a set of illustrations,to show how a typical game might progress(我想在文章里加上一系列的插图,来展现石子游戏的玩法)”。译文中刻意忽略了“a set of illustrations(一系列的插图)”,导致理解错误。

紫色:这里的错误是由于对绿色部分的理解错误引起的,因为译者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是在“文中加入插图”这个想法,而导致她以为这里指的是时机。这一句的大概意思是:“这次的尝试看起来是我最近所有的想法中最愚蠢的一次了。”


(11)
the chickens were [COLOR=red]scratching[/COLOR] and [COLOR=blue]gossiping[/COLOR] among themselves.

台版:眾母雞吱吱咯咯地[COLOR=blue]閒話[/COLOR]了半天

译者省略了红色部分的“scratching(抓挠)”,而她将蓝色部分翻译成了“闲话”,显得有些不妥当。我认为这里翻译成:“鸡们互相打闹着,唧唧喳喳地吵个不停。”或许会合适一点。


(12)
I rolled over and went back to sleep. [COLOR=red]So I'd be lazy one morning. Who'd know or care? The chickens?[/COLOR] [COLOR=blue]It seemed but moments later that his thoughts nudged me.[/COLOR]

台版:我翻個身,又繼續睡覺。[COLOR=red]我就是打算把這個早上打混過去,怎麼樣?難不成有誰會曉得我今早偷懶、或在乎我今早偷懶?雞嗎?[/COLOR][COLOR=blue]可是過了一會兒,夜眼又再度以思緒鬧我。[/COLOR]

红色:这里的问题不是很大,我只是顺便说一下,翻译成“就算我偷上一个早晨的懒,又有谁会在乎?那些鸡吗?

蓝色:“seem”是“看起来”的意思,表主观感受,因此,这里主角只是感觉到“似乎只过了一小会儿,夜眼又来吵我了”,而实际上,下文也说明了,主角其实已经“睡了幾個鐘頭”。


(13)
"I see," I said faintly, and then, finding my tongue, "Come in, do come in. I fear you will find my home [COLOR=red]a bit ruder than what you have obviously become accustomed to[/COLOR], but you are welcome all the same."

台版:「我懂了。」我輕輕地應了一句;這時我才突然想到這樣站著不是待客之道。「進來,快進來。[COLOR=red]雖說你顯然老早就習慣亂七八糟的屋子,只是這裡恐怕比你想像中還要糟糕[/COLOR];不過還是一樣歡迎你駕臨寒舍。」

红色:这里作为与主角家对比的参照物的是切德这些年来作为王后的首席顾问而司空见惯了的整洁房间,这也是这里为什么会用现在完成时态的原因,而不是主角以前所见过的切德自己的房间。


(14)
Ah, you have the wolf still, I see. [COLOR=red]Nighteyes, was it?[/COLOR] [COLOR=blue]Up in years a bit now[/COLOR]; I don't recall that white on your muzzle. Come here now, there's a good fellow. Fitz, would you mind seeing to my horse? I've been all morning in the saddle, and spent last night at a perfectly wretched inn. I'm a bit stiff, you know. And just bring in my saddlebags, would you? There's a good lad."

台版:啊,我看到啦,這狼還跟著你。[COLOR=blue]又長高了嘛[/COLOR];我記得以前你鼻子上沒有白毛斑的。過來過來,好傢伙。蜚滋,你能否去打點一下我的馬?我昨晚在一處糟糕透頂的小旅館過夜,今天又騎了一早上的馬,人都僵啦。還有,你順便把我的鞍袋拿過來好不好?真是個好孩子。

红色:这句话被忽略了。“是叫夜眼,没错吧?”

蓝色:不是“长高了”,而是,“有点上年纪了”,这样也才能跟下文搭得起来。


(15)
I asked as I [COLOR=red]looked for [/COLOR]two presentable cups. Chipped crockery didn't bother me, [COLOR=blue]but I was suddenly reluctant to set it out for Chade[/COLOR].

台版:我一邊問著,一邊[COLOR=red]找出[/COLOR]兩只比較像樣的杯子。我平時倒不在乎杯盤缺角這種事,[COLOR=blue]但此刻我卻突然很不願意用這種杯子待客[/COLOR]。

红色:杯子还没找到,“looked for”说明他还正在找。

蓝色:这里应该说不算错,主角平时不在乎这些小节,但他却不想让切德看到这种杯子。这里要强调他不想被看到的对象是切德,而非一般的访客。


(16)
She has Burrich's [COLOR=red]impatience[/COLOR], and his keen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

台版:她很有[COLOR=red]耐性[/COLOR],明辨善惡,這跟博瑞屈很像。

红色:这里估计只是一点大意,“她和博瑞屈一样毫无耐性”。


(17)
At fifteen, [COLOR=red]I expected at least some talk of young men from her[/COLOR], but she seems to have no use for them.

台版:她十五歲了,[COLOR=red]我想多少總有些年輕人會對她表明心跡[/COLOR],不過看起來她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

红色:这里说的是“我本以为听到她谈论一些有关男人的话题”,我并不认为切德在那住了一个晚上就能判断出还没人“对他表明心迹”,而且就算没人这么做,跟她有没“把这些人放在眼里”毫无关系吧?


(18)
Ah, well, [COLOR=red]it has been some months since I have seen her[/COLOR]. Over a year, now that I think of it.

台版:啊,這個嘛,[COLOR=red]我幾個月前見過她[/COLOR]。不,現在想起來,應該是超過一年了。

红色:主要是语调、语气的问题。“自从我上次见到她,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


(19)
When she was indeed queen and wed to your father, [COLOR=red]she never asserted herself[/COLOR]. [COLOR=blue]Widowed, she was well content to be eccentric Lady Patience[/COLOR]. But when all others fled, she became queen in fact if not by title at Buckkeep.

台版:說來奇怪,當她仍是真正的王后,而且身為你父親之妻的時候,[COLOR=red]她從不特立獨行[/COLOR];[COLOR=blue]守寡之後,她倒毫不在乎人家稱她為古怪夫人了[/COLOR]。不過說句真話,當別的人都逃之夭夭,獨留她在公鹿堡的時候,就算沒有王后的名號,她也變成實質上的王后了。
红色:耐辛从没有不是特立独行的时候,“asserted herself”是指她从来不会刻意提醒人家她(王后)的身份。

蓝色:这一句话与前一句是承接而非转折的关系。“当她还是王后的时候,她从不会刻意提醒别人她是王后。而当她守寡(不再是王后了)之后,她也毫不在意人们把她当作行为古怪的耐辛夫人。”


(20)
I believe Galen deliberately instilled that fear in you. [COLOR=red]He limited what you learned[/COLOR], and he battered fear into you. But I've read the Skill-scrolls.

我相信,當年蓋倫在教你精技的時候,一定刻意把這種恐懼深植於你的心中。但是我讀過精技經卷。

红色:这段话完全没有翻译,它的大概意思是“他没有把该教你的东西都教给你”。


(21)
[COLOR=red]A strong Skilled one can see through another's eyes, hear what that other hears and feels.[/COLOR]

[COLOR=red]台版:高強的精技人,只要看著對方的眼睛,就可以聽到對方所聽到的東西,感受到對方所感受的事情。[/COLOR]

红色:“能力强的精技使用者,可以用别人的眼睛看,用别人的耳朵听,感受到别人的所知所感。”


(22)
There's been no talk of anything like that. We are both well aware of not only what we owe you, but also what the whole Six Duchies owes you. [COLOR=red]As long as you live, the Six Duchies will provide for you[/COLOR]. As for Prince Dutiful's training, put it out of your head. It's not truly your concern at all.

台版:我們從沒談過那些。不只我們虧欠你甚多,連六大公國都虧欠你甚多,這點你我都很清楚。至於晉責王子的訓練,你就拋在腦後,別管了吧。說真的,這根本就不是你該擔心的事情。

红色:这一句话被忽略了,它的大意是:“只要你还活着,六大公国就会保障你的生活所需”。


(23)
[COLOR=red]Chade was as good as his word[/COLOR]. He spoke no more about Skilling.

台版:[COLOR=red]切德很會講話[/COLOR]。精技的事情他絕口不提

红色:“切德说到做到”。


(24)
Come on. Let's go hunting. No boy, no bows. Just you and I.

走吧;咱們打獵去。不用那孩子,也不用帶弓;就你我兩個去獵獵野味。

红色:这句话没有明显的错误,不过我觉得语气有些不合适,把它改成“走吧,我们去打猎吧。没有那小子,也没有弓箭,只有你和我。


(25)
I had used to go into Howsbay twice a year, to trade my inks and dyes for fabric for clothing and pots and things of that ilk. [COLOR=red]The last two years, I had sent the boy on his fat old pony[/COLOR]. My life had settled into routine so deeply that I had not even noticed it.

