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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子 发表于 2005-7-23 18:41

[ZT]史实、虚构与谬论

&nbsp;  &nbsp; 共有三篇,是偶尔在搜索中发现的,翻译时间是去年,不只各位大人是否曾看过。转自巴别图书馆<a href='http://babel.blogchina.com/' target='_blank'>http://babel.blogchina.com/</a>,翻译已停止,好久未更新,叹息叹息~~ <!--emo&:unsure:--><img src='http://www.cndkc.net/bbs_en/html/emoticons/unsur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unsure.gif' /><!--endemo--> <br>

夜之子 发表于 2005-7-23 18:43

史实、虚构与谬论:荣誉即吾命/Archetypology 101 of Fact, Fiction, &amp; Fallacies: Die before Dishonor<br>暂且不管语言的变迁和传承,很明显从最初开始,这个词(以及它的词源)与神圣武士这个概念之间几乎毫无关系,最多仅仅是有一点与皇家军队有关的意思。这个词条所指的是一个世俗的职位,而非神职,甚至在稍早期的意义中(例如“查理曼大帝的十二圣武士”)它所指的人根本不需要具有丝毫军事技能——视你所听说的传奇故事是哪个版本而有所不同,查理曼的十二圣武士中包括大主教图平(Archbishop Turpin),他显然是一位牧师,还有马拉吉吉,这是一位巫士,他召唤过的恶魔肯定比他挥舞宝剑的次数来得多。<br>那么,一个召唤恶魔的人又是如何变成一个打击恶魔的人?为何圣武士在龙与地下城,在吟游诗人传说,在魔法门,在暗黑破坏神,在魔兽争霸,在无尽任务,以及在其他一百个我说不上名字的游戏中看上去都一模一样,并且跟我在上面所说的那些完全不一样呢?以下就让我们深入充满诡计和误会的历史中去一探究竟。<br><br>Death before Dishonor<br>荣誉即吾命<br>原著:Aeon<br>翻译:Norris<br><br>我憎恨那些肮脏的中立者……面对敌人的时候,你知道他们站在哪一边,但中立者,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这事儿就是让我不爽……我有个计划。我们该对付我们的主要敌人,中立行星!……一旦中立方的战争机器被化为废墟,我将再次成为英雄……准备开始这一场史诗般的战争吧,善良对中立!<br>——扎普·布兰尼甘,摘自《未来世界展示》(Futurama),马特·格罗宁<br>我们大概并不经常见到“善良对中立的史诗般的战争”,是吧?或者可以说我们从来没见过。永远都是正义对罪恶,善良对邪恶。在天平的这一端是诸如兽人这般的怪物,那些家伙我们在上一章里见过了。另一端当然是伟大的战士,强大的治疗者,律法与美善的仆人以及对抗混乱和邪恶的勇士——圣武士。<br>圣武士(Paladin)一词最初出现在人类语言中,那是在大约十六世纪末期的法文里,它的意思是“一位值得信任的军事领袖”(例如一位中世纪的王子),或者“追求某一理想的居于领导地位的勇士”。往上追溯,这个词来源于意大利文中的Paladino,它又可以上溯到拉丁文里的Palatinus,意思是“朝臣”,或稍早一点的说法“皇帝的文官”。这个词被认为与Palatine(意为在领地中使用王权的)一词有关,而Palatine则可以看做Palace的形容词格(Palace的其他形容词格还有Palatial,意为富丽堂皇的)。它往往被用来特指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官员,作为名词它的意思是“拥有皇家特权的人”(例如在自己的封地内拥有君主权的世袭领主)。从最后一个词条的最后一个解释中,我们可以找到现代概念中的圣武士起源的线索,那就是查理曼大帝宫廷里的十二位贵族。他们也被称为Palatines of Charlemagne,这个词组标志着他们拥有近似皇族的地位。而语言的奇妙所在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在今天的书籍里,我们很可能看到这个词组变成了Paladins of Charlemagne。<br>暂且不管语言的变迁和传承,很明显从最初开始,这个词(以及它的词源)与神圣武士这个概念之间几乎毫无关系,最多仅仅是有一点与皇家军队有关的意思。这个词条所指的是一个世俗的职位,而非神职,甚至在稍早期的意义中(例如“查理曼大帝的十二圣武士”)它所指的人根本不需要具有丝毫军事技能——视你所听说的传奇故事是哪个版本而有所不同,查理曼的十二圣武士中包括大主教图平(Archbishop Turpin),他显然是一位牧师,还有马拉吉吉,这是一位巫士,他召唤过的恶魔肯定比他挥舞宝剑的次数来得多。<br>那么,一个召唤恶魔的人又是如何变成一个打击恶魔的人?为何圣武士在龙与地下城,在吟游诗人传说,在魔法门,在暗黑破坏神,在魔兽争霸,在无尽任务,以及在其他一百个我说不上名字的游戏中看上去都一模一样,并且跟我在上面所说的那些完全不一样呢?以下就让我们深入充满诡计和误会的历史中去一探究竟。<br><br>The Role-Playing Paladin<br>角色扮演中的圣武士<br><br>他在她身边坐下,弯下腰去,试图捕捉最微小的一丝气息,最微小的一点动作,来说服他自己先前的猜测是错的,也许卡佐拉只是受伤了而已。<br>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明白,矮人已经死了,阿玛林斯·火手动作僵硬地从床边站起身来,走出帐篷。<br>他手下的指挥官们正在门外等着他……<br>“让我自己待一会儿,”阿玛林斯走向他自己的帐篷,“我要独自祈祷,直到我的内心能够宽恕那些兽人对卡佐拉所干的。然后我们将踏平林·埃登,把它夷为平地。”<br>——《咕鲁》,玛莉·简特<br><br>关于全副武装口称美善之名征讨邪恶的武士这个概念,当然是出现在角色扮演游戏的黎明时代之前,也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前。在这之前大约十年,就曾出现过一位名叫帕拉丁的“英雄”——那是电视剧集《带上枪,出发》(Have Gun, Will Travel)的主角,一个住在洛城大旅馆里,每天看报纸从中寻找全国各地潜在雇主的西部式的枪手(不用说,当然是正义的)。在这个剧集最后一季的第一集《起源》(你可以在第二季的VHS版里找到附带的这一集)里有这么一句台词,是一个叫Smoke的反派角色说的,“书上有一些跟你同名的人,他们叫圣武士”。<br>然而电视剧里的帕拉丁几乎跟传统上典型的圣武士根本搭不上边。他虽然正直,行事符合常理,但同时有强烈地热衷于诸如赌博、饮酒、玩女人、花钱如流水(雇他杀人的价钱是一颗脑袋一千美元)之类的事情,还总是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旅店。一位角色扮演游戏里的圣武士宁可去死也不会干这些事情。<br>角色扮演游戏领域中首次引入“职业”这一概念的是1975年加里·基加克斯的灰鹰世界设定(同时还引入了其他重要概念)。读者首次接触到圣武士这一职业则是在1978年(基加克斯在这一年与阿尼森公司分道扬镳)出版的高级龙与地下城(原文为1st Edition AD&amp;D,译者对这一版是否有Advanced字样并不清楚)玩家手册第22至23页里。从那以后直到今天,圣武士的一般能力和特征都大致上保持不变。<br>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圣武士是武士类职业中的一种,它有时被归为战士的次级职业,或别的什么职业的次级职业,一般是诸如骑兵、骑士、十字军之类的武士类职业,有时则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与以上提到的那些职业居于并列地位。作为一名战士,圣武士通常接受过所有武器和盔甲的使用训练,同时职业限制通常禁止圣武士携带或使用一些专门类型的装备——有时他必须将他无法携带的那些东西捐献或抛弃掉,有时他必须将他收入中的一部分捐献给“教会”。在后一种情况所描述的那些环境中,圣武士不仅被视为战士,同时也被视为牧师中的一员。<br>在这个系列早先关于牧师职业的一章中,曾经提到在基督徒的概念里,“牧师”(Cleric)可以指称任何形式的神职人员:不仅仅是神父(Priests),还包括僧侣(Monks)、修女(Nuns)甚至还有那些古代军事修会的成员,例如圣殿武士等等,而他们在逻辑上的延伸,应当可以很自然地联系到角色扮演游戏中的圣武士。圣武士同时也被赐予牧师和神圣自然的力量——几乎无论在哪个系统下,圣武士都拥有帮助他人侦测和防护邪恶的能力。同时圣武士个人还被加持拥有抵抗疾病和邪恶侵袭的能力,通常也有某种程度的影响亡灵生物诸如僵尸和食尸鬼,以及地狱生物诸如魔鬼和恶魔的能力。<br>此外圣武士通常还拥有与全职牧师类似的施放法术的能力,尽管往往在效力上打了折扣,或有某些限制(在最低限度上,至少有“圣疗”(Lay on Hand)能力可以为自己或他人治疗病痛)。至于限制方面,有时候圣武士在使用魔法物品上不那么自由而随心所欲。例如在第一版龙与地下城规则中,圣武士同时只能携带最多十件魔法物品,而在电脑游戏例如魔法门系列或吟游诗人传说系列中,圣武士只能使用那些具有神圣力量的魔法物品。<br>相比于其他职业,圣武士还拥有一些独特的能力和特征。首先,也许最特别的是他们能够召唤一匹特殊的坐骑,通常是一匹具有超常智力的大型战马,但有时候也可能是一些更富吸引力的生物。为圣武士配置坐骑的原因很明显——传统上认为,圣武士就是马背上的战士,因此假如他们没有马可骑那才是奇怪的事情。而在奇幻游戏的范围内,很容易地可以把马匹视为与法师的魔宠相似的东西,不过相对来说这是一个近期才被完善的概念。在传统上,骑乘更像是神赐荣耀的象征,而没有别的什么特别的作用。只是让你骑这它,然后……厄,显得很威风,然后……没有了。听上去有点奇怪。<br>更奇怪的是关于圣武士在“魅力”(Charisma或翻译成别的哪个词)方面的一切。几乎每一个有圣武士和角色属性值的游戏里,都把魅力定为他们的“主要属性”。当我想到这件事的时候,它总是诱使我把圣武士抽象为某个中世纪浮夸奢华的世俗骑士以及他那一身闪闪发亮的盔甲,一边闲荡着一边与女士们调笑。事实上这通常会把圣武士变成酒会上的苍蝇,因为高魅力值意味着他们必须善待甚至恭维任何人任何事,包括你打算杀掉的那些怪物。<br>在第一版龙与地下城规则中,圣武士的魅力值至少必须是17(这个规定断了许多有志于扮演圣武士的生路,因为你所能获得的最高属性值只有18);最近这想规定有所松动了,同时魅力属性本身的定义和影响也被大幅修改,变得更为有用。现在,“魅力”不仅仅反映你对待他人的态度如何,而被定义为成为吸引力、领导力以及个人力量的根源。这让一切看上去合理多了,尤其与圣武士的行为和目的结合起来看:他们倾向于散布信仰,在战斗中领导队友,以及为周围的人灌输勇气。<br>但是圣武士并不简单的就是好好先生,在荣誉感方面,他们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章,必须将荣誉、勇气和无私精神置于一切之上:尊重每一位贵族和对手;尊重每一位地位高于你的人;对每一位女士表现得礼貌而谦恭;以及通过龙枪系列广为流传的的骑士信条:Est Sularis oth Mithas,“荣誉即吾命”。<br>骑士精神中规定的许多标准都可以说来自现实里中世纪的许多渊源,例如十一世纪史诗《罗兰之歌》(稍后我们再来讨论这些)。当然,在现实里骑士们并不像他们在传奇故事里那样高贵,但是想象某些人至死信奉诸如“永不欺骗”和“忠于友谊”之类的誓言也的确是激动人心的事情。事实上即使撇开角色扮演背景来看,“圣武士”一词已经足以让人们的内心燃起真理与荣耀的火焰,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在对战游戏《反恐精英》中倡导的反对作弊的运动,被称为“反作弊圣武士”(Paladin Anticheat)。那些忙碌的圣武士……往往让其他玩家觉得无聊透顶。<br>没有什么能比圣武士职业传统上在道德阵营方面的限制更能体现他们所必须遵守的那些严厉的规章了。在几乎所有游戏系统中,圣武士在这方面的限制总是最严格的。德鲁依一般只能是中立的,游荡者大多数时候都不能选择善良,但只有圣武士必须是“守序善良”。即使在那些标榜“无阵营限制”的游戏系统中,环绕着圣武士的道德规范也总是暗示或趋向于美善的一面。<br>一方面,假如圣武士在通往秩序和正义的道路上有所动摇,那么他几乎肯定会立刻失去他的一切职业能力而变成一名普通战士(呼,这也意味着可以松一口气了)。在某些系统中(包括高级龙与地下城系统),一名曾经有过混乱倾向行为的圣武士,可以通过忏悔苦修来赎罪,然后一切就像是从野餐篮子里多拿了一块饼干一样算了。但假如是自愿地作出任何邪恶行为,那等于是撕了一张驶离圣武士职业的单程票。事实上即使仅仅与非善良阵营的玩家结盟,都算是近乎无法忍受的事情,至于结交邪恶阵营的队友,那根本是不可想象的事情。<br>如此说来,圣武士是一个通常很不容易扮演的角色,或者至少是很难长期扮演。你知道,队伍里总得有个游荡者去干撬锁和拆卸陷阱的行当,但圣武士没法和他们和睦共处,所以一个队伍往往只能二选一,而我们都知道这种情况下通常的选择会是什么。只要问问那些玩《暗黑破坏神II》的玩家他们怎样看待圣武士,或者去看看Battle.net的Ladder排名上,高阶角色里有几个圣武士就可以了(当然,指的是级别飙升的LoD之前)。<br>尽管他们看起来实在难以塞进一个搭配合理的冒险队伍中,但是他们一旦出现在游戏里,那么无论何时何地,看起来圣武士几乎肯定处于核心和支配的地位。在八十年代开始出售的一系列龙与地下城配套活动人偶里,主要角色从来都不是一个战士、巡林客或巫师,而是一个名叫Strongheart的守序善良的圣武士。同时在任何游戏或电影或小说作品中,当一位圣武士骑着高头大马闯入我们视野的时候,他立刻就变成实体化的“善良与正义”一词,令附近若干英里之内的智慧生物皆仰视可见。很显然我们会下意识地将圣武士与某个充满光明的形体联系起来,几乎完全是因为在我们的头脑中存在的与他们相联系的抽象概念。至于这个抽象概念是从何而来,又是如何进入我们脑中,那可是个复杂得多的问题。<br><br>Historical Precedent -- The Paladin as Knight in Shining Armor<br>闪耀的盔甲——历史上的圣武士<br><br>“闪亮的链甲,耀眼的战马,无人不愿追随。我并不打算成为那样的圣武士,柯立亚。我只是感到某种存在——我相信那是尊贵的领主,或他的仆人吉德,将我召来此地。在旅馆里我感应到某个邪恶的存在,并听到我内心的召唤:这就是我来此的目的。”<br>——《黄金誓言》,伊莉莎白·穆恩<br>当我们打算寻找那些真正的圣武士时,显然应该首先拜访现实直接里那些历史上的骑士。无论如何,中世纪骑士正是启发我们获得“穿着闪耀盔甲的高贵骑士”这个概念的灵感来源,尽管从源头到结果之间有点拐弯抹角。<br>作为职业士兵,我们今天所知的骑士是随着西元八世纪发明的马蹬而出现在历史中的。马蹬让大批装备重装甲拥有强大冲击力的战士投入实战,而不至于在第一轮长枪冲锋中就跌下马背成为可能。在此之前,任何骑在马背上的士兵,最多只是使用轻武器,穿着轻甲,或者使用弓箭而不是长枪。简而言之,马蹬让骑兵由伺候变成冲锋陷阵的坦克,并且让我们今天能够在圣武士身上发挥更多的想象力。然而尽管骑士被通常被视为圣武士的一种,但事实上他们与今天所说的圣武士相去甚远。<br>首先,成为一名骑士是很昂贵的事情,而那时候大多数人几乎还没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因此,绝大部分骑士都来自各种各样殷实的家庭,因为只有这些人家才有可能供得起一皮马,一套甲胄,称手的武器,必要的训练费用以及行李。在这点上,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问题。可以说成为骑士是很花钱的事情,也可以说只要花钱就能成为骑士。任何人,只要能够支付训练和装备的费用,就差不多可以自称为骑士了。<br>西元十世纪到十一世纪之间,我们首次可以从历史中找到一些类似骑士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来自富裕家庭,诸如拥有地产的人家,或手工业者家庭。直到十二世纪,骑士地位和高贵身份才开始挂钩;而差不多快要进入十三世纪的时候,血统的说法才逐渐出现。此后,骑士的儿子自然而然地成为骑士侍从,在漫长的见习期中努力磨练自己以符合骑士身份。经过很长时间,这一切才形成标准的体系规则,此后任何人皆可成为骑士的念头就不会再进入任何人的头脑了。<br>与此同时,骑士必须遵循某种特别的规章或道德规范的说法首次出现。这必须归功于克兰尼派(Cluny)僧侣,他们努力想使战争变得文明一些。当欧洲的历史由十二世纪进入十三世纪的时候,这些规章标准演变成为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所谓“骑士精神”(Chivalry),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才把Kight称作Chevalier,或者另一个对角色扮演玩家更熟悉的词汇,Cavalier。<br>然而在角色扮演游戏所关心的范围内,假如我们向Cavalier那方面探索,那么只会距离圣武士越来越远。尽管圣武士在古老的龙与地下城第一版规则书中是作为骑士(Cavalier)的一个次级职业存在的,但我得说这骑士这双鞋子有点不合脚。骑士(Cavaliers,这里更像是指世俗骑士)在现实世界里和角色扮演游戏中,都更倾向于华丽浮夸的风格,他们冲向战场的目的无非是个人荣耀,并且往往瞧不起那些比自己低阶的人。是的,这很容易理解,请注意他们通常都出身贵族。当他们可以参加那些危险性低一些的马上比武比赛的时候,谁愿意拿起武器保护低贱肮脏的农夫呢?哦,不,世俗骑士(Cavalier)和他们的近亲们更关心的是世俗的荣耀,而我们在角色扮演游戏里的那些可敬的圣武士们则对精神领域的事务更感兴趣。<br>假如向前看只会越走越远,那么我们不妨后退一点试试。假如我们从十二、十三世纪倒回去一些,那么我们恰好就遇上了十字军东征,对圣武士来说,这是个很合适的摇篮。归根结底,十字军的目的除了打击敌人之外,便是传播基督教的精神思想,正所谓一手行善,一手杀人。也许这种思想在教皇乌尔班第二发起战争的时候并不以为意,但很明显这就是他得到的结果。<br>关于十字军战争中的暴行已经说得够多了——许多“高贵”的骑士被后人指称涉嫌强奸,谋杀幼儿和自相残杀。毕竟,战争带来的永远是地狱。<br>在所有那些呼喊着他们各自信仰的神祉的名号,慷慨赴死的勇士中,有一些骑士相比于其他人表现出更突出的类似圣武士的品格,他们分别聚集在三个骑士团的旗帜下。按照他们各自的旗帜和战袍上的徽记区分,分别是圣殿骑士团,他们的旗帜是白底红十字;医护骑士团,他们的旗帜是黑底或红底白十字;条顿骑士团,他们的旗帜是白底黑十字。这三个骑士团都不具备今天我们认为的圣武士的全部品德,但我们不妨看看他们身上存在的那一点相似之处。<br>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广为人值的当然是圣殿骑士,他们最初集合在同一面旗帜下时,的确非常类似今天通常概念里以及传说中的圣武士。当第一次十字军战争结束,大多数士兵打点行装返回家园的时候,九位骑士宣誓效忠于耶路撒冷的国王博得温二世,他们以来自香槟区的骑士修吉斯·德·帕英为首,自愿留在东方保护那些前往圣城和离开返家的旅人。博得温接受了他们的帮助,并将他的宫殿的一部分赠予这些骑士兵,作为他们的总部,这个地方恰好位于原犹太教圣殿的紧邻。<br>因为这个缘故(并不是他们打算守护圣殿,而仅仅因为圣殿就是他们吃饭睡觉的地方),他们自称为“圣殿里的贫穷骑士”(Pauvres Chevaliers du Temple),或者简单地叫圣殿骑士。他们真的很贫穷,这九位骑士大多数时间都在乞求救济和分发印刷品传单,而花费在他们发誓执行的使命——也就是武装护送从耶路撒冷到约旦河之间的旅行者——上的时间却相当少,假如他们真的执行过这些任务。