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骑士城堡奇幻论坛's Archiver

hua338 发表于 2006-9-16 23:14

小说《灰雾》

序言<br />雨连着下了几天,绵绵不绝,路上许多的地方都非常泥泞了,空气不再干燥变得带种浓重湿润的新鲜。天气一下了凉了下来,夏天好像已经过去了,只是因为雨的缘故,天空的颜色像是有一种秋天的高爽,凉风习习,到了黄昏,雨小了,只是斜斜地飘着一些毛毛小雨。<br />达克放下了手里的铁锹,看着西边的天空,没有即将落下的太阳,没有晴日这时落日所形成的余晖和晚照,若有所失,不禁有点怅然。他低下头重新拿起了铁锹,继续地挖着,虽然天很凉,可这仍不是一件轻松舒适的工作,衣服渍渍地粘在肌肤上,是雨水,更多的是汗水造成的。他伸手用衣袖擦拭脸上的汗珠,鼻子上的汗珠攀附不住滚落到了地上。地上淤积了不少的水洼,深的浅的都有,他来的时候,走过这些水洼,衣角裤腿上都已在泥水里湿透了,鞋子里还能感觉到一些小颗粒的砂砾,不过不碍事的。<br />一旁的土堆积得很高了,达克看着这个方形的坑,快完了。他走到一副担架旁,担架只是几个还算平直的树枝用绳子连在一起的,很简陋。他伸手摸着担架上躺着的人的手,一只很粗糙的手,看到那人的脸,满是经历过许许多多风雨的皱纹,一种古铜让人感到坚强的脸色。担架上的人很老了,手是冰凉渗透的,眼睛也闭着,已经没有了呼吸,死了。<br />达克注视着老人的脸,多么熟悉,一个星期前这个人还有说有笑,虽然年纪大了,看起来也还很硬朗。老人已经八十岁了,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这时阅历经验知识都在他最顶峰的时候,这时死了就是夭折。老人叫莫斯,达克并不怎么清楚老人的一生,他是被老人捡来的,没有老人,世上也不会有他。他记事的时候,老人就很老了,十几年过去了,老人更加苍老了,想不到短短几天,他永远也听不到老人的笑声。<br />树林渐渐愈来愈阴暗了,不知道那里传来一声嘎的鸟叫,打断了达克的思绪。达克用力把担架拖到了坑旁,犹豫地看着那个有他胸口深的坑。莫斯常说,自己活了太久了,一般的人不到六十岁就得埋了,他死时只要有一个土坑就行了,不需要别的装饰,他不是贵族,不需要可笑的金银首饰和活人来给他陪葬,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的坟头种一棵树,或把他埋到一棵大树的旁边,老人说完这些,常常就笑了起来。<br />达克抬头看着这个斜坡上的杨树,一棵很大的树,笔挺地直刺向天空,很孤独。达克想着,老人喜欢看落日,这个斜坡正对着西边的天空,还有这颗树的陪伴,老人大概不会寂寞吧!达克自己笑了笑,人死了,肯定是寂寞的,怎么可能有活人那么热闹;不过人都死了,他还会不会有感觉,不知道一些死灵法师召唤的亡灵会不会自己的感觉。想到老人变成了被人召唤的亡灵样子,达克又笑了起来,自己的想法真是荒谬可笑。<br />起风了,树叶子沙沙作响,空气阴冷了起来,虽然这是夏天雨后的黄昏。达克裹了裹身上的斗篷,咬紧牙关,把担架连同老人都拖到了坑里,又取了些树枝树叶放到了老人的身上,这样土就不会直接压在老人的脸上了。一铁锹一铁锹往坑里扒拉土,一个新的土堆好了,算是老人的坟头了,恐怕除了达克,别人都看不出这是一个坟墓。这里人迹稀少,大概不会有无聊的人来破坏这个坟墓。老人躺在地下,他的肉体不知是被时间腐蚀掉呢,还是被虫豸吃咬掉,不像那些皇帝的尸体裹着名贵香料,放在水晶的棺材里永远也不会腐化,不过这些老人是不在乎的,又有那些看透生死的人在乎呢!连吃饭穿衣都不足的贫民更不会在乎!只有那些虚荣的贵族才会很华丽地搞这一套。<br />天色更加晦暗了,空中出现了寥寥的几颗星,没有了密布的阴云,明天看来是一个晴天。达克从树林里牵出了自己褐色的马,一匹老马,老人给他留下的东西,或许这匹老马是最值钱的,那些魔法书籍自己都看过好多遍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只是作为老人一生的心血,实在舍不得丢弃。