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骑士城堡奇幻论坛's Archiver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0 21:27

谁能告诉我一些关于龙枪,黑暗精灵的等书的一些惊人数字

  比如说得到官方承认的同人数量等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0 23:10

得到官方承认的同人数量: 0

光与影 发表于 2006-11-21 01:31

果然是惊人数字。。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1 19:03

我记得有100多呢

地精狗狗 发表于 2006-11-21 19:57

被遗忘的国度里很多东西仅仅拥有一个名字而已,比如地点、年代。其他内容都依靠同人补充。

得到官方承认的内容就是FR的内容,而不是同人了。

以上。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1 21:10

哦,那去掉同人二字……
或许我对同人的理解错误了
比如我认为《修玛传奇》是龙枪的同人……

天生云 发表于 2006-11-22 13:42

上面的观点很惊人.

斩龙如地精 发表于 2006-11-22 17:03

粗略统计《龙枪编年史》和《双杰传》中明显不合逻辑和前后矛盾之处达共273处

尽管错误这么多,但经典还是经典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2 19:45

《修玛传奇》不是原作者写的
所以我认为是同人……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2 20:18

那就更华丽了,因为照您的标准,您问题中所列的作品之一的《黑暗精灵》本身就是同人。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4 18:07

《黑暗精灵》难道不是《冰风谷》的作者写的吗?

夜之王 发表于 2006-11-24 20:07

[quote][b]引用第10楼[i]雪绒花和庄静[/i]于[i]2006-11-24 18:07[/i]发表的“”[/b]:
《黑暗精灵》难道不是《冰风谷》的作者写的吗?[/quote]
它们都只能算FR的同人咯……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5 11:51

不能只考虑背景吧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5 14:28

那您倒说说看该怎么考虑?给个确实的标准。

Lord PG 发表于 2006-11-25 15:04

[quote][b]引用第11楼[i]夜之王[/i]于[i]2006-11-24 20:07[/i]发表的“”[/b]:

它们都只能算FR的同人咯……[/quote]

汗...这样算的话FR的正统书的确没有几本...

不过我坚持认为修玛是同人,而烈火魔尘不是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25 18:07

我也觉得修玛是同人
好吧,我放出我的标准
伊尔明斯特,黑暗精灵,冰风谷,血脉,关海法,第三阶等不算同人
循环道,玻璃弯刀等是同人

斩龙如地精 发表于 2006-11-25 19:28

照这么说,史诗般的《魔戒之王》只能算是《霍比特人奇遇》的同人了.....

Lord PG 发表于 2006-11-25 19:54

[quote][b]引用第16楼[i]子夜[/i]于[i]2006-11-25 18:36[/i]发表的“”[/b]:
可以不那么抽象么?别说在下这等愚笨的半兽人,就算是聪明的人类怕也没几个搞得明白。[/quote]

厄...我说的是得到了官方承认,盖着官方大戳出版的就不是同人了,反之就是同人...

不过在下觉得,同世界设定符合程度很高,继承系列一贯写作水平的都不算同人

而正式出版的粗烂制品都算烂同人...

不知道楼主是怎么想的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1-26 09:19

以下的回帖用词非常的毒辣,请斩龙如地精大人和Lord PG大人在看前有点心理准备。





































[quote][b]引用第17楼[i]斩龙如地精[/i]于[i]2006-11-25 19:28[/i]发表的“”[/b]:
照这么说,史诗般的《魔戒之王》只能算是《霍比特人奇遇》的同人了.....[/quote]
请问您照的是谁的话?又是怎么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在下愚钝,黄豆大的脑袋里现在已呈现混沌海的状况了。


TO  Lord PG:[quote]同世界设定符合程度很高,继承系列一贯写作水平的都不算同人 而正式出版的粗烂制品都算烂同人[/quote]

您这个想法自己留在家里想想还成,可拿出来给大家作标准则又是另一码子的事儿了。这里头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莫过于缺乏可操作性。

一来太主观,同一本书有人斥为垃圾,又有人赞不绝口,这种情况不陌生吧?请问该听谁的?二来,正式出版的DL、FR小说之多,您也多少有些耳闻吧?这里别说哪一个人全部读过,就算是全部有人读过都不可能,请问又该如何回答“得到官方承认的同人数量”这个问题?您自己有读过个百来本吗?再说了Ed Greenwood的水准之烂拿来作标准,FR的官方同人还是无限趋近于零吧?在下知道有不少人想要说拿老萨作标准,可凭什么?就算他最有名,难道他就能真的压倒Ed Greenwood,当上FR世界的龙头老大了?或者说只有老萨写的FR是真正的FR,其他人(包括造世者的Ed Greenwood)写的都只是同人?太主观了吧。