<br>德·帕英意识到,光凭这九位骑士,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1128年他出席了特鲁瓦会议,试图招募更多士兵加入骑士团。为了让骑士团与教会结合得更紧密,德·帕英要求骑士们发誓恪守贫穷、纯洁和服从的誓言,并采用西多会修士的白底徽记,上缀一枚红色十字。他的努力非常成功,很快慕名而来的新兵达数百人,数量增加之后骑士团急需建立一个完善的等级组织制度。新兵被划分为四个部分,通常称为骑士(重装骑兵)、军士(轻装骑兵)、非武装修士和普通侍从。不久以后,这个组织已经从仅仅九个人的小社团扩张成为拥有超过两万人之众庞大军力的军事修会。<br> &nbsp;  当然随之而来的改变也迅速显现。圣殿骑士们很快赢得了狮子般战士的声誉,同时也被认为是虔敬的牧师,一面无情打击敌人,一面热情体贴地帮助同伴。他们发誓放弃一切世间的快乐,毫无畏惧地面对战火。在这之后的两百年间,圣殿骑士总是第一个发起冲锋,最后一个离开战场的人。<br>这种看待战争的观点注定他们根本不知道投降、赎金或战俘这些概念。根据记载的事例,在某次战役中曾有80名圣殿骑士一同被俘后一起被处决,事实上他们只要宣布放弃信仰就可获释,但他们全部拒绝了。在圣殿骑士团存在的大约二百年间,近两万名战士战死沙场,这差不多相当于骑士团鼎盛时期所有武装人员和非武装人员的总数。<br>这里有一桩有趣的佚事。圣殿武士不仅仅与狮心王理查等体面的武士并肩战斗,他们也曾一度与穆斯林中的阿萨辛派(Moslem Assassins,伊斯玛仪什叶派的一支,以暗杀闻名,故得名)合作。圣武士与刺客并肩作战……是的,事实有时候比龙与地下城规则更荒谬。<br>无论如何,高伤亡率迫使骑士团不得不放宽入团程序的限制以维持骑士团的生存。不久以后,新兵考核期取消了,随后甚至那些被逐出教会的“有罪者”也允许加入骑士团,只要他们公开宣称愿意完全遵守规章,而无所谓是否宣誓。与此同时,骑士团在财政上变的越来越庞大,许多主教和掌权者都乐意将他们堆积的财富交给骑士团以支持他们的事业。<br>不久以后,圣殿骑士们的“贫穷誓言”就变成一个笑话了。骑士团拥有大量不动产,他们的财富集中在巴黎和伦敦的修道院里。骑士们已经变得如此富有而强大,因此他们开始直接控制耶路撒冷城,并启动了事实上的欧洲第一个银行系统,就这样,最初的军事修会逐渐变为金融巨鳄。骑士团兴起的故事就是他们堕落的过程。<br>骑士团浴血奋战也没能保住圣城,1187年萨拉丁终于攻陷耶路撒冷,尽管许多圣殿武士在战场上勇敢赴死。由于此战失利,加上骑士团组建从一个强势军事组织转变为一个强势经济组织,他们在欧洲树敌也越来越多。最终骑士团激怒了腓力王,此人在1307年陷入对骑士团的债务危机。他没打算设法筹款偿还,而是指控圣殿骑士团(同时受教皇克莱门特第五的支持)为异端和道德败坏,许多圣殿骑士被捕,被拷打强迫承认了这被诬陷的罪名。<br>圣殿骑士团的新人入团仪式通常是秘密举行的,这便被指为异端和渎神的仪式,圣殿骑士们被指控(最后被官方认定)所有亵渎十字架和同性恋(那年头的人最喜欢的一项指控)罪名,他们被控崇拜一个他们称为巴弗密特的有胡子的巨大头颅。这一切对骑士团来说真是糟透了,对国王却是好消息。因为骑士团成了异端,他不仅把以前的债务一笔勾销,还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骑士团的产业归入自己名下,而这时基督可怜的骑士们正一个个被烧死在木桩上。<br>短短七年之间,整个圣殿骑士团被彻底铲除,不是败在战场上,而是被贪婪击倒。1314年3月报19日,杰克斯·德·莫雷(Jacques de Molay)被公开烧死,这位圣殿骑士团最后一任总团长之死,宣告骑士团的历史正式结束。<br>当然,并不说所有两万名骑士团成员全部被处死,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被赦免罪行,并被允许假如其他军事修会。他们中的许多人集体加入以前的竞争对手——医护骑士团,这个骑士团最终在教皇敕令下接收了圣殿骑士团的大部分财产,而合并之后的新组织在1309年更名为罗德岛骑士团(而今天我们称之为马耳它骑士团)。<br>在1309年之前,通常认为医护骑士团比起他们的同行圣殿骑士团来更重要也更著名一些(后者的名声更多地来自今天流传的那些劣迹)。他们的职责并非特定于耶路撒冷内外防务,而是管理着从意大利到圣地之间的一系列旅店和医院(这也是这个骑士团名称的由来),修士们致力于照顾和治疗受伤患病的旅人。<br>许多骑士原先就是在这些客栈中受照顾的伤患,痊愈之后他们志愿为修会作出金钱和武力上的支持,如此医护骑士团的声誉和势力日渐增长,提供的服务也从伤患收容所扩展到客栈的武装护卫和建立客栈之间的护卫队。直到12世纪末,医护骑士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常接近圣武士团,提供真正医疗服务(尽管并非来源于神力的帮助),同时能够挥剑奋战的组织。<br>与圣武士最不相同的地方是,医护骑士团被授权免除受制于教会,同时免除什一税(这是角色扮演游戏中圣武士最常见的义务),并且能够从他们分布甚广的产业中获利,这些产业包括至少7座要塞,144处不动产和超过一万九千处庄园。正式这些庞大的产业,加上与圣殿骑士团之间不断的争执(相比之下后者在作为一个军事修会方面更为卓越),最终导致耶路撒冷沦陷,丧失大部分产业,甚至修会也濒临瓦解。<br>但是也许因为他们没有落入那个狡诈国王的陷阱,医护骑士团终于幸存下来,将他们的军事力量从陆地转移到海上,而他们的目标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修会存活了下来,但他们作为“圣武士”的日子就此完结。<br>条顿骑士团是模仿医护骑士团的制度而建立的,它的历史与医护骑士团大致相似,圣地陷落之后他们随时代潮流而动,同样免于瓦解。与圣殿骑士团相比,他们更倾向于救死扶伤,但同样是相当有名望的武士,尽管类型上不太相同(条顿骑士团的总人数从未超过一万人,而圣殿骑士们一向以无以伦比的兵力而自豪)。13世纪末以后,条顿骑士团在耶路撒冷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他们也明智地将重心转移到对抗东欧异教徒的战场上。他们在东欧战场上所向披靡,整个14世纪,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无论是军事或经济势力都在迅速增长。<br>但是当他们成功地将“异教徒”逐出这片土地之后,他们再次迷失了目标,陷入混乱,与诸王产生分歧,之后在一次又一次战败中逐渐失去土地和骑士。在他们余下的历史中,骑士团渐渐从历史中淡去,而直到今天骑士团仍然存在。相比于骑士被烧死,产业被罚没的圣殿骑士,条顿骑士们的结局只能证明他们远不如另外两个骑士团那么著名。<br>在所有三个例子(圣殿、医护、条顿修会)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有趣的结合,那就是将侍奉上帝和对凡人作战结合起来,许多迹象表明,角色扮演游戏中的圣武士就来自他们在历史上留下的业绩(包括为人称颂的和唾弃的历史)。但是这三个修会都面对着不同程度的内耗,贪婪和傲慢,修会总是在他们力量的最高点被撕碎。<br>此外,他们至少在名义上致力于维护律法,美善以及献身于为上帝和凡人的服务,有时候我们会发现他们与尘世及财务上的事务更接近。当然,关于圣武士的起源,应该远比我们从历史上能够发掘出的更多更丰富。因此我们必须到虚构小说和神话里,去寻找这幅圣武士拼图中那些失落的碎片。<br><br>Mythology and Legend -- The Paladin as Holy Warrior<br>神话与传说——作为神圣武士的圣武士<br><br>因我们并不时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br>——《新约·以弗所书》6:12-13<br>我们要想整理出关于几为广为人知的圣武士(或一般地称之为骑士)的真实事迹,恐怕是有点困难的事情,因为围绕他们的种种史实与虚幻已经纠结在一起难以分辨了。亚瑟王与他的圆桌武士,以及查理曼大帝与他的十二贵族的事迹对我们来说似乎都是非常真实的存在(嗯,也许把关于龙的那些部分去掉就更真实了),但是我们所熟知的这些故事的绝大部分,都是基于幻想的故事或传说,因而我们也最好将他们放在故事和传说的背景下来看待。事实上这些故事的虚构性丝毫也不影响它们在研究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br>也许你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重要事实,当我们开始深入传奇文学中寻找这些伟大的骑士和圣武士的时候,我们所关注的那段历史的背景年代更加古老了。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许无关紧要,他们是看着八十年代奇幻电影《圣剑伊斯卡利巴》(Excalibur)而认识了亚瑟和他的那些仿佛生活在15-16世纪穿着全副银色闪亮盔甲的武士。这种好莱坞式的谬误版本显然比托马斯·马洛里爵士的传奇版更加深入人心,这位爵士在1468年至1471年入狱期间撰写了著名的《亚瑟王》(Morte D&#39;Arthur)一书,该书出版于1485年。<br>当然,马洛里的著作参考了早期许多版本的传说,也许主要来自曼默斯的杰弗里著的《不列颠尼亚史》(Historia regum Britanniae,1135年前后成书)。事实上历史上的亚瑟王似乎是一个名叫亚托里斯(Arturius)的家伙,他生活的年代在那之前大约一千年,崛起于6世纪前二十五年,538年战死于格拉斯托伯里。<br>当然,随便哪个半调子都可能告诉你,亚瑟王和他的圆桌武士们的行为与圣武士的概念相去甚远。亚瑟、兰斯洛特与吉尼维尔之间总是保持着三角恋爱关系;珀西瓦尔通常被描绘成一个好发牢骚,不成熟又笨拙的小子(尽管在某些版本的传说中,他又被描绘成一个英雄兼圣杯守护者);至于其他骑士则是些争执不休的残忍的人。蒙提·派森的《圣杯》在这方面多少是正确的——绝大多数“骑士”根本谈不上高贵或侠义。<br>但是在所有这些坏透了的苹果中,至少还有一颗闪亮的星星,他可以说非常接近真正的圣武士——加拉哈德,他在许多版本的故事中(包括马洛里的版本)是唯一考虑过道德的骑士,并且是唯一纯洁因而成功完成圣杯任务的骑士。最后,他是兰斯洛特的儿子,而在一部分传说中,兰斯洛特被认为具有以色列王大卫的直系血统(因而与耶酥基督也同样有血缘关系)。尽管并未为神效力,至少加拉哈德与神也有非常近的关系。<br>加拉哈德的故事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但大多数都有一个典型的圣武士式开场——与剑、盾和战斗无关。他大约在450年左右出现在甘美洛,这个时间恰好赶上参加圣杯使命。我们知道他就是兰斯洛特的儿子,不久以后他成了唯一能够拔出了沿河流顺流漂下的一块大理石里的一柄魔法剑的骑士。不久以后,当他出发开始圣杯任务的时候,又获得了一面饰有红色十字的白色盾牌(显然这刻意地被描绘成圣殿武士的标记),然后他又偶然遇上一位白盔骑,恰好拥有一匹额外的骑乘赠送给他。在他的旅程中,他甚至以一种非常极具圣武士风格的方式驱逐恶魔,治愈疾病,救助伤痛。所有其他人在圣杯任务中都没有进展,唯有加拉哈德成功地在战斗中杀死了七名邪恶兄弟会的成员,同时多次意外地伤害了他的父亲兰斯洛特、珀西瓦尔、加尔文以及赫克托,而从未意识到这些人究竟是谁(也许他被他的伟大任务蒙蔽了双眼)。然而他终于在珀西瓦尔和鲍斯的协助下成功地找到了圣杯,这两位骑士尽管未必如加拉哈德一般纯洁,却也足够优秀因而有资格在一旁协助他。<br>当他完成他的使命之后,故事开始变得有些怪异(假如我们把它当成现实来看待)。有时候,阿里玛西亚的约书亚的儿子与圣杯一起出现,而在别的版本中则是耶酥本人显身,让十二位圆桌武士用圣杯进食(当然,这一情节的基督教象征主义非常明显)。加拉哈德展现了奇迹般的治疗能力,被赐予一些神圣启示,然后在他的使命完成时要求离这个世界。他的请求获得准许,然后与圣杯一同升入天堂。<br>在马洛理的版本中,加拉哈德的动机更明显一点:“由于我们目睹了圣杯的神迹,因而我热切地期待着死亡,因为我知道这般的欢愉并非人世所有,我的灵魂渴求三位一体的神,愿每日目睹主的王权。”简而言之,由于加拉哈德是人间最优秀的骑士,甚至在战斗中击败了他的父亲兰斯洛特,因而他在其他方面也更为优越。作为一名圣武士,而不是骑士,他关心的是更高的精神领域,因而完全愿意为他相信的——他的神——而死。<br>基督教的涵义在查理曼的十二圣武士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查理曼一世,又称查理曼大帝(Charles the Great),与亚瑟王一样,支配着各自的领地。查理曼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奠基者,在长达三十年的一系列战役之后,统一了几乎相当于今日欧洲版图的领土,同时在这些地方推行基督教。在西元800年圣诞节,教皇里奥第三在查理曼在圣彼得教堂祈祷时出其不意地将一顶金冠加诸他的头顶,从此查理曼“正式”成为继承罗马帝国精神和土地的皇帝。<br>由于这个以及其他许多原因,查理曼成为历史上一个相当有趣的人物。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征服者和皇帝,也不仅仅因为他如此投入于他的信仰,还在于他试图改良他的国民。他建立了中央政府,修建道路、学校,穿越整个欧洲驱逐野蛮人,为中世纪欧洲铺平道路,同时成为基督教传遍整个已知世界每个角落的前奏。但是我们更关心的是他的十二位近侍,他们是历史上最早被冠以“圣武士”名义的人们。<br>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个时代的“圣武士”一词与这十二位贵族的武功完全无关——至少,在围绕他们的诸多传奇故事中是这样的。也许这十二位贵族在特权以及武功上被视为与查理曼大帝是平等的;无论如何,他们可以说是作为他的贴身侍从或保镖,而作为一位国王,他不会愚蠢到让一些缺乏防卫能力的家伙来负担保护他的责任。<br>在传奇故事中,这些圣武士看上去更想是传统意义上的圣武士:阿斯托弗,他是“大锤”查理马特的后裔(因而也是查理大帝的血亲);蒙特班的里纳尔多,艾蒙公爵之子;纳莫,巴伐利亚公爵;所罗门,布利塔尼王,他们都是我们所说的圣武士,全都即是勇猛的武士又是贵族。但是这十二圣武士中又包括以及与我们今天概念中的圣武士完全对不上号的人物:大主教图平(显然不是个武士,而是牧师);冈隆,这是个背叛者,最后出卖了所有其他人;以及最奇怪的一位,幻术师马拉吉吉。<br>根据故事版本的不同,马拉吉吉又称马格里斯(Maugris)或芒吉斯(Mangis),他是被一位名叫奥莉安的精灵养大的,因而成为一位强大的巫师。在许多场合下,他召唤出恶魔,并迫使他们提供信息,有时候又取出他的法术书催眠巨人,有时候又骑乘着魔法生物在空中飞行。当然在这种故事里出现一两个魔术师丝毫不会让人感到惊奇,同样巨人、妖怪、角鹰和海怪(传统意义上的海怪,而非托尔金的兽人)也是故事里的常客。<br>马拉吉吉与故事里的魔法剑杜兰德尔有关这也同样在意料之中,因为在亚瑟王的故事里,也有一位类似的角色梅林,他是一位半恶魔血统的幻术师。在现在这个故事中唯一特别的地方是,这位魔术师不仅仅是与骑士们一起坐在圆桌边上,而且他也被视为他们中的一员。<br>当然,马拉吉吉与角色扮演传统意义上的圣武士几乎毫无共同点;在查理曼的故事中,唯一真正的圣武士显然是罗兰德,或者另一个名字,奥兰多。他是查理曼的侄子或外甥,他的功绩完全可与他的君王比肩,但他仍在战场上奋战,很快成了查理曼朝神话中的加拉哈德。与加拉哈德一样,他曾展现出类似魔法的技艺,不仅轻易击败人类对手,甚至还有那些超现实的存在——这是相当不符合传统格斗的,相当圣武士化的情节。<br>在某段情节里,他击败了一个名叫费拉加斯(Ferragus)的巨人,其中的神气之处在于他并不是用武力,而是用他非凡的美德和魅力做到这一点的。巨人自愿告诉他自己的弱点。在另一个场合里,他与他的对手奥立佛陷入一场恶斗,双方打到长矛折断,盾牌毁坏,两位圣武士发现自己都无法战胜对手。最后,罗兰德在他交出他的宝剑,他的对手取下头盔两人直面对手时获胜。他并非靠击败对手而获胜,而是因他的让步。两位圣武士决定共同承担败名,无人愿意声称自己获胜,而罗兰德比他的对手更加谦卑,因而显示出在精神上更胜出一筹。<br>关于罗兰德的最著名的传说——正如大多数圣武士最著名的传说一样——是关于他于西元778年在Roncesvalles(与其他所有圣武士一起)阵亡的那个故事。历史仅有如下记载,在西班牙的一场战役后,查理曼皇帝的后卫部队损失惨重,自统帅后卫的“布列尼塔的赫洛兰德(Hruoland,注意这个名字)”以下,成千上万人被杀哈。而四千行长诗《罗兰之歌》则提供了多得多的细节,并非常清晰地证明,罗兰德与加拉哈德一起,堪称现代角色扮演中圣武士一职的原型。<br>在故事开始的时候,查理曼皇帝试图竭尽全力在西班牙与撒拉逊人打一场大战。冈隆背叛了法兰克军,骗查理曼将所有圣武士安排在后卫部队中,这支部队包括总计大约两万名骑士和武士。当后卫通过Roncesvalles塧道时,他们被一支超过十万人的撒拉逊部队伏击,尽管敌人数量超过他们五倍,在突围中损失了几乎所有部队,罗兰德和他的圣武士们仍然杀死了所有撒拉逊人。<br>罗兰德差一点儿就获胜了。他如此英勇的奋战,以至于所有敌军全都望风而逃。看起来胜利在望,但在这幸存的几十个“好人”来得及庆祝胜利之前,五万撒拉逊援军卷土重来。这一次,很奇怪的是罗兰德和他的同伴们意识到他们弃世归天的时刻临近了,尽管他们竭尽全力,只有两人活到最后:大主教图平和罗兰德本人。<br>他们被敌人包围,文学作品在这一段里淋漓尽致地表现着日后为《魔戒之王》里的博洛米尔所模仿的那种英雄气概。罗兰德取出他的魔法号角Olivant,用尽全力吹响号角,向查理曼皇帝和那距离太远来不及赶来救援的大军发出信号,号角声告诉他们,“罗兰德和他的同伴们就要倒下了,替他们报仇”。他第三次吹响号角的时候用力太猛,号角断裂一分为二,空中的飞鸟促然死亡,罗兰德揭下头盔露出面孔(Roland&#39;s head bursts open,似难解),所有敌人都陷入混乱四散逃窜。<br>但是一切已经太迟了,奄奄一息的大主教请求罗兰德将其他十二位圣武士的尸体移到他身边,让他在自己虚脱死亡前赦免他们的罪。罗兰德孤身一人,无力回天,只能等待命定的死亡。他挥动他的魔法剑杜兰德尔(Durandal)猛击岩石,试图将这柄圣剑毁坏以免落入邪恶的撒拉逊人之手。但是这柄剑是如此坚韧,因而他只能——仿佛模仿亚瑟王的传说般——将它掷入水中永远隐藏起来。然后他做了临终告解,发誓效忠上帝,最后面对着敌人死去。<br>有趣的是,这首长诗至此仅仅篇幅过半。<br>作为一名纯粹而勇敢的武士,罗兰德被一群天使和圣人直接护送到天堂,稍后查理曼大帝的军队赶到战场,以最血腥的方式为他们同伴的死复仇。在这里最重要的的并非罗兰德的英雄壮举,关于这件事接下来可以交给另外两千行诗去歌颂。最重要的是,罗兰德为他的同伴作出的自我牺牲,勇敢地面对死亡。他出于自愿而死,并非死于任何敌人造成的致命伤。<br>与加拉哈德一样,罗兰德的死因在他自己,他奋力吹响号角的时候对身体造成了致命伤害(如同加拉哈德在完成使命之后资源死去)。正是这种自愿选择自我牺牲的观念,触及圣武士精神的核心。<br><br>终章——殉道的圣武士<br><br>不行!史东告诉自己。一切都已经破灭了:他的理想,他的希望,他的梦想。骑士团正在分裂。骑士规章早已跟不上时代。他生命中的每一样事物都变得毫无意义。他的死亡绝不可以重蹈覆辙。他一定要给罗拉娜换取时间,用他的生命换取这宝贵的时间,因为这是他仅有的动他一定会遵照着骑士信条而死,因为这是他唯一剩下的信念。<br>——冬夜之巨龙,玛格丽特·魏丝/崔西·西克曼<br>在第一版高级龙与底下城玩家手册的第23页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副大卫·萨瑟兰(他的作品还包括原版的地下城主手册封面)的插图,这副图表现的是一位穿着全副铠甲迎战半打恶魔的圣武士。过分夸大一副奇幻风格画作的意义并不明智,但我得说我们不应该忽视这副画在今日角色扮演游戏中圣武士这一形象的形成过程中,所扮演过的重要角色。让我们从几个角度来看看它的影响。<br>首先,这是整本书中唯一两副整页插图之一,光是这一条就足够引人注目了。<br>其次,这是整本书中唯一两副关于某一个特定职业的插图之一(而另一副是一个仅1/8页大小的盗贼),作者不仅给了圣武士最大的表现空间,更让他给读者留下最深刻的印象。