达克走到了平坦的路上,翻身跃上了马,扬了扬手里的缰绳,老马已经在树林里被拴上半天了,此刻欢快地放开蹄子快步跑了出去。星星满缀着天空,树叶萧萧,微风阵阵,淡淡的人影终于不见了,消失在漫长的黑暗里。<br /><br />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一  阴影<br />天亮了,附近农家里的公鸡大声地鸣叫。达克躺在一个马厩下的草堆里,外衣上沾满了灰败的草叶和枯黄的草茎,脸上尽是一些污渍。那匹老马看着外面雾蒙蒙的天,清晨的空气新鲜地让它打了个喷嚏,终于它用舌头舔上了达克的脸。<br />那个女孩是多么的漂亮,又是那么的温柔善解人意,要命的是,胸脯上的曲线是多么诱惑人,可他的眼睛盯在她的腿上,白皙浑圆却又纤细那么修长,他简直是痴了,身不由主,目瞪口呆,真像一个呆鹅。恍惚之间,那女孩像是在吻他,他感到自己的嘴唇上湿湿的压迫力,心里醉了,脸上显出了受宠若惊的傻笑。<br />只是仿佛有股嚼烂的稻草的腥味,他突然睁大了眼睛,一手把老马的嘴掀开了,又是这头该死的畜牲,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他站立起来,伸手用衣袖擦脸,随口向旁边的地上吐了一口,嘟囔着“我怎么这么歹命,到处流浪”,“一个人流浪也就罢了,还要费工夫照顾这匹累死人的老马”。<br />自从老人死了以后,达克好一阵子都在到处走着,他不知道要去那里,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就是走着,牵着一匹老马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的,遇到村子,就帮人干活挣点饭吃,晚上随便找一个可以躺下的窝就睡了,幸亏他和老人流浪长大的,力气总归是有一点的,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像老人讲的学院里那些娇弱的魔法师。<br />达克抬眼看去,天蒙蒙亮了,不知那里的钟声响了,告诉村子里的人干活的时间到了。<br />他拍身上的衣服,掸净上面沾着的稻草,解下拴着老马的绳,他该走了,去找下一个落脚的地方。<br />他走了几步,感到有点不适,他的十个脚趾头有六个在外面透气,脏兮兮的鞋破得快不成样子了,脚趾也黑乎乎的,不知是些东西。这个村子里没有鞋匠,他也不好意思向那些妇女们要鞋子,男人们每天都是忙碌的,他只是个流浪汉,除了一匹老马一无所有,这世上最懒的就是流浪汉,人们常常这么说。<br />老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个舒适的马厩,跟着主人沿着村子的大路向外走去。空气有点凉嗖嗖的,达克想起了自己的裤腿后面有个大洞,那是有一次,他帮人干活,推着一辆很重的农车,冷不防用力过猛,摔了一跤把裤子蹭出一个大洞,他怕人见了笑话,就把裤子反穿者,洞就躲在后面去了。后来见没有笑话他,也就习惯反穿这条裤子了。<br />树林子一片鸟声,斜斜的阳光穿过交错的树枝,形成了一道道光柱照在地上的落叶上。阵阵溪水的流动声传了过来,达克不禁有点欣喜若狂,加快脚步向前走了过去。老马也跟着小跑了起来,拖着达克,它也很渴了,嚼了半夜的稻草,真有点腻烦。<br />达克等老马喝足了水,就把它拴在小溪旁的一颗大树上,老马还想去水里踩几回,撅着头向着小溪巴巴的看着。达克拍着老马的头,“老伙计,你看,这么多新鲜的叶子,多可口”,捡起一把地上的落叶塞进老马的嘴里,然后脱了自己的外衣,又脱了衬衣,索性连裤子也脱了,光溜溜的身上什么都没有了,哼着连自己也不明白的调子跑进了小溪里。<br />真舒服,真爽快,达克躺在小溪浅滩的水草上,闭目懒洋洋地任阳光洒在自己的身上,溪水恣意从身上流过,痒痒地很惬意。