我已經習慣每年去郝斯灣兩趟,用我自製的墨水和染料,換點做衣服的布料、鍋子和各家出產的雜物等。我的人生竟固定到毫無變化可言,而我之前卻毫無自覺。

红色:又是一句被忽略掉了的。意思估计应该是,“而最近这两年,我还让我那小子骑着他那匹肥胖的老马替我去。”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6 08:33

[url]http://www.ffoundation.com.tw/newweb/read_1hf035_201.htm[/url]


時間,到底是那運轉不停的巨輪,還是巨輪行過之後的轍痕?

——凱士達的謎題

  潮濕的晚春,他翩然駕到,並再度把外頭擾攘的世界帶到我家門前。我三十五歲了。二十歲時,我總覺得三十五歲已是近乎老朽昏瞶的邊緣;然而臨到頭來,我才知道這年紀既非青春,亦稱不上老邁,而是毫無著落地懸浮在青春與老邁之間。我既不能以年少輕狂為藉口,也不能以老邁孤僻為推辭。我變了很多;從各方面來說,我都已經與昨日之我相去甚遠。有時候,我的人生如同雨中的足印一般,逐漸地消逝在我身後;其消逝之遽,彷彿我從來就只是個棲身於小屋中的寡言男子,又一直在森林與大海的交界處過著毫不起眼的平凡日子似的。

  那天早上我賴在床上,聆聽那些偶爾能令我歸於平靜的細碎聲音。燃燒的柴火劈啪輕響;狼兒躺在壁爐前,發出安穩的呼吸聲。我以原智來探索狼,並溫柔地拂過牠那熟睡的心思。那夢境是一大群狼奔過白雪靄靄的起伏山丘的情景;對夜眼而言,這代表著沉靜、寒冷與疾速。我輕輕地退了出來,讓夜眼獨享自己的私密空間。

  鳥兒已返回此地迎接繁春,此時正在我那小小的窗外,激切地打起歌唱擂台。微風不時輕拂,吹得樹梢也不禁抖動,將昨晚剛下的雨水灑落在草地上。樹是銀色樹皮的樺樹,一共四棵。當年我栽種時,不過是幾根光禿禿的樹棍而已,如今樺樹卻亭亭玉立,葉子隨風飄動時,在我臥室外鏤刻出一幅絕美的光影畫。就算閉著眼,我也幾乎感覺得到光影在我眼皮上跳動。我還不想起床,現在還不想。

  我前一天晚上過得天翻地覆的,而且還不得不一個人獨自面對。我那小子,幸運,早在差不多三個星期之前,就跟椋音出門遊蕩去了,直到現在都還沒回來。其實這也不能怪他。我這種平靜的隱士生活,大概已經開始讓這年輕人寢食難安了。椋音一談起公鹿堡的種種,總是像吟遊歌者似的講得天花亂墜;而那些意象在幸運心裡造成了鮮明到難以忽略的印象。所以我只好不情不願地讓椋音帶著他去公鹿堡過節,好讓幸運親自體會一下公鹿堡的春季慶,吃個卡芮絲籽蛋糕、看場木偶戲,說不定還跟哪個小姐親個嘴兒。幸運已經過了那種只要三餐吃飽、晚上睡好就會覺得心滿意足的年紀。我已經想過,該是放手讓他走,幫他找個好師傅,以便學做大件木工或是精細木工的時候了;他對手工藝還滿拿手,再說不管年輕人將來要做哪一行,都是越早開始學越好。可我就是還捨不得讓他走。眼下我則暫且享受這個把月的寧靜與孤獨,順便溫習一下怎麼自己親力而為地過日子;況且還有夜眼與我彼此為伴,我夫復何求?

  不過他二人剛一上路,這小屋子就顯得太過安靜。那小子出門前興奮得很,像極了當年我萬般期待公鹿堡春季慶之類的慶典的模樣。然而一觸及卡瑞絲籽蛋糕和青年人所仰慕的少女,我以為自己早在多年前便將之淹溺的記憶便一湧而出,而且景景鮮明。也許是因為這些記憶,所以才萌生了鮮明到我難以忽略的夢境。晚上我驚醒了兩次,兩次都大冒冷汗、全身發抖而且肌肉緊縮。我本來已經多年不發作了,但是近四年,迷心病(fixation)又再度找上門來。最近這病時好時發,毫無規律可言。感覺上像是精技魔法突然想起世間還有我這個人,所以發狠地搜尋,想把我從寧靜且孤獨的生活中拔出來;於是原本如同一顆顆串起來的珠粒般平順且規律的日子,便活生生地被精技魔法的召喚給打亂了。有時候,對於精技的渴望,彷彿爛瘡吞噬血肉般激動地啃蝕著我;有時候,就只是幾晚輾轉難眠、惡夢連連。要是那小子在家的話,我大概可以把精技對我的執著拔扯給甩掉。但那小子出門了,所以昨晚上我無力抵抗,只能任由因為這種夢境而引起的無從克服的癮頭,走到了海邊的懸崖,在那小子給我做的椅凳上坐下來,然後對著大海釋出精技。狼兒坐在我身邊,一臉的不以為然。我盡量不予理會。

  「豪豬那麼不好惹,你還是見到豪豬就忍不住要上前戲弄一番;我這可沒你那壞習慣糟糕吧。」我對牠說道。

  別傻了,被豪豬刺刺到是拔不出來的。你越是拉扯,豪豬刺就刺得越深,而且會開始發膿。夜眼在與我分享牠那尖刻的論點時,眼光不是看著我,而是看著我身外的遠處。

  你何不去追兔子?

  你已經把那小子跟他的弓箭打發走了。

  「你靠自己就能把兔子弄到手,對吧。以前你都是自己逮兔子。」

  那時候你常常跟我去打獵呀。我們何不現在就去打獵,別在這兒徒勞無功地搜尋了?你要到什麼時候才肯承認,這世界上根本沒有別人聽得到你的呼喚?

  但我得……試試看。

  何必?難道有我陪你還不夠嗎?

  當然夠。有你陪著我就夠了。我敞開自我,讓夜眼藉著我倆所共享的原智,親自體會精技對我的強大拉扯。不是我想做,而是精技魔法要我這麼做。

  拿開,拿開。我不要看。而當我把這部分封閉起來,不讓夜眼接觸到之後,牠憐惜地問道:那東西永遠都不會放過我們嗎?

  這我答不上來。過了一會,狼兒躺了下來,把頭枕在腳爪上,閉上了雙眼。我知道牠會守在我身邊,因為牠擔心我。剛過去的那個冬天裡,我曾經兩次在施展精技的時候走火入魔,因為心靈探索太過而耗盡了體能,整個人虛弱到連踉蹌地走回小屋都不能;兩次都幸虧夜眼去把幸運找來,我才回得去。這次我們可沒援手了。

  我知道這樣的搜尋既無謂且愚蠢;不過我也知道我停不下來。飢餓的人為了撫慰空虛得可怕的肚腹,連青草都吃了下去;而我則是不得不大力施展精技,接觸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的所有生命,因為拂過眾生的心思之後,我那空虛至極的巨大飢渴感,才總算得到了暫時的撫慰。我知道儘管風大浪大、卻仍出海捕魚的那一家子有什麼打算。我知道那船長擔心的是漁獲重量比船的最大載重還高了些;船長太太擔心的則是女兒的婚事——她女兒的意中人是個好吃懶做的虛華傢伙。至於船上的那個男孩子,則怨嘆自己運氣不好:眼看著他們是趕不上大好的公鹿堡春季慶了。等他到了公鹿堡的時候,連堆在水溝裡的花環都已枯萎發黃,獨留一地的悵然。他大嘆自己真倒楣。

  其實這些心得有點索然無味。雖說知道這些事情使我重新體會到,世界不僅比我那小屋子遼闊,也比我自己圈起來的花圃更加遼闊;但是這畢竟跟真正以精技互相溝通不同。這種探索當然遠遠不及以精技交流那麼圓滿:當心靈與心靈結合在一起時,你會感受到世界是個偉大的整體,而一人之身不過是這世上的一粒塵沙。

  狼兒固執地叼住我的手腕,將我從精技的搜尋中驚醒。走吧。夠了。如果你倒下來,就得在濕冷的野地裡露宿一夜。那小子能拖著你站起來,我可不行。我們現在就走。

  我剛一起身,就發現眼角餘光處有大片黑暗。那風潮是過了,但是跟著那風潮而來的晦澀性靈還沒過去。我跟在狼兒後面,走過陰暗且滴水的樺樹叢,回到我那壁爐的火變得小了、蠟燭油也流到桌上的小屋裡。我泡了精靈樹皮茶,泡得又濃又苦,知道喝了它將使我備感孤寂,不過我頭痛欲裂,只能靠這茶來緩解了。為了耗去精靈樹皮中令人緊張不安的成分,我開始鑽研一份講述石子棋的棋局和玩法的卷軸。我之前好幾次想把這份專論看懂,但是每次都半途而廢。我心裡想道,要學會石子棋,一定要邊學邊玩才行,所以這次我除了看專論之外,還一邊揣想一般的石子棋會怎麼進展。天亮之前,我把卷軸放下來,只覺得自己竟選了這個時機要把石子棋搞懂,真是愚蠢至極。我上床睡覺;今天就寢的時間不比平常晚,而是比平常早。

  我醒來時,早上已經過了一半。院子裡眾母雞吱吱咯咯地閒話了半天;公雞啼叫了一次。我不禁滿心不情願地悶哼一聲。是該起床了。我早該把蛋撿一撿,順便撒一把穀子,好讓雞群安分些。院子裡萬物滋長,野草不除一除是不行的了;蛞蝓吃掉的那一排幼苗,也該重新播種。我得趁著紫招花盛開時多採一些;我之前想用紫招花做墨水,結果弄得四不像,但我還想再試一次。柴火得劈好、堆整齊。我該煮鍋粥,並把壁爐清一清。我得爬到橫在雞舍上空的梣樹上,把那根搖搖欲墜的樹枝砍掉,免得風雨一來,打落了枝椏,砸壞了雞舍。

  還有,我們也該到河邊去看看漁汛開始了沒。鮮魚的滋味最好了。夜眼把他自己記掛的事情,補在我心裡開列的行動計畫單上。

  去年你吃了腐臭的魚,差點就丟掉性命。

  那就更該趁著魚還活蹦亂跳的時候就下手。不如我們現在就出門。你可以用那小子的長矛來叉魚。  

  好讓我把全身弄得濕淋淋地直打冷顫?