<br>第三,也许这是最重要和最有趣的,这是整本书里唯一一副有标题的插图——“地狱里的圣武士”。这不仅仅是一个副让人看一眼,赞美一番然后翻过去看下一页的插图。这是一位圣武士,而且他还是位在地狱里的圣武士。<br>这就是重点。<br>这位圣武士不仅仅是个能施放法术的战士。他是一位神圣武士,是侍奉某位神袛的武士。他的敌人并不是另一个交战中的国家,而是抽象或具体意义上的“邪恶”本身,他立足于人世的使命是为无比伟大的善而战,甚至因此将自己置于极端危险之中。即使这意味着必须亲身踏入地狱。即使这意味着死亡。<br>说出一位圣武士的名字,我们一定能在他的传奇里找到他面对邪恶巨龙的那一天,或命中注定要领军杀入地狱之门的那一天,或为了某个完成使命必须为他的同伴,他的神,他的国家,他的君王,他的马,他的小宠物鼠,他吃完早餐上路后遇到的随便哪个人死上六次的那一天。<br>即使在后龙与地下城时代的小说里也是如此。例如在光辉之池塘:秘斯·祖拉纳遗迹的小说里,作者塑造了一位相当现实主义的“角色扮演式”圣武士——科兰·德·阿西(Corran D&#39;Arcey),公正之神泰尔的信徒,萨色尔的伊斯瑞德·德·阿西公爵的第三子。科兰竭尽全力捍卫律法和美善,充满荣耀地战斗并死于小说第308页。他如同所有圣武士最终选择的命运一样选择了他的结局,驾御一只亡灵龙冲入光辉之池。<br>正如故事的女主角所总结的那样,“最后,科兰证明他自己是一位正直的人。一位不仅尊重荣誉,而且以荣誉为生命,并为荣誉而死以捍卫他所珍视之物的人。一位无愧于‘圣武士’这个称谓的人。”唉,既然如此贝布里斯又何必在两页以后扮成托尔金笔下时常出没的鹰之君去把他从死亡中拉回来呢?他高贵地离开人世,准备平静地住在他的神袛的天堂,然后某个爱管闲事的精灵女士又一把将他揪回来,害得他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假如我是科兰,我定会被她气疯。<br>无论如何,类似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印刷品里。在伊丽莎白·穆恩的黄金誓言里,圣武士帕克森纳里恩自愿把她自己交给敌人鞭打、虐待、羞辱、蹂躏、拷打,仍坚定地信奉她的神和她的使命(并且最后因她的虔诚而在彼岸重生)。在龙枪系列小说中,索兰尼亚骑士(可以说他们也是非常圣武士化的)史东·布莱特布雷德,自愿面对一条巨龙,尽管他知道在那种情况下他毫无生还的希望,但这意味着他能够信守誓言,为他的同伴赢得时间去布置必要的手段。在魔戒之王中,极具圣武士品格的佛罗多·巴金斯(没错,真正的圣武士就是它)自愿接受使命,携带至尊魔戒前往地狱般的莫多魔境,一路上多次摆脱邪恶诱惑,而在这次旅程中,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很可能被杀,但他同样清楚地意识到他必须坚持下去,因为他发誓完成使命。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br>至此为止,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理解圣武士的关键并不是要知道如何战斗,如何治疗,如何驾御骑乘。它的核心是理解自我牺牲的涵义。现实中的圣武士以及他们在神话传说中的影子并没有崇拜太阳神、复仇之神或公正之神,或者培罗或海兰尼斯或这别的在过去几十年里出现的上百个幻想中的神袛。他们崇拜基督,而这一信仰的主要部分包括,他们的神放任他们被俘虏,被虐待,被羞辱,被拷打,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此来拯救那些牠所爱的羔羊。而正是这带来的自我牺牲精神,为保护和帮助他人而将自己置于危险的精神,让圣武士们真正感到他们所受到的启示和召唤,让他们找到存在于世的价值。<br>可惜由于许多我不愿提及的原因,把诸如龙与地下城之类的角色扮演游戏和基督教义放在一起讨论,通常被认为是不受欢迎,不合适的,甚至最糟的时候会被视为异端和渎神。我不得不说,这对于扮演者来说是一大损失。在一个典型的多神式奇幻世界中描述和扮演一个本质上是建立在一神崇拜上的职业,是比较难以保持那种英雄宿命论的感觉的。<br>当我们看到那副“地狱里的圣武士”,想象这一位10级圣武士不顾一切冲向一群Type 17每一只都有120生命值的恶魔时,我们应该想到的并不是他满足于在两顿正餐之间轰杀恶魔来促进消化,而应该想到他自愿(甚至是自愿寻求)将自己放在这样一个危险的境地,以追寻他的神为他立下的典范。<br>那么如何使一个人愿意为他的神牺牲生命,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五十个别的神高兴地为他敞开通往各自天堂的道路(只要在捐款箱里投几个铜币)呢?如何使一个人能够充满勇气地走向最终战场,即使他知道牧师已经在后面掏出复活卷轴呢?如何使一个圣武士不会变成一个背着便携式急救包的守序愚蠢的坦克,并且在那个世界上还有另外十五种信奉各种信仰的圣武士,他们每一个都坚定而激烈的为捍卫他们独特的神而战斗呢?如何使一个人不至于变成另一个絮絮叨叨地说教的骑着快乐小马的兼职战士/牧师呢?<br>这并不容易。可是当你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又有谁告诉你圣武士是个容易又快乐的职业呢?<br><br>May 9, 2003<br>

夜之子 发表于 2005-7-23 18:45

史实、虚构与谬论:上帝之手/Archetypology 101, of Fact, Fiction, &amp; Fallacies: Holly Rollers<br>在过去三十年里,奇幻角色扮演游戏已经走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旅程,而其中只有极少数东西,在今天仍保持着它们最初的样子。其中,“牧师”也许就是那不因时光流逝而改变的典型。<br>我首次接触“Cleric”这个词是在八十年代初那些装在红色盒子里的基础龙与地下城规则里,那套规则提供了一个介绍性质的单人冒险模组,玩家在其中就扮演着一位Cleric。Cleric这个词当时对我还很陌生,但我知道Clergy(圣职者)这个词,因此我大概猜出了Cleric的意思。我想这个职业大概跟宗教信仰有关部门,但事实上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链甲的超自然力战士,可以挥舞钉头锤战斗,一边驱逐亡灵或治疗病痛,一边用硬梆梆的东西把周围的一切砸个稀烂。该死,这跟“信仰”又扯得上什么关系?<br><br>Holly Rollers<br>上帝之手<br>原著:Aeon<br>翻译:Norris<br><br>在过去三十年里,奇幻角色扮演游戏已经走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旅程,而其中只有极少数东西,在今天仍保持着它们最初的样子。其中,“牧师”也许就是那不因时光流逝而改变的典型。<br>我首次接触“Cleric”这个词是在八十年代初那些装在红色盒子里的基础龙与地下城规则里,那套规则提供了一个介绍性质的单人冒险模组,玩家在其中就扮演着一位Cleric。Cleric这个词当时对我还很陌生,但我知道Clergy(圣职者)这个词,因此我大概猜出了Cleric的意思。我想这个职业大概跟宗教信仰有关部门,但事实上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链甲的超自然力战士,可以挥舞钉头锤战斗,一边驱逐亡灵或治疗病痛,一边用硬梆梆的东西把周围的一切砸个稀烂。该死,这跟“信仰”又扯得上什么关系?<br><br>概述<br><br>根据定义,牧师就是在某个宗教体系中占有一定位阶的个人。构成一个宗教体系的众多个体,由于某种“天赋神权”而成为一个组织,一个教会,一个兄弟会的成员进而区别于其他世俗个体。简单地说就是,牧师(正如中文名称所暗示的那样,“牧羊人”)照管非牧师的世俗个体,因为世俗的人们在精神领域无法互相照管。我们可以从这个词汇的早期词源里找到一些线索。英文中“Cleric”一词源于拉丁文的“Clerus”,这个词又来自希腊文“Kleros”,它的意思相当于今日英文里的“Lot”——并不是表示很多的Lot,而是“one&#39;s lot in life”,意即命运。简而言之牧师生来被赋予有别于他人的独特命运。他绝不平凡,因为他是个牧师。<br>中世纪基督教的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今日角色扮演游戏中牧师的框架。神父在教会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他是唯一可以行圣餐礼的人。他的地位让他超脱于许多法律之上(因为他服从于更高层面的法律),同时他往往有一种地位高于常人的自觉,即拥有“祈愿者”的地位(即那些祈祷的人,区别于从事体力劳动的平民和挥剑的贵族)。在这三阶层分类中,神职者拥有最高的地位,因为他离神最近。<br>在基督教观念中,“Cleric”可以指任何神职人员:不仅是神父,还包括僧侣,修女,修士以及其他许多许多。此外,军事修会的成员(诸如圣殿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也被视为Clerics(此外角色扮演游戏中通常存在一种“神圣骑士”的类别,其代表为圣武士,因而在本文里不讨论这些成员)。<br>对现实中的牧师来说,他们必须遵守一系列职责和限制,其中有一些也被带入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必须穿着适当的衣物装束;他们可以赚取、保留和花费的金钱数额有所限制;他们在许多行为方面也有限制,例如性行为,赌博,饮酒,携带武器等等;最后他们必须服从教会中的上级神职者。破坏这些禁条的惩罚与角色扮演游戏中牧师可能遭受的惩罚一样——失去牧师的特权。<br>然而尽管宗教信仰在今天的日常生活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但Cleric这个概念在角色扮演领域以外却并不广为人知。现代社会的神职者通常被称作Priest,Rabbis,Pastors或Fathers,偶尔会提到Friar或Monk。假如没有角色扮演游戏,你可能数月,甚至数年都不会看到Cleric这个词白纸黑字地印出来或被念出来。事实上我们不妨大胆地假设,这个词使用最广泛的领域就是角色扮演游戏,讽刺的是在事情的另一方面,恰恰是现实世界的神职者们,最喜欢对角色扮演游戏说三道四。<br>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至今,牧师几乎已经成为角色扮演领域里无处不在的角色了。几乎每一个奇幻背景角色扮演游戏里有会有一个具体称谓或许有些不同的牧师职业;在《无尽任务》里面你也可能在诺拉斯的随便哪个地方遇到一大堆衣着暴露的女性精灵牧师,当然你与它们组队的原因更多地是为了它们所拥有的强大神术。<br>但是尽管他们身周环绕着我主的荣耀,他们缺乏历史背景和文化传承的事实亦无法否认。诡诈的法师们有传奇般的梅林,愚蠢的圣武士们有盔甲闪耀的珀西瓦尔和加拉哈德,即便那些肮脏的小偷也有如罗宾汉这些杰出之辈;那么牧师呢,你们从何而来?<br><br>角色扮演游戏中的牧师<br><br>要想真正了解牧师,我们应该先看看今日的牧师是怎样一种存在:<br>1,牧师就是以下这些职业——医师、治疗者、医护兵、急救员、药品推销商、急诊室护士和外科医生——挤压打包而成的一个东西,至少对善良阵营的牧师来说是这样的。邪恶阵营的牧师对这些能力似乎有些轻视,他们可能被剥夺治疗能力,而代之以造成伤害和病痛的能力。既然他们的医生连治病都学不好,那么邪恶势力在正义力量面前总是溃不成军也就理所当然了。<br>2,牧师是驱魔人,吸血鬼杀手,对抗那些从墓地里爬出来的腐臭怪物的神圣守护者。当牧师高举圣徽呼唤神名的时候,在他璀灿光华笼罩下的骷髅、僵尸和食尸鬼都要被震慑瓦解。当然,邪恶牧师拥有一些操纵亡灵的力量,他们可以迫使亡灵为自己战斗,或者将它们直接送会原本死亡的状态。这多少弥补了“医学院留级生”的名声,但也不尽然,谁都知道骷髅都是些炮灰而已。<br>3,牧师是复合职业。他们一半是战士,一半是法师,可谓第一个真正的兼职角色。想穿着盔甲施法吗?想一手杀人一手救人吗?去扮牧师吧!为什么不呢,他们拥有所有优势,他们有信仰,有神术,有武器,有盔甲,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战线后方不必介入肮脏的肉搏战,毕竟没有人愿意拿他们的医生去送死——没有牧师就没有治疗术。<br>很容易看书这三元素在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普适性。假如一款游戏里有战斗,那你就需要治疗。假如游戏里有亡灵(你见过没有亡灵的角色扮演游戏吗?),你就需要有人来对付它们。假如我们有一个魁梧高大的肉盾穿着重甲在前面挡着,还有一个看上去很不禁打的施法者躲在后方,那么再加上一个中间的过渡不是更好吗?这个过渡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牧师们的力量也随着角色扮演的发展而逐渐完善。<br>那么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历史上的牧师。他们真的总是徘徊在武士和法师周围,传播他们的信仰,救死扶伤,击溃亡灵吗?<br><br>生与死<br><br>首先我们可以看到最不合情理的部分——关于“驱散亡灵”的一切。很显然我们都知道无论在历史上哪个年代里,都不会有牧师游荡在墓地周围,轰杀腐臭的尸体大军。这也不完全是角色扮演游戏的发明,它大体上是借用了哥特式文学中的情节。即使在这最荒诞的部分,我们仍然可以为它找到它的历史根源。<br>牧师通常是凡人的生命体,与超越凡人的存在之间沟通联系的管道,换言之就是与神性存在的连结。他们与人们死后的世界总是息息相关,因而牧师也总是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现代和古代的牧师主持所有与诞生和死亡相关的仪式,生命在它们手中创造,在它们手中终结。从洗礼到临终告解,从献祭到愉悦众神,牧师将凡人的生与死紧紧攥在手中。迎接新生的凡间生命的第一双手属于牧师;当凡人走到生命尽头即将迈入死亡的时候,最后为他送行的应该是一位牧师。<br>毫无疑问,假如人世与冥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或不那么绝对,那么害怕死者重回地面的人们必定会想到在牧师那里寻求保护。这些该死的迷信大概源自中古那些蒙昧无知的农夫。在基督教诞生以前,在基督教的牧师四处鼓吹启示录预示的世界末日以前,在黑死病横行欧洲的许多个世纪以前,古希腊人就创造出了冥府,死者的灵魂在那里漫无目的地游荡或因为生前的罪而忍受着无尽折磨。而亡灵生物的说法在东部欧洲则普遍得多,这里是吸血鬼传说的故乡,这些传说一部分源自恐怖的黑死病,一部分要归功于酷刑者弗拉德(Vlad the Impaler,又名Vlad Dracul或更广为人知的名字,Dracula)的名声。<br>最初人们认为有许多方法可以防护吸血鬼,包括用符咒、草药、护身符或圣徽。古罗马人和同时代的德鲁依教徒相信,死者的灵魂可以重回地面,只有精心设计的防护、大篝火和宗教仪式可以将它们逼走。但是当时代的潮流转向天主教和希腊正教之后,人们相信圣徽(确切地说就是十字架)以及配带圣徽的人拥有驱逐亡灵的能力。很快地吸血鬼就被描绘趁魔鬼的门徒,这更让人们相信宗教象征对抗亡灵生物的能力。<br>当然,牧师与死亡和亡灵的联系,同时也暗示着他们与生命和治疗的连结。无论如何假如牧师除了临终告解以外什么也干不了,那他们很快就会失去大多数追随者,因为这样一来牧师和他们的追随者门很快就会死光光。但是他们不仅没死光而且还越来越多,所以毫无疑问牧师拥有治疗以及——当治疗不能起作用的时候——复活的能力。然而尽管关于治疗神迹的传说贯穿历史各个时代环绕于牧师(特别是那些现在已经被封为圣人的强者)周围,角色扮演中牧师与治疗想关联的基础仍是十分薄弱的。<br>当然在某种程度上牧师对医术颇为熟悉,特别在黑暗时代的早期。但是在公元1130年之后,修士学习医术的传统结束了。这大体上是因为一条神职者不得接触鲜血的禁忌。需要包扎伤口?需要放血疗法?抱歉,这是见血的外科手术,所以它们是禁区。因此所有从事外科手术或任何会造成失血的治疗方式的人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牧师。<br>那个时代的世界到处是各种各样的治疗者:医生,外科医师,内科医师,药剂师,刺络医师,放血医师,理发师……这些词在那时候都有所不同,各指代运用不同领域知识从事治疗的人。他们中有些是受过教育的,而有些则是从亲戚或朋友那里学来的医术——简而言之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缺乏组织。当时没有正规的医学院,衣服上也没有红十字。治疗的过程匆忙而不精确,医生们大多是用尽一切办法抓到什么用什么,医学与哲学、法术(或者叫“科学”)和道德紧密相关。总之当时绝大多数医生(特别是早期的修士)更关心疫病的精神病因而非生理病因。不用说,抱着这样的观点他们的医术肯定很差劲。<br>关于治疗的另一个有趣事实是,在记载中几乎所有真正的治疗都被描述成一种近乎神迹的模样。在比德的《英格兰教会史》中,我们可以读到John of Hextam的故事,这位主教遇到一个头部和面部有伤疤的失语男孩。他教会这个孩子阅读和说话(这个孩子并不是哑巴,只是失去讲话的能力而已),并让一名当地医生清理了他的伤痕,在书中这被记载为“奇迹般的治愈”。显然中古的人们对治疗的理解就是如此,因而将中世纪的牧师与治愈神术和治疗能力联系起来并不奇怪。但事实是他们不仅不具备神迹式的治疗能力,甚至还缺乏医学知识和实施真正治疗和手术的基础,在生理疾病方面至多只能算是蹩脚的土医生。<br><br>暴力牧师<br><br>那么假如可敬的中世纪牧师并不能真正治疗同伴,那么反过来他们是否能造成伤害呢?牧师在战场上又使用怎样的武器?根据你所采用的游戏规则的不同,你的牧师可以选用的武器也相当广泛。但是最广泛认同的观念(或者说错误观念)是牧师的武器被限制在硬头锤、链枷、投石索和木杖的范围内。那么牧师在战场上可以挥舞钉头锤砸人而不能挥剑砍人的原因是?<br>狗屁不通。<br>支持牧师只能用硬头锤作战的主要证据是,这种武器不会溅出血来,而严格的牧师规范禁止他们造成失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旧约·利未记 17:11》)。但是只要你真正仔细看过一柄钉头锤,你就会发现这东西同样会造成创伤流血。锤是设计用来击穿盔甲,敲碎骨头的,通常装配着钉和锋利边缘以造成更深的伤口。显然这不会是一种干净不流血的杀人方式,更不要说链枷和钉头锤了——巨大的尖钉从来不沾血?好吖,让我敲你一下试试?<br>是的,的确曾经有一些主教和牧师在战场上挥舞硬头锤。但是马背上的骑士,重甲包裹的步兵和敏捷灵活的射手也用它们,硬头锤从来都不是专为牧师设计的武器,它们甚至不是中世纪才出现的武器。可能有人不相信,这种武器在西元纪年开始前四千年就有了,一直用到中世纪,历时长达五千年之久。是的,在严格的牧师戒律之前,在被称作牧师的人们出现之前,其他人早就已经被铜或石制的硬头锤敲碎脑壳了。<br>这并不能证明牧师禁止携带任何武器。除非这些条理被明文写入教会法律,否则没有人会死抱着官方政策不放。有些人可能会告诉你牧师可以披甲带盾,只要教皇一声令下就能举起武器组成强有力的战力。但事实上,我们很少看到牧师手持硬头锤和盾牌,把信仰敲进那些不信真神的异教徒脑袋里。<br>那么为什么硬头锤这东西总是与牧师绑在一起呢?也许是因为(特别是在中世纪)硬头锤并不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武器。早在13世纪左右,硬头锤已经是一种仪杖装饰,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携带的一种象征武器。随着历史的发展,硬头锤越来越多地作为象征性存在而出现,甚至出现在宗教仪式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例如角色扮演游戏中常见的“圣水杖”)。