他有好多天没有洗过澡了,身上有股臭烘烘的汗味,只有溪水,大自然的水才会让他这样的人洗澡,他也分外地享受着这大自然的恩惠。<br />日丽当午,太阳老高了,他抬头用手遮着眼睛看着天,几朵云像牧场上的羊一样缓缓地移动着,该是走路的时候了,要不然肚子也要抗议的,当然老马是不会有反应的,老马总是很容易满足的。他带着老马沿着林中小道,啁啾的鸟鸣声中往前走着。<br />达克已经忘记这是第几个拐弯,终于看见了一个小城镇,远远地就望见了镇子上空盘旋着冉冉上升的缕缕炊烟,看来自己今天运气真是好,这么快就找到一个能够吃饭的地方了。想到饭菜的香味,肚子好像也发出了叫声,更加不可忍耐了,急急忙忙地拉着老马向前跑。<br />一条还算宽敞的道路,青色的大砖铺着的路面,达克顾不得耷拉着的烂鞋,烂鞋不争气地有些打滑,老马也像斗气似的慢腾腾地磨着,达克使劲地往前拉着。前面有一家酒馆,可以闻到阵阵的饭菜香味,达克不由打了个喷嚏,心里更加急躁了。<br />顺手把老马系在门口的一个石墩上,达克急急忙忙推开那扇不及他胸膛高的活动门。里面已经坐着不少的顾客了,有些是旅行者,更多的是一些各地的挣辛苦钱的小商贩们。达克瞅着一个就近的桌子,就在那里坐着了,同桌的顾客看见了达克的一身又破又脏的衣服,皱着眉头,一手捏着自己的鼻子,一手赶紧草草抱完了自己的饭,逃命似的跑了。<br />达克拿起自己的衣袖闻了,确实有一股牲畜屎尿的味道,又是老马不知道时候趁自己洗澡,在自己的衣服旁边排泄,不禁脸上有点红了。干咳了一声,赶紧叫来了一个酒馆的服务员,在服务员蔑视的神情下,不得不硬着头皮叫了碗米饭,再加一盘小菜。<br />很简单的饭菜,达克却像山珍海味一样吃得津津有味。其实他跟老人一起旅行时,吃得都是很简单的,当然都是捡便宜的吃,他有时挺羡慕那些有钱的富人,可以吃那么好的东西,或许吃得好,老人也就不会突然就去世了,他刚才也点那些好吃的东西,可那有那么多的钱啊!<br />饭菜快吃完了,他伸手去摸自己的口袋,方才想起自己没有钱了,钱两天前已经用光了。剩下了几口饭,就开始磨磨蹭蹭,一边想着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吃过白饭,也不想打破这个惯例,主要还是怕服务员刻薄的语言的辱骂。他四处看着,有没有感觉比较忠厚老实的人可以借着一点儿。<br />隔着两张桌子坐着的,一个穿着打扮很朴实的人不时拿眼睛看着他,达克立刻就发现了这个人,看起来应该是挺不错的一个人。他站起来走了过去,犹豫着说着。<br />“朋友,可以帮我一个小忙”每一个字都很艰难地从嘴里蹦出来。<br />“不错,能遇上的就算是缘分,也都是朋友嘛!有话直说,我这人见不得拐弯抹角的人,能帮得上的我肯定帮”这人说得特诚恳,大方慷慨,脸上很热情。<br />“其实没什么大事,我今天吃饭忘了带钱,可不可以借我一点”达克很尴尬,耳朵感到很热。<br />“朋友,这算什么屁事,我请客,要不要做我这喝一杯”这人举起一杯酒,硬要拉着达克坐下,仿佛没有闻到达克身上的马尿味。<br />“不了,怎么再敢麻烦朋友,谢谢,谢谢……”达克还是很尴尬,心里有些感动。<br />“这事也值得谢,坐下陪我喝酒”这人有不喝不罢休的架势,眼睛里满是热忱。<br />“谢谢,好吧”达克也没有多说,坐下来陪这人喝酒。<br />喝干了几杯酒,达克觉得自己的喉管里热辣辣的,他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有点晕乎乎,但似乎感觉又很爽快,想到这里又是一阵激动“朋友,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br />“咳,别说朋友,听着不顺,叫我奴利大哥就行了,你叫什么名字?”<br />“我叫达克,一个很老土的名字”达克有点酸溜溜地说着。<br />“达克,达克,好名字,虽然普通了一点,我到过许多地方,有这名字的人有着特别好的命运,非富即贵,兄弟将来肯定会走运的”努利一边喝着酒,一边拍着达克的肩膀。