  就算濕透打冷顫,也好過餓肚子。

  我翻個身,又繼續睡覺。我就是打算把這個早上打混過去,怎麼樣?難不成有誰會曉得我今早偷懶、或在乎我今早偷懶?雞嗎?可是過了一會兒,夜眼又再度以思緒鬧我。

  好兄弟,你醒醒。有匹陌生的馬兒來了。

  我一下子警覺起來。從偏斜的陽光看來,我已睡了幾個鐘頭。我起身,拉了件袍子套在頭上,繫了腰帶,拖了雙夏天穿的便鞋——這所謂的鞋,其實就是用幾條帶子跟腳上的皮底綁在一起,如此而已。我把掉在臉上的頭髮撥到後面,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然後對夜眼吩咐道:「去看看是誰來了。」

  要看你自己去看。人已經快到門口了。

  我這地方人跡罕至。椋音一年來個三、四次,一次待個三、五天,並帶來好紙、好酒和磕牙的閒話;但是她和幸運不會這麼快回來。除此之外,我這兒的訪客少之又少。隔壁山谷裡有個養豬的,叫做貝勒,但是貝勒並沒養馬。有個走遍四方的修補匠,一年總來找我一、兩次。這修補匠會認識我純粹是巧合。他碰上暴風雨,馬跛了腳,從林間他看到我這兒的燈光,所以棄了正路,找上門來。這修補匠來過之後,陸續有像他這類遊走討生活的人來訪;這是因為通往我這小屋的岔路上有棵樹,而那修補匠在樹幹上刻了隻蜷縮的貓——意謂此乃和善待客之家——引著過路旅人前來。我雖發覺了樹上的印記,卻沒動手抹去,就留著給偶然的過客一個方便。

  所以,這個人要不是個迷途的行路人,就是飽經風霜的商旅。我對自己說道,來個客人,能迫使自己放下心事倒也不錯;但不知怎麼,總覺得這念頭不大有說服力。

  我聽到那馬在門外停下來,接著那人下馬,發出輕碎的聲音。

  是灰衣人。夜眼低低地吼了一聲。

  我一聽,心臟幾乎停住。當我慢慢地打開門時,那人正要伸手敲門。他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接著嘴角冒出笑容。「蜚滋,好孩子。哈,蜚滋!」

  他伸出雙臂把我抱住。在那一剎那間,我僵住且無法動彈。我的心中五味雜陳。都過了這麼多年,我的恩師還能一路追蹤到這裡來,這實在非同小可;他來找我,必然事出有因,絕不是為了要看看我這麼單純。但我同時也感到親密且熟悉,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挑起——跟切德在一起總是如此。我小時候住在公鹿堡,切德祕密地召喚我爬上一道隱密的樓梯,越走越高,來到他位於我臥室上方的巢穴裡。他在他的巢穴裡調製毒藥,把我引入刺客這一行,而我對他是心服口服。每次打開那一扇門的時候,我總是心跳加速。雖然過了這麼多年,心境又十分痛苦,但是切德給我的感覺依然如舊。他身上環繞著神祕與冒險的氛圍。

  所以下一刻,我便伸出手臂,攬住他垂垮的肩膀,將他抱個滿懷。這老傢伙本來就瘦,現在又更瘦了,那瘦骨嶙峋的形貌就像當年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模樣。只不過,現在我是穿著灰色羊毛袍子的隱士,而他則穿著寶藍色緊身褲,搭配同色無袖外套、衣服上還鑲著綠色的飾條以襯托他的眼睛。他腳蹬黑色皮馬靴,手上套著黑色皮手套;他那件綠斗篷的綠,跟他無袖外套的綠飾條相同,而且還以毛皮鑲邊。舊時曾令他引以為恥並因此而深居簡出的眾多疤痕,如今已經褪為他那飽經風霜的臉上的淡色斑紋。他的白髮鬆鬆地披在肩上,而額頭上的白髮做成了漂亮的捲子。他戴了好幾個翡翠戒指,連他頸上的金項鍊,也在正中間鑲了個大翡翠。

  切德發現我在打量他那一身豪華的行頭時,乾笑了兩聲,說道:「啊,王后的私人顧問,若想要在辦事的時候,得到自己與王后所應得的尊敬,就得穿得有個樣子。」

  「我懂了。」我輕輕地應了一句;這時我才突然想到這樣站著不是待客之道。「進來,快進來。雖說你顯然老早就習慣亂七八糟的屋子,只是這裡恐怕比你想像中還要糟糕;不過還是一樣歡迎你駕臨寒舍。」

  「我可不是為了對你的房子品頭論足而來的,孩子。我來是為了要見你。」

  「孩子?」我一邊笑著問道,一邊把他迎進屋子裡來。

  「啊,這個嘛。在我眼裡,你大概永遠算是小孩子吧。這就是年紀大的好處,我愛怎麼叫人,人家都得應,而且還不敢唱反調。啊,我看到啦,這狼還跟著你。又長高了嘛;我記得以前你鼻子上沒有白毛斑的。過來過來,好傢伙。蜚滋,你能否去打點一下我的馬?我昨晚在一處糟糕透頂的小旅館過夜,今天又騎了一早上的馬,人都僵啦。還有,你順便把我的鞍袋拿過來好不好?真是個好孩子。」

  他彎下身來搔搔狼的耳朵,背對著我,看來他很自信我一定會照辦,而我也的確咧嘴笑開,照他的吩咐去做了。他騎的黑色母馬倒是匹良駒,性情溫和又聽話。照顧這麼出色的動物,總是令人感到暢快。我讓那馬喝飽了水,吃了些養雞的穀粒,然後把馬牽到養馬用,但目前閒置的小牧場裡。我揹著那幾個鞍袋走回小屋;鞍袋沉殿殿的,而且其中一個裡面還有液體晃蕩著,令人充滿期待。

  我進門的時候,切德待在我的書房裡,坐在我的寫字桌前翻閱我的文件,彷彿在自己的地方、看他自己的書卷那般自在。「啊,你回來了。謝謝你,蜚滋。這就是那個石子棋,是不是?水壺嬸就是教你這個,好讓你集中心神,以免被精技之路所惑?真有趣。等你研究完了,我倒想借來看看。」

  「好啊。」我平靜地說道。一時之間,我感到坐立難安。有些人名和事情,我刻意深藏在心底,盡量不去翻攪,但是切德卻一下子把這些都挑起來了。水壺嬸。精技之路。我用力地把這兩個字眼塞回過去的時光之中。「我不叫蜚滋了。」我愉悅地說道。「我現在叫做湯姆‧獾毛*。」

  「哦?」

  「因為這個。」我碰了碰從疤痕上長出來的那一撮白髮。「這個名字很好記;我跟大家說,我一出生就長了這麼一撮白髮,所以雙親才叫我這個名字。」

  「我懂了。」切德不置可否地應道。「這的確合情合理,而且也滿實用。」切德說著,往後靠在我的木頭椅子上,椅子發出吱嘎的聲音。「其中有個鞍袋裡裝的是白蘭地,如果你有杯子,咱們就可以小酌一番了。我還帶了些老莎拉做的薑汁蛋糕來……你大概沒想到我還記得你有多愛吃這種點心。薑汁蛋糕可能壓扁了,不過這種東西,口味才是最重要的。」夜眼已經坐直起來;他把鼻子靠在桌緣上,鼻尖對著鞍袋。