今天,我们可以从大学到美国国会,在各种场合见到这个象征性符号。因此正确答案是:象征性。牧师就是个全身上下无时无刻不彰显着某种象征意味的角色,特别当他率领的某个队伍——比如说十字军。<br>在这里要描述整个十字军战争的过程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显然我们只要找到能够代表这个事件中整个牧师阶层独特形象的例子就可以了——他就是隐士彼德。此人天生具有超乎寻常的感召力(但显然在智慧方面不那么灵光),彼德拉着一支多达一万五千人的摇摇晃晃未经训练毫无纪律的农民军,外加一个人称穷鬼瓦尔特的骑士,在那支为第一次十字军战争而集结起来的主力部队之前就向着耶路撒冷大步开进了。他们中有些人是为了土地,有些人为了财富,有些僧侣和牧师则是为了珍贵的圣物,开始他们征服圣地的长征。贪婪,而非神圣的使命感,驱使这群乌合之众前进。<br>也许这就是为何他们从一开始就成了个滑稽的大杂烩的原因。彼德的农民十字军碾过东欧,向那里的住民索取食物和蔽身之所,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中的许多人被他们的基督教兄弟杀掉了。当他们到达小亚细亚的时候,已经陷入全然的混乱。传说到处都是烧杀抢掠,杀害幼儿、酷刑和吃人的现象也不罕见。我们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彼德的“大军”进入敌方领土之后很快就被土耳其人屠杀殆尽。<br>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是,牧师不仅不一定是优秀的战士,他们甚至不一定是道德高尚的战士。<br>十字军以及相关许多传奇故事让我们对牧师产生各种各样的理解,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一个例子大概是舍伍德森林法外人的同伴和尚塔克。把罗宾汉的故事跟十字军捆在一起是因为在这故事的另一面是离开王座出征圣城的狮心王理查和留在英格兰掌权的约翰王。我们都知道和尚塔克,那个秃顶的快乐的胖子,挥舞着铁头木棒一边鼓吹上帝跟啤酒的荣耀一边猛敲卫兵的脑袋。现在我们至少找到一个有名有姓的牧师,可惜是个虚构角色,不是吗?<br>厄,事实上不完全是虚构的。<br>塔克和尚早在1475年的版本里就出现在罗宾汉传奇里了,但是很显然那是个虚构人物,因为故事背景是在理查一世时代,而那时候的英格兰根本还没有修士。这可不是替滑稽的塔克开脱的理由。真正的修士,比如多明我会或芳济会的成员,必须遵守非常严格的誓言,这些誓言要求他们生活极度贫困,完全放弃私产,甚至穿在身上最简单的灰色或褐色长袍都不属于自己。他们必须以乞讨的食物为生,视财富如粪土,以暴力为罪恶。甚至圣芬济各本人(他接受过格斗训练,曾在军队中服役)在成为牧师之后也放弃了一切财产。塔克和尚假如真的是个修士,那他当然不能做出故事里说的那些事了。<br>但是让时间向后倒退一小段,我们可以发掘出另外一些事实。塔克和尚首次出现的记录是1417年的一份官方文件,要求逮捕一个名叫弗莱尔·塔克的强盗,此人犯下抢劫、谋杀、偷猎和一般伤害等数条重罪。当然这个名字很有趣,“Frere Tuk”与我们可爱的“Friar Tuck”;此后塔克和尚和玛利安女士这些名字就成了当时流行的五月节游戏里的角色了。而真正的塔克和尚,最后还是让我们揭开谜底吧,事实上是苏塞克斯郡林德菲尔的牧师罗伯特·斯塔福德。一个真牧师被换上一个假牧师的名字,成了另一个酒肉和尚的原型。有时候事实就是比小说更荒诞。<br><br>信仰是我的宝剑<br><br>那么好吧,牧师从来都不懂得驱散亡灵,从来都不懂得治疗伤病,从来都不执武带甲。总的来说,他们根本就不是适合冒险的那型人。那么他们到底能干什么?<br>这个问题最明显的答案是宗教信仰。牧师们的工作远不仅仅是传道。他们是一种沟通的管道,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他们是凡人与在他们看来遥不可及的神性领域沟通的媒介。在这种身份下,牧师为群落提供了一种道德标准以及(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可以依靠和围绕的组织中心。大多数村落都是围绕着教堂或神殿建立起来的,这个被用于崇拜仪式的地方,同样也成为人们需要集合和交际时的会所。宗教,以及牧师,成了维系群落的粘合剂,帮助他们度过那些时代中最黑暗的时刻。在维京人里,这样的牧师被称为Godar,他们也是强有力的部落领袖,侍奉北欧诸神,同时为他们的人民所敬畏。牧师不仅仅是他们所处的社会的一部分,是他们将那个社会整合起来。简而言之,他们天生是伟大的领袖。<br>牧师们还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我们永远受益的东西——时间。复习一下天文学和占星学历史,太阳和星辰的起落,构成了我们概念中衡量时间流逝的标准;加上信仰系统中的各种节日,这些崇拜神和圣人的日子就成了历法的框架。人们不在是一天又一天,一个日出又一个日落地过日子,他们现在有了许多可以盼望的时日。礼拜天,献给神履行崇拜仪式的日子;星期三,乔叔叔的生日;等等等等。当然中世纪的基督教牧师不应独占我们的敬意,从古希腊到德鲁伊教会,几乎每一个时代里都是那些望着天堂的人们留意到星辰之间的联系,并留意观察它们。即便儒略·凯撒本人都赞赏德鲁伊对“群星和它们的运动,世界的大小和大地与自然的哲学”的知识。<br>他们的知识远不仅局限于占星学。他们全然地投身于信仰领域,牧师在所有文明中几乎总是受到最好的教育,而知识就是最强大的力量。例如德鲁伊,他们不仅仅是牧师,还是科学家,医师,数学家,音乐家,诗人,立法者,法官和教师。掌控中世纪的基督教牧师们也因他们掌握和传播的知识而广受尊敬。特别是多明我会教士,他们作为教师和作为传教士的名声同样显赫,在他们的时代里被视为智慧卓越的团体。<br>此外书写记录历史是牧师另一样受倚重的能力。牧师的文化修养通常远高于一般人,这让所有类型的神职者(特别是僧侣)能够记载他们目睹的历史,并在时间的不断侵袭中保存下来。<br>格伦·库克的小说《Black Company》为牧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他的名字叫克洛克(Crouker,曾经被叫做“尊敬的传教与医术大师”),除了战斗和疗伤以外,还作为Company的抄写员和历史学家。事实与小说描写的相去不远,假如没有基督教僧侣,我们今天也许对德鲁伊或吸血鬼这些事情一无所知,正是他们留下了这些神奇事物的绝大多数记载。假如没有一位名叫吉尔达斯的英国牧师,我们就读不到今天那些关于不列颠陷落和征服的历史。假如没有蒙默斯的杰弗里,我们也许就没有记载着亚瑟王或他的圆桌武士的一丝一毫文字。<br>当然,并非所有牧师的记载都是真实历史,他们有时候也纯粹为了娱乐而写东西,这就是牧师们经常被忽略的最后一样价值。牧师并不仅仅意味着深沉的思辩或令人不快的末日审判,他们也为世俗带来一丝希望和快乐的闪光。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里,许多牧师与同行的旅人交替他们听过的故事,以此放松情绪打发时间。现实中的芳济会教士经常身兼画家、吟游歌手和诗人,通过率直朴素的歌曲散播主的福音。当然几乎每一位牧师都可能为他的牧众们领唱赞美诗。<br><br>你领我在耶和华的殿中<br><br>现在我们知道,历史上的牧师并非身着重甲,挥舞硬头锤,驱散亡灵,用神术治愈伤病的在盾牌上刻着圣徽的武士。在最好程度上,他们是虔敬的崇拜者,竭尽所能传播他们的信念,努力让不信神的人皈依,照管羔羊的精神、躯体和知识上的需求。在最糟糕的程度上说,他们既不是半疯嗜血的好战者,也不是自私自利的贼。他们中有些为朝圣或某些任务而远行,有些待在人群中协助维护秩序,还有一些将自己禁锢在潮湿的洞窟内,抄写经年的卷轴,如此度过一个又一个年头。简而言之,牧师象征着人性的全部光谱,秩序与混乱,善良与邪恶,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只是侍奉着不同名字的同一个神。<br>尽管他们跟历史留给我们的影像不尽相同,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牧师在现实历史与角色扮演游戏中同样,都是人类的精华部分。奇幻背景不可避免地涉及信仰和宗教,信仰又不可避免地涉及神袛,而与神袛交流毫无疑问是非常令人震撼的事情。牧师们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他们让你隔着远处小心翻弄那些神圣的存在,而避免被那些凡人无法理解的所灼伤。同时当世界陷入混乱困境的时候,他们又引导你到这样一个安全的庇护所。来吧,瘟疫;来吧,入侵;来吧,不管你是地狱还是洪水;牧师可以让所有人保持冷静,而那些不信真神的人只能在门外汹涌的洪水中惊慌尖叫。<br>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情况是好是糟,牧师通常是引导周围的人以某种特别方式(所幸通常是道德的方式)行动的原因,有时候这将是他们摇晃着蹭到下一个场景里敲碎另外一些人脑袋的原因。他们为别人提供目标,决心和意志,他们带来团结,鼓励高尚和尊严的行为,他们让成千上万人为一个信仰前仆后继。他们也许不能愤怒地挥剑奋战,但他们不需要这样做,因为有一整支军队准备为他们而战。这最后一点,远比徘徊在地下城里敲碎骨头和腐肉然后治疗伤痛更加强大。<br>May 26, 2003<br>

夜之子 发表于 2005-7-23 18:46

史实、虚构与谬论:魔法使用者的秘密/Archetypology 101: Fact, Fiction, &amp; Fallacies:Roll Up for the Magical Mystery Tour<br>任何试图对魔法、魔法使用者或他们的历史、秘密、谣言——人们有时也称之为“文学作品”——或前三者之综合体的文字进行探索的努力,最终注定要沦为文法课本般枯燥乏味。正如诸位所知道的那样,对魔法的好奇,正如同人的其他天性,与生俱来,萦绕难解。自从我们的第一位祖先从树上来到地面——或是由那位名字取决于阁下信仰的神祉将他从尘埃中创造出来,这个词就深深刻在他的信念中了。而就在我们拥有了魔法的同时,魔法使用者们也就此隐入神秘之中。他们是魔法艺术的研究者,同时也是那些秘密的守护者。他们的努力让我们这些后世的寻访者们不得不花费成百万页的笔墨才有可能完整地再现这个如此庞大而隐秘的世界。这样庞大的工程远远不是笔者的能力所能完成的,因此我必须首先明确地界定本文所涉及的范围……<br><br>史实、虚构与谬论:魔法使用者的秘密[/B]<br>原作:Aeon<br>编译:Norris<br><br>“撒啦加嘎多啦 米奇卡 布拉 比比底~波比底~布~ <br>我在施展魔法喔,信不信由你 <br>比比底~波比底~布~” <br>——摘自《灰姑娘》,沃特·迪斯尼<br>任何试图对魔法、魔法使用者或他们的历史、秘密、谣言——人们有时也称之为“文学作品”——或前三者之综合体的文字进行探索的努力,最终注定要沦为文法课本般枯燥乏味。正如诸位所知道的那样,对魔法的好奇,正如同人的其他天性,与生俱来,萦绕难解。自从我们的第一位祖先从树上来到地面——或是由那位名字取决于阁下信仰的神祉将他从尘埃中创造出来,这个词就深深刻在他的信念中了。而就在我们拥有了魔法的同时,魔法使用者们也就此隐入神秘之中。他们是魔法艺术的研究者,同时也是那些秘密的守护者。他们的努力让我们这些后世的寻访者们不得不花费成百万页的笔墨才有可能完整地再现这个如此庞大而隐秘的世界。这样庞大的工程远远不是笔者的能力所能完成的,因此我必须首先明确地界定本文所涉及的范围。 <br>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本文的主题并不是魔法。这个主题太广泛而抽象了,即使是想象一下都让我感到敬畏而惶恐。同时既然本文并不试图覆盖广泛意义上的魔法的各个方面,那么当然更没有精力和篇幅去详细讨论关于魔法的诸多学派分支(例如亡灵术,幻术,祈愿术等等)了,当然在行文之间多少也将有所涉及。这一方面是笔者的精力所限,另一方面的原因在来自传统,在魔法的历史上,从没有非常清晰地区分各种“学派”的法术,这让我们在魔法分类这个艰难的任务面前趾躅不前。事实上当五百年前的宗教狂热者们烧死一个女巫的时候,他们同样没有兴趣先问清楚她究竟是个还是个。 <br>其次,本文也不会讨论那些现代意义上的“魔术师”,也就是说,我们不承认今天许多人都能表演的那些现代魔术(主要包括舞台魔术)是真正的魔法。大卫·科坡菲尔和他的同行们在这方面的确干得很棒,但那在很大程度上就像职业摔角一样,大家都知道那就是烟雾、镜子和装着活板的旋转舞台,没有人真的把那些东西当成严肃认真的学问。当然,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不太正统的幻术,但对应于角色扮演游戏,则更多的是归于浪人的把戏而非魔法师的艺术。因此在本文中,“魔术师”一词(Magician)将不包括现代意义上的魔术师。 <br>要实现说明的第三点,也是必须特别声明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本文无意引起任何宗教上的争论和非难。尽管文中将提到许多不同流派的宗教和神话,包括基督教信仰的理论以及那些往往站在其对立面的信仰和崇拜,包括对维卡(Wicca)或撒旦(Satan)的崇拜。笔者绝对无意(也远远没有资格)评论各种宗教的正确性,也并不试图说服读者相信“这或那就是真正的魔法、纯粹的神迹或有正确的信仰”。我只能希望读者也抱着同样的态度来阅读。但愿不会挑起宗教战争吧(笑),毕竟在角色扮演背景的文学作品中,关于牧师、祭师信仰的题材一向是习惯上的禁忌领域,而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个人的宗教信仰受人权法保护。本文中所提到的任何关于信仰方面的讨论,完全是由于笔者认为这属于魔法使用的一个部分,仅此而已。 <br>因此本文将叙述的范围界定在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关于他们来自何处,又走向何方。在这样一篇短文中花费这么多篇幅进行以上声明似乎有些小题大作而且过于冗长了,但是笔者以为在进入正题之前让读者明白下面要讨论的主题乃是作者的责任。其他的职业或种族总是具有相当清晰的定义,而魔法师则不同。在不同的游戏中,魔法的分类,魔法师的刻画都不尽相同。尽管在任何角色扮演游戏里,战士们总是挥剑奋战,盗贼们总是偷梁换柱,但魔法师们却总是像变色龙那样随着背景的差异而改变着自己扮演的角色。噗~我记忆了两条魔法飞弹;噗~我的魔法值不够用了;噗~我挥剑加入战团;噗~我不能装备任何盔甲和长剑;噗~我在地面上踏出五芒星,召唤恶魔助战;噗~我只能用幻术变些小把戏;噗~他们称呼我为“魔法师”;噗~其实我的名字是“巫师”;噗~当然你想叫我“术士”也可以;噗~我穿着宽大的长袍和尖顶帽;噗~我穿着紧身皮甲,在胸口上刺着古怪的纹身…… <br>扼,魔法师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呢? <br>让我们开始这神秘的旅程吧。 <br><br>Memory and Mana - the Magic-user&#39;s Role-Playing Game Roots <br>记忆与魔力,角色扮演中的魔法使用者<br><br>从前有个人,他有八个儿子……第八个儿子长大后成了家,又生了八个儿子。这时只剩下一个职业留给这第八个儿子的第八个儿子,因此他就成了魔法师……为了反抗魔法之王,以及别的原因……他逃出了魔法圣殿,他后坠入爱河……他也有七个儿子,每一个儿子在摇篮中就拥有与世界上任何一位魔法师一样强大的力量。然后他有了第八个儿子……一切完备,他带来魔术的根源——一位术士。 <br>——摘自《巫术》,特瑞·普拉切特<br>“魔法”一词(Magic,以及由此派生出的法师mage,魔术师magician及魔法使用者magic-user等词汇)的词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英/法语中的“Magique”,它是拉丁语“Magice”的变体,再往前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语“Magike”,至于这个词,则源于波斯语“Magos”,它最初的意思是“术士”(Sorcerer)。至于另一个词汇“大法师”(Magi,或译为“智者”),它是一个带有希腊文词汇“Magoi”影子的拉丁词汇,我们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它的根源,当基督降生于马槽之中时,来自东方的三位智者携礼物前去晋见。由此可见,“法师”最初更像是波斯拜火教的祭师或术士。根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记载,法师(原文为Magus,可能是Magi的单数形式)是米堤亚人社会中的一个阶层,大致等同于医生或萨满法师。由此可以看到这个职业与宗教之间最初的联系。 <br>“术士”(Sorcerer,以及同源的“巫术”Sorcery)来自中古英文中的Sorcerie,稍早在拉丁哩语中也许可以早到这个词的来源,例如拉丁词根“sort-”或“sors-”,意为“揭示许多事物”等等。因此,术士一词指的便是那些通过一些小玩意儿(例如符文石、小骨片等)揭示未来的人。由于传说术士们还能与死去的灵魂交谈,甚至召唤出它们,因此这个职业也很快归为魔法师之类。 <br>“巫师”(Wizard,以及同根的wisdom一词)来源于中古英文中的“Wysard”一词,它的词根是Wis或Wys,意指“有智慧的”(Wise)。在最早使用这个词的年代里,它几乎完全是指那些智者(Sage),这个词大概来自拉丁文或古撒克森语言。巫师在那个时代就是智者,睿智的人或顾问。直到十五世纪之后,这个词所指代的范围才渐渐扩展到魔术师及类似术士的那种职业。时至今日,这个词已经再次回到它最初的涵义上来了,它可以用来指任何在各自领域出类拔萃的人物,比如篮球明星约翰逊。 <br>很抱歉在上面这段文字中,我稍微偏离了我们的主题。在最初的起源里,法师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祭师或术士,术士是个算命先生,至于巫师则只是个聪明人,仅此而已。他们谁也没打算使用那些今日的角色扮演游戏中常见的任何一种“魔法”。在角色扮演游戏中,这些词的含义与以往它们在英文里的意思大相径庭。假如摒弃职业名称和翻译上的出入,我们会发现,大多数角色扮演游戏里的魔法使用者都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类: <br>1&gt; 巫师(the Wizard,下文将不再注明英文原词),他们是最初的魔法师(至少在角色扮演游戏的世界中是这样),当魔法师们还没有被这么详细地分类之前,他们往往也被称为魔法使用者(Magic-User)。一般来说,他是个年迈的老人,专业的魔法研究者,他花费了一生的大部分时间致力于研读古籍和提高他自己的魔法能力,而在某个时候他也许会令人难以理解地离开他的魔法学院,走进这个充满了刺客和小偷的外部世界。典型的(或者说是公式化的)巫师装束是穿着宽大的长袍,点缀着星星图案的尖顶帽以及舒适的拖鞋,并且总是带着一根或长或短的魔杖。区别与其他类型的魔法师的最重要特点是,巫师必须记忆他所使用的魔法,他从他从不离身的魔法书上记下法术,当他念出神秘的咒语时,储存在他意识中的强大能量便被释放出来。有时候一名巫师偏重于记忆某个特定学派的法术,比如亡灵术或幻术,但他也可以不受门派规则的束缚。但是无论是那种巫师一般都必须受到阅历(学过多少种法术)及记忆力(每天能够使用多少法术)的限制。 <br>2&gt; 术士(the Sorcerer,下同)也许是最近二十年里才新出现的一个职业。它的出现主要得益于WotC的集换式纸牌游戏《魔法风云会》(Magic: the Gathering,国内又译为“万智牌”)的推广。这里所说的术士指的是那些不需要预先记忆法术的魔法使用者,而是从某个源获取魔法能量(在游戏中一般表现为Mana,或者简单地称为魔法力)。一般来说,这种能力是通过某种超自然的方式传输到术士身上的,这类魔法使用者并不需要非常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因此在游戏中往往显得更年轻,但也往往被描绘成一些危险而难以预测其行为的家伙。