<br />达克感到自己的脸涨得更红了,幸亏别人以为是不胜酒力,努利似乎也没有看出来。达克心里也暗暗地特别兴奋,今天他的运气就是特别好,或许以后能找一个特漂亮的女孩。<br />饭饱酒足,努利结了帐,一起走出了酒馆。老马旁边的一匹高头骏马嘶叫了起来,努利走上前去拍着骏马的身子,骏马又安静了下来,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瞪着旁边达克的老马,显得特神气特精神。达克的老马此时显得特老迈,很不中用的样子。达克看在眼里,不由一阵气馁,自己何时才能走运呢,想着又是长叹了一口气。<br />“达克,不是我说兄弟,兄弟这身穿着太不成体统了,太没面子”努利好像现在才注意到达克像乞丐一样的衣服。<br />“这个,我都穿惯了的,不喜欢别的……”达克脸憋得很红,下面硬是说不下去了。<br />“这样吧,咱们一见如故,不如我替兄弟弄一套风风光光的衣服,保管你穿着神采照人”。<br />“大哥,这可不成的,达克习惯了的,万不能接收大哥的意见”。<br />“不行,既然你叫我大哥,我就不能让我的兄弟这样被人看不起”。<br />达克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内心一阵热乎乎的,今天真是遇到这一辈子中最好的朋友了,这个朋友交定了。片刻,两人便一起牵着马顺着大路走着,马蹄声在空旷的大街上显得特别的清晰。<br />小镇并不大,不久他们就找到了一家裁缝店,努利给达克买了一套衣服,达克从来没有穿过这样新的衣裳,不过穿起来自己总感觉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像是原来那个自己了。努利一路走来,夸耀达克这身穿着真是漂亮,和刚才简直是天壤之别,现在从外表看,就是有模有样的绅士了。达克心里很兴奋,毕竟是第一次拥有了那些贵族才能穿的衣服,也是因为交了这么好的朋友,对努利有说不出的感激,心里想着,等自己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人家,自己可不能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br />“兄弟,现在要去哪里啊?”努利在镇外的一个岔口上,若有所思地问着。<br />“大哥,实不相瞒,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这些天都是一个人瞎转悠”达克有点失意地说着。<br />“兄弟,我说句鲁莽的话,人都应该有大志向,才能成就大事业,兄弟也应该找一点门路,来干一番大事业,这才不枉活这一辈子啊”努利说得很郑重。<br />“大哥,说句泄气的话,我这个人没见过大世面,也没有雄心,这辈子怕是就这样了。”达克抬头看了一眼太阳,耀得眼睛有点眩。<br />“不要这样说,再这样,大哥可翻脸了,我不是说过了,兄弟不久就会时来运转的,可不能自暴自弃啊!”努利看起来很严肃,就像是对自己最爱的儿子说话的语气一样。<br />达克想到自己跟着老人,到处流浪,从小到大,无论吃的穿的都是比不得那些富贵人家的孩子的,老人总是说:一个人要知足,不要胡思乱想,属于自己的终归会是自己的,不属于自己的,再怎么强求也是无济于事的。达克也想知足,也知道知足常乐这句话,但他知道自己骗自己,自己并不知足,自己想要拥有别人所拥有的,也想要拥有别人所不拥有的。尽管他不时常口里说,但这想法时时刻刻都潜藏在他的心里,只是他无能为力而已,他渴望着这些水中花井中月,遥不可及。<br />老人是一个魔法师,达克不知道老人的来历,但他跟着老人学了一些魔法,这些魔法是不是能让他出人头地呢!他想过好多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努利说他会走运的,他想或许从现在开始他就走运了,无论如何,机会总是一瞬即逝的,努利就是一个机会,他不能让这个机会从自己身边溜过。