  「這麼說來,公鹿堡還是莎拉掌廚?」我一邊問著,一邊找出兩只比較像樣的杯子。我平時倒不在乎杯盤缺角這種事,但此刻我卻突然很不願意用這種杯子待客。

  切德離開書房,走到廚房的餐桌邊來。「噢,也不算是啦;她的腿撐不住,所以不能久站。廚房角落有個高台,莎拉就坐在高台上那把背靠、扶手都有軟墊的大椅子裡監督廚房的一切。她只做她愛做的東西,花俏的糕餅、香料蛋糕和甜點什麼的;平日的烹煮,則由一個叫做布丁的年輕人負責。」切德一邊說著,一邊打開鞍袋,拿出兩瓶標著「沙緣白蘭地」的瓶子。我已經很久沒喝沙緣白蘭地,都忘記自己上次喝是什麼時候的事了。至於薑汁蛋糕,果真如切德預告的,有些壓扁了;切德打開亞麻布,拿出蛋糕來的時候,細屑紛紛落下。夜眼大力地嗅味道,開始流口水。「我懂了,原來薑汁蛋糕也是牠的最愛。」切德詼諧地評論道,丟了一塊蛋糕給夜眼。夜眼矯捷地接住,叼著蛋糕,走到火爐前的毯子上去享用美味點心。

  接著各種寶藏一一從鞍袋裡現身。一捆上好的紙、幾瓶藍、紅、綠的墨水、一塊肥大的薑——剛開始孵出芽,到夏天時正好可以栽種,另外還有好幾包香料,與一塊已經熟成的圓乳酪,這對我而言是少有的珍饈;此外,在一個小木箱裡,裝了好些既陌生、又熟悉,而且都是我老早就散失、以為再也找不回來的東西。木箱裡有個戒指——這戒指原來乃是群山王國的盧睿史王子所有的;又有個箭頭——那個一箭插入盧睿史王子的胸膛、差點就要了他性命的箭頭;還有我多年前親手雕製、用來裝毒藥的盒子。我打開盒子,裡面是空的,於是蓋上蓋子,把盒子推到一旁,直視著切德。切德並非只是單純上門來探望我的老人家。他就像女人走進禮堂時,身後拖著的曳地長紗;他拖著我過往的一切,並找上了我。當我開門讓他進來的時候,也等於是開門讓我昔日的世界隨他而入。

  「為什麼?」我平靜地問道。「都過了這麼多年,為什麼你還要把我找出來?」

  「噢,這個嘛。」切德拉了張椅子過來,坐定,然後嘆了口氣。他拔開白蘭地的塞子,給我們兩人各斟了一杯。「很多理由呀。我看到你那小子跟椋音了。我一看就知道那孩子是跟著你的。倒不是說他長得像你;蕁麻* 長得也不像博瑞屈呀。但那小子有你的癖性,你那種保留的態度和看事情的角度,再加上他在決定自己要不要退縮回去的時候,頭會這麼一偏。他讓我一下子就想起你在他那個年紀——」

  「你見過蕁麻了。」我平靜地插話進來。我不必問,我知道他一定見過她。

  「當然。」他也以相仿的平靜態度說道。「你想知道她的事情嗎?」

  我不敢回答,怕自己舌頭不聽使喚。為求謹慎,我最好別流露出對她很感興趣的樣子;然而我有個預感,切德會找上我,就是因為我這個只在幻象* 中見過、卻從未謀面的女兒而起的。我瞪著自己的杯子,心裡估量著一大早就喝白蘭地是否明智。然後蕁麻的事情又湧上心頭——蕁麻,我的私生女,但我卻不得不在她出生前棄她而去。我喝了一大口酒。我都忘了沙緣白蘭地的滋味有多麼甘醇了,那酒的熱力彷彿青年人的肉慾一般,一下子傳遍全身。

  切德很仁慈,他並未逼我講出我有多麼想她。「她長得很像你,只是瘦了些,而且帶著女人味。」切德一邊說,一邊笑著看我緊張到連髮梢都站起來。「不過說也奇怪,她其實不太像你,反倒比較像博瑞屈。她講話的風格跟習慣,竟都比博瑞屈那五個兒子都更像博瑞屈。」

  「五個!」我驚訝地叫道。

  切德露齒而笑。「五個兒子,而且個個都對父親既恭敬又順從;天底下的父親對兒子的殷切期待也不過如此。蕁麻就不同了。她把那個一臉慍怒的博瑞屈管得妥妥貼貼;博瑞屈一拉下臉來,蕁麻便立刻還以顏色。不過博瑞屈很少兇她。蕁麻是不是博瑞屈最疼愛的孩子,這我說不上來;不過我看得出,由於她敢挺身面對博瑞屈,而男孩子們只是一味謙恭溫順,所以博瑞屈多偏寵她一點。她很有耐性,明辨善惡,這跟博瑞屈很像。而且你的牛性子,她都具備了——不過話說回來,她會那麼固執,也可能是跟博瑞屈學的。」

  「那麼,你也見過博瑞屈了?」博瑞屈把我養大,如今他又視如己出地扶養我的女兒,並將看似是被我拋棄的女子納為妻子。他們兩人都以為我死了,而我雖不在了,他們的人生還是繼續開展下去。聽到他們的消息,令我苦樂交雜。我又多喝了幾口沙緣白蘭地,把那雜纏的情緒驅走。

  「如果沒過博瑞屈這一關,根本就不可能見到蕁麻。博瑞屈就像,呃,她父親一般,把她保護得很周全。博瑞屈很好。但過了這麼多年,他的跛腳還是跟從前沒什麼兩樣。不過他少站也少走,所以倒也無妨。他跟以前一樣,成天騎馬,一天到晚跟馬混在一起。」切德清了清喉嚨。「你知道吧,王后和我刻意安排,把紅兒和煤灰的小馬都交給他照顧;靠著這兩匹種馬,他就不愁生計了。你幫我打點的那匹馬兒,餘燼,就是從他那兒買來的。現在他不但培育小馬,也加以訓練。博瑞屈這人永遠成不了富翁,因為他一有餘錢,就拿來買馬或是買牧草。不過當我問他一切如何的時候,他跟我說:『一切都夠好了。』」

  「博瑞屈對於你來訪的事情怎麼說?」我問道。我感到很自豪,因為自己講話時已經不會噎到,也不會嗆到了。

  切德又露齒而笑,不過這次的笑容中帶著點惋惜。「一開始的時候他非常訝異,然而過了之後,他對我既多禮又殷勤。我走的時候,他那一對雙生子的其中一個,好像是小敏吧,幫我上鞍備馬,而博瑞屈則陪我走到馬旁邊,並且平靜地賭誓說,他絕不會容忍任何人干涉蕁麻的事情,就算是我,他也一定取我性命。他講這話的時候略帶憾意,但是語出真誠。我一點也不懷疑博瑞屈的決心,所以我先跟你說了,省得你有一天把同樣的話轉述給我聽。」

  「她知道博瑞屈不是她的父親嗎?她知道我的事情嗎?」我心裡湧出千百個問題,我用力地把這些念頭趕開。我是如此痛恨自己竟急於想知道這些答案,但還是忍不住問了這兩個問題。這股想要求知的渴望,就如同精技的癮頭那樣地熱切,然而過了這麼多年,我總算有機會知道答案了。

  切德不再看我,轉而看著別的地方,並低頭啜著白蘭地。「我不知道。蕁麻叫他『爸爸』;她很敬愛博瑞屈,愛得毫無保留。噢,她是會跟博瑞屈唱反調,不過那都是針對事情,而不是針對他。不過,蕁麻跟她母親之間,波折就大得多了。蕁麻對養蜂和製作蠟燭根本沒興趣,可是莫莉希望女兒繼承她的衣缽。不過依我看,蕁麻固執成性,莫莉可能得看看能不能把手藝傳給兒子了。」切德看著窗外,又平靜地補了一句:「蕁麻在的時候,我們就不提你的事情。」

  我雙手捧著杯子轉呀轉。「那她對什麼感興趣?」

  「騎馬、放鷹、比劍。她十五歲了,我想多少總有些年輕人會對她表明心跡,不過看起來她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也許是她內在的那個女人還沒覺醒吧,要不然就是因為與眾多兄弟生活在一起,所以她對男孩子根本興不起浪漫的幻想。她很想溜到公鹿堡去參加侍衛隊呢。她知道博瑞屈以前是公鹿堡的馬房總管。我之所以會去看博瑞屈,理由之一就是珂翠肯希望博瑞屈回到公鹿堡擔任原職;不過博瑞屈拒絕了。蕁麻對此百思不解。」

  「博瑞屈的心意,我懂。」

  「我也懂呀。不過我去看博瑞屈的時候,跟他說,我可以幫蕁麻在公鹿堡安排個職位,而且就算博瑞屈不去也成。就算蕁麻不做別的,也可以擔任我的侍從,況且我敢說珂翠肯王后一定會把她留在身邊。我跟博瑞屈說,就讓蕁麻去看看城堡、看看大城市,讓她嘗嘗宮廷生活的滋味。可是博瑞屈不但一口氣就回絕掉,還講得一副光是我提議讓蕁麻出門見識這樣的話,就是對他莫大的侮辱。」