尽管他们拥有难以理解而巨大的能量,事实上术士们也许是这种能量的奴隶,因为他很可能无法突破这种外在能量的限制,很可能无法获得进一步提高。巫师与术士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依靠的是经验而后者则依靠天赋,因此前者可以说是“经历”,而后者则是一种“状态”。当然在许多小说和不那么严谨的作品里,这两者之间的界线相当模糊——当然这一切之间原本也不存在绝对的界线。比如在《哈利·波特》中,那位小魔法师就是一名典型的术士(由天赋决定他的能力),但他同时还是在一所巫师学院里接受训练。 <br>3&gt; 法师(the Mage,下同)从许多方面来看,法师都是最现代同时也是最传统的一类魔法使用者。与另外几个单词一样,法师一词经常被误用了。这个词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他的词根Magi,他们是更广为人知的魔法艺术大师,他们从自己的历练和研究中而非古板的学院教育中汲取知识,因此往往显得行为独特(或者说古怪,他们的特点是视自我高于社会),不循常轨。他们可以施展事先准备好的法术(这往往比较强大),或者将魔法能量以某种形式储存起来(这使法术的使用更富灵活性,但相对的也较弱一些)。一般来说,法师的魔法能力往往牵涉到某种特别的宗教信仰,这使得他们似乎有些类似牧师、德鲁伊或吟游诗人。当他的魔法艺术在漫长的云游生涯中达到极高的境界的时候,他就成为一位奥术师(Archmage),这可是个真正强大而令人恐惧的家伙。与前两种魔法使用者的主要区别是,巫师和术士们都有他们自己的学院,而法师们则没有。此外法师们往往不太愿意展现他们的力量,总是一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限制自己施法,直到迫不得已的情况出现。至少,他们非常不愿意在公开场合展现魔法的力量(例如在White Wolf的纸上游戏《法师之升腾》Mage: the Ascension里那样)。历史上许多著名的魔法使用者都归于此类,包括亚瑟王的大法师梅林(Merlin)等,至于原因,我们将在稍后讨论。 <br>嗯,是的,我确信一定会有人提出某个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某个具体例子来反驳以上分类。我要说的是,以上只是大体上的“分类指南”,而不是确定无疑的规定,所以让我们先放下争论,继续我们的研究吧。 <br>在大多数游戏系统中,无论制作者如何努力地使之与众不同,如何在原有的系统上突破,甚至抛弃以往的惯例而自成体系,在魔法使用者的处理上却总是必须受到几条基本原则的限制。首先,必须保证他们不会过早地在游戏中占支配地位,也就是说不能让他们过早地变强。他们在能够使用的魔法数量和种类方面受到种种限制,一旦记忆的法术或魔法力用光了,这些魔法师们就变得几乎毫无用处,他们必须设法“充电”(在D&amp;D环境下是通过休息恢复魔法记忆,而在Diablo中则是喝魔法药水或等待缓慢的自然恢复)才能继续战斗。其次,魔法师们在体力上总是相当羼弱的,至少相比于他的队友们是这样。这几乎完全是战斗趋向性游戏带来的惯例,以降低魔法师的力量和体质来平衡魔法的强大力量。最后,魔法使用者们往往被禁止使用大多数种类的盔甲和武器。这对于早期奇幻读者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在托尔金的笔下,灰衣圣者甘道夫用剑杀死的敌人远远多于用魔法干掉的那些,但是当一切牵涉到游戏平衡性上,我们便能够理解冥冥中统治命运之骰的神灵所要求的这种牺牲了。 <br>追究魔法使用者这种种弱点的根源,最终的结果往往归结到龙与地下城系统(或者说那个较不知名的“链甲”规则),这个该死的系统几乎把魔法师们变成了只会傻傻地发射魔法弹和闪电飞矢的微型投石机。这里的魔法使用者们几乎已经与历史学、神秘学或早期的文学作品毫无关系了。简单的说,就是游戏中的战斗成分大大加强而角色扮演成分被极大地削弱了,而后者正是那些怀旧而理性的玩家们期望得到的。在扮演魔法师的背后,你已经看不到任何有关智慧或理解力的因素,任何会用魔法的角色都变成了街机游戏the Gauntlet里那个巫师的复制品,他们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一路狂奔同时疯狂地发射火球。 <br>这种拥有高智力却无处可用的矛盾,同时严重削弱了魔法学派概念的存在价值。从最早的角色扮演游戏开始到最近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魔法学派或魔法学院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撇开角色扮演的背景,魔法学派同样有其存在价值。这不仅仅是一个让年迈的老魔法师想那些新一代学徒传授技艺的地方,同时也是现实世界中广泛存在的学术训练体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投影。然而奇怪的是角色扮演游戏中那看似不可动摇的学院的根基事实上却非常脆弱。假如巫师学院是一名巫师度过他职业生涯初期的地方,那么他为何还要在能力远未完善之前跑到那些肮脏而危险的地下城去呢?而假如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都喜欢探险和漫游,那么又是谁在学院里担任学徒们的教师?最后,那么强大的巫师又有什么理由屈尊出售他们的秘密呢? <br>至于那些可怜的学徒们,他们总是忘记刚记忆的咒语。你能想象他们是怎么混过巫师学院的期末考试吗?一名合格的巫师总是在成功施放出一条法术之后就立刻将它忘得一干二净,很显然,法术记忆系统纯粹是为了游戏平衡性而设计的。假如在第三版龙与地下城系统中,有一名魔法师可以不断地施放火球术,火球术,火球术,还是火球术……那么他就是,没错,一名术士。关于魔法记忆系统与魔法力/能量系统优劣的争论已经持续许多年了,而最近的解决方式并不是抛弃这两个形式化而不现实的东西重新创造一个新系统,而是将这两个系统合而为一。因此在新的龙与地下城游戏中,你可以扮演一名拥有许多法术但记忆力有限的巫师,或是一名可以自由施放魔法但只能学习有限法术的缺乏创造性的术士——两种都不现实的极端情况。 <br>事实上,根据背景和系统设计的不同,魔法使用者们在游戏中的身份实在是花样繁多。并不是所有游戏里魔法师都必须躲在队友身后的。在许多龙与地下城世界里,他们只是冒险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在White Wolf的世界中,魔法师是致力于对抗邪恶的科学技术的守护者,他们努力在这个不断趋向技术化的世界里使魔法保有其一席之地。这一设定在诸游戏世界中显得尤其有趣,与之类似的还有去年夏天发行的电脑游戏《奥秘:蒸气与魔法》(Arcanum: of Steam and Magic),它将魔法和科技在最广泛的领域里对立起来。相对的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设定也同样吸引人,在TSR设计的Spelljammer系统中,科技也被认为是魔法的一种形式。魔法与科技之间的关系构成了魔法使用者们历史的基础,他们的历史,正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来自最初的奇幻小说。 <br><br>From Pulp to Poe - The Magic-user&#39;s Literary Roots <br>文字与口头的传承——魔法使用者们的文学根源<br><br>“很久很久以前……术士与巫师们懂得利用一千种法术去实现他们的愿望。今天,当世界正在死亡之时,人们仍然熟知一百种法术,它们来自古老的书籍……但是有一位名叫潘德拉米的,他懂得曾经存在于这个扭曲变质的空间里的所有那些法术:所有的咒语,所有的手势,所有的符文,所有的配方……” <br>——摘自《濒死的世界》,杰克·范斯<br>匆匆一瞥之下,我们恐怕很难找出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们的原形,而对于其他奇幻职业的种族而言,文学作品无疑是它们最接近和最直接的根源。一方面的原因是一些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形象对我们的溯源研究起了误导作用,而最主要的是纯正的魔法师根本就不是游戏中的那个样子。 <br>嗯,是的,今天我们手里有一大堆脍炙人口的魔法师形象,从哈利·波特到雷斯林到伊尔明斯特,他们每一个都裹着长袍和尖顶帽,挥舞着长长的法杖释放火球或魔法飞弹。但是这些都是“后龙与地下城时代”的魔法师,它们都是那些熟知角色扮演游戏带来(或者说灌输)的的“魔法师法则”的作家笔下创造出来的,这就像后世的科幻作家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遵循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原则”而写作一样。为了深入探索魔法师们的真面目,我们不得不抛弃几乎所有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的东西。一旦我们把龙与地下城,法师之升腾及别的那一切从脑中清楚出去之后,我们将发现摆在我们面前的魔法之镜立刻变得格外清晰。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到70年代前期的这段时间,那么立刻就有三个名字跃入我们的脑海,他们不仅仅对与魔法师们的历史意义重大,他们对于奇幻角色扮演游戏也同样影响深远。 <br>第一个名字,很显然当然是J.R.R.托尔金,他的传世名著《霍比特人》(出版于1937年)以及《魔戒之王》(出版于1956年)不仅仅为我们带来了灰衣圣者甘道夫,还有几乎是奇幻小说中最早一次出现的游侠、食人魔、霍比特人、矮人和精灵等形象。第二个名字是米歇尔·莫库克,他于60年代末和到70年代初发表的一系列以埃里克为主角的作品(包括《剑》三部曲和以主角命名的《埃里克传奇》)不仅建立了日后由龙与地下城游戏普及开来的“阵营”概念,而且为我们带来了一群相当邪恶的战士/术士职业的重要反派角色。而第三个名字,它常常被它的那些才华横溢的同行们的光芒所掩盖,它就是杰克·范斯。他几乎可以成称作(也许也有些偶然因素)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之父了。在50年代的《濒死的世界》系列中,他不仅仅构想出了日后常用的法术记忆和施放系统,同时还带来了大量我们今天相当熟悉的法术和魔法物品,这都是些值得纪念的名字,包括“棱镜喷射术”以及更著名的魔法物品“艾恩之石”。 <br>假如我们做一个调查,让读者举出“最著名的巫师或术士的名字”,那么托尔金的甘道夫很可能会排到第三位,而毫无疑问在他之前的是梅林(让我们把这位老先生再次移到后面去谈)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哈利·波特(也许仅仅是因为现在流行这个)。对于甘道夫而言,第三位似乎有点屈尊了。假如我们继续深入分析一下角色扮演游戏里的魔法师形象,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为何甘道夫会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同。 <br>甘道夫让我们觉得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他带着一柄魔法剑“格兰铃”。事实上他不仅仅“带着”它,而且还用它来战斗,而且还使得相当内行。事实上假如你有耐心仔细数数的话,你会发现甘道夫用格兰铃干掉的敌人比起他用他的所有魔法干掉全部加起来的还多。这很显然违背了传统角色扮演游戏的思维方式,因为巫师和别的魔法使用者一样,当战斗进行到肉搏层面上时将表现得全然的外行。然后,我们会想到另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那就是甘道夫在《霍比特人》和《魔戒之王》三部曲中通通加起来使用魔法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而其中大概只有一次产生了视觉上的巨大冲击: <br>“‘吾乃秘火之使徒,阿挪之光的释放者。此地不容汝通过。暗黑的阿但之火将抛弃你。回到阴影中去吧!此地不容汝通过……’甘道夫举起法杖,高呼着将它深深钉入身前的桥上。法杖在他手中裂成碎片。一片耀眼的白光闪过,桥断了……” <br>——摘自《魔戒远征队》,J.R.R.托尔金<br>无论这段文字可以如何解读,总之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这不是甘道夫自己造成的破坏力,而是碎裂的法杖本身。甘道夫从未施放过一枚火球或闪电矢。综观全书,他的领袖价值更重要地是体现在作为一位顾问和智者,引导其他英雄前进,其次是作为一位战士,挥舞长剑为霍比特人杀开一条血路。我们只要帮他去掉那些魔法师的标志性物件,我们就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甘道夫的真面目。就像我们在《星球大战IV:新希望》中所看到的那位杰迪武士,奥比旺·克诺比,从各个方面来看他就是一位典型的甘道夫式的角色。他年迈,蓄着浓须,身着长袍,藉由某种远古的力量而成为强大的魔法师。他在故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其他角色前进,作为年轻一代英雄们的领袖和顾问,而他的死(用更奇幻化的语言描述,就是“在与一只挥舞着红色长剑,身着黑色盔甲的邪恶生物的战斗中牺牲”)也不意味着终结,而是令他转化为另一种更强大的形态。显然,甘道夫和奥比旺·克诺比都应该算是魔法使用者中的一员,但他们都不太以来施法来作战。 <br>此外米歇尔·莫库克笔下的魔法使用者们也一样,包括梅尔尼本的埃尔里可和卡南·迦兰王子。这两个角色都获得了某种天赋以使用法术。埃里克是远古术士王的直系后代,随着历代祖先的积累,现在他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任何一位先人;而卡南王子则获得了一只六指手套和一只魔法眼,这使他可以从未来召唤精灵为他效劳。而尽管如此,无论是埃里克还是卡南都不太经常使用这些魔法能力,而更倾向于在激烈的搏斗中用锋利的剑(都是写带有魔法的上等货色,例如埃里克的暴风刃)结果对手。从故事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俩都不是非常优秀的武士,也因此他们在战斗中所采用的战术选择才显得比较有趣。卡南失去了一条手臂,显然这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打击巨大,而埃里克,坦白的说,完全是个肉脚: <br>“她在她儿子身上尝试了各种魔法药剂、圣歌符文和珍贵药材,用尽了远古梅尔尼本术士王朝所流传下来的种种秘方,才勉强维持着他的体力。他活下来了,或者说暂时还活着,这完全归功于魔法的力量。由于他天生孱弱,假使没有这些外力的帮助,也许仅仅是让他举起手都有困难。” <br>——摘自《梅尔尼本的埃里克》,米歇尔·莫库克<br>事实上,埃里克知道被人从船上丢进海里,即将淹死的时候才施展了第一条法术救了自己的性命。莫库克在埃里克传奇的第一卷中对此作出过解释。在这一卷中,当埃里克召唤出混乱之神阿瑞欧的时候,他宣称“……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使用任何法术……”事实上在埃里克能够集中力量召唤出阿瑞欧之前,他整整休息了三天,此外还花费了数小时在研读咒语和冥想上。可见施法不仅仅是念出正确的口诀同时做出正确的手势,而是非常严肃复杂的仪式。 <br>在杰克·范斯的《濒死的世界》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该书以一种类似通俗小说的手法,将一系列短篇故事串起来构成了一个较长的篇章,而各个故事之间又有所联系,这种手法又非常类似日后的角色扮演游戏,将一段段小冒险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完整战役的表现手法。在这个世界中,即使是最强大的魔法使用者也只能同时记忆大约半打法术。我们在故事中遇到的第一位法师,他正试图穿梭到另一个危险的世界中去,此人还只能记忆四个法术:召唤暴云术、超棱镜喷射、范达的隐身斗蓬和时间减速术。假如他知道一位龙与地下城规则中一般强大的巫师都能记忆36到40条法术,一定会嫉妒得自杀的。 <br>当然那些扮演着龙与地下城环境下的1级巫师或术士的倒霉家伙们当然知道法术耗尽的危险。在早先版本的规则中,低等级的魔法使用者们几乎完全就是可充电的一发魔杖,一般就记忆一枚魔法飞弹或一条催眠术,当需要用到的时候就立刻将它施展出来,然后在剩下的时间里就躲在队友的身后等待战斗结束。范斯笔下的巫师们也在四十年前干着同样,假如形势逼迫他使用那可怜的法术记忆槽中的最后一条法术,他将立刻感觉到死神正在他头顶上举起了镰刀。 <br>在托尔金和莫库克的作品中,类似的情况更加常见。与托尔金的中土世界和埃里克的梅尔尼本一样,范斯的濒死世界的确如同它的名字所显示的那样,已经走到了其寿命的尽头。在托尔金笔下,带有魔法的物品随处可见,包括武器、护符和药水,而仅存的数量稀少的强大巫师们则努力保守古老魔法的秘密,拼命想尽可能多地记住关于那些曾被称为“大艺术”,而现今几乎已经被完全遗忘的一切。那些流传下来的法术被视为珍宝,对它们的使用也非常有节制,这一方面是因为魔法师们很难记住它们,另一方面则是处于对误用魔法可能带来的巨大危险的担心。曾有一个名叫卡格的游荡者在使用魔法时发错了一个音节,结果被传送到距离目的地数千英里外的地方。稍后一个名叫默丝的女巫冒险施展了一条对她来说过于强大的魔法,结果“魔法力带来的激荡令脆弱的躯体无法承受,血液从她的口鼻中喷出。” <br>托尔金、莫库克和范斯笔下的巫师们并不是凭空诞生的,他们从许多方面看都应该是脱胎自上个世纪初的通俗小说。这点在范斯的小说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他的作品更倾向于带有科幻色彩的奇幻小说而非纯奇幻小说,这也是最早的奇幻故事所呈现出来的那种风格(事实上范斯本人就是一位主要从事科幻写作的作家,而《濒死的世界》系列之所以对日后的角色扮演游戏产生影响则几乎完全是一种偶然)。这些奇幻故事最初发表于一些通俗杂志,例如《惊异故事》,从这些故事里我们可以找到甘道夫和埃里克的前身,而正如北欧神话中的世界之树一样,循着脉络,我们将在众神那里找到根源。 <br>我们最先想到的最典型的奇幻通俗小说当然是罗伯特·埃尔文·霍华德的《蛮王柯南》系列了。这个系列的十八个故事在1932年到1936年间或连续或分散地刊登在《惊异故事》杂志中,知道霍华德在他职业生涯的顶峰时期突然自杀为止。霍华德死时年仅三十岁,但柯南这个脍炙人口的名字令他的作者的才华流传后世。柯南的形象日后出现在了漫画、小说和电影中(这个系列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在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将这个系列故事以小说形式再版的L. 斯普拉格·德·坎普和林·卡特两位先生)。当然改系列吸引读者的主要因素还是文中的柯南以及他的那些肌肉发达的朋友们(我们又找到了野蛮人的原型,不是吗?),以及霍华德创造出来的那些伟大的反派角色,其中包括几位强大的巫师角色。 <br>霍华德的作品与日后的奇幻作品有许多相似之处。举例来说,柯南在修伯利安时代四处游荡,这是大约在亚特兰缔斯大陆沉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之前一万两千年的那个时期,这个时代背景看上去非常类似魔戒中的中土。