<br />“大哥,只是我身份低微,也没有做事的来路,就算想干一番事业,也不知道怎么干啊?”达克泄气地踢路旁的一个土块,土块带着尘土落到不远处。<br />“兄弟,只要你有干事业的雄心,其它的,大哥会替你考虑得”努利很严肃,很认真地样子。<br />“大哥,我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大哥的恩情……”达克感到眼睛有点湿,说话也有点颤抖。<br />“哈,兄弟嘛,不要这么婆婆妈妈,兄弟的事就是当大哥的事,要不大哥的脸都放哪儿去”努利爽朗地笑着,很大声,旁边一颗大树上,一只惊慌的小鸟扑腾扑腾飞走了,消失在蔚蓝的天空。<br />“这样吧,我看兄弟反正也没事,我正要去玛兹尔,不如跟我一块去。”<br />“玛兹尔?”达克有点迷惑,那是大陆上著名的城市,以它的繁华蜚声远扬整个北部大陆,达克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大的城市,也从来没想过,这不是他这种人能够想象得到的。<br />“兄弟,开朗一点,那儿的小妞可都是水灵灵的、白嫩嫩的,千万可不能错过啊”努利又大声笑着,在空旷的大路上显得异常诡异。<br />“既然是大哥说的,小弟敢不去,一定要跟大哥干一番大事来”达克毫不犹豫地说,心里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不能让大哥对我失望。<br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谈着,达克很是兴奋,对即将去的城市满怀着期待,一颗心坎坷不安地憧憬着未来。路越走越荒僻了,行人越来越少了,只有偶尔经过几个骑着快马的旅客,或是远远看见一辆有着风尘气息的马车,抑或慢腾腾的农人的牛车,路旁的大树如荫,野草在微风里弯着腰子,不时地点着头。<br />太阳从东头到了西头,已是黄昏了,风呼呼地突然间大了起来,远处的树木看起来都是满载着暮色,朦朦胧胧地不甚清楚,灰白的天空不时盘旋着几只犹未归巢的老鹰。在夜色降临不久,达克他们就发现了一家路旁的旅馆,仍旧是努利付账,达克虽然装作满不在乎,可他切记着努利的恩惠。夜里,两人谈了一会儿话,然后不久就入睡了。<br />熄灯后,达克就做了一个梦,梦中老人还活着,达克干了很大的事,也很得意,老人也笑呵呵地夸着他,用粗糙的手抚摸着他的头,达克也笑嘻嘻的,只是究竟不知道达克做了什么大事。梦醒后,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其余都不清楚了,奇怪的是这个梦里并没有他新认的大哥,让达克有点歉疚。<br />第二天清晨,两人起床,草草吃过了早饭,骑上各自的马又出发了。树林子里满耳皆是聒噪的鸟鸣声,马蹄践踏着还滚着露珠的草叶子,“得得”地向前跑着,两人裸露的肌肤上有着晨雾凝成的湿气,清晨的林中空气非常新鲜,达克呼吸着喘着气,不由笑了起来。<br />“兄弟,不远了,差不多再一个时辰的路途就可以到了”努利控制着自己的马,使它不至于跑得太快。<br />“大哥,要不是我这匹老马,我们可能现在就到了”达克看着自己的老马沉重地喷着气,不由有点可怜,老马平日里都没有这样,或许它从前很敏捷,但现在毕竟老了,力不从心了,达克可不想它和老人一样一命呜呼了。<br />“兄弟不要太着急了,你看,太阳才刚冒出来,到玛兹尔的时候恰是我们吃饭的时候,到时候,大哥请你吃一顿真正的好东西,保管你以前没有见过”努利也哈哈大笑了起来,不知哪里来的一只雏鸟,蹒跚惊慌地从马蹄下跑了过去,唧唧叫着庆幸它的小命保住了。<br />“总是要大哥照顾,多让我不好意思,只求我努力做事,不辜负大哥的一片厚望”<br />“兄弟之间何必这么客气呢?说不得那一天,兄弟走了运,大哥到时求兄弟,兄弟可不要翻脸不认人”努利大声地说着这些不着边际的话,让达克很摸不着头脑。