  我雖未刻意,卻在聽了之後放心地吐了一口氣。切德又啜了一口酒,坐在那裡看著我。他在等。對於我接下來會問什麼問題,他清楚得很。為什麼?為什麼切德去找博瑞屈,又提議要帶蕁麻去公鹿堡?我喝了兩口白蘭地,仔細地思索這個老人家的語言行止。老。切德是老沒錯,但是他可不衰老。他的頭髮已經全白,不過那銀白髮絲之下的綠眼睛,卻更加炯炯有神。我心裡納悶著,不曉得切德要如何與身體對抗,才能使肩頭不至於垂垮下去;不知切德要吃什麼藥,才能延長他的元氣,而那些藥又迫使他在其他方面付出什麼代價。切德比黠謀國王還要老,然而黠謀國王已經去世多年。切德雖跟我一樣,都是私生子出身,但他在陰謀詭計與爭端衝突之間怡然自得,我卻唯恐避之不及。我逃離了宮廷以及宮廷所屬的一切。切德選擇留下來,而且把自己變成了新一代瞻遠家族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

  「那麼,耐辛近來如何?」我謹慎地選擇下一個問題。耐辛夫人,也就是我父親之妻的消息,跟我真正想知道的事情幾乎沾不上邊,但我可以利用切德的答案逐步趨向目標。

  「耐辛夫人?啊,這個嘛,我幾個月前見過她。不,現在想起來,應該是超過一年了。她現在定居在商業灘,你知道吧。她把商業灘治理得還滿好的。說來奇怪,當她仍是真正的王后,而且身為你父親之妻的時候,她從不特立獨行;守寡之後,她倒毫不在乎人家稱她為古怪夫人了。不過說句真話,當別的人都逃之夭夭,獨留她在公鹿堡的時候,就算沒有王后的名號,她也變成實質上的王后了。珂翠肯王后很明智;她讓耐辛擁有自己的封地,因為耐辛既然曾為公鹿堡之后,就無法安然地以次於王后的地位,繼續在公鹿堡待下去。」

  「那麼晉責王子呢?」

  「就跟他父親一樣。」切德一邊評論著,一邊大搖其頭。我仔細地觀察切德,心裡納悶這老人家講這句話是不是故意的。他到底知道多少?切德皺著眉頭,繼續說道:「王后得對晉責王子放鬆點才行。當年人們談到你父親駿騎,總說他是『矯枉過正』;如今大家也是這麼看待晉責王子,而且恐怕我這個說法還有幾分道理。」

  切德的音調起了些微的變化。「有幾分道理?」我平靜地問道。

  切德露出一個幾乎像是抱歉的笑容。「最近這孩子怪怪的。他一直都獨來獨往——不過只要是身為獨子的王子都是如此。他必須時時注意自己的身分,而且不得讓人看出他對任何同伴有所偏好;所以他寡言慎思。不過最近他的性情更加陰沉,常常分心,情緒起落不定,而且往往沉浸於內心思緒之中,嚴重到對周遭人物的生活變化都渾然不覺的地步。他倒不是粗魯無禮或毫不關心;至少他並非刻意如此。只是……」

  「他多大了,十四歲是吧?」我問道。「聽起來他跟幸運最近的狀況差不多。我最近也在為幸運想這些事情;我在考慮是不是該對他放鬆些,該讓他出去見識見識,跟除了我之外的人學學新東西。」

  切德點點頭。「我想你說得一點也沒錯。珂翠肯王后和我,也已經為晉責王子做了同樣的決定。」

  他的語調令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誤入陷阱。「哦?」我謹慎地應道。

  「哦?」切德逗趣地學著我說道,他傾身向前,再給自己倒些白蘭地。接著他露齒而笑,讓我知道遊戲已近尾聲。「噢,對呀。你猜得一點都沒錯。我們希望你回到公鹿堡來,將精技傳授給王子;你還可以順便教教蕁麻,如果我們能說服博瑞屈,而且她自己也有意前來的話。」

  「不。」我迅速地拒絕,以免自己受到誘惑。我不知道我的回答夠不夠堅決,但是當切德一提到這個主意,我內心對精技的渴望便蠢蠢欲動。多年來,我一直在追求這個答案,而這個答案卻如此簡潔——那就是訓練一個懂得運用精技的新同道。我知道切德手上有一些跟精技魔法有關的經卷和碑簡;多年以前,精技師傅蓋倫和當時仍為王子的帝尊封鎖了這些資料,所以當年切德與我都無緣得見。如今我有機會研讀這些經典,讓自己精進,並訓練別人——不是像當年蓋倫教學的那個作法,而是以正確的作法傳授精技*。這樣一來,晉責王子便得到一個精技同道作為得力助手及保護人,而我在以精技搜索世界的時候,總算也有人可以回應,我那多年的孤寂可望告終。

  而且如此,我的兩個孩子就都可以認識我——就算他們不知道我是他們的父親,至少他們會認識我這個人。

  切德跟以前一樣狡猾。他一定察覺了我內心的矛盾與躊躇,所以任由我的拒絕懸宕在空氣中,一句話也不應。他兩手捧著杯子,又垂眼看著手裡的酒,那模樣像極了惟真;然後他又抬眼看著我,那一對綠眼睛毫不遲疑地與我的眼光相接。他一句話也不問,什麼命令都不下;他就是等。

  但是知道切德的戰術,並不能使我防守得更加穩固。「你明知我辦不到。我不該去,而且理由你都知道。」

  他輕輕地搖了搖頭。「不見得吧。精技乃是瞻遠家的人與生俱來的權利,為什麼晉責王子就不能享有這個特權?」接著他又輕柔地補了一句:「而蕁麻也是一樣啊。」

  「與生俱來的權利?」我擠出苦笑。「不如說是家族遺傳疾病還比較貼切吧,切德。精技是一種渴望,而當你學會如何滿足這種渴望的時候,精技就變成了癮頭。精技這種癮頭,有可能強大到使你一路走到群山王國以外的地方。惟真的下場,你我都很清楚。精技吞噬了惟真。惟真因為精技而死;他自己造了龍,然後撲身餵龍。他是拯救了六大公國沒錯,但就算世上沒有紅船劫匪讓惟真大打一仗,他最後還是會走進群山山脈之中。那個地方在召喚著他啊!那是任何使用精技的人必然的下場。」

  「你的恐懼,我很了解。」切德平靜地坦承道。「但是我認為你想錯了。我相信,當年蓋倫在教你精技的時候,一定刻意把這種恐懼深植於你的心中。但是我讀過精技經卷。我雖尚未解讀完所有的經卷,但是我知道精技絕不只是隔空對話那麼簡單而已。精技可以延壽強身,可以加強你說話的說服力。你受過的訓練……我不知道你學到什麼程度,但我敢說蓋倫對你一定是能少教就盡量少教。」我聽得出老人越講越興奮,彷彿他講的是人人所不知的寶藏。「精技絕對不止於此,絕對不止於此。有些經卷暗示說,精技可以當作醫療工具,不但可以用於精確地找出受傷戰士的病因,還可以把傷治好。高強的精技人,只要看著對方的眼睛,就可以聽到對方所聽到的東西,感受到對方所感受的事情。還有——」

  「切德。」我的聲音平靜且柔和;切德住口了。當他坦承讀過經卷的時候,我一時怒氣沖沖;我心裡想道,他無權翻閱,然而我仔細一想,如果珂翠肯王后把經卷交給他去研讀的話,那麼切德當然有權看了。不然,這些經卷要給誰看?世上已經沒有精技師傅了。精技的傳承已經斷了。不,應該說是被我截斷了。嫺熟精技的人一個接一個地死在我手下,最後公鹿堡所培訓出來的精技同道竟一個也不剩。這些同道都效忠他們擁戴的國王,所以我非得把他們以及他們所使用的魔法一起摧毀不可。我心裡比較理性的那個部分看得很清楚:精技魔法還是死了得好。「我不是精技師傅,切德;不只因為我對精技的了解不夠周全,同時也因為我的天賦並非正軌。既然你已經看過經卷——就算你沒看到經卷的記載,珂翠肯王后一定也跟你提過——那麼我敢說,你一定已經知道,精靈樹皮茶這東西,精技人是一點都不能沾的。精靈樹皮茶會壓抑,或者斬除精技的天賦。我一直克制自己不要喝這個茶;我並不喜歡精靈樹皮茶所帶來的感覺。但是這種茶即使有諸多的壞處,也比人對於精技的渴望要好上太多。有時候,那種渴求嚴重到我會一連喝上好幾天的茶。」切德面露關心,我則移開了目光。「不管我從前有什麼天賦,現在大概什麼都不剩了。」

  切德柔和地答道:「但在我眼裡,你對精技持續不斷的渴求,正證明你的天賦高強,蜚滋。我們之前真的沒料到你吃了這麼多苦頭,我聽了很難過。我本以為人們對精技的渴求,就像人們對煙酒的需索一樣,只要將欲望節制一段時間,渴求便會減少。」