他笔下的巫师们与莫库克的术士王和范斯笔下那些争吵不休的法师们一样,都带有相当程度的自私和邪恶,并倾向于对世界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统治和改变,而他们的力量也是相当强大的,但与日后的巫师不同,他们不必实现“准备”好法术(比如说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法术记忆),不必通过休息来恢复失去的力量和能量。但柯南故事中的一个重要的区别点是在该作中,魔法使用者们并没有占据故事的主导地位,而是要么作为大反派形象出现,就像魔戒中的索伦,要么作为故事中不太重要的线索人物,例如将柯南和斯缔凡尼雅女士联系在一起的卓卡诺。他们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活跃而吸引读者的反英雄角色。 <br>霍华德笔下的典型调查巫师形象是《征服者柯南》中的夏托坦,一位来自远古魔狱帝国的死去的术士,为了获得它所掌握的知识,它从死亡的国度中被召唤回来。当然当它苏醒之后,它立刻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以致命的疫病击倒了柯南,并用远古的邪神之心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试图让冥界大陆重新升起,统治世界。 <br>在公认的霍华德的后继者弗里兹·里伯笔下的巫师身上,我们更容易看出霍华德风格的巫师和英雄的关系。里伯以法赫德和格雷·毛瑟为主角的系列故事(大多数发表于1939年到1970年之间)的主要贡献是为我们带来了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游荡者和盗贼的原型,但这些作品中也出现过许多相当重要的巫师角色,这些形象值得诸位一看。 <br>格雷·毛瑟本人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巫师,他是那种孤冷强大的魔法师。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不同于莫库克笔下那些配长剑,着暗色服装,同时又会施展法术的武士的另外一种魔法使用者。最初毛瑟是一位善良的“白魔法师”的学徒,但在他的老师被杀之后,他被人囚禁拷打,逼迫他宣称那位白魔法师研究的是邪恶的魔法。毛瑟和他的同伴法赫德都不是那种在道德方面堪称楷模的家伙(当然他们也不是像埃里克那样的坏蛋),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人都不具有强大的魔法能力。尽管毛瑟也算得上是一名巫师,他却无法控制自己的魔法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需要借助“七眼者”宁加伯和“无眼者”谢尔巴来为他提供魔法方面的帮助。 <br>尽管里伯笔下的两位主力魔法师都站在主角(法赫德和格雷·毛瑟)的一边,但他们都不是故事中的核心人物。巫师们并不和冒险者们一起前去地牢中探险,更不会在一边用火球术和隐身术为他们助战。他们仅仅是站在幕后提供一些资讯方面的帮助,有时候则仅仅出现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部分。例如在《老手的开局》中,法赫德和毛瑟需要借助宁加伯施放一条时间旅行法术以便回到历史中的某个帝国去。假如没有这位巫师,两位主角的故事根本没法开始。但是除此以外宁加伯根本没打算为这次冒险作出任何额外的贡献。 <br>“巫师宁加伯的七只魔眼飘回了他的兜帽里……‘嗯,关于兰克玛,她已经被侵入,她的城墙被攻破,她的街道上正进行着血战。敌人的数量是居民的五倍,而且都装备着先进的武器。但是要拯救城市,你们还来得及。’ <br>‘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法赫德问。 <br>宁加伯耸耸肩,‘你是英雄,所以你应该知道。’” <br>——摘自《兰卡马之剑》,弗里兹·里伯<br>关于宁加伯和谢尔巴最有趣的细节是,他们是异种生物。他们的脸扭曲而吓人。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上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间《惊异故事》和《未来世界》之类关于科幻和恐怖故事的通俗小说中常见的那种长着触手的可怕生物和它们的暗黑魔法。 <br>当然,奇幻本身也从多种文风中汲取养分。例如那数量众多,才华横溢的《邓塞尼王》短篇故事,这些故事大多写于1905年到1920年间,它们对许多奇幻作家的写作都有过深刻的影响,甚至也被认为是最早的纯奇幻作品。当然也别忘了上个世纪头三十年间风行一时的“纯娱乐”冒险故事,它们大多是一些比较不为人知的作家的作品,包括塔伯特·曼迪和萨克斯·罗默(他创造了那位邪恶的催缅师福满初博士)。此外我们还应该记住那些考古学和科幻方面的作者,例如爱德加·莱斯·巴罗斯,他以“维多利亚式科幻”和他笔下的火星跳跃飞船以及英雄塔赞而闻名;此外还有他的前辈H.莱德·哈加德,他关于祖鲁巫医艾伦·夸特梅以及永恒的女神阿依莎的故事也相当有名。从巴罗斯到霍华德以及莫库克,无数读者为他们笔下所创造出来的世界而倾倒。 <br>但是对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使用者影响较深的则来自那些更具黑暗色彩的作品,这些恐怖通俗小说作家包括克拉克·阿什顿和H.P.拉夫克拉夫特,他们最重要的作品都发表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里。这两为作家不仅与同时代的奇幻作家里伯及霍华德齐名,并且他们的作品都涉及了神秘的Cthulhu神话(里伯的宁加伯和谢尔巴以及霍华德的索斯-阿蒙都直接来源于Cthulhu传说)。至于Cthulhu传说,对于不熟悉它的读者,我想简单地说就是认为某些被称为“伟大的远古人”的外星文明在许多年前统治着地球,而后来又陷入了长时间不可思议的睡眠状态,知道某天天再次苏醒。 <br>正如你所想到的那样,有些人试图把它们弄醒以讨好它们的欢心。这些邪恶的野心家和妖术师仔细研读了各种古籍,试图找到唤醒这些生物的方法。那些无意中得知这种类神的远古生物真面目的普通人往往会陷入精神错乱的边缘。这让我们在探索魔法使用者真相的问题上又进了一步。我们得到这样一个猜想——他们就是那些能够探索未知领域,并活下来向世人透露这传奇般经历的人。这一概念将我们带回到人类文明起源的黎明时期。拉夫克拉夫特证明,“人类最古老和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而最古老和最强烈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也就是说,无知带来恐惧,对真相的发掘则带来精神错乱和更深的恐惧。只有那些能够走过这一切,愿意用他们的灵魂和心智换取知识的人才能幸存下来。 <br>拉夫克拉夫特根据他自己的灵感而创造了一个令人费解的体系,这一体系吸收了从马修·格里高利·路易斯(他于1796年完成的小说《僧侣》中描写了一位名叫安布罗西欧的浮士德式的西班牙人)到布拉姆·斯托克(1897年发表的小说中描写的吸血鬼德古拉以及那些试图猎捕它的人们与近代文学作品里塑造的吸血鬼形象相比较更像是术士)等众多作家的成果。至于最直接和最被人们承认的影响则来自爱德加·爱伦·坡,他在他短暂的一生中(1809-1849)创造了那个时代最黑暗恐怖的恐怖小说。即使是那些与巫师或术士无关的小说里,爱伦·坡的主角和反派们也跟现在的魔法使用者们一样狡猾、高大、阴暗而且英俊,他们拥有很高的智商,以及属于他们自己的秘密。在《赤死的假面》中描写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主角,而普洛斯彼罗王子这一角色在文森特·普莱斯1964年摄制的同名影片中得到了完美再现。 <br>与爱伦·坡同时代的爱德华·布尔沃-里顿(往往以他那极度华丽的开场白而闻名)也创造了一些不太著名但同样重要的巫师角色。这些角色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沦为他们自己的黑暗力量的牺牲品。1842年发表的《扎罗尼》描写了一位古代占星术士,他活了许多个世纪,直到法国大革命时代才被杀。《怪异故事》里的那位魔法师马格雷夫在睡眠中会被某种未知的力量所控制。再往前追溯,爱伦·坡和布尔沃-里顿则延续了更早的一些哥特式恐怖小说作家的套路,最著名的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戈德温。她的《科学怪人》(1817年)中的主角(弗兰克斯坦,此处指的是那位博士而不是那个怪物)兼具魔法师和炼金术士的特质,他的好奇心使他涉及了某些最好永远不为人知的黑暗秘密。维克多·弗兰克斯坦成功地创造出了一个生命,但最终却被他自己的创造物摧毁了他的一切心爱之物。这再次提醒我们:那些使用魔法,探究万物秘密者,最终必须准备好面对他自己引来的报应。 <br>这带来了下一个重要问题:那么我们的这些强大的魔法师们究竟是如何从这恐怖而黑暗的起源里走出来的?现在我们知道,那些魔法使用者一个个都尽力掩盖着自己的秘密,惟恐被某种黑暗力量撕碎,或者被那些害怕他们的人们摧毁。这个问题的答案则摆在历史中离我们更远的那个时代,在一个名叫塞伦的小城……<br><br>From Witches to Wicca - The Persecution of the Magic-user<br>女巫与维卡崇拜,魔法使用者的迫害<br><br>……因为他们看见站在屏风后面所遮藏的地方,是一个秃了头、皱了脸的,又矮小又老丑的人,他也像他们一样地,似乎十分吃惊。<br>铁皮人举起了他的斧头,向这个矮小的老人冲过去,并且高声喊道:“你是谁?”<br>“我是伟大的可怕的奥芝,”那矮小的老人用一种颤动的声音说,“但是不要打我——我将做你们要我所做的任何事情。”<br>——摘自《绿野仙踪(奥兹国的术士)》,莱曼·弗兰克·鲍姆<br>无论在小说《绿野仙踪》或以它改编的同名电影中,都没有涉及到关于巫师的秘密,因为无论是小说或电影,伟大的巫师奥兹那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就是他根本就不是巫师,事实上多罗西用的是邪恶女巫的尸体上褪下来的鞋子的魔力回到堪萨斯州的。事实上在这个故事中,那些女巫是唯一拥有魔法力量的人;东方与西方的女巫是邪恶的,她们被多罗西击败了,而南方和北方的善良女巫则给予她帮助。有人认为多罗西自己也可能是个女巫,因为她拥有一些具有魔力的物品,而杀死那些邪恶女巫的同时也获得了她们的一部分力量。<br>当然假如你关心的是魔法本身,那么女巫和巫师差不多就是同一样东西。在十六至十八世纪之间,女巫被捆在柴堆上烧死的时候,就被简单广泛地称为“巫师”(wizard)。“女巫”(witch)这个词与wizard之间也有着类似的含义,它的意思是“扭曲或扭转”,起源自盎格鲁-萨克森语言中的“维卡”(wicca),而这个词则来自wicce,它的意思是“智慧”(wise)。当然导致巫师遭受基督教世界破坏而消失数百年的原因并不是他们的智慧。H.P.拉夫克拉夫特在他的著作《查尔斯·德克特·沃德案件》(the Case of Charles Dexter Ward)中论述了那段迫害史,这本书稍后于1963年被文森特·普莱斯拍摄成电影,名为《恐怖宫殿》(the Haunted Palace)。电影于小说的主角都是一为男性巫师(原文为witch,或者我们现在应该称之为warlock),他对一个村庄降下诅咒,以报复那些村民将他烧死,而他的后代则谋杀了那些村民以实现那个诅咒。当然,严谨的历史学者不需要参考拉夫克拉夫特的小说来研究那段焚烧女巫的历史,在正式的记载中这类文献随处可见。<br>迫害女巫运动真正进入火爆时期(你知道我所说的“火爆”)是在十五世纪末。在那之前,并没有很多记载表明女巫仅仅因为她们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例如圣女贞德死于1431年,但大概没多少人相信她被害的真正原因是触及巫术。事实上她被正式指控的大多数罪名指向她的异端行径,拒绝承认教会权威,以及采用男子装束等等。纳瓦拉的女公爵(Duchess Joan of Navarre)死于1437年,她曾被指控为女巫,阴谋反对英格兰的王亨利四世,但稍后她被赦免并释放。西普敦婆婆(Mother Shipton,抱歉找不到合适的译名)生于1486年,是广为人知的女巫和预言师,但她在她的社交圈中广受尊敬,并于1561年寿终正寝。是的,十五世纪之前我们看不到火刑架。<br>但是历史的转折点出现在1486年,这一年里出版了名声狼籍的女巫猎杀手册《女巫之锤》(the Malleus Maleficarum)。假如你想逐条详细地探索天主教会期望在女巫猎杀狂潮中的态度和它们的目的手段,那么这本书并不能给你完整的答案。但是其中的许多声明值得注意,例如“没有什么比助产婆对天主教信仰所造成的伤害更大了”,这也许提醒了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个时期遇害的巫师中,有超过80%的受害者是女性。除了身为女性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明显特征还有:同性恋、麻疯病或者仅仅因为是犹太人。总而言之,“女巫”就是那种你绝不想和她做邻居的人,而事实上在本质上与魔法或巫术并没有深刻联系。<br>无论如何,当他们打算烧死某人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虚构了大量关于巫术和女巫的意像,假如那是在万圣节,那么这其中的许多图腾的确物有所指。当然,黑猫和蟾蜍很可能在小镇里找到,而某位年老的女士拥有一支扫帚或者鼻子上长了个疥子也情有可原。至于从夜空中飞过,在炉子里烧烤幼儿或者与恶魔发生性关系之类的传闻,则更像是二流色情小说里的情节,并且肯定很容易煽动那些原本就愿意相信这些情节的暴民。这也恰好是我们在那个时代的小说中无法找到几个巫师角色的原因。诸如皮埃尔·德·兰克(Pierre de l&#39;Ancre)等人的描述的那些巫师和女巫的举止和诸如此类事物的书一般并不被大众归为小说。它们的读者是那些在宗教教条绝对正确的信仰,圣经是昔在,永在的真理,以及应遵循基督徒的义人的道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们。而正如圣经所说的,“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埃及记,22:18)<br>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通常被认为与女巫猎杀行为关系最为紧密,这个机构的存在时期恰好是在1478年至1834年。这更加彰显出这一事件的本质并非消灭那些魔鬼的崇拜者和女巫,而是试图净化那个社会中不信神的人群(特别地,新教徒和犹太教徒)。最为臭名昭著的审理官托马斯·德·托克玛达,在他长达14年的任期内,他本人必须为超过两千例死刑负责。但是与瑞士的情况相比这还不算什么,早在1427年那里就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女巫猎杀行动。在德国,大约150年之间至少确认有三万人因此丧命,事实上死亡人数有可能多达十万。<br>在有些国家里,女巫猎杀的狂潮从未真正发生过,例如爱尔兰官方处死人数仅四至五人。但是在临近的苏格兰和英格兰,可以在十六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看到一些狂热的女巫猎杀行为,此时恰逢英王亨利第八与天主教廷公开决裂,在此前后的一起著名案件是安·柏林被处死,原因之一是她长了六个手指,并且没能给他的丈夫留下男性继承人。接下来的一百年里,巫师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时世。信奉天主教的玛丽女王逃往苏格兰,他的儿子詹姆斯在狂热者的簇拥下登上王座,接下来是伊利莎白女王治世的强盛,直到最终女王去世。也许1603年詹姆士继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座是件糟糕透顶的事情,我们应该记得他在1597年出版的《恶魔学》(Demonologie)一书。在他登基之后,许多许多人被吊死、处以火刑或别的什么刑罚,欧洲的狂热直到十七世纪末随移民潮转移到美洲大陆之后才消失。接下来就是1692年那声名狼藉的塞伦女巫审判案,十九名女巫因此被吊死。<br>但是塞伦案仍不是这个长达三个世纪恐惧与狂热屠杀的尾声。1793年两个女人在波兰被烧死,1865年一名巫师在英格兰死于水刑,这已经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正式关闭31年之后的事情了。女巫猎杀热潮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1957年马塞诸瑟州法庭最终宣布塞伦案的死刑犯之一安·普迪特(Ann Pudeator)无罪,而直到2001年法庭才成功地证明该案件中的总计五名死者为无罪。当笔者编撰本文的时候,正统基督教的卫道士们正在叫嚣着抵制哈利·波特电影和小说,指称它们向儿童灌输撒旦崇拜、巫术和魔法。<br>巫术团体(Wiccan groups),即那些现今唯一合法的巫师们,现在坚定地(并且他们这样做完全正确)否认他们的信仰、早期烧死女巫热潮中虚构出来的某种“撒旦的黑魔法”以及例如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巫术和魔法这三者之间有任何联系。但是正如字面上的那样,巫术团体的成员至少与巫术之间还有一种名义上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一半是由于基督教,一半是由于古老的德鲁依崇拜。<br><br>Druids and the Divine - Religion and the Magic-user<br>德鲁依崇拜与神性主义,宗教信仰与魔法使用者的联系<br><br>“依斯卡利巴,此剑即力量。在亚瑟之前,它属于拉德;在拉德之前,它属于贝奥武甫;在贝奥武甫之前,它属于博得;在博得之前,它属于托尔本人。那时世界尚未经历多少年岁,而彩虹也何止七彩色。”<br>——默林,摘自剧本《石中剑》,罗斯坡·帕伦伯格与约翰·伯曼饰演<br>尽管没有人能够确切地指出魔法使用者最初诞生于何时,但许多研究者认为他们的起源应当在北部欧洲的那些猎人们中去找寻,他们的许多小物品和居住的洞穴里都有着可靠的证据。许多雕刻加工过的角和兽爪被认为附有魔力,并被用于一些原始的魔法中,而许多岩画战线了猎人转化为动物的形态,这可以理解为半伪装,半魔法的效果。毫无疑问,所有这些自然产生的魔法概念集中形成了远古凯尔特人的信仰,德鲁依就诞生于他们之中。<br>凯尔特人属于某个现今似乎无人能够真正证明他们存在的印欧语系人种的后裔,他们大约于西元前700年到西元100年之间生活在英伦三岛,而德鲁依崇拜则延续到这之后的几百年时间里。德鲁依(以及凯尔特人)信仰一种泛神崇拜,或者现在所称的万物有灵论。他们信奉一位神和一位女神,敬畏自然以及蕴涵在自然中的神性。一方面由于基督教部分地吸收了他们的教义(顺带一说,圣诞节定于十二月底,并非因为基督诞生于这一天,而是因为这一天是冬至日,凯尔特人习俗在这一天庆祝太阳的重生),一方面由于这个种族被罗马人大批杀害,我们已经无法得知德鲁依崇拜的大部分细节了,但是我们知道德鲁依相信投胎,他们懂得占星术和治疗的方法,往往被视为贤者、士师或调解人。<br>当罗马人和基督教的影响力逐渐将凯尔特人的原始崇拜溶解消散的同时,德鲁依崇拜则逐渐转化进入被后人统称为“异教崇拜”(Paganism)的范畴。Paganism一词起源于拉丁词汇Paganus,它的意思是“乡村居民”(Country-dweller)。正如字面意思那样,它按时着这些信仰大多存在于城市以外的广阔地区,滋生于凯尔特人崇拜的诸如橡树和槲寄生之类的自然生物,进而演化为一种广意实用的崇拜,它带来了所谓的“乡土魔法”(Hedge Magic),例如制作药水,研磨草药以及施行医术等等。这类崇拜中常用的仪式手法看上去与上文讨论过的撒旦崇拜并没多大区别,在这里我们需要留意的是在诸行省的拉丁化之前的那个年代,因为那正是默林活跃的年代。<br>正如我们今天所知的,默林这个形象最初主要来源于蒙默思郡的杰弗里的《不列颠尼亚古王史》(Historia Regnum Britanniae)一书,该书出版于1135年。