<br />“大哥,别取笑我了,日后我成了事,那都是大哥栽培的,兄弟我可不敢忘大哥的恩情”达克有点讪讪得说着,又踢着自己的老马,希望它能跑快一点。<br />老马口里喷着白沫,大声喘息着,向前拼命地跑着,它不明白这两天主人怎么这样着急催着它,它不再年轻力壮、健步如飞了,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辛苦过了,它的肺都快吸不过气了,腿也有些微微打颤,浑身出满了汗水,它多想躺在软草上睡觉,可是它只是一匹马,它得听主人的命令,就算累死也得往前跑,这是任何一匹马的命运,不管它年轻也罢,老迈也好。<br />“兄弟,大哥刚想到,有一件很轻松的工作,很有前途,只是不知道你的意见怎么样,大哥不敢擅自作主”片刻沉默之后,努利煞有其事地说着,试探着达克。<br />“又劳烦大哥替我操心,再说我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对城里的东西也不懂得什么,一切都凭大哥做主,兄弟一定听从”达克似乎想都没想,脱口而出。<br />“大哥不是蛮横的人,只是到时,兄弟不满意,难免埋怨大哥,这你我之间的情谊可就有了间阖”努利说地很真诚,也说得很实在。<br />“大哥可千万别这么想,兄弟绝不会那么的,那简直是畜牲才会做的事情”达克没有丝毫犹豫,说得斩钉截铁。<br />“看来是大哥过虑了,兄弟怎么会是那种人呢?大哥会一点占卜的法术,也懂得一点相学,兄弟绝对是人中之龙……”努利一边说着,不由再次大声笑了起来,他胯下的马不知为何嘶叫了一声,在四处幽静的树林中显得异常诡异。<br />达克很难堪,低头又踢了老马一下,老马闷哼了一声,拼命向前挣扎着,落叶上的马蹄一声疾过一声,搅得飞起一些尘土扬在两个人的后面。<br />太阳高了,也终于发威了,毕竟这是夏天,空气越来越热了,越来越不可忍耐了。达克满脸汗珠,很想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瞟了一下努利,想着差不多就快到了,坚持一会儿,可不能让大哥看不起。他身上是黏糊糊的,两腿因为长时间的骑行而有些疼痛,老马也出了满身汗,达克屁股早就已经湿透了。只是有点心痛,这身刚穿不久的新衣服就这样让风尘和汗水弄脏了,达克还是第一次穿这样的新衣服。<br />一座很宏伟很雄壮的城市,矗立在地平线的尽头,远远地,一座垂直的高塔越过下面黑压压的塔群直刺着碧空,太阳也被塔顶遮住了一部分,太阳像是如塔身后面放射出它的万丈光芒,给高塔平添了一层神秘和诱惑。城市高墙的外围三分之一被一个巨大的湖泊簇拥着,湖泊又被密林紧紧地围拢着,湖面上的阳光泛着点点鳞光,不时有着涟漪向四周一圈圈荡去,湖中也有一些船只,慢慢悠悠随波荡漾,一些个支流的小河汇流入这个烟波万顷的湖泊。<br />达克他们终于在约莫中午的时候,到了他们的目的地。经过东面的城门时,达克睁大了眼睛,被两旁巨大的持剑武士雕像弄得目瞪口呆,倒吸一口凉气。巨大宽广的城门是用大陆上最坚固的木头做内衬,用特殊方法制作的秘银作主体骨架,外面裹着很厚的精金板,板上刻着古代伟大魔法师的画像,还有一些战争场景和达克不知道的一些东西,据说这门还加持有特殊的魔法防护,坚不可摧,也没有人有胆量敢于冒犯这个城。<br />进了城,达克才知道,刚才在外面看起来城不大,到了里面才惊讶于它的广大。城里,除了几条宽敞平直的石质大道,数不尽的巷子、小街道、胡同密密地紧紧地交织在一起,像达克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人,进去怕就找不到出来的路了。街道上的繁华也让达克瞠目结舌,紧紧地屏住自己的呼吸,数不尽的琳琅满目,让达克目眩神迷,神情也变得严肃和更加的向往,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下去呢?