  「不。這種對精技的渴求,一旦存在就不會減少。有時候,這種渴求會冬眠一陣;也許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都沒事。然後,也不曉得是因為什麼原因,對精技的渴求又會重新滋生。」我緊閉雙眼好一會。談這些事情、想這些事情,就像擠膿瘡一樣痛苦。「切德,我知道你不辭遠路來到這裡就是為了要我回去,而你也已經聽到我回絕了。現在,我們能不能談點別的事情?一談到精技……我就難受。」

  切德好一會兒沒作聲;而當他突然開口說話的時候,聲音裡有種假意的關心。「當然,就談談別的吧。我就跟珂翠肯說,你必定是勸不來的。」切德嘆了口氣。「看起來,我只得盡量把我從經卷上學到的東西發揮一下了。好啦。我要講的話都說完了。你想聽什麼消息?」

  「你該不會是要親自教授晉責王子精技吧?你不過就看過一些舊經卷而已!」我突然生起氣來。

  「難道你還給我留了別的路走嗎?」切德開開心心地指出。

  「你曉不曉得你這樣教,他會有多危險?精技是不會放過人的,切德。精技就像磁石一般,會把人的心神、意念緊緊地吸住。所以晉責會想要與精技合而為一。如果晉責王子時時與精技相抵抗,哪怕只是在學習的過程中失神片刻,那麼他也就完了。況且他學習精技的時候,既沒有精技人在一旁照護,也沒人能在他走火入魔的時候拉他一把,萬一出了差錯就糟了。」

  我看切德的表情就知道,他根本不懂我這話是什麼意思。他只是一味地堅持道:「我看過的經卷都說,在精技方面具有高強天賦的人,如果完全不加以訓練,是很危險的。有時候,這種天賦異稟的青年人,會本能地使出精技,但卻對精技毫無概念,既不知道精技有什麼危險,也不知道如何控制精技。所以,就算只教給晉責王子一點點東西,也勝過讓他對精技一無所知。」

  我張開口打算講話,但是一轉念,又合上了嘴。我深吸了一口氣,慢慢地吐出來。「我不會中圈套的,切德。我說不行就是不行。我早在多年前就發了誓的。當年我坐在欲意身邊,眼睜睜地看著他死掉。我並未殺他。因為我已經對自己立下誓言,此後不再擔任刺客,也不再當人家的工具。我再也不要受人控制,也不要遭人利用。我的犧牲已經夠大了。依我看,這個退休的生活是我應得的。而且如果你或珂翠肯覺得我做得還不夠,往後再也不幫我送錢來,呃,這我也應付得來。」

  有些話還是講開比較好。我第一次在椋音走後,發現床邊有一袋銅板的時候,只覺得備受侮辱。我把這怒氣擺在心裡,存了幾個月,等到椋音再度來訪時才發洩出來。但是椋音只是笑我傻,她說,這錢當然不是她在滿意之餘所給予的賞賜——如果我心裡想的是這種事的話——而是六大公國送給我的退休金。我就是打從那時候開始才逼迫自己承認,恐怕她對我的境況的了解,切德也通通知道。有時椋音會帶些上好的紙和墨水來,那應該就是切德交給她帶來給我的。她每次回到公鹿堡的時候,大概都會把我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切德。以前我對自己說,就算如此,我也不在意;然而現在我不禁納悶,多年來,切德不斷地追蹤我的下落,是不是為了等著有一天再度運用我這個人。我想切德也從我的臉色察覺出梗概了。

  「蜚滋,蜚滋,你冷靜一下。」老人伸手橫過桌子,鼓勵地拍拍我的手。「我們從沒談過那些。不只我們虧欠你甚多,連六大公國都虧欠你甚多,這點你我都很清楚。至於晉責王子的訓練,你就拋在腦後,別管了吧。說真的,這根本就不是你該擔心的事情。」

  我不禁再度懷疑,切德到底對此知道多少。然後我鐵了心腸。「你不是都說了嗎,這根本就不是我該擔心的事情。我什麼也不能做,只能叫你小心謹慎一點。」

  「啊,蜚滋,打從你認識我以來,有看到我不小心謹慎的時候嗎?」切德笑瞇瞇的眼神,從杯緣上方露出來。

  我把這事擺到一邊,但是要禁絕我自己不去想這方面的事情,談何容易。切德對精技毫無經驗,他會不會把年輕的晉責王子帶入險境,我有點擔心;不過我之所以渴望教會一個能夠運用精技的新同道,主要是為了滿足我自己對於精技的渴望。但是我既然承認了這一點,就更不可能腦筋清楚地把精技的癮頭傳授給下一代。

  切德很會講話。精技的事情他絕口不提;接下來這幾個鐘頭,他講的都是我以前住在公鹿堡的時候就認識的人,以及他們的近況。布雷德已做了祖父,而蕾細則頗為關節所苦,最後不得不把她成日做個不停的織布工作丟在一邊。現在公鹿堡的馬房總管是阿手。阿手娶了個內陸女人,這女人一頭紅髮,而且脾氣正如她髮色所暗示的那樣火爆,他們的孩子也通通都是紅頭髮。這女人把阿手管得很緊,而且根據切德的說法,她管得越緊,阿手反而更高興。最近這女人纏著阿手,要阿手帶她回去她的家鄉法洛公國,而阿手似乎也想順著她的意思去做,所以切德才會去找博瑞屈,邀請他回公鹿堡擔任原職。就這樣,切德把我記憶傷口上的結痂撥掉,然後把我心底那一張張舊時記得的臉孔更新。切德越說,我越盼望回去公鹿堡,而且忍不住一直問問題。等我們把眾人都聊完之後,我帶切德在我這地方前後走動,彷彿我們兩個是彼此拜訪的老姨媽似的。我帶切德去看我的雞、我的的樺樹和我的花圃;我帶他去看我的作坊;我就是在這裡製作染料,以便把墨水染成各種色彩,讓幸運帶到市場上去賣。別的也就罷了,但至少這個讓他覺得驚訝。「我幫你從公鹿堡帶了墨水來,但現在我倒懷疑,說不定你自己做的墨水還更好。」切德說著拍了拍我的肩膀;以前我把毒藥調得正確不差的時候,他也會這樣拍拍我。霎時間,我全身上下洋溢著受到切德讚賞的喜悅。

  我原本不想透露太多,但是切德看過我這地方後,大概就心裡有數了。當他看到我的花床時,他一定注意到,眾藥草之中,就屬有鎮定和止痛效果的藥草最多。當我帶切德去看放在懸崖邊、俯瞰著大海的木凳時,他甚至還平靜地說道:「是了,要是惟真還在的話,一定會喜歡這個環境。」不過雖然他看到了,也猜到了,但他再也沒有提起精技的事情。

  當天晚上我們直到很晚都不想睡,而我便趁此教他水壺嬸石子棋的基本規則。夜眼越聽越無聊,最後出門打獵去了。我察覺夜眼有一點吃味,但我決定隨後再去安撫他。等我們把棋戲研究到一個段落,我開始把話題轉到切德身上,問問他的近況。他笑著坦承道,重回宮廷與社交生活,頗令他樂在其中。切德一向很少提他自己的青年時代,但此時他對我說道,在他調錯藥劑,弄得滿臉瘡疤,使他對自己的儀容羞愧得無地自容,因而生活在陰影中、專門任職國王的刺客之前,他的生活是很多采多姿的,既愛跳舞,也愛跟機智的夫人們私下共進晚餐;而近幾年來,他又重新恢復了年少時的生活方式。我不但為他高興,還戲弄地問道:「但是,你安排了這麼多額外的職務和娛樂活動,還怎麼幫王室做點隱密的工作呢?」

  切德十分坦白地答道:「我還應付得來。我現在這個學徒,腦筋快、手腳又俐落;我看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把這些古老的任務通通交給年輕人去做了。」

  一聽說切德找了別人來取代我的位置,我突然感到不安且嫉妒;過了一會兒,我才想到我這個念頭有多麼愚蠢。遠瞻家族的人,多少會需要那種能夠安安靜靜地為國王伸張正義的人。我已經宣布我再也不做皇家刺客,但這並不意味著王室對這種人物的需求會徹底消失。我努力恢復平靜。「這麼說起來,高塔裡的實驗和課程仍然繼續進行著囉。」

  切德嚴肅地點點頭。「的確如此。而且……」原來坐在火爐邊的椅子上的切德,說著突然站起身來。大概是舊習慣被喚醒了,所以我們的坐次跟昔日上課時一模一樣:切德坐在火爐邊的椅子上,而我則坐在火爐前,倚在他的腳邊。直到此刻,我才了解到這個情景有多麼古怪,並納悶著我們彼此的默契有多麼自然。我搖搖頭,讓自己回復一下;此時切德正在桌上的鞍袋間搜尋,最後他拿出一只硬皮所製、染了污漬的皮筒。「我帶這個來,就是要給你瞧瞧,誰知談著談著,我差點就忘了。你還記得我對那些非正常的煙火很著迷吧?」