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最初一个类似默林的形象,他结合了多个早期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包括六世纪德鲁依吟游诗人梅丁(Myrddin)以及孤儿安布罗修斯(Ambrosius)。杰弗里笔下的默林具有半恶魔血统,他的母亲是一位修女,曾被撒旦麾下的一只邪恶生物所玷污(当然在那年头,这事儿与女巫还没多大关系)。但是他并没有变成邪恶生物,却获得了预言能力,并且,成为尤瑟王的顾问,可能(也可能与他无关)还创造了英格兰著名的遗迹史前巨石柱(Stonehenge)。稍后,在托马斯·马罗里爵士的著作《亚瑟王》(Le Morte D&#39;Arther)的帮助下,默林不仅成为尤瑟的顾问和先知,更成为尤瑟的儿子,亚瑟王的顾问。接下来则是我们所熟知的关于“石中剑”依斯卡利巴的整个故事,以及其他相关的神话(在诸如《石中剑》一类的电影中被漂亮——尽管不完全精确——地展现出来)。<br>默林过早地从亚瑟的宫廷中引退,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基督教世界的扩张:他陷入了对一位名为尼尼芙或薇薇安或——因出处不同而有所差异——尼缪的女术士的热恋中,而后者设计将他永远封入石棺(或洞穴)中。这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基督教的来临,基督从墓中重生以拯救世人,因此默林的魔法时代也步入尾声,不得不回到他的洞窟中去,为新的信仰腾出位置来。也许你已经想到将这段故事与《魔戒之王》的结尾相比较了,甘道夫乘船离开中土,宣告了中土的魔法时代的结束。事实上在许多方面,默林与甘道夫有着许多相似点,从他们的外表(穿着灰衣,携带法杖游荡的老人),到他们俩在故事中都不太经常使用魔法。事实上你已经注意到了,除了少数几条魔法之外,默林在大多数时候都在扮演着国王的预言者和顾问的身份。他的价值,与甘道夫相同,并不在于他的法术,而在于他的智慧和知识。<br>然而更重要的,正如读者已经注意到的那样,默林和甘道夫都具有某种精神化和超越凡人的特质。默林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是一名半恶魔,他的外表的能力部分来自凯尔特人的神祉色纳诺斯(Cernunnos,荒野狩猎之神),部分来自挪威人信仰中的贤者和魔术师奥丁。关于甘道夫的描述大体相似,他并非人类,而是五位Istari之一,化身为Maiar前去保护和帮助中土(除了灰衣甘道夫之外,还包括褐衣拉达加斯特(Radagast the Brown)、白衣萨拉曼(Saruman the White)以及两位“蓝衣巫师”阿拉托(Alator)与帕兰多(Pallando))。身为Maiar,甘道夫成长于神的永恒国度。他比世界本身更年长,并将存在于世界完结之后。他的永生性在他死于恶魔巴尔罗格(Balrog)之后化身为更强大的白衣甘道夫回归人世时得到了证明。<br>托尔金能够如此描写甘道夫,部分原因在于他在下笔之前就已经通盘考虑过整个魔戒世界,尽管他用他自己的笔写下这个故事,但故事本身却并不依赖于当代的小说,而是建立在更古老的神话之上。因此他不必想他之前或之后的作家那样,将巫师的形象建立在女巫焚烧的灰烬或恐怖科幻小说的精神世界里,而创造出一个类似默林那样直接来自神圣领域的巫师。<br>事实上假如我们自己考虑一切事物的本源,那么我们将发现在角色扮演游戏中,神术使用者和魔法使用者之间的差异非常小,但其中包含着一个重要的事实:牧师依靠信心,由他的神“施放”出法术;而巫师试图寻找法术的秘密,并自己“施放”它(更进一步扩展的话,术士和预言师也同样了解法术的秘密,只是他们在提问之前就已经得到了答案)。旁边这张图,特别针对D&amp;D 3ed的系统,大体上表示出这种关系。<br>巫师并不关心神或诸神,也不与他们交流,而是试图独自探索宇宙间的那些神圣的秘密;这是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但对于投身于其中的热爱知识的探索者来说,回报也更加丰厚。当然在基督教世界里,这是堕落天使式的罪恶,它试图取得神的力量但因此被逐出天廷;相似的这也是亚当和夏娃的罪恶,他们偷吃了知识树上分辨善恶的果子——这意味着他们试图获得仅仅属于神的那些知识——并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在更广泛意义上考虑,这也是中世纪魔术师浮士德的罪恶,他以灵魂为代价换取魔法力量。那么也许有人会认为,在角色扮演游戏中,德鲁依应该更倾向于类似魔法师而不是牧师,因为他们寻求自然的知识,并运用知识来获得法术。既然他们懂得运用草药制作药剂,那么信仰就不是必须的,无论如何对于那些不明白其中奥妙的人来说,药剂和神术的效果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两样。<br>在基督教的神话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术师,不仅仅是旧约和新约经典,在历史上许多托名伪作中也随处可见法术的踪影。这其中的大部分原因是旧约的最初一些部分记述的是发生在埃及的历史,有记载在西元前2700年左右埃及的确存在开业的魔法师。例如埃及魔法师Dedi,据说不仅活了110岁,而且可以取下鹅或牛的头,然而毫无损伤地再将它们装回去。到目前为止最早的“你的崇拜里的牧师正是我的崇拜里的邪恶魔法师”的说法来自关于雅尼和佯庇的叙述(提摩太后书,3:8)。<br>旧约·出埃及记则随处可见类似魔法的事件,从燃烧的灌木丛到火柱,但大多数直接的法术演示来自摩西和亚伦与法老王的宫廷魔术师之间的对决。<br>摩西亚伦进去见法老,就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行,亚伦把杖丢在法老和臣仆面前,杖就变作蛇。于是法老召了博士和术士来,他们是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他们各人丢下自己的杖,杖就变作蛇,但亚伦的杖吞了他们的杖。<br>——出埃及记,7:10-12<br>最后,摩西和亚伦对耶和华的信仰证明比雅尼和佯庇的魔法更强大,但从表面上看来,它们也同样是某种魔法演示。事实上法老不愿释放以色列人的原因,除了耶和华在埃及降下的瘟疫之外,也因为他自己的宫廷魔术师能够复制这大多数神迹,因此(至少对法老自己来说)反驳了这些神迹中的神圣因素。摩西和亚伦将尼罗河化为血河,而“埃及的魔术师也用他们的邪术这样做”。又一次地,魔术师“用他们的邪术也这样做”。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神对抗另一个神的情况。尽管耶和华告诫它的子民它是唯一的真神,但是很显然从旧约中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也崇拜其他的神(例如巴力)。但是在这里,雅尼和佯庇被称做“魔术师”,尽管他们是埃及阿庇斯神祭师的后裔。简而言之,这个词意味着他们展现的魔法属于巫术,而非神术。<br>当然,最后雅尼和佯庇都走向了浮士德式的悲惨下场。据一部托名伪作所说,雅尼最终死于严重溃疡,作者相信他死后进了地狱,后来他的兄弟佯庇通过亡灵法术召唤出雅尼的灵魂。至于佯庇最后如何死去,我们并不清楚,但是我猜一定不会死得很痛快。即使摩西本人,身为耶和华的追随者和先知,也未获许可进入迦南选地,因为他曾经有一次怀疑自己能否用杖敲开石头获得饮水。在某些方面,摩西也具有巫师性的一面。最后他登上西奈山,取回感应神语而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十戒。摩西如同其他魔法使用者一样,并不祈求神的启迪,也不完全依赖信心;关于取得十戒这一段,可以看做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前往神圣之地,并为他的人民取回知识。<br>当然我并不是说摩西与埃及的魔术师并没什么两样。他显然是作为一位先知和一位神圣的人物出现,并且肯定不是一名“M&#39;khashepah”,即希伯来语中的巫师。这个词汇很明显地与邪恶的术士或魔法使用者想联系在一起,与他们为敌者将身陷险境。因此我们在申命记,18:11-11中读到:“你们中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M&#39;khashepah能够展示宇宙的秘密和真相,能够洞察遵循神的意志,能够信仰和信任那独一的存在,一切都可妥当处置。如此,知识与信仰的区别为我们勾画出魔法使用者的轮廓。<br>在新约中也涉及到一些关于魔法使用者的内容,首先自然是耶酥基督本人。作为诸多解释版本之一,有人认为他受审判被判钉上十字架的罪名之一就是行法术,掌握了只有神才拥有的知识。其他的魔术师还包括巴耶酥、以吕玛(使徒行传,13:4-12)和占星家西门(使徒行传,8:19-24),后者是一名撒马利亚人魔术师,他宣称为“上帝的大能者”,并企图用金钱向使徒买下赐圣灵的权柄。关于魔法使用者和牧师使用他们的神秘力量,这两种情形之间的差异在一份关于占星家西门的托名伪作中表现得很清楚。在那个故事中,西门运用魔法飞行于空中,以取悦一位罗马皇帝。两位使徒目击了这一事件,便祈祷上帝阻止他;显然上帝听见了使徒的祈祷,随后西门掉在地上摔死了。<br>在新约中与西门这类魔法师有关的记载还有很多。例如基督降生时前往马槽拜访的三位博士。如上文所说,“博士”(Magi)在这里并非国王,而更可能是密斯拉教的(Mithraic)祭师/魔术师,他们即是占星家,又是天文学家。撇开今日基督教世界在圣诞节的庆典不说,关于东方三博士的事实是,根据古波斯对三博士的记载,有预言称名为密斯拉的救世主将降临人世,其征兆就是一颗新星。无论是基督教借用了密斯拉教的预言和象征为己所用,或者三博士根本就是追随着一个错误虚假的预言,而找到了另一个宗教的真正救世主,或者两个宗教共享这位真正的救世主,这就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了。<br>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神术与巫术魔法之间的差异,并不仅仅是交互和描述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它是否被认为是真实合理的(且不论是否被接受或视为理所当然)。这两者之间究竟能否划下一条严格的界限,在此之后被讨论了许多个世纪,它不仅仅是今日的作者在创造虚构小说中的魔法使用者角色时必须考虑的,更是中世纪那些真正的巫师和炼金术士们殚精竭力考虑的问题。<br><br>Of Angels and Angles - Mystical and Mathematical Roots<br>针尖上的天使,神秘学与数学方向的根源<br><br>“探索升入天堂的关键;在七重天中旅行;观察黄道的所有星像……探知苍穹每一位守护者的名字以及它们的工作以及它们的奥秘,以及它们仆人的名字,以及向他们献祭的仪式……”<br>——摘自塞弗·哈拉吉,《奥秘书》(The Book of Secrets)<br>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龙与地下城规则面临宗教界指责的许多原因之一就是,它涉及了魔鬼与恶魔的内容(这些内容绝大多数首次出现在1976年出版的补遗《可畏之巫术》(Eldritch Wizardry)一书中),而这两样东西与中世纪巫师和巫术联系紧密。重点当然不是封面上那位被捆缚在祭坛上的裸体处女,或是内页里多达13页的魔鬼和6幅带有裸露的女性胸部的画像。当然这也许是部分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对那些批评者来说)是书中(以及之后的几本书中)如此详尽地描述了魔鬼与恶魔的世界。无论如何,美杜莎、石箱鬼或吸血鬼显然都是些幻想或神话方面的存在,但1976年之后的书中到处都是死神(Orcus)、冥府之神(Demogorgon)和女妖(Succubi),这些名字直刺古老的基督教伪经文本和中世纪伪经神秘学经典。对于不经意的角色扮演玩家来说,这不过是类似希腊、北欧、基督教、Cthulhu、Nehwon等等之外的另一个虚构神话——但对于来自基督教的反对者来说,这些与异教崇拜和巫术没有任何区别。尽管这些指责并非完全必要、符合逻辑或公正,但今天我们的确能够理解这种反应。总而言之,这种行为可以归结为“所有的宗教崇拜都是虚构的神话,除了我信仰的这个以外”。<br>要把握那次争论的全局实在是很困难的事情,除非你对现代宗教形态有所了解。今天的犹太教和基督教大体上是它们最初形态的稀释化版本。这并不是说这两种宗教都变得虚弱无力,而是说在几个世纪之前正在进行的那些事情,远远不同于今天我们从圣经或律法书里看到的那些记载。以感恩节为例,虽然今天那些禽类的外形并没有什么变化,但烤火鸡肚子里的填料却早已不同了。<br>过去的人们在按照字面意思解释经典方面走得更远。我并不是说他们坚信魔鬼能够占据一个人的躯体,也可以被驱逐出去,或者人们可以如魔术般地使用异族语言交谈——这样的事情即使在今天也是可以理解的。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在对字面的理解上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在上面的引文里我们看到了“七重天”一词,当时他们就相信这个词。他们相信天堂不仅仅是一层,而是七层,每一层都有各自不同的地理形态、精神焦点和意义。类似的地狱也不仅仅是一个巨大炽热的深渊,而是由九层完全不同的层面构成,每一层专指一种罪行,而撒旦则居住在地球的中心,即地狱的中心。然后你们就明白为何龙与地下城的位面设定里无底深渊有九层,而天堂山是七重了:这直接来源于中世纪的信条,或者更准确地说,“中世纪的知识”。这种知识并不因为但丁在《神曲》里这么描写而存在,这对当时的人来说是一种既定,是一个事实。同时中世纪的另一个类似的事实是,每一层地狱都给予巫师以力量。<br>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天使”来说。今天天使的形象无非是绒毛玩具般胖呼呼的坐在圣诞树顶上的可爱小娃娃,或者类似好莱坞电影里的那样穿着紧身短上衣在电视节目里表演神迹并与凡人陷入爱河的存在。事实上天使在人间的概念并不是今人异想天开的发明,许多现代对天使的描述都相当接近最初的描述,例如系列电影《预言》(Prophecy),其中的克里斯托弗·华肯脱胎于自私的天使加百列,其中还搀杂了许多其他大天使的成分,包括Nephilim(通译是什么?)甚至路西法。这个电影系列延续了流传甚远的许多伪经中描述的那场“天堂战争”,关于这场战争,尽管圣经中没有任何直接的描述,但这一事件为许多学者和神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许多天才的杰作诸如但丁的《神曲》以及弥尔顿的《失乐园》的灵感来源。<br>对于不太了解天使历史的读者来说,有必要指出这些故事的要点是,在旧约与新约之间的某个时间点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大约400年的空白时间),撒旦(最高阶的六翼天时,天使之首)自以为足够强大而富有智慧,因而不愿作为天使想神/救世主/人类卑恭屈膝。他以及所有天使中的三分之一(在有些记载中可能是几百,而其他一些记载中可能多达几百万)掀起了反抗神的战争,最终大天使米迦勒将撒旦和他的拥护者们打下地狱。“在地狱称王,远胜过在天堂为仆,”在《失乐园》中撒旦如是说,显然他打算说服自己——以及读者——作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去探索真理,比作为一个神力的追随者更符合他的心愿。当然即使在地狱中,撒旦和那些堕落天使们也不得不遵从神的意旨,尽管他们在也不能仰视它的荣光。自此以后,中世纪早期的神学家们都相信凡人能够如同召唤善良的天使那样召唤出撒旦和他的喽啰们来听候差遣。<br>当然,假如你想控制某样存在,你首先必须理解这种存在,并且能够在恰当的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它。在我们今天的科学时代里,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能够预测出狮子座流星雨的高峰期,因为我们了解它,并且知道它在宇宙中与地球的相对位置。类似的,对于早年的魔法使用者来说,重要因素莫过于知道那些天使和恶魔所处的位置,以及他们与我们之间的相对关系。<br>关于这一切最初究竟始于何处已不可考,但可以确信的是记载这些秘密的文献逐渐积累起来,慢慢地多到能够塞满一整座图书馆的地步。这些书籍最初出现于罗马帝国后期,而高产期则是文艺复兴时期。其中名作诸如《塞弗·哈拉吉》(Sefer ha-Razim,即奥秘书Book of Secrets),《摩西之剑》(Sword of Moses)、《勒米迦顿》(the Lemegeton,即次所罗门王之钥the Lesser Key of Solomon the King)、《阿布拉米林法师之书》(Book of Abramelin the Mage)、《阿斯·诺托里亚》(the Ars Notoria)以及《所罗门的克拉维卡拉》(Clavicula Salomonis,即所罗门之钥Key of Solomon),在这些书中,那些充满热诚执着的作者宣称,要想了解召唤和控制天使及恶魔的秘密,几乎总是必须“以全能神圣的上帝的名”。尽管对有些人来说,涉及此类知识的书总是有些异教或撒旦崇拜的味道,但对其他大多数人来说,它们的确是合逻辑的宗教信仰的延伸,或者说期望进一步了解那未知的神性世界。无论从何种角度看,这些秘录书籍以十九世纪的《大法师里贝拉斯》(Libellus Magicus)一书为颠峰,它极其详尽地描述了恶魔和天使的一切细节。<br>因此我们的词汇库里不仅有米迦勒、加百列和拉斐尔(来源于圣经),还有一大堆其他天使的名字,每一个都有它独特的含义、目的和对自然中某个方面的控制力。米迦勒(近似神的天使)不仅是天军的领袖和以色列的保护者,同时还是代表太阳的天使,它的名字与历法中的星期日、占星术中的狮子座、金属中的黄金、色彩中的黄色、珠宝中的钻石、黄玉和风信子石以及长寿、智慧和变化的力量想关联。加百列(“神赐吾力量”)不只是个可爱的小孩子和神的信使,同时还与月球、星期一、巨蟹座、白银、珍珠及医药相关联。这种广泛的关联关系几乎成了一种时尚,每一位重要的天使都与某颗行星联系起来,进而对应某个星座,通过星座进一步联系到一些特殊金属、植物、色彩、形状和意图。我们的名单里包括Uri&#39;el、Chamu&#39;el、Jophi&#39;el、Sari&#39;el、Oriphi&#39;el、Zachari&#39;el、Sama&#39;el和Ana&#39;el。成千上万的天使,成千上万的名字,被归纳为三个位列九种位阶:炽热、智慧、王座、统治、美德、力量、诸侯、天使长以及天使(Serpahim、Cherubim、thrones、dominations、virtues、powers、principalities、archangels、angles)。<br>同样的,魔鬼也不仅只有名姓,同时也有职责及数量的记载。路西法和撒旦在不同的记录中有时是一个存在,有时又是不同的,但除此以外堕落天使们都拥有各自不同的意志和掌控的领域。类似的,我们的名单里包括Belial、Beelzebub、Astaroth和Mephistopheles,还有Mammon、Moloch、Orcus、Demogorgon和Baal。此外基于“你的诸神即我的恶魔”原则,许多魔鬼的名字取自其他宗教中的神祉:Pluto、Jupiter、neptune、Horus、Isis、Apollo、Odin以及其他熟悉或不熟悉的名字,它们每个在炼狱班底中都有各自的位置。Leviathan与水相关,显而易见地是地狱一方的海军上将。当然也别忘了Marbuel,首席工程师兼指挥官,还有Astaroth和Melshom,地狱的财政大臣。无论如何,努力了解你的敌人,这将使你的力量凌驾于对方之上。他们并不是面目不清无名无姓的邪恶存在,也不是单纯地从希腊神话中狄俄尼索斯或潘那里借得灵感构想出来的红皮肤长角的怪物。