<br />两人找到一家吃饭的酒馆,达克把自己的老马跟别人的骏马拴在同一个马槽里,惹得一些马仆们的哄然大笑,达克灰溜溜地急忙逃走了。这怎么能怪自己呢?他只是一个被人领养的孤儿,老人只是在一些偏僻的小地方辗转流浪,要是他生活在一个富贵之家,那些马仆们应该是怎么样的嘴脸,不过现在,他要跟大哥干出一番事来,不能让自己被人看扁了。<br />达克被城里的繁华打懵了,一时之间各种想法各种幻想涌进脑子,究竟一顿饭吃了什么东西,吃了多长时间,一点都没有注意。饭毕,两人走出酒馆,牵着马顺着大街走着。达克不知道去那里,也没有问,他只是觉得大哥一定会照顾他的,没有什么过不了的坎儿。走在路上,达克东张西望,老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着自己,像是在看一个乡巴佬,因此也就老大不自在,有点紧张和惊慌。<br />“大哥,我们要去哪儿?”达克有点怯怯地问着。<br />“兄弟,放心,不远就有我的住处,到时候,兄弟可不要嫌弃简陋?”努利显得很平静,对周围的一切泰然自若。<br />“不知大哥给我找的是什么工作,我能不能胜任啊?”过了半晌,达克又问。<br />“兄弟要有信心,不要忧虑,事在人为,这世上还没有人干不了的事情,我没见过”努利边走边说。<br />“只是我有点担心,到时候会丢了大哥的面子,那样我就无地自容了”达克有点犹豫,也有点害怕,像是对这个繁华得超出他想象的城市。<br />“别担心,大哥不是那样的人,无论兄弟做得怎么样,大哥都会冷静地看待”努利对着街道笑了笑,像是在安慰达克,让达克放心,也像是有一种特殊的含义。<br />达克默默地走着,跟着他的大哥,大哥是一个难得的朋友,老人也说过,世上最宝贵的就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最脆弱的也是它,有时它只是自己欺骗自己而已,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也可以变得复杂而让人伤心。<br />穿过几条街道,越过几条巷道,路越走越窄,行人也渐渐非常稀少,偶尔几个胡同里,堆积着一片片起伏的垃圾山,飘来一股令人恶心的臭味。城市那么多的人,要生活要工作要娱乐,当然会产生大量的垃圾,虽然很不好闻,但只要有城市,无论怎样的,就会存在堆积如山的垃圾。达克路过的时候有点想呕吐,也有些惊讶,但这些城市里的残碎污秽并不影响他对这个城市的向往和美好的期待,他一边走着一边憧憬着明天。<br />他们来到一间院子的后门,门是黑漆涂刷的,围墙是很高,用很大的微红砖块砌成的,虽然很简朴,但看起来总有一股别样的气势。努利在后门上用手扣了门,不久院子的门“咯吱”一声就打开了,出来一个很高的人,从身形看来,应该是一个较廋的人,衣袖里露着的手有很大的骨节,浑身穿着灰白的衣服,让达克很惊讶他的简朴,但这衣服很整洁,也透漏着一种诡异。<br />面前这人面无表情,扫视着两个人,最后将目光盯在了达克身上。达克很紧张,怕出什么错子,手心里捏着满把汗,回头看了努利一眼。努利不知为何笑了笑,没出声,只是强挤出来的,好像也有点紧张,达克有点疑惑,当即又不敢问。<br />“你这次就这个”那人冷冰冰的说,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br />“嗯,这个小伙子还不错,详细我们进去再说”努利的声音很低,很拘束,完全不像他和达克说话时的样子。<br />“嗯,还不错,上次那个真是个中看不中用的,你也说不错”那人还是面无表情,空气似乎都凝固住了。<br />“嗯”努利干咳了一声,仿佛嗓子眼里堵进什么东西“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我的眼光那里够得上您,我这双眼睛老是很昏花。”<br />“不要跟我胡说八道,这个一定要便宜一点,要不,你就走人”那人一幅无所谓的样子。