话说,在EG区这么认真回帖的在下还真没幽默感。

地精狗狗 发表于 2006-11-26 22:26

缺乏幽默感的,召唤狂风封/移之……

victor 发表于 2006-11-26 22:51

[quote][b]引用第15楼[i]雪绒花和庄静[/i]于[i]2006-11-25 18:07[/i]发表的“”[/b]:
我也觉得修玛是同人
好吧,我放出我的标准
伊尔明斯特,黑暗精灵,冰风谷,血脉,关海法,第三阶等不算同人
循环道,玻璃弯刀等是同人[/quote]
拜托!!!楼主在说同人前先看看作者好不好,如果看过龙枪传承或卡莱恩魔法传(具体是哪个我忘了)就会发现里面也有理查A奈克写的短篇小说,他是和龙枪主要的两个作者一起写龙枪小说的作家(虽然不咋地,看他写的魔兽三部曲就知道)。龙枪一共一百多本小说,每本都不薄。不可能只是特雷西和马格利特写的。另外,被遗忘的国度系列是由无数个作家写的作品拼凑而成的,他们几乎都是威士智的成员。

Lord PG 发表于 2006-11-26 23:53

[quote]您这个想法自己留在家里想想还成,可拿出来给大家作标准则又是另一码子的事儿了。这里头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莫过于缺乏可操作性。[/quote]

恩,问题是,我在上面的发言里一开始就提到同人与否的客观标准是否是官方出版的
除此之外任何其他的都是不客观的
我想大家不会对此有异议吧
我在后面提到的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大家估妄看之,谁要"拿出来给大家作标准则"是要付我版税的

但是对某些诸如修玛传奇之类有重大失误且文笔也不怎么样的作品,将之斥之为"同人"是本人无奈的发泄而已

ps:
恶搞区规则:
一贴不幽默则贬其爵
二贴不幽默则削其地
三贴不幽默则狂风移之

堕落的梦 发表于 2006-11-27 10:35

[quote][b]引用第7楼[i]斩龙如地精[/i]于[i]2006-11-22 17:03[/i]发表的“”[/b]:
粗略统计《龙枪编年史》和《双杰传》中明显不合逻辑和前后矛盾之处达共273处

尽管错误这么多,但经典还是经典[/quote]


穿帮镜头么?如果不麻烦,请列那么几十处比较有突出特色的吧...
我估计这相当会有E搞笑应.

yangandfly 发表于 2006-11-30 20:20

兔子雷壹辈子就有过那么壹次成功的造人运动(还是在魔法的帮助下成功的),居然就生出了一个跨种族混血的漂亮女儿!这数字,这效率,够惊人吧?

天生云 发表于 2006-11-30 21:36

你们在辩论么?

楼上说的是野史,那绝对是"同人"

雪绒花和庄静 发表于 2006-11-30 22:04

为什么你们老说背景?
我的意思说说
循环道,玻璃弯刀 这些是同人.因为主角,主角,而不是背景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6-12-20 13:13

烈火魔尘被官方退货,作者大怒妈拉个巴子地老子不写了,所以就没了后文。

xiezhenggang 发表于 2006-12-20 13:22

详情见这里:[url]http://post.baidu.com/f?kz=27557438[/url]
GZYZ老爷翻译的。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2-20 13:45

[quote][b]引用第26楼[i]雪绒花和庄静[/i]于[i]2006-11-30 22:04[/i]发表的“”[/b]:
为什么你们老说背景?
我的意思说说
循环道,玻璃弯刀 这些是同人.因为主角,主角,而不是背景[/quote]

耍白痴也该有个限度,总之在下能接受的只有两个标准,一官方认定,二创造者。

FR

官方认定的就不是同人,没有官方认定的就是同人。

Ed Greenwood写的不是同人,不是Ed Greenwood写的是同人。

DL

官方认定的就不是同人,没有官方认定的就是同人。

西克曼(顶多加上魏丝)写的不是同人,不是西克曼(或者加上魏丝)写的一定是同人。


除此以外,在下不知道有其它标准。如果您非要有第三个标准的话,请模仿在下上面的句式,写出“…………不是同人,………………是同人”来,打迷糊战在下认输还不成吗?

zi.zi.. 发表于 2006-12-20 14:14

西克曼(顶多加上魏丝)写的不是同人,不是西克曼(或者加上魏丝)写的一定是同人。<--------这便是扯

白色solari 发表于 2006-12-20 14:55

在下也知道是“扯”,只不过给楼主做个示范。无论“扯”不“扯”,您至少承认这是个人类和半兽人都看得懂,也知道怎么用的标准吧?这就足够了。在下觉得对楼主要求个“人类和半兽人都看得懂,也知道怎么用的标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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