  我不禁兩眼翻白。他所謂的「著迷」,可著實讓我們兩個火燒了好幾回。而且我實在不願想起我最後一次目睹切德展示火焰魔術那天晚上所發生的事情:帝尊王子宣布自己立即繼承瞻遠家族的王位;在切德的安排之下,公鹿堡所有的火炬都燃著藍火,而且焰心噴得很高;而黠謀國王遇刺、我隨即被捕,也發生在同一天。

  就算切德心裡真的聯想到這麼多事情,也沒有顯露出來。他拿著皮筒,急切地回到火爐邊來。「你這裡有沒有火摺子?我沒帶出來。」

  我找了些火摺子給他,然後狐疑地看著他拿著一張長條紙,順著長邊一折,小心翼翼地把一丁點藥粉倒在摺痕的溝槽裡;接著他把紙條一折再折,最後扭成紙捲。「你看好啦!」他急切地邀請道。

  切德把紙捻丟進爐火中時,我不禁打起哆嗦。但是不管那東西該怎麼變化,是該發光、閃爍還是該冒煙什麼的,反正最後都沒發生。那火摺子先是烤成焦黃,繼之著火,然後燒得什麼也不剩。聞起來有一絲硫磺味;就這樣,沒別的了。我揚揚眉毛看著切德。

  「這不對啊!」切德辯解道;他已經慌了。接著他迅速地再做一條包著藥粉的火摺子,不過這次他倒藥粉的時候,份量放得比較大方些。他把火摺子放在爐火溫度最高的地方;我傾身後退,離火爐遠些,以免受到波及,不過這次再度受挫。切德一臉懊惱,我看了啞然失笑,趕快舉手掩住,假裝在摸嘴巴的樣子。

  「你一定以為我失了準頭。」切德大聲說道。

  「噢,怎麼會呢。」我答道,不過我那樂不可支的音調實在無法掩飾。這次切德做的不是火摺子,簡直是紙管子了,而且切德把紙捲扭緊的時候,藥粉還滲漏出來。當他要把紙捲丟入火中時,我趕快站起身來,退到離火爐遠一點的安全地帶。不過這次跟之前一樣,那紙捲只是燒燒就沒了。

  切德噴了口鼻息,那聲音既響亮且不屑。他瞇著眼睛看看那皮筒既小且黑的筒口,又把它拿起來搖一搖,最後悲憤地把瓶塞塞回去。「不曉得怎麼搞的,竟然潮掉了。唉,壞了我的好戲。」接著他將那皮筒丟入火中;就切德而言,這意味著他憤怒至極。

  我在火爐前的原來位置上坐下來的時候,只覺得切德非常失望,使我對這老傢伙也感到一絲同情。我努力地講個趣事來化解:「看到這個,我就想起我誤把催淚的藥粉,當成是柳樹根粉末的那一次。你還記得嗎?燻得我我足足流了好幾個鐘頭的眼淚哪。」

  切德短短地笑了兩聲。「記得。」他沉默了好一會,臉上浮出笑容;我曉得他的心一定飄回到昔日我們共處的時光中了。然後他傾身向前,伸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蜚滋。」切德正經且嚴肅地喚道,他的眼睛緊盯著我。「往昔我從沒騙過你,對吧?我是很公平的,我教的是什麼,我打從一開始就跟你講明白了。」

  直到此時,我才看出將切德與我分隔兩地的巨大疤痕。我把手蓋在他的手上;他的關節枯瘦無肉,表皮薄如紙張。我開口對他說話,但眼睛卻回頭看著爐火:「你對我總是知無不言,切德。如果說有人騙了我的話,那絕不是別人騙我,而是我騙了自己。你我都為了效忠國王,而行必要之事。我是再也不會回公鹿堡去的了;不過我之所以下了這個決心,並不是因為你待我哪裡不好,而是因為我經歷過的事情太多。但我一點都不怨你,真的。」

  我轉頭看著切德。他臉色沉重,我在他眼裡看到了他心裡所想,但沒說出口的話:他想念我;他之所以邀請我返回公鹿堡,固然有很多理由,卻也是為了他自己私心之故。於是我感到小小的康復與平靜。不管別人如何,至少切德還愛著我。我深受感動,一時喉頭哽咽。我盡量輕鬆地說道:「你以前從未聲稱,我做了你的學徒之後,還能享有平靜且安全的生活。」

  這時火爐裡突然迸發閃光,彷彿是要肯定我講的這幾句話似的,要不是我已經轉頭面對著切德,準會被這爍目的光芒給照得瞎了。而且那彷如同時閃電且打雷般的爆炸聲,差點把我震聾。接著木炭屑與火花四散噴飛,痛得扎人;而且爐火突然像暴怒的野獸似的竄升。切德與我都跳了起來,急急地退了幾步,離火爐遠一點。過了一會兒,我那久未清掃的煙囪,崩下大量煙灰,把爐火壓得奄奄一息。經過這麼一鬧,切德與我連忙四處踩滅隨時可能會燃起火苗的火星,並把燒得正旺的皮筒碎片踢回火爐裡,免得地板著火。接著大門在夜眼一撞之下,突然砰地打開,夜眼飛躍而入,落地時四爪猛抓地板,以便減速。

  「我沒事,我沒事。」我對夜眼說道,好讓牠安心;然而話說出口了我才發現,由於耳裡轟隆作響,所以我這幾個字竟是吼著說的。房裡瀰漫著一陣臭味,夜眼不屑地噴鼻嗤了一聲,連跟我分享心思都懶得做,便再度躍出門外。

  切德突然在我肩上拍了好幾下。「火都熄了。」切德大聲地說道,好讓我放心。我們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將房裡恢復原狀,並讓火苗重新在應該有火的地方燃起。但即使如此,切德仍把椅子拉得離火爐遠遠的,而且我也不坐在火爐前了。「原來那藥粉就是這個效果呀?」我一邊倒沙緣白蘭地,一邊把這個遲來的問題問出口。

  「不!看在埃爾卵蛋的份上,我說孩子,難不成你以為我會故意在你的火爐裡做這種事情嗎?其實我之前調的藥粉,應該只會突然產生亮到會刺眼的白光,這藥粉應該不會爆炸才對,現在演變成這樣,我心裡也納悶得很。到底哪裡出了差錯?可惡。之前這瓶子裡裝的是什麼,怎麼想不起來……」切德的眉頭糾結在一起,兩眼猛朝那爐火打量;我一看這光景就知道,他一定會叫他的小學徒去解開為何這藥粉會引起爆炸的謎團。無疑地,切德一定會交代他做一連串實驗,想到這裡,我是一點都不羨慕那個小學徒。

  當晚切德在我的小屋子裡過夜,他睡我的床,我睡幸運的床。然而隔天早上起床時,我倆都心裡有數:切德的造訪即將結束。我們突然變得沒什麼話題可談,而且不管談的是什麼都沒意思了。我心裡升起一股涼意。既然我再也不會見到那些人,我還問他們的事情做什麼?政局的詭譎變化,對我的生活毫無影響,他何必多費唇舌?在那個長長的午後與夜晚之中,切德與我的生命再度融合,然而在這破曉時分,他眼前的我卻盡做些居家的雜務:打水,餵雞,弄早點,洗盤碗。他與我都尷尬地不發一語,而我們之間的距離也越拉越遠。我幾乎已經開始希望切德從沒來過我這裡了。

  吃過早點之後,切德說他一定要上路了;我沒留他。我跟他保證,等我研讀完石子棋的棋譜,一定把卷軸送給他。我送給切德幾篇我自己的研究心得,談的都是有鎮定效果的藥草茶;我花圃裡有三、四種切德還不大認識的藥草,我刨了根莖讓他回去試種。此外又給他幾瓶各種不同顏色的墨水;這時切德說,這些東西拿到公鹿堡去賣一定很搶手——這一整個早上,就數這句話最能透露出他想勸我回心轉意的用心了。但我聽了只是點點頭,然後說道,也許我會差遣幸運到公鹿堡走一趟也不一定。接著我為切德那匹上好牝馬上了馬鞍和轡頭,再牽著馬走到他身前。他跟我相擁道別,上馬,然後就走了。我眼睜睜地看著他騎馬沿著我那條私家小徑而去。夜眼待在我身邊,並抬頭頂住我的手。

  後悔嗎?