他们是可以被理解的存在于神性领域的生物,一旦得到他们的名字,你便能够召唤他们,甚至控制他们。<br>有些古籍中详尽入微地描述了你应该穿着何种颜色的衣服,应该说出那些话语,以及在召唤这些巨大力量之前必须做好那些准备——非常明显,这些就是魔法范畴内的法术,而非祈祷;是对魔法使用者的指导,而非牧师的功课。作为召唤和空中魔力存在的核心,是学会如何布置下魔法环、六芒星或五芒星,在这些形状各异的结界内召唤出那些存在,并将他们困在其中。由两个三角形交叉构成的六芒星,古时被认为(由于许多方面的原因,现在也同样被如此认为)是最强有力的魔法符号之一。它被称作“Khatam Shalom”(所罗门的封印)或“大卫星”,它不仅仅是犹太教的符号,长久以来更是被视为具有抗拒邪恶力量的能力。但是毫无疑问,在魔法使用者的世界中,五角星形或五角星环更经常被采用。<br>五角星形(Pentagram)与五角星环(Pentacle)的区别正如同字面上描述的那样,将一个五角星形内接于一个圆环内便成为五角星环,这个形状在现代多与维卡崇拜或Neo-Pagans想联系,但在历史上则趋向于另外两种含义:男性的处所(例如里奥纳多·达·文西著名的维特鲁威男性比例图)以及防护邪恶(意为圆环保护内容之物)。将五角星形或五角星环颠倒过来,让五角星的两个角朝上,那便得到相反的含义,它与物质世界的元素存在(气、火、土、水)相关联,同时也是羊首人身的巴弗密特(Baphomet,源于希腊的baphe与metis,意为“吸收知识”)和撒旦崇拜的符号(相似的,维卡崇拜也将这个符号用于表示“不同的事物”)。<br>当然,六芒星、五芒星或五芒星环并非固有地带上邪恶意味,现代观念对这些符号的误解正如许多人以为万字符号是纳粹专有的符号一样。五芒星在希伯来书中提到过,它不仅是耶路撒冷的符号,同时还是象征着摩西五书的徽记。早期基督教徒,包括君士坦丁第一在内,对他们而言五芒星是一个可以与十字相替换使用代表基督的符号,它的五个尖角象征着基督的五处主要伤痕(从这里我们也许可以猜测,反转五芒星只所以象征邪恶,可能与同样象征邪恶的倒十字符号有关)。在整个中世纪漫长的历史中,这个符号又被称为哥布林之十字、女巫之足、五芒星或无尽之节(因为这个符号可以用一笔画出首尾相衔),通常被用在护身符上,起着保护免于邪恶和奇异魔鬼的作用。在其它地方我们也能找到这个符号的痕迹:在苹果里,在海星上,在花朵上,在合众国国旗上甚至能找到五十个一模一样的。但也许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符号对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它不仅仅象征魔法,更与奇妙的数学相关联。<br>毕达哥拉斯(西元前586-506)和他的弟子们近乎疯狂地着迷于五角星形,他们称之为“Pentalpha”(因为这个符号也可以被看成是五个相互交叉的字母A)或者“Ugieia”,这个词蕴涵着“所有存在的全体”之意,这个词的字母构成(即五角星的五个角)描绘了构成世界的五种元素:U意指水(Hudor,或英文的water)、G意指大地(Gaia,或英文的earth)、I意指思想(Idea)、EI意指火(Heile,意为太阳的温暖,引伸为火)、A意指空气(Aer,或英文的air)。也许更令人着迷的是五角星形和数字五在数学上的意义。首先,它是一个质数;更进一步地,五角形是正十二面体的面形,而正十二面体在柏拉图学派中被认为是象征天堂(或诸神,原文为the heavens)的符号。在五角形中内嵌五角形,就能无限循环地重复自己的形式。最重要的是,它容纳着“黄金比例”,这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比例数(全长比之较长一段,等于较长一段比之较短一段的比例),这个比例在今天随处可见,被广泛运用于各种艺术形式,包括大金字塔,甚至人类自己的身体。<br>当然本文既无意论述任何数学问题,也无意重复古人对形式和符号的崇拜,但注意到数字和魔法之间相互联系的情形也是相当有趣而有启发性意义的。当然,从多种意义上考察,毕达哥拉斯和他的弟子们也可以被视为广义上的巫师,他们是知名学者或教师,传授和学习宗教、音乐和几何学知识。毕达哥拉斯因他的理念而遇害,作为一位学者,他的绝大部分知识来自埃及,在那里,我们所熟知的除了大金字塔和其他伟大建筑之外,还有上文提到过的魔术师和他们的魔法。对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研究数学不仅仅为实用目的,而被视为打开宇宙所有奥秘的钥匙,从这个角度看来,他们所做的与研究魔法的奥秘并无二致。因此当我们的目光转向更近一些的共济会时就不那么让我们感到惊讶了。这个以不止一种途径与魔法相关联的秘密组织声称,他们的起源即两千五百年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br>我们可以从宗教和魔法研究的几乎每一个角落里找到数学和几何学的痕迹,从某种意义上说,探索“派”的确切值,与探索天堂的奥秘并没有多大区别。魔术方阵(每一横、竖、斜行上数字之和都相等)是中古魔法使用者和炼金术士们探索宇宙奥秘的重要工具之一,甚至数字本身都有自己的特殊隐喻。“零”不仅仅是数学上的一个数字,同时更具有纯哲学的含义,它描绘了虚无(有趣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对零并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同样的,我们还有别的数字隐喻:1,全体,统一;2,二元的,雄性与雌性;3,三位一体;4,大地,正四边形;5,人,特征;6,非完整性,非理想性(而666则表示最极端的不完整性,即“三次的六”);7,完美,一周的日子,宇宙的创造;8,复苏与重生,洗礼;9,天使的位阶;10,戒律总和的数字。这还不包括魔术般的13,它既是中世纪农民眼里最不吉利的数,还是《霍比特人》中登门拜访的矮人的数目,甘道夫数清楚了他们的人数之后,又挑出第十四个成员让这个数字变得不那么糟一些。<br><br>Alphabets and Alchemy - Qabalism, and the Quest for the Philosopher&#39;s Stone<br>字母与炼金术——从卡巴拉主义到哲学家的石头<br><br>“现在你明白了,诗人的力量远远胜过那些科学家。我们极少使用他们创造的东西。绝大多数诗人极少为了一些世俗的目的而使用他们富有力量的词句,但当他们使用的时候……最卑微的诗人也可以运用他的艺术在严冬里带来春天,或实现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br>——摘自《别处的英雄》,杰依·威廉斯<br>当然,法术咒语并不是用数字写成的,它们由字符构成。它们依赖于特定的符号和结构,语言则填充了形式与现实之间不可缺少的空缺,创造出真正的魔法。神秘的卡巴拉主义认为,语言即魔法,希伯莱文的22个字母都是各具内涵的魔法道具,将它们按照一定顺序组合起来,将带来各种不同的魔法效果。这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傀儡的创造。这些由粘土或石头制成的存在,通过在它前额记下一个魔法词汇“Emet”(意为真理或生命)而获得活动能力;同样的,要杀死它们,只能擦除这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E”,这样就剩下“Met”(意为死亡)。即使现今英文中意为“咒语”的单词“abracadabra”,尽管并不是一个卡巴拉词汇,但也不是现代迪斯尼式的发明。事实上它是中世纪一条用于摆脱疾病的强大咒语,通常被写在符纸或护身符上,书写时一般去掉最后一个字母以便让整行看上去首尾相衔循环不止。简而言之,卡巴拉主义认为“魔法即存在于词句中”。<br>这同样是半神术半奥术的概念,在《创世记》中,神创造世界的方式并不是跳舞或挥舞手臂做出各种手势,而是仅仅说出一些语句:“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3)。龙枪里的雷斯林对于这一手也耍得很熟练,一句“施拉克”(Shirak)就可以触发他的光亮法术。而既然神的话语具有魔力,那么最强大最富魔力的词汇定当是神的名字,许多人认为它是如此神圣而强大,因而发誓绝不说出或写出它来,而使用类似G_d,阿东乃或Elohim这样的形式替代它。在希伯莱文中,神名是一个四字词汇YHWH(一说为JHVH,发音为“雅赫维”Yahweh),它也许是所有威力之字中最强大的一个,在整个黑暗的中世纪里都被保存在高塔中谨慎地守护起来。这个词最有可能代表的深层含义是“牠在”(He is),是仅次于“是”(Yah)和“我在”(I am)的对“存在”的肯定,而“我在”的强烈语气更可能起于更迟一些才出现的“我思,我在”(cogito, sum,经常被错误地引用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br>托尔金显然也深知这一点,也许这就是甘道夫和萨鲁曼在整个故事中几乎从不使用他们强大的魔法力量的原因。尽管如此,他们两人都是老练的雄辩家和演说家,他们能够运用语言去控制他人的意识。在《双塔记》中,甘道夫警告他的同伴“当心他的话语!”因此这时萨鲁曼正试图用语言编织魅惑之网,而在稍后巫师之间的对决中,甘道夫和萨鲁曼也没有使用任何一条咒语。甘道夫运用大笑,而非语言,打破了萨鲁曼的邪恶法术从而获胜。也许托尔金自己也没有意料到的是,这样的魔法使用手段可以联系到古代真实的魔法,那是诺斯替教派(Gnostic)的方法,他们运用魔法的手段是用希腊文发出一长串显然无意义的笑声。这些咒语只有大声呼喊出来才有效,它们与空气产生共振以发挥威力。欢笑、愤怒甚至任何情绪都可以与空气发生共振,诺斯替教徒认为他们通过这种方法不需要发出任何有意义甚至仅仅是协调的声音就能够获得法术的力量了。<br>托尔金创造的精灵语和矮人语同样取材于现实世界,他们来源于许多现实世界中的“有魔力”的字符,这些字符在古时的许多个时代中出现过许多次。希腊人将埃及人的象形文字视为有魔力的东西,有些埃及人也这么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是一种不太一样的草书体。古代凯尔特人和德鲁依教徒也同样有他们自己的魔法文字,被称为欧甘文字(Ogham),它们可以与更著名的北欧符文联系在一起,两者的形状都是有角的,并且都被运用于各种神秘目的,其中至少包括占卜。此外还有其他中世纪魔法师创造的字符表,这些字符表大多为了创造者自己的目的而存在。一方面是为了维持一种神秘的气氛,一方面是为了在那些好奇的眼皮底下保住魔法的秘密。举例来说,底比斯字母表(the Theban Alphabet)是魔法师霍诺里斯创造的,天国语和马拉沁字母(the Celestial &amp; Malachim Alphabets)的创造者是阿格拉帕。现代魔法师大多偏好于使用伊诺奇字母(the Enochian Alphabets),它最初是在伊利莎白时代由法师约翰·迪和炼金术士爱德华·克里创造的,而更近代的“匕首文”(Dagger Alphabet)则出自阿里斯特·克罗里之手。<br>我们可以认为“炼金术”(Hermetic Philosophy)一词源于古希腊诸神之一,神使兼智慧、知识和诡计之神赫尔墨斯的名字,这个行当贯穿着整个魔法历史,它在现代通俗文本中有时候也与另一个词“Alchemy”混用。无论是完整系统的论述Hermetic或Alchemy,对本文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想读者应该有兴趣看看这两个学派对魔法使用发展的影响。<br>许多时候,炼金术被狭隘地误解为“试图将铅变成金”或“试图寻找哲学家的石头”(当然即使是最蠢的家伙也能看出这个词汇被哪本小说的标题借用了)。是的,炼金术可以说是数学和科学的进一步运用,它最终导致了现代物理和化学的诞生,但是这只是历史的一面。历史的另一面是,事实上绝大多数著名炼金术士本身就对探索宇宙和深层真理的巨大奥秘更感兴趣,通过他们的探索努力,诞生了现代魔法师。在这一方面,罗杰·培根(1214-1292)是最好成绩的例子。<br>罗杰·培根被许多人称作——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所谓——“科学方法”的最初倡导者。但是事实上作为一名炼金术士,罗杰·培根的贡献实在很值得怀疑。他留下的许多“配方”和程序只提供了一些含糊不清的证明。关于此人更重要的部分是,罗杰·培根拥有活跃的想象力以及表达神学观点的冲动。他至少在名义上是一位圣方济会修士,但是许多证据证明他并没打算把一生奉献给牧师职业。他在内心深处是一位魔法师,并不仅仅满足于信仰和虔诚,而是提倡严谨细致地对自然世界进行研究,并认为通过这种方法,人们才能洞晰造物者的真理。在神学和哲学方面,他是一位蹩脚的批评家,他更喜欢语言、数学、炼金术研究以及那些难以明了的实验科学。无论他是否真的预言了火药、飞机和望远镜的发明,或者他所谓的“真正的魔法”根本就不是那么一会事,无论如何培根的魔法与他同时代的许多炼金术士一样,是出于对探究万物奥秘的兴趣,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听说的那些奥秘。<br>对炼金术士来说,使用哲学家的石头创造出具有魔力的“生命药剂”并不仅仅是用一块石头造出一瓶药水那么简单。哲学家的石头,象征着逻辑和科学用于敲打哲学头颅的硬石,而生命药剂则象征着宗教所许诺的永恒生命。炼金术士们只是不愿意什么都不干坐着当代信仰实现它的承诺,而更相信通过努力能够自己获得那些东西。毫无疑问,神将降下拯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为了自己,自己的国家或自己的国王而自己去寻找天堂之门。当然,金币也是极具诱惑力的报酬,你得知道在十五世纪末,几乎每一位欧洲国王都至少赞助着一名炼金术士或“宫廷魔术师”进行他们的研究。很快的,记载着他们的研究成果的书籍和那些卡巴拉主义文本一同被摆到书架上,这些书包括《炼金术士问答集》(Alchemical Catechism)、《赫尔墨斯派金牌论文》(the Golden Tractate of Hermes)、《炼金术之镜》(the Mirror of Alchemy)、《阿特弗斯的奥秘书》(the Secret Book of Artephius)以及the Six Keys of Eudoxus and the Circulatum Minus,在各自的领域中,它们都是真正有价值的魔法书籍。<br>在十六世纪初,我们的炼金术士和卡巴拉主义者们高兴地潜伏在他们的高塔里,努力研究着万物的真理,与他们一同努力的还有那些数学家和科学家们,后者注定比他们的神秘主义兄弟们活得更长。而在高塔之外,在小树林和村庄里,还有我们的德鲁依教徒和异教徒们在运用着那些更现世的魔法。无论他们中的哪些人,都不会真正有兴趣单纯地接受我们今天的这些宗教观念,这两种人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这个世界究竟是如何运作的探索中去,而驱使他们如此努力的动力无非是期望运用他们的智慧来获取力量,期望从神那里窃取火种,而不是等待祂自己从天堂上降下雷霆。事实上将他们转变为我们所熟知的巫师和魔法使用者的,就是那力量无边的宗教信仰,它谴责他们接触巫术和魔法,将他们驱逐到黑暗的底下,并把那些逃得不够快的可怜的家伙烧死。正是这种力量将魔法使用者们投入黑暗之中,因此我们现在也能够满怀惶恐颤抖地将他们从那恐怖的荣耀中掘取出来,摆到小说家的书桌上。<br>这就是历史告诉我们的,过去所发生一切的真相。<br><br>From Crowley to Chaos - The Modern Magic-User<br>从克罗里到混沌派——现代魔法使用者<br><br>本书讲述的是……灵魂和咒语;关于诸神,关于领域,关于位面,关于其他一切可能存在或可能不存在的事物。它们是否存在并无关问题的实质。它讲述的是因果相报的事实。<br>——阿里斯特·克罗里<br>在本文开头的段落中,我曾提到过,法师(作为相对于巫师和术士的概念)也许是最近代类型的魔法使用者,同时也是几乎完全依靠奇幻小说而发展起来的概念。这是因为大多数现代版本的“巫师”的行为更像是我们所说的法师;也就是说,更倾向于孤单,喜欢独行追寻特别的启示,同时具有一种不断滋长的追求个人力量的意识。当然,越来越多的现代魔法使用者不再像古老的隐士般居住在洞穴中。那些组织完备的兄弟会,例如诺斯替教派、赫尔墨斯派、光照派、共济会以及蔷薇十字会,它们大多将自己的历史上溯到毕达哥拉斯和神秘主义几何学上去。也许这些事实中最有趣的(特别是对那些谴责一切后宗教裁判所时代的魔术师为撒旦信徒的人来说)是这些协会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基督教徒。当然这也并非一概而论。<br>大概就在拉夫克拉夫特和他的追随者们炮制着混合了Cthulhu神话和暗黑亡灵巫师的故事的时候,许多真正的魔法使用者团体也在咀嚼着过往留下的传统,从今日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作品中汲取只言片语,创造着他们自己的新的巫术规则。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自己就是小说作者,例如巴尔沃·里顿,他是蔷薇十字会成员;萨克斯·罗默,他不仅创造了虚构小说中著名的巫师角色福满初博士,同时还是著名赫尔墨斯派组织“金色黎明”的成员,同为这个组织成员的作家还有威廉·巴特勒·耶特,他的作品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那个时期颇受关注。拉夫克拉夫特本人大概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魔法宗派组织,尽管在他那些才华横溢的作品中展现出了非凡的想象力,但如同他自己宣称的那样,他是一位从哲学角度反对任何形式魔法的人,尽管他的祖父威佩·冯·布伦·菲利普斯是一名共济会成员。<br>最早将那些旧事物与新观点想结合创造出的产物是Ordo Templi Orientis,或者叫东方圣堂武士团(简称O.T.O.),它由卡尔·克尔勒创建于二十世纪初期。这位创始人是一位化学家兼共济会纲领、蔷薇十字会教义和东方神秘论的研究者。著名现代魔法师,金色黎明成员阿里斯特·克罗里不久就加入了他的组织,在他的帮助下,确立了十多种独一无二的魔法传统以及为数众多的教义和象征。随后发生的更重要的事情是克罗里认为O.T.O.正在背离它最初的道路,那些类似共济会的仪式和教条变得臃肿无用,在那些不必要的形式的掩盖小,所有的力量和象征都在流逝。因此他脱离组织,并迅速重新崛起,并创造了我们今天称之为“混沌魔法”的新方式。<br>克罗里所描述的他首次与这种魔法的“遭遇”称,那是一次“恐怖而痛苦的经历,带有一种可怕的恐惧,但这是获得存在的最纯净和最神圣的精神冥想状态的关键”。假如这句话听上去显得自相矛盾,那么没错,它的确是自相矛盾的。假如你想理解混沌魔法,那么你得先把我在上面三万字长的论述中告诉你的所有关于魔法使用者的事实,包括历史上的和虚构的,通通忘掉。准备好了?那么聆听克罗里的教诲,西理玛法则(Law of Thelema):“随心而行,乃万物真谛”(大概就是维卡崇拜中“既然不会伤害任何人,那么便随意而为”的另一种说法),现在你基本上就得到了你所需要的一起准备。西理玛法则理论上源于古希腊,它描绘了尼采的“权力欲理论”中的自由意志,鼓励那些相信这一原则的人热切地为他们自己而思考和行动,忽略来自社会和宗教信仰的责难。魔法是克罗里原则的核心,他将魔法描绘为“运用意志产生变化的科学和艺术”。当然这绝对是令人惊恐的猛料,特别对基督教世界来说,基督教会还没完全从巫术的震荡中恢复过来,对这种背离神意,趋向自我的反民主、反基督的撒旦主义格外敏感。<br>现代撒旦崇拜(包括现代的撒旦教会、圣座神殿(Temple of Set)、撒旦解放教会以及克罗里的理论)与撒旦及耶酥基督神话之间的联系非常有限,有时仅止限于那些名称和总体上的哲学观念。撒旦崇拜者几乎从不(也许应该说是根本不,除了那些想象力过于活跃的巫术猎手)<br>(以下内容缺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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