<br />“您说了算,多少就多少,我敢多说一个字,以后没脸见您”努利陪着笑,低声下气。<br />达克感到很奇怪,大哥完全不像平常的大哥,眼前的人虽然很怪异,但并没有什么值得害怕。他悄悄拉了一下努利的衣角,努利给他一个安慰的眼神,让他安静一下,就继续对着那人陪着笑,那人还是一副冷漠的神情。<br />之后,他们就进了那个院子。院里,莫名其妙的非常冷,空地上种着一些看起来鬼影憧憧的植物,纠缠着的黑枝个个张牙舞爪,深红色的叶片泛着奇异的光泽,叶片上的脉络看起来像是流动着的血管,一阵风吹来,阴森森怪吓人的。达克不由打了个冷战,努利看起来好像也有点颤抖,他的胡子一抖一抖像是很冷,两个人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心惊胆战地跟在那灰衣人的后面往里走。<br />那灰衣人领着他们一直往里走,穿过了几个走廊,几个拱门,几个露天阳台,转过几个弯,把他们带进了一间房子。房子很小,很高的位置上开着两扇很小的窗户,窗户用铁栅栏挡着,房子的光线很暗淡,可以看见从窗户下来的光柱里的灰尘,似乎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不知从那个角落里冒出来。里面一张木床,上面铺着一些退色的铺盖,还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上放着一些陈旧的纸稿,上面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另外还有一支羽毛笔和一个墨瓶。<br />那灰衣人走了出去,努利看了四周的环境,沉声对达克说:“你先在待一会儿,我出去跟那人谈谈,晚上我带你去娱乐的地方耍耍,那儿的女人可都漂亮着呢,你还没碰过女人吧,今晚保管你这小子乐得不得了,明天早上脚就软得回不来了。”<br />努利扭身走了出去,达克张着口,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犹豫一会儿,再走出去,已经没有一个人影了。望着空空的走廊,没有一点声响,旁边几尊铁铠武士无言地持着剑呆立,充满了一种威严感和压迫感,让人觉得那是真的无坚不摧的战士。达克迷惑地看了很久,走廊很长也很高,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努利去了那里。等待很无聊,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达克感到很困,窗户里的天色也暗淡了下来,黄昏了,仍旧没有听见努利归来的脚步声,达克只好躺在那张木床上,很快就入睡了。<br />黑夜翩翩而来,夜幕下的城市别有一番风味,灯火点点,恰似荒野中的无数喧闹的萤火虫,热闹比白日犹过之,贵族的晚上总是充满风情的,只要有钱,这晚上简直是快乐无穷。<br />一桩很高的楼,外面粉着淡红色,两扇朱漆的木门上画着几个艳妆的轻佻年轻女子,身段美好,身上的衣服只能遮住几点,却能吸住顾客们的眼睛。努利此时真是乐,两个年轻的女子服侍着他,他躺在床上一手搂着一个,温软满怀,香气沁人,他裸着身子调笑着同样裹着纱衣的女子,哈哈大笑,此时不肆无忌惮,更待何时。<br />他想到那个傻蛋达克,居然那么轻松就被他引上了勾,这二十枚金币来得真是不费吹灰之力,要是世上全是这样的人,他可就发大财了;想到可以过两个星期舒舒服服的享乐生活,他又笑了起来,几个星期后,当这个实验白鼠被弄死后,他又得出去找下一个傻蛋。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行乐需及时,他的手指充满了欲望,两个女人充满了诱惑,无论多少次,都是一样要人命的诱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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