  後悔的事情可多了。但是如果真的跟了上去,照他的安排去做,那麼往後我會更後悔。話雖如此,我卻仍一動也不動地直盯著切德的身影。現在時猶未晚,我對自己誘惑道;只要我喊一聲,他就會回頭,然後策馬而回。我咬緊牙根。

  夜眼用鼻子拱我的手。走吧;咱們打獵去。不用那孩子,也不用帶弓;就你我兩個去獵獵野味。

  「真好。」我聽見自己說道。於是我們去打獵,而且還抓到一隻肥美的春兔。像這樣舒活筋骨,並證明自己寶刀未老,感覺上真不錯。我打定了主意:我不是老人,我還沒老,而且我跟幸運一樣,都需要出外看看,做點新鮮的事情。耐辛夫人有一帖治療枯燥生活的良方,就是學習新花樣。這天傍晚,我四下環顧自己的小屋,不覺得舒適,只覺得窒息。才不過是幾天前,我還感到這小屋既熟悉又自在,現在卻只覺得此處陳腐乏味。其實我也知道,這是因為切德講的那些公鹿堡的傳聞,跟我自己一成不變的生活相去太大之故;然而這種無法饜足的感覺,一但被激起之後,就難以止息。

  我不禁回想,我上次沒在自己的床上睡覺,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我的生活很固定,每年秋收的時候,我就出門打零工,在乾草田裡幹活,幫著收割穀物或摘蘋果什麼的,一去就是一個月。能多賺幾個銅板畢竟是好的。我已經習慣每年去郝斯灣兩趟,用我自製的墨水和染料,換點做衣服的布料、鍋子和各家出產的雜物等。我的人生竟固定到毫無變化可言,而我之前卻毫無自覺。

  既然如此,那你打算怎麼樣?夜眼伸展筋骨,無奈地打了個哈欠。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地跟老狼說道。想要來點兒變化。你想不想浪跡天涯一下啊?

  夜眼頓時縮回到牠心裡頭那處只有自己獨享的地方。牠有點惱怒地問道:是我們兩個都用走的呢,還是你指望我跟在馬旁,跑一天的路呢?

  你這樣問很公平嘛。如果是我們兩個都用走的呢?

  如果你非浪跡天涯不可的話。夜眼不情不願地應道。你現在想的是群山山脈裡的那個地方,對不對?

  那個古城?對了。

  夜眼倒沒抗議。那我們要帶那孩子去嗎?

  我看,我們就把幸運留在這兒,讓他自己打理內外吧。說不定這樣對他也好。況且這些雞總要有人照料啊。

  這麼說來,那孩子回來之前,我們是不會動身的了?

  我點了點頭,心裡納悶道,我是不是理性全失了。

  還有,一旦出了門,我們還會回到這裡來嗎?

GA_Frank 发表于 2006-11-26 08:53

子夜大人,请问大陆出版社会改进部分问题吗?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6 09:25

就是不知道在下才会在这贴出来的呀。

rakshasa 发表于 2006-11-26 09:51

感谢子夜殿如此细心的改错,红色部分你的改正我基本同意。看来台版书有些地方严重误导读者。译者是不是换了

GA_Frank 发表于 2006-11-26 15:15

麦全老师..圣石的译者.

victor 发表于 2006-11-26 23:28

不愧是子夜大人,膜拜一下

杜拉克 发表于 2006-11-27 08:01

楼主,你所说的“被人指为吹毛求疵”里的“人”是否指的在下?= =唉,我觉得还是不要指责坎德人的好,否则后果很严重咧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7 17:49

在下不否认其中有些充数的(为了凑够25个),但大部分在下认为确实问题很大。除去充数的和问题不是特别明显的,在下选出了13个(在下发誓这次是刚好选了这么多,绝对没有凑数的了)错得离谱或者明显到(至少是在下)无法容忍的。在下自己是没法子一出书就去看,不过在下会请国内的朋友帮忙的,这13项分别是:(4) 、 (5) 、 (10) 、 (11) 、 (14) 、 (16) 、 (17) 、 (19) 、 (20) 、 (21) 、 (22) 、 (23) 、 (25)。

ygdeep 发表于 2006-11-27 23:26

谢谢子夜,去买的时候一定先看看

杜拉克 发表于 2006-11-28 15:08

谈谈我的看法

(1)(2)
这两点我认为子夜是有点吹毛求疵了,我认为作者理解得没有问题,子夜理解得和麦理解的偏差不大,这里台版翻得可以。至于(2)里我记得桦树都是银色发青树皮的,而译者强调是“银色”树皮使之有色彩感,而和后面叶子随风飘动相互应才能产生“绝美的光影画”这里本人认为是麦同志比较好的地方。

(3)(4)
这两处,也无可厚非,(3)的问题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椋音一談起公鹿堡的種種,總是[b]像所有的[/b]吟遊歌者似的講得天花亂墜;译者表达略有欠缺,毕竟翻这么多字的书在所难免,而她的用意乃是强调椋音的[b]吟游歌者作风[/b]所以子夜就挑剔出来了。而(4)我看也没有什么问题无论是像我当年的模样还是回想起当初期待的心情,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在这种地方我们大可以让译者自己发挥一下,译者可能是想要在我们心中勾勒出一位跃跃欲试,迫不急待的少年形象吧,所以这里也没有必要太过计较。而少年人的心性本就是都活泼躁动些,所以”和小姐亲个嘴儿“倒是比那正儿八经的”亲吻女孩“来得更生动些。

(5)
这一点,就是麦错得离谱了,而且明显误导了读者。这个就连不太会英文的坎德人都看得出来,如果真的要向麦所译的那样,那么为何又要说”夜眼在與我分享牠那尖刻的論點時,“夜眼用了非常深刻的对比,用豪猪的刺来强调拉扯蜚滋内心的精技力量,而译者则把它搞杂了,不可原谅。


(6)猎兔子只是打猎的其中一部分,所以这里以我看来不太矛盾。斐滋拿猎兔子的事情和夜眼说夜眼可以单独打猎不需要他就能搞到,而夜眼则强调的是他们两个经常在一起打猎,享受原智狩猎的乐趣,这点说明斐滋虽然体貌上没老,可是内心却是垂垂老矣。而夜眼虽然从年龄上讲是只老狼可内心仍然十分年轻。

(7)有句话叫“无可奈何花落去”虽然没写怅然之情,但是大家照样可以体味得到。

(8)There was a certain sparse distraction to these knowings.
    one sensed the wholeness of the world as a great entity in which one's own body was no more than a mote of dust.
   这两句听起来都没什么缺点,全靠英文了,在下不知道麦同志和子夜 两位哪个翻得对。

(9)纯粹是麦自我发挥的问题,我看这种地方不是她翻不出来,而是她自己想改编一下。

(10)  麦全又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11) 麦全 又一个自作多情的发挥

(12) 无可厚非,只是表达不同而已。

(13) 我看这里我、子夜和麦全理解的都是一样的,这里切德乱七八糟的屋子是指斐滋印象中的多年前的切德之塔。

(14) 切德这样一个脑袋里记无数件事的人,居然还记得夜眼的名字,冲这点麦就应该翻正确。

(15) 这里子夜说得很精楚,不过也有点吹毛求疵之嫌。

(16)  这点没什么可说的

(17) 她十五歲了,我想多少總有些年輕人會對她表明心跡,不過看起來她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
       切德一个晚上是否能知道有没有男孩子向荨麻表明心迹这个我们不知,他也可能从”她十五岁了“这一点上来做常规判断,你看斐滋十五时就和莫莉勾勾搭搭了,所以那个时代的女孩子十五岁就有男孩子表达心迹是正常的,切德可以以这个来猜测荨麻的情况。而”她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可能指的是就算是有人表达心迹了,可是荨麻因为和一堆男生一起长大,所以对这些向她献殷勤的男生也不怎么看得起(好歹人家也是六大公国第二顺位的继承!身上流着王室的血统怎么就能把一群农夫放在眼里了!)PS 再说,她就算是”谈论男人的事“也都是她的兄弟们的事吧?

(18)  无可厚非的问题

(19)  深以为子夜是

(20)  最恨跳译!译者有什么权力决定读者应该看到作者的哪一部分,不应该看哪一部分呢?!

(21)  如果让在下的语文老师看到,她肯定用”挑滑车“这一招用教鞭将麦全挑飞了。

(22)  最最恨跳译!

(23)  这种错误应该是坎德人这种二溜子英语犯的错,而不应该是译了好几本书的译者犯的错。

(24)  没什么可说的。

(25)  无论作者写出什么来,都应该忠实原著,不应该不译。

以上,我认为最要命的是:  5  10  19  20   22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8 15:35

姑且不论您的着重点跟在下不同的地方,起码请您看清楚在下在(4)、(13)、(17) 处说的是什么。

(4)在下什么时候说“和小姐亲个嘴儿”有错了?在下说得是她把“和小姐亲个嘴儿”翻译成了“青年人所仰慕的少女”,在下还专门用了蓝字唉。

(13)在下说的是“这里作为与主角家对比的参照物的是切德这些年来作为王后的首席顾问而司空见惯了的[b]整洁房间[/b]”,才不是“多年前的切德之塔”,为了区分清楚,在下还点出了原文用的是“‘现在’完成时”。

(17)无论合不合理,总之,在下可看不出来,这个“我想多少總有些年輕人會對她表明心跡”是怎么翻译从“I expected at least some talk of young men from her”引申出来的。

小謝 发表于 2006-12-6 00:24

我大概是對台版譯者抱怨最多的人之一了:p
我也認為台版的翻譯錯誤多多…
除了子夜大人在試閱找到的問題,以前我們也討論過各種有問題的地方,
有翻錯,誤會的,文意不精準的,穿鑿附會的,畫蛇添足的,整句漏譯的…
我猜譯者翻完一遍就沒有再檢查了